2018宪法学考试知识点复习考点归纳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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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学考试考点归纳总结
一、名词解释9o#w+o1O1M4K0L4f.C9G j
▲宪法解释:所谓宪法解释是指由法定的机关对宪法条文的的内容、词义以及适用范围所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明。
▲宪法控诉:宪法控诉是指公民个人有权就宪法所保障的基本权利受到侵害而向宪法法院提出控诉,有权向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关提出控诉的一种制度。
▲宪法:所谓宪法,就是规定一个国家的根本性问题,使民主制度法律化,集中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反映政治力量实际对比关系的国家根本法。
▲刚性宪法:凡效力高于一般法律、宪法修改须经过比一般法律更为复杂和严格的程序的宪法,就叫做刚性宪法。
▲成文宪法:成文宪法是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的宪法。凡是有关国家的根本制度、政权组织形式及公民的基本权力和义务以一种法典的形式公布并产生法律效力的,就是成文宪法。;W;y6E0f%N
▲不成文宪法:指以国家的一般法律、惯例或法院判例形式出现的宪法。电
▲英国宪法:是由陆续颁布的宪法性法律和各个时期形式的宪法惯例所构成的,有些惯例,法律甚至是同世纪留下来的。::▲宪法惯例:是指在国家长期的政治生活中形成的、涉及国家根本问题,调整相应基本社会关系,为社会普遍承认和尊循的具有连续性和稳定性习惯和传统。电大
▲司法审查制度:是指在实行宪政的国家由法院按照诉讼的程序对某些行为进行合宪审查。电视大学资料学
▲钦定宪法大纲:钦定宪法大纲是清政府在革命形势的压力之下预备立宪,于1908年9月颁布的。
▲十九信条:1919年重大信条十九条,也称为十九信条,是1911年11月3日清政府公布的宪法性文件。电大答案,电视大学教学,电大交流/w1k%x+G%d)v/|.z*c ▲共同纲领:共同纲领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简称《共同纲领》,是1949年9月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的各党派的共同政治纲领,是一部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宪法性文件。它规定了新中国的国体、政体、政权组织形式、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的各项基本权利。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也称临时约法,是1912年3月中华民国南京政府孙中山以临时大总统的名义颁布的宪法性文件,是中国历史上一部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性文件。
▲宪法规范:宪法规范是调整有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根本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方面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国家性质:指的是国家的本质属性。在政治学上称国体。在宪法学上国家性质一般是指以有关的宪法内容和宪法规范所规定和反映的一国在政治经济和文化方面的基本特征以及该国社会制度的根本属性。
▲爱国统一战线:是指无产阶级及其政党在进行革命和建设过程中,为了获得最广泛的同盟军以壮大自己的力量而同其他阶级以及一切可以团结的人群所组成的政治联盟。,w:B6A/t1H:|▲政党制度:所谓政党制度就是有关政党的产生、其法律地地位和作用;政党的活
动方式、其参与或影响国家政权的规定等各种制度的总称。
▲两党制:所谓两党制就是指在一个资本主义民主国家内,政治上存在着势均力敌的两个政党,他们通过几年一次的议会选举或总统选举;控制议会或控制政府,用轮流上台的方式交替地掌握政权的一种制度国内电
▲多党制:就是指在一个国家里存在着三个以上的政党,其中没有一个政党能长期保持绝对优势,而只能靠选举时的一时获胜或与其他政党结成联盟来掌握国家政权的一种制度。(k,{%m5d1O%Q2c4Q
▲一党制:是指一个国家的政权完全掌握在一个政党的手里,只有该政党才是惟一合法政党的制度。
▲政权组织形式:政权的组织形式是指特定社会的统治阶级为治理社会所采取的政权的组织形式,它是国家形式的一个重要方面。
▲共和制:是指国家权力属于人民,国家的代表机关即国家元首是由选举产生并规定有一定任期的政权组织形式。
▲君主立宪制:是指君主或国王是国家元首,国家最高权力实际上或形式上由君主或国王一人掌握的政权组织形式。!w,a0P6S4W-y8S'}0x2A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它是指: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在民主普选的基础上选派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行使国家权利的机关;其他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人大常委会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向人民负责,并最终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一项根本政治制度。▲国家形式:国家形式主要指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9~2])?"j6T9U ▲选举:是指由选民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推举民意机关代表国家公职人员的政治活动。电视大
▲选举制度:是指关于选举国家代表机关的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有关制度的总称。,`:})\$F;e(V
▲选举法:是规定选举国家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的原则、程序和方法的法律。▲选民登记:选民登记是指对每一个享有选举权的公民,从法律上确认其选民资格的行为。:::
▲选举权的普遍性:选举权的普遍性是指一个国家内享有选举权的公民的广泛程度。电视大学资料学习,电大答案, h5]/U0~9C(a&h/i
▲选举权的平等性:选举权的平等性是指每个选民在每次选举中只能在一个地方并只能享有一个选举权国内
▲国家结构的形式:指的是国家的内部构成形式,即国家的整体与部分之间、中央
与地方之间的相互关系
▲特别行政区:是指在我国行政区域内,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专门设立具
有特殊法律地位,实行特殊的社会、政治和经济制度的行政区域。
▲单一制国家:是指由若干个不具有独立性的行政单位或自治单位级成的单一主权
国家的结构形式,是由中央统一行使国家主权的国家。
▲复合制国家:是以几个有一定独立性的单位组成各种国家联盟的国家结构形式。
主要有联邦和邦联两种4D5a4D1`-^7u-J1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