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例讲解: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后科目设置及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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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例讲解: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后科目设置及会计核算
大部分的民营建筑施工企业会计基础薄弱,会计核算不健全,特别是对纳税义务时间与收入确认时间容易混为一体,不能正确划分,基本上都是在开发票时确认收入,计税缴纳相关的税费,形成涉税风险。
110A1000900万,工期天,每月日核对工程量经三方确认后下月日前按进度付款80%。
月份投入材料成本150万,人工成本万,月25日确认的工程进度确认单为万,建安发票开具200万元,并缴了营业税(不考虑其它税费)。
月企业账务处理如下: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材料150
合同成本人工50
贷:库存现金200
借:应收账款甲项目200
贷:工程结算收入20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6
贷:库存现金以上处理有问题吗?欢迎大家留言探讨学习。
营改增后,要求价税分离,在施工地预交税款,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如何填写,报表数据如何与科目余额衔接等,都对会计核算有了更好的要求。
后面陆续从会计科目设置、简
易计税项目、一般计税项目通过实例的方式进行讲解。
小规模建安企业科目设置及会计核算
一、科目设置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要求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当建立预缴税款台账,为便于核对台账数据,建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行三级核算。
二、举例说明
案例2016年6月甲地的A施工企业承建乙地的B分包项目,分包合同金额为200万,预计总成本为150万,工期60天,每月25日核对工程量经三方确认后下月5日前按进度付款80%。
7月份投入材料成本45万,人工成本30万,25日确认的工程进度确认单为100万,建安发票开具80万元,另在甲地施工C项目取得收入并开票20万元,人工成本15万。
(以上均为不含税金额,不考虑其它税费)。
7月企业账务处理如下:
、在乙地预交增值税
借:应税税费—应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乙地B 项目)2.4
贷:库存现金80*0.03=2.4
、当月列支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材料(乙地B项目)45
-人工(乙地B项目)30
-人工(甲地V项目)15贷:应付账款等45
应付职工薪酬15
、当月确认收入
(乙地B项目完工进度75/150*200=100)
借:主营业务成本75+15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乙地B项目)25
-合同毛利(甲地C项目)5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20
、当月结算进度款
借:应收账款-***公司82.4
贷:工程结算(乙地B项目)8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应交 2.4
借:银行存款20.6
贷:工程结算(甲地C项目)2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0.6、下月15日前交纳上月税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应交0.6
贷:银行存款0.6
例3:劳务派遣公司6月当月取得劳务收入10万,其中工资等9万,差额征税账务处理:
借:应收账款10.5
贷:主营业务收入1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应交0.5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抵减增值税0.45贷:主营业务成本0.45
一般纳税人建安企业营改增后科目设置及会计核算
在营改增后,大部分建安企业在较长一段时间内新旧项目并存,简易计税方法与一般计税方法并存,如何分类核算,会计科目如何设置,即能直观体现账表合一,又能符合企业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以下设置供大家参考
一、会计科目设置
案例:2016年月甲地的施工企业承建乙地的项目,分包合同金额为1000万,预计总成本为万,工期天,每月日核对工程量经三方确认后下月5日前按进度付款。
月份投入材料成本70万,人工成本万,月25日确认的工程进度确认单为万,建安发票开具80万元,另在甲地施工项目取得清包
工收入并开票100万元,人工成本万。
(以上均为不含税金额,不考虑其它税费)。
4月企业账务处理如下:
1、在乙地预交增值税
借:应税税费—未交增值税—简易项目-预交增值税(乙地B项目)2.4
贷:库存现金80*0.03=2.4
2、当月列支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材料(乙地B项目)70
-人工(乙地B项目)20
-人工(甲地V项目)80贷:应付账款等70
应付职工薪酬100
3、当月确认收入(乙地B项目完工进度90/900*1000=100)
借:主营业务成本90+80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乙地B项目)10
-合同毛利(甲地C项目)20
贷:主营业务收入-简易项目(乙地B项目)100
-简易项目(甲地V项目)100
4、当月结算进度款
借:应收账款-***公司82.4
贷:工程结算(乙地B项目)80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简易-应交增
值税贷:工程结算(甲地C项目)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简易-应交增值税5、下月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简易-未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关于劳务公司会计核算问题
劳务公司一种有建筑资质的劳务公司,另一种没有建筑资质的劳务公司;有资质的劳务公司不仅可以做建筑劳务分包,还可以作劳务派遣等,涉及的税目不仅有建筑服务(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及其他服务),还有现代服务-商务辅助服务中的人力资源服务;而没有建筑资质的劳务公司只有劳务派遣等,税目也只有现代服务中的人力资源服务。
《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
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号)对劳务派遣服务的税收政策策进行了明确:一般纳税人及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
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关于小规模劳务派遣的会计核算在第一讲中已经说明,本文只能一般纳税人建筑劳务公司的会计核算进行说明。
【例】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适用差额征税,含税销售额100万元,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万元,征收率5%。
另外在公司注册地取得的清包工建筑劳务不含税收入万。
=()×5%/()=9,523.81元金额
=1,000,000-9,523.81=990,476.19元
500,000*3%=15,000
一、劳务派遣差额发票开具
二、账务处理
100
100/1+5%4.76
5%95.24
76.19
80/1+5%3.81
80
建筑劳务
贷:主营业务收入-建筑劳务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简易-应交增值税借: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未交税款=贷:银行存款 2.45
三、劳务公司核算中会计科目设总体原则
小规模纳税人交纳的增值税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下核算
一般纳税人交纳的增值税在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下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