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维稳、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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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井镇政法综治维稳、信访及安全生产

管理办法

为了提高全镇广大群众的法制维稳观念和安全意识,进一步提升平安建设水平,使各类突出矛盾得到及时化解,刑事案件得到有效遏制。治安防控体系更加完善,治安状况进一步好转,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增强,促进镇域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中、省、市、县关于综治维稳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和管理办法,结合我镇实际,特治定本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为指导,以减少和化解群众非正常上访及镇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重点,控制信访维稳事态为目标,积极探索建立重大事项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加大控源治本力度,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为镇域经济稳定发展服务。

二、工作方针和原则

第一条,综治维稳,政法信访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注重预防,加强排查,加强执勤,及时积极处理。

第二条,综治维稳、政法信访和安全生产的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坚持村支部书记,各单位主要领导为综治维稳、政法信访、安全生产为第一责任人的原则。坚持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谁分管

谁负责的原则

三、政法综治信访稳定工作

第四条,各村各单位要深化“平安细胞”创建工作。依照《永寿县“平安细胞”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广泛深入开展平安村,平安单位创建活动,不断加大平安建设覆盖面,努力把平安创建工作延伸到村组及每个单位和家庭,力争平安创建覆盖率达到97%以上。对全年没有开展此项工作的处罚各村各单位主要领导和主管干事各200元。

第五条,继续深化“全民治安”工程。各村各单位要按照镇党委、镇政府主导,司法协调,各级干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原则,继续深化“全民治安”工程,构建全民化治安防控体系。进一步加强三级巡逻力量,加强对各村各单位巡逻队员的考核,对不经常性巡逻,连续两次抽查没佩戴红袖章且没有巡逻的,扣罚当月巡逻补贴。

第六条,各村各单位治安巡逻和重点人群监控记录两次抽查不全,政法资料混乱的,处罚村主要干部和分管干部各50元,对在上级检查中造成失误的处罚现金50元,情节严重的主要领导要进行组织处理。

第七条,继续加强“两率一度”的宣传力度。各村各单位要经常宣传“两率一度”知识。使所有群众了解“两率一度”的相关内容。确保在各级“两率一度”测评时的满意度和知晓率大幅度提升。同时对在各级抽查中影响全镇位次,

视其情节给予主要干部相应的经济处罚和组织处理。

第八条,继续加强村级事务的管理。针对划拨宅基地,土地承包,荒山荒坡承包等公共事务没有在镇上备案而引发群众上访且村上没有及时处理,造成严重影响的视其情况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或组织处理。

第九条,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严格按照《永寿县矛盾纠纷社会风险摸排评估办法》要求,及时排查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对摸排出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因素进行研判评估,划定风险等级。

第十条,落实包抓主体责任。限时化解,最大限度的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不激化”目标,对处置不及时造成越级上访影响严重的要进行严厉的组织处理。

第十一条,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结合信访建设法制活动,严格落实信访条例,规范信访行为和信访秩序,引导群众有序反映合理诉求,做到合理诉求解决到位。不合理诉求教育到位,非法上访处置到位,合理推进阳光信访。坚决防止越级上访,发现一起赴县上访,处罚相关干部每人100元,赴市以上上访处罚相关干部当月的绩效工资。发生一起村干部对本村信访案件发现不及时。配合不力,处置不果断,处罚村干部每人100元。

第十二条,坚决维护政治稳定。要加强维稳情报,信

息收集,定期分析维稳形势,密切掌握重点人群的动向,及时解决苗头性问题。严厉打击邪教组织,抓好排查化解,消除安全稳定隐患,确保全镇稳定,对涉及村务,财务,社会保障,公益事业等直接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且对社会有影响的事情,要处置及时,不得引发各种不稳定因素的发生。

四、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三条,做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政策的宣传工作,把安全生产的知识宣传到户。并将每次宣传的内容,方式。资料等进行记录并留影像资料对宣传不力,群众知晓率偏低的,对村干部进行警示提醒,对提醒后仍然不改的进行组织处理。

第十四条,落实人员责任,建立健全村民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安全管理责任及分工。各村要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并由以下人员组成:村支部书记任组长,村委主任任副组长,村两委会其它成员任成员,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村内安全生产工作。对村级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不健全,人员责任不清,镇政府将追究村主要干部相关责任,并限期整改。

第十五条,做好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及限期整改工作。对于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及时,组织工作不积极,出现安全事故的将进行追责,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具体领域及监管方式如下:

1、交通安全,各村要对辖区内的机动车辆、摩托、三轮车、农用车等进行登记造册。严禁无证驾驶和机动车载人,同时与车主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2、烟花炮竹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各村要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等环节入手,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设备使用、有无超期;规范烟花爆竹销售程序,严格市场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销售行为,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3、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的检测检验,以及操作使用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要重点检查有关企业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设备检验情况、作业人员考核情况,重点整治使用土制锅炉、土制压力容器、特种设备超期不检、伪造检验检测报告等违法行为,对发现违章操作、超期未检、隐患不按期整治的必须予以纠正,严重的应该责令停止设备运行。

4、建筑施工和重点项目安全监管。各村要对建设户加强临时用电,现场施工,安全防护,建筑机械设备等安全监督管理。及时排查纠正安全技术措施不到位及应急救援机制不落实和违章操作等现象和行为。

5、校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各村要对学校、公共娱乐场所、饭店等重要部位检查,严查非法校车,消防安全制度,电路老化等问题。对重大安全隐患问题要采取果断措施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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