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总队特别重大地震灾害跨区域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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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公安消防总队
关于印发《湖北省公安消防总队特别重大地震灾害跨区域救援预案》的通知
鄂公消〔2011〕69号
各支队,总队教导大队:
现将《湖北省公安消防总队特别重大地震灾害跨区域救援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子预案,做好人员、思想、装备、协调和训练准备,确保一旦出事,迅速响应作战。支队子预案请于2011年6月25日前报总队战训处。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湖北省公安消防总队特别重大地震灾害跨区域救援预案
为切实做好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科学高效地指挥公安消防部队完成跨区域救援行动,积极主动地履行法定应急救援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消防部队重特大地震灾害跨区域救援预案》等规定,结合湖北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发生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时,即全国或协作区域调集3万、2万、1万、5千兵力等4种情况,湖北总队响应方案:
(一)人口密集地区发生8.0级以上地震或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8.5级以上地震时,全国紧急调派3万兵力,其中湖北总队调派1167名官兵;
(二)人口密集地区发生7.0级至8.0级地震或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7.5级至8.5级地震时,全国紧急调派2万兵力,其中湖北总队调派747名官兵;
(三)人口密集地区发生6.0至7.0级地震或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6.5级至7.5级地震时,全国紧急调派1万兵力,其中湖北总队调派747名官兵;
(四)人口密集地区发生5级至6级地震或人口较密集地
区发生5.5级至6.5级地震时,从中南应急救援协作地区,即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4省紧急调派5千兵力,其中湖北总队调派477名官兵。
二、应急响应
(一)发生灾情。全国或协作区域发生特别重大地震后,事发地总队提出增援请求,公安部消防局启动预案,下令调集全国或协作区域增援力量。
(二)启动预案。总队指挥中心接令后,按照《重要信息报告及处理规定(试行)》,启动应急预案,将情况报告总队领导、省公安厅领导、省政府领导,命令相关支队做好2小时、4小时、8小时出动准备。
(三)综合调度。总队司令部参谋长带领战训处、警务处、通信处等人员在指挥中心值守,协调民航、动车、高铁等运送方式,政治部、后勤部、防火部按照预案分工,做好思想动员、物资保障、信息宣传、社会协调等工作。
(四)动员开进。总队军政主官到达集结点(天河机场、武昌、汉口或武汉火车站等),对部队进行战前动员,同时成立前线指挥部,按照部消防局要求赶赴灾区增援,不间断汇报开进情况和救援动态。
三、力量投送
(一)投送原则。增援力量投送按照“快捷、安全、高效”
的原则,主要以空运方式投送到灾区机场或临近城市机场。距离灾害现场近且道路状况较好,优先考虑高铁、动车组、高速公路等形式行进。
(二)部消防局协调。公安部消防局报请公安部协调国家民航总局、空军对各总队跨区域增援力量进行空中投送。并协调灾害发生地总队做好各增援总队到达机场后的机动运输保障工作。
(三)总队协调。总队启动与武汉天河机场、空十五军、武昌铁路局等单位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开辟救援队投送绿色通道,第一时间快速、安全投送力量。
四、组织指挥
总指挥:蔡安东、马先宏
副总指挥:李汉旗、许功
成员:蒋德友、刘文军、陈东成、冯王碧,办公室设在总队战训处和指挥中心,下设调度指挥、战勤保障、通信保障、宣传报道、政工保障等5个工作组。
主要任务:统筹安排全省执勤备战和灭火救援工作,下达跨区增援命令,协调运送方式,组织队伍赶赴灾区,完成部消防局指定区域人员搜救工作,收集报道总队和现场指挥部信息,提供各类战勤保障,组织增援力量安全返回。
(一)调度指挥组
责任人员:由蒋德友、万少波任正副组长,成员包括李功全、陶其刚、王丁、王谋刚、陈先斌、陆厚波、李全峰、柴晓磊等,教导大队负责人,各支队军政主官、参谋长。
主要任务:在满足省内防灭火工作前提下,以武汉市为中心,以2小时、4小时、8小时为时间节点,按照“一键响应、先近后远、整编出动、梯次集结”的调度原则,分4个等级、3个批次集结队伍,遂行出动任务,指挥部队作战。
(一)第Ⅰ级
全国3万兵力集结时,湖北总队调派1167人,总队指挥部22人遂行出动。
(1)第一批次2小时内:集结武汉、黄石、黄冈、孝感4个支队各105人、30人、30人、30人,共计195人;
(2)第二批次4小时内:集结鄂州、咸宁2个支队30人、30人,共计60人;
(3)第三批次8小时内:集结武汉、黄石、十堰、宜昌、襄阳、荆门、孝感、荆州、黄冈、咸宁、恩施、随州、汉江14个单位各80人、75人、60人、130人、130人、50人、40人、90人、30人、30人、60人、30人、30人,共计835人。
(二)第Ⅱ和Ⅲ级
全国2万、1万兵力集结时,湖北总队调派747人,总队指挥部21人遂行出动。
(1)第一批次2小时内:集结武汉、黄石、黄冈、孝感4个支队各105人、30人、30人、30人,共计195人;
(2)第二批次4小时内:集结鄂州、咸宁2个支队各30人、30人,共计60人;
(3)第三批次8小时内:集结黄石、十堰、宜昌、襄阳、荆门、荆州、黄冈、恩施、随州、汉江10个单位各45人、30人、75人、75人、30人、60人、30人、30人、30人、30人,共计435人。
(三)第Ⅳ级
中南协作区5千兵力集结时,湖北总队调派477人,总队指挥部20人遂行出动。
(1)第一批次2小时内:集结武汉支队105人,共105人;
(2)第二批次4小时内:集结黄石、鄂州、孝感、黄冈、咸宁5个支队各45人、30人、30人、30人、30人,共165人;
(3)第三批次8小时内:集结宜昌、襄阳、荆门、荆州、随州、5个单位各30人、45人、30人、30人、30人,共计165人。
(二)战勤保障组
责任人员:由陈东成、田卫东任正副组长,成员包括廖顺义、候新建、袁慎辉、郭光英等,属地支队后勤处处长,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