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精装修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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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力杯精装修建设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ZJ05-0806-01

招标人:中国文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文明邱贺招标拍卖有限公司

二○○八年六月

目录

第一章投标须知 (3)

前附表 (3)

总则 (5)

招标文件 (8)

投标报价说明 (10)

投标文件的编制 (12)

投标文件的递交 (16)

开标 (18)

评标 (19)

授予合同 (23)

第二章合同协议书 (25)

第三章合同通用条款 (28)

第四章合同协议条款 (29)

协议基本内容 (30)

专用条款 (31)

第五章技术规范 (39)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45)

投标书 (46)

投标书附录 (47)

评标方法 (73)

评标计分表 (74)

招标公告

中国大力杯精装修建设工程项目已列入基本建设计划,现决定对该项目土建工程的实施和完成进行招标。欢迎有能力承揽本工程的施工单位前来投标。

一、招标人:中国文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代理招标人:文明邱贺招标拍卖有限公司

三、招标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中国大力杯精装修建设工程

2、项目说明:

本项目为中国大力杯精装修建设工程招标,招标范围包括:大师傅调度楼、地下车库、1#、2#、3#、4#住宅楼,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招标内容完全响应。中标人可以将整个工程的部分工程分包,但被分包人必须具有承揽相应工程的施工资质和能力。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能提供近三年内2个及以上与本项目类似的施工业绩证明。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壹级资质。

五、获取招标文件

地址:重庆市江北路19号创业园2号楼511室

时间:2008年6月5日至2008年6月12日,上午8:30—下午17:00(节假日除外)标书费:800元/份;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中国市高新区规划局办公楼2楼开标厅。

截止时间:2008年6月1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七、开标时间:2008年6月1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中国市高新区规划局办公楼24楼开标厅。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X X X X X X电话:0531-898878988909999

传真:0531-********E-m a i l:

文明邱贺招标拍卖有限公司

2008年6月

第一章投标须知

前附表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工程概况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

1.2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第89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省、市有关类似工程招投标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承包人。

中标人可以将整个工程的部分工程分包,但被分包人必须具有承揽相应工程的施工资质和能力。

2.资金来源

建设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2项所述方式获得,将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合理支付。

3.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

3.1为全面履行本施工合同,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以下称“投标单位”)至少须满足《前附表》第3项所要求的资质等级并具有承揽本工程所需的所有的资格条件和能力。有同类工程业绩的需一并提供原材料证明(如合同)。

3.2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以往招标投标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3.3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单位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以下资料:

3.3.1 有关确立投标单位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副本)。

(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资格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证。外地企业中标后还必须到中国市高新区建筑队伍管理处办理备案证明,并不得影响或潜在影响招标人工程进度)。

3.3.2 投标单位在2005年以来完成的工程情况及现在正在履行合同的工程情况(同类工程需重点标明)。

按规定格式提供公司主要技术管理人员、拟在施工现场的项目班子、项目经理简历、技术负责人及主要施工人员情况。

3.3.4按规定格式提供完成本合同拟采用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

3.3.5 招标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身份证、安全生产资格证。

3.4 项目经理

3.4.1 项目经理条件符合以下条件要求:

(1)项目经理应具备壹级资格证书;

(2)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

3.4.2 中标的项目经理必须在施工现场,项目经理证或注册建造师证在签定合同前交由甲方保管,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归还。

3.4.3 项目经理必须携带有关证件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3.5本招标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审查投标人资格,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费用

4.1投标单位应承担其踏勘现场、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

投标文件、公证费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4.2招标代理费的计取:

4.2.1根据国家现行取费政策,按照以下文件确定招标代理费金额:执行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 857号文件。

4.3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交纳。

4.4本招标项目公证费为人民币500元,由中标人支付。

4.5 根据中国市高新区建管局规定,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交纳 1.5元/平方米(参考中标建筑面积)的意外伤害保证金,由招标代理公司从投标保证金中代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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