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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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事故分类定义

环境污染事故分类定义

环境污染事故分类定义
1.环境污染事故可分为:水污染事故,大气污染事故,噪声与振动污染事故、固体废弃物污染事故、农药与有毒化学品污染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等。

由于环境污染,使附近车间或工段人员感官受到刺激,影响正常工作的事故称为环境污染事故。

2.根据危害程序,环境污染事故可分为以下几类:
2.1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环境污染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使人群发生明显中毒症状,出现人员中毒死亡,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的正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的事故。

2.2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是指由于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含5万元),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人群发生中毒症状,人员发生明显中毒症状或可能导致伤残后果,因环境污染使社会安定受到影响,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的事故。

2.3较大环境污染事故。

是指由于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含万元)以上,5万元(不含5万元)以下,人员发生中毒症状,引起工厂与群众冲突,对环境造成危害的事故。

2.4一般环境污染事故。

是指由于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千元以上万元以下(不含万元)的事故。

企业环保应急预案事故等级

企业环保应急预案事故等级

一、编制目的为了建立健全企业环保应急管理体系,提高企业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保障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对事故等级进行划分,以便于企业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二、事故等级划分1. Ⅰ级事故(特别重大环境污染事故)(1)定义:指对环境造成特别严重污染,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危害,可能引发跨区域、跨流域的环境污染事故。

(2)特征:事故造成大范围生态环境破坏,导致大量人员伤亡或失踪,对周边地区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活产生严重影响。

(3)应急措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启动应急指挥机构,开展事故调查、监测、处置等工作。

同时,向上级政府和环保部门报告事故情况,请求支援。

2. Ⅱ级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1)定义:指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较大危害,可能引发区域性环境污染事故。

(2)特征:事故造成较大范围生态环境破坏,导致较多人员伤亡或失踪,对周边地区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活产生较大影响。

(3)应急措施: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部,开展事故调查、监测、处置等工作。

向上级政府和环保部门报告事故情况,请求支援。

3. Ⅲ级事故(较大环境污染事故)(1)定义:指对环境造成一定污染,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一定危害,可能引发局部环境污染事故。

(2)特征:事故造成局部生态环境破坏,导致少量人员伤亡或失踪,对周边地区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活产生一定影响。

(3)应急措施:启动应急预案,开展事故调查、监测、处置等工作。

向上级政府和环保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4. Ⅳ级事故(一般环境污染事故)(1)定义:指对环境造成轻微污染,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轻微危害,可能引发轻微环境污染事故。

(2)特征:事故造成较小范围生态环境破坏,对周边地区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活产生轻微影响。

(3)应急措施:启动应急预案,开展事故调查、监测、处置等工作。

环境污染事故等级分为几类-有哪些标准-

环境污染事故等级分为几类-有哪些标准-

环境污染事故等级分为几类?有哪些标准?根据污染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预警级别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因为环境污染的加剧,我们在做出相应的保护措施时也必须对破坏环境的行为予以打击。

我国针对环境污染的不同程度制定了明确的环境污染事故等级划分,并据此对相关行为进行处罚。

大家知道具体有几个等级吗?都有哪些标准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以下内容。

▲一、环境污染事故等级划分种类根据污染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预警级别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二、境污染事故等级划分标准▲1、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1)死亡30人以上,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或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5)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件,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6)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7)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8)造成跨国(界)的环境污染事件。

▲2、重大环境事件(ⅱ级):(1)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2)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3)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4)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5)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以及沿海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

▲3、较大环境事件(ⅲ级):。

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分级

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分级

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生态环境和社会稳定带来了严重影响。

为了有效预防和应对突发环境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环境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根据突发环境事故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将其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特别重大环境事故、重大环境事故、较大环境事故和一般环境事故。

二、分级标准1. 特别重大环境事故(1)事故造成人员死亡30人以上或者重伤100人以上;(2)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3)事故对环境造成严重破坏,污染范围超过100平方公里,严重影响生态平衡;(4)事故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严重影响,造成大量居民转移安置。

2. 重大环境事故(1)事故造成人员死亡10人以上或者重伤50人以上;(2)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超过5000万元;(3)事故对环境造成较大破坏,污染范围超过50平方公里,对生态平衡造成一定影响;(4)事故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造成部分居民转移安置。

3. 较大环境事故(1)事故造成人员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0人以上;(2)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0万元;(3)事故对环境造成一定破坏,污染范围超过10平方公里,对生态平衡造成一定影响;(4)事故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造成少量居民转移安置。

4. 一般环境事故(1)事故造成人员轻伤或者无人员伤亡;(2)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3)事故对环境造成轻微破坏,污染范围较小,对生态平衡影响较小;(4)事故对周边居民生活影响较小,未造成居民转移安置。

三、应急响应1. 特别重大环境事故(1)立即启动国家应急响应机制,成立国家应急指挥部;(2)全力组织救援力量,确保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3)全力开展环境监测,评估事故影响范围和程度;(4)全力做好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工作。

2. 重大环境事故(1)启动省级应急响应机制,成立省级应急指挥部;(2)全力组织救援力量,确保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3)全力开展环境监测,评估事故影响范围和程度;(4)全力做好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工作。

环保事故的分级标准

环保事故的分级标准

环保事故的分级标准
环保事故的分级标准是根据事故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将环保事故分为不同等级。

一般情况下,环保事故的分级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级环保事故:对环境造成特别重大影响,可能导致大规模的环境破坏、生态系统破坏和严重后果,如重大的水源污染、土壤污染或空气污染事故,严重威胁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二级环保事故: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可能导致较大范围的环境污染,如中等规模的水源污染、土壤污染或空气污染事故,对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构成一定威胁。

三级环保事故:对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可能导致局部范围的环境污染,如小规模的水源污染、土壤污染或空气污染事故,对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构成较低威胁。

四级环保事故:对环境影响较小,只造成局部范围的环境破坏,如小规模的水源污染、土壤污染或空气污染事故,对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威胁较低。

对于不同级别的环保事故,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防控措施,及时进行事故处理和修复工作,以减少对环境的不良影响,保
护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同时,也应加强事故的监测和预警能力,提高环境事故应对的能力和效率。

突发环境事件分类类别和标准

突发环境事件分类类别和标准

突发环境事件的分类和标准分为以下几类:一、特别重大环境事件(I级)(一)事件:突发污染源事故,因泄入足量毒性物质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急、慢性中毒,或使当地重点水域受到不明物质毒性影响,使1000人以上出现急性中毒症状的;(二)事件标准:在发生上述事件时,若控制处理不及时,有可能迅速发展成为重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

二、重大环境事件(II级)(一)事件:突发污染源事故,因泄入足量毒性物质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急性中毒,或使当地重点水域受到不明物质毒性影响,使500人以上出现急性中毒症状的;(二)事件标准: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区域可能造成严重污染与破坏的;发生区域性的重大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事件的。

三、较大环境事件(III级)(一)事件:因单位或者个人排放的污染物导致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经环境保护部门认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1. 因水、大气污染导致分散居民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受到污染的;2. 造成跨行政区域污染的;3. 重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的;4. 其他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污染事故。

(二)事件标准:造成一般人员中毒的;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影响当地居民正常生活、工作秩序的环境事件。

四、一般环境事件(IV级)(一)事件:因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不良影响、威胁居民生活环境及财产安全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或经调查取证确定非本单位导致的突发生态破坏事件的。

(二)事件标准:造成分散居民区轻度污染的;对当地居民正常生活未造成影响的;其他影响小的一般性环境污染事件。

以上就是突发环境事件的分类和标准,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和责任追究。

同时,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强环境监测和预警体系建设,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分级

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分级

一、概述为了有效应对环境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环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对环境事故进行分级,旨在明确各级事故的应急响应措施,提高环境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二、环境事故分级1. 特别重大环境事件(I级)特别重大环境事件是指造成跨省级行政区域环境污染,对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环境事故。

具体包括:(1)重大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火灾等事故;(2)重大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事故;(3)重大水污染事故,如跨流域水污染、重大地下水污染等;(4)重大大气污染事故,如跨区域大气污染、重大酸雨等。

2. 重大环境事件(II级)重大环境事件是指造成一定范围内环境污染,对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较大危害,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环境事故。

具体包括:(1)较大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火灾等事故;(2)较大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事故;(3)较大水污染事故,如流域水污染、区域性地下水污染等;(4)较大大气污染事故,如区域大气污染、较大酸雨等。

3. 较大环境事件(III级)较大环境事件是指造成局部环境污染,对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一定危害,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环境事故。

具体包括:(1)一般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火灾等事故;(2)一般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事故;(3)一般水污染事故,如局部水污染、地下水污染等;(4)一般大气污染事故,如局部大气污染、酸雨等。

4. 一般环境事件(IV级)一般环境事件是指造成较小范围环境污染,对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轻微危害,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环境事故。

具体包括:(1)较小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火灾等事故;(2)较小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事故;(3)较小水污染事故,如小范围水污染、局部地下水污染等;(4)较小大气污染事故,如小范围大气污染、酸雨等。

环境污染事故分级标准

环境污染事故分级标准

环境污染事故分级标准环境污染事故是指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置有毒、有害物质的过程中,因发生泄漏、泄露、挥发、溢出、倾倒、排放等异常情况,造成环境质量恶化,危害公共安全和公众健康的事件。

为了有效应对环境污染事故,我国制定了环境污染事故分级标准,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减少事故对环境和人体造成的危害。

一、一级环境污染事故。

一级环境污染事故是指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导致大面积生态系统受到破坏,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的事故。

比如化工厂泄漏大量有毒气体,导致周边居民中毒或者大面积植被死亡,这种情况就属于一级环境污染事故。

一级环境污染事故需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封锁事故现场,尽快控制污染源,减少污染物向周围环境扩散。

二、二级环境污染事故。

二级环境污染事故是指对环境造成较大范围的污染,对周围地区的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一定影响的事故。

比如化工企业的废水排放超标,导致附近河流水质恶化,影响到周边农田灌溉和居民生活用水,这种情况就属于二级环境污染事故。

对于二级环境污染事故,需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控制污染源、清理污染物、修复环境等紧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三、三级环境污染事故。

三级环境污染事故是指对局部环境造成污染,对周围地区的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较小影响的事故。

比如工业园区的噪音、振动、粉尘等污染物超标排放,对周边居民的生活和健康造成一定影响,这种情况就属于三级环境污染事故。

对于三级环境污染事故,需要及时采取控制源头污染、加强监测、加强环境修复等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恶化。

四、四级环境污染事故。

四级环境污染事故是指对环境造成轻微污染,对周围地区的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影响较小的事故。

比如机动车尾气排放超标,导致周围空气质量下降,但并未对人体健康造成明显影响,这种情况就属于四级环境污染事故。

对于四级环境污染事故,需要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质量。

总之,环境污染事故分级标准的制定,有利于及时有效地应对环境污染事故,减少事故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

环境应急预案事故分级

环境应急预案事故分级

一、前言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凸显,环境污染事故频发。

为有效应对环境污染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事故分级。

二、事故分级原则1. 以环境污染事故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影响范围、损失程度为依据,科学合理地划分事故等级。

2. 事故分级应充分考虑事故对生态环境、公众健康、社会稳定的影响。

3. 事故分级应与事故应急响应级别相匹配,确保应急响应措施的有效实施。

三、事故分级标准1. 特别重大环境污染事故(I级)(1)造成人员死亡10人以上或者重伤50人以上;(2)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3)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域发生,对全国生态环境、公众健康、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4)对国家战略资源、重要基础设施造成严重破坏。

2.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II级)(1)造成人员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0人以上;(2)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3)跨市(地、州、盟)区域发生,对全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公众健康、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4)对省级战略资源、重要基础设施造成严重破坏。

3. 较大环境污染事故(III级)(1)造成人员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2)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3)跨县(市、区、旗)区域发生,对全市(地、州、盟)生态环境、公众健康、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4)对市级战略资源、重要基础设施造成严重破坏。

4. 一般环境污染事故(IV级)(1)造成人员轻伤或者无人员伤亡;(2)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3)对本县(市、区、旗)生态环境、公众健康、社会稳定造成一定影响;(4)对县级战略资源、重要基础设施造成一定破坏。

四、事故分级实施1.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根据事故分级标准,及时对环境污染事故进行认定。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等级划分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等级划分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等级划分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依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分级标准,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I级)、重大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环境事件(Ⅲ级)和一般环境事件(Ⅳ级)四级。

一、特别重大环境事件(I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一)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l00人以上;(二)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三)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四)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五)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件,或I、II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含3人)急性死亡;(六)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七)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二、重大环境事件(Ⅱ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事件:(一)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二)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三)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四)Ⅰ、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2人以下(含2人)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含10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五)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及沿海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

三、较大环境事件(Ⅲ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事件:(一)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二)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的;(三)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9人以下(含9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环境应急预案事故等级

环境应急预案事故等级

一、前言为了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事故等级划分,以便于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有关部门按照不同等级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二、事故等级划分1.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1)事故发生范围涉及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影响跨境环境安全;(2)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3)事故导致重大环境污染,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可能引发区域性或跨区域环境污染事件;(4)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严重影响。

2.重大突发环境事件(1)事故发生范围涉及2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影响跨境环境安全;(2)事故造成较大人员伤亡,或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构成较大威胁;(3)事故导致较大环境污染,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可能引发区域性环境污染事件;(4)事故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一定影响。

3.较大突发环境事件(1)事故发生范围涉及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影响跨境环境安全;(2)事故造成一定人员伤亡,或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构成一定威胁;(3)事故导致一定程度环境污染,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可能引发区域性环境污染事件;(4)事故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一定影响。

4.一般突发环境事件(1)事故发生范围限于1个县(市、区)内;(2)事故造成少量人员伤亡,或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无重大威胁;(3)事故导致轻微环境污染,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可能引发区域性环境污染事件;(4)事故造成轻微经济损失,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一定影响。

三、应急响应措施1.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立即启动国家应急响应,成立国家应急指挥部,组织开展救援工作。

2.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启动省级应急响应,成立省级应急指挥部,组织开展救援工作。

环境污染事故等级分为几类,有哪些标准

环境污染事故等级分为几类,有哪些标准

环境污染事故等级分为⼏类,有哪些标准随着时代的不断,环境问题越来越受关注,环境污染最终会威胁⼈类⽣存,所以对它深恶痛绝,由环境污染引发的事故就更加骇⼈听闻了。

⼈类⽣存在同⼀个环境中,所以环境事故影响⾯⼴,⽽且难以预测,也很难治理,受到污染的动植物轻则病变,重则死亡,甚⾄会遗传给⼦⼥,造成⼦⼥天⽣缺陷。

下⾯就让店铺⼩编为⼤家整理⼀下相关的知识。

环境污染事故等级分为⼏类,有哪些标准⼀、环境污染事故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然灾害等原因使环境受到污染,国家重点保护的野⽣动植物、⾃然保护区受到破坏,⼈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是在瞬间或短时间内⼤量排放污染物质,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和破坏,给⼈民的⽣命和国家财产造成重⼤损失的恶性事故。

它不同于⼀般的环境污染,具有发⽣突然、扩散迅速、危害严重及污染物不明等特点。

包括核污染事故,剧毒农药和有毒化学品泄漏、扩散污染事故等。

环境污染事故可致⼈员急性病变死亡,能引起⼈群慢性病变;还具有引发恶性肿瘤或染⾊体遗传变异致癌、致畸胎、致突变的远期危害,危害⼦孙后代。

⼆、事故类型根据污染物的性质及通常发⽣⽅式,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可分为:(1)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事故:指在⽣产、⽣活过程中因⽣产、使⽤、贮存、运输、排放不当导致有毒有害化学品泄漏或⾮正常排放所引发的污染事故。

(2)毒⽓污染事故:实际是上⾯事故的⼀种,由于毒⽓污染事故最常见,所以另列,主要有毒有害⽓体有:⼀氧化碳、硫化氢、氯⽓、氨⽓等。

(3)爆炸事故:易燃、易爆物质所引起的爆炸、⽕灾事故。

(4)农药污染事故:剧毒农药在⽣产、贮存、运输过程中、因意外、使⽤不当所引起的泄漏所导致的污染事故。

(5)放射性污染事故:⽣产、使⽤、贮存、运输放射性物质过程中不当⽽造成核辐射危害的污染事故。

(6)油污染事故:原油、燃料油以及各种油制品在⽣产、贮存、运输和使⽤过程中因意外或不当⽽造成泄漏的污染事故。

安全、环境污染事故分级标准

安全、环境污染事故分级标准

一、生产安全事故分级标准: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二、环境污染事件分级标准1、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1)死亡30人以上,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或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5)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件,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6)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7)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8)造成跨国(界)的环境污染事件。

2、重大环境事件(Ⅱ级):(1)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2)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3)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4)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5)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以及沿海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

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分级目录

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分级目录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对突发环境事故的应对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环境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各类突发环境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环境事故分级2.1 环境事故分级原则按照事故的严重性、影响范围、危害程度等因素,将环境事故分为四个等级。

2.2 环境事故分级标准(一)特别重大环境事件(I级)1.1 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重伤;1.2 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1.3 严重影响区域生态环境,导致重大生态灾害;1.4 对社会稳定、经济安全、国家安全造成严重影响。

(二)重大环境事件(II级)2.1 导致10人以上死亡或重伤;2.2 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2.3 严重影响区域生态环境,导致较大生态灾害;2.4 对社会稳定、经济安全、国家安全造成较大影响。

(三)较大环境事件(III级)3.1 导致3人以上死亡或重伤;3.2 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3.3 严重影响区域生态环境,导致一般生态灾害;3.4 对社会稳定、经济安全、国家安全造成一定影响。

(四)一般环境事件(IV级)4.1 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重伤;4.2 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4.3 严重影响区域生态环境,导致轻微生态灾害;4.4 对社会稳定、经济安全、国家安全造成轻微影响。

三、应急响应3.1 应急响应原则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

3.2 应急响应程序(一)报警1.1 现场人员发现环境事故后,应立即向应急值班人员或有关负责人报告;1.2 应急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二)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2.1 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等级,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2.2 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环保事件分级

环保事件分级

环保事件分级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重大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环境事件(Ⅲ级)和一般环境事件(Ⅳ级)四级。

l.1.1 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1)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5)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的破坏事件,或因I、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后果,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含3人)急性死亡;(6)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7)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1.1.2 重大环境事件(Ⅱ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事件:(1)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2)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3)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4)因I、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2人以下(含2人)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含10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5)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及沿海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

1.1.3 较大环境事件(Ⅲ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事件:(1)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3)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10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分级

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分级

一、概述为了提高我国环境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环境事故的特点,特制定本预案分级。

二、分级原则1. 根据环境事故的性质、规模、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将环境事故分为四个等级:特别重大环境事件(I级)、重大环境事件(II级)、较大环境事件(III级)和一般环境事件(IV级)。

2. 环境事故分级应当依据事故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以下因素:污染物种类、排放量、事故发生地点、事故持续时间、对生态环境和公众健康的影响等。

三、环境事故分级标准1. 特别重大环境事件(I级)(1)污染物排放量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10倍以上,对生态环境和公众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2)事故涉及饮用水源、重要生态功能区、重点保护区域等,对生态环境和公众健康造成极大危害。

(3)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严重影响。

2. 重大环境事件(II级)(1)污染物排放量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5-10倍,对生态环境和公众健康造成较大危害。

(2)事故涉及饮用水源、重要生态功能区、重点保护区域等,对生态环境和公众健康造成一定危害。

(3)事故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一定影响。

3. 较大环境事件(III级)(1)污染物排放量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2-5倍,对生态环境和公众健康造成一定危害。

(2)事故涉及一般区域,对生态环境和公众健康造成一定影响。

(3)事故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一定影响。

4. 一般环境事件(IV级)(1)污染物排放量未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对生态环境和公众健康影响较小。

(2)事故涉及一般区域,对生态环境和公众健康影响较小。

(3)事故造成轻微经济损失,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较小。

四、应急处置要求1. 环境事故发生后,事发地政府应当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根据环境污染事件分级分类最新标准

根据环境污染事件分级分类最新标准

根据环境污染事件分级分类最新标准
根据环境保护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了最新的环境污染事件分级分类标准,以便更好地管理环境污染事件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分级分类标准
以下是根据最新标准确定的环境污染事件的分级分类:
一级污染事件
一级污染事件是指对环境产生极大影响,可能导致重大生态灾害、严重健康风险或长期影响的事件。

此类事件需要立即采取紧急措施进行控制和应对。

二级污染事件
二级污染事件是指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可能对生态系统和公众健康造成一定程度的威胁的事件。

此类事件需要迅速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和防范。

三级污染事件
三级污染事件是指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但影响范围相对较小,不会对生态环境和公众健康造成严重威胁的事件。

此类事件需要及
时采取合适的措施进行处理和监测。

四级污染事件
四级污染事件是指对环境产生轻微影响,影响范围较小,且不
会对生态环境和公众健康造成实质威胁的事件。

此类事件需要进行
必要的处理和记录。

标准的实施
根据环境保护部门的要求,各地应根据最新的环境污染事件分
级分类标准,对各类污染事件进行准确的分类,并根据事件的级别
采取相应的措施和控制措施。

结论
通过最新的环境污染事件分级分类标准,可以更好地划分和管理环境污染事件,确保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控制和防范,以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

各地应按要求和标准实施相应的措施,以确保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的健康。

环境事件分级

环境事件分级

环境事件分级环境事件(以下简称事件)分为一级事件(集团公司级)、二级事件(公司级)和三级事件(二级单位级)(一)特别重大事件(I级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I级事件:1.因环境污染导致场外发生 10人及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及以上;2.因环境污染导致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3.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4.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及沿海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5.发生在环境敏感区的油品泄漏量超过 10吨,以及在非环境敏感区油品泄漏量超过100吨,造成重大污染的事故。

(二)重大事件(Ⅱ级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Ⅱ级事件:1.因环境污染导致场外发生3-9人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3.因环境污染使公司生产生活受到重大影响,需要疏散转移群众1000人以上;4.发生在环境敏感区的油品泄漏量为 1-10吨,以及在非环境敏感区油品泄漏量为10-100吨,造成较大污染的事故;5.除上述油品泄漏以外的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6.发生4、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的。

(三)较大事件(Ⅲ级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Ⅲ级事件:1.因环境污染导致场外发生3人以下死亡;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3.发生在环境敏感区的油品泄漏量为 1吨以下,以及在非环境敏感区油品泄漏量为10吨以下,造成一般污染的事故;(四)一般事件(IV级)除特别重大环境事件、重大环境事件、较大环境事件以外的突发环境事件。

环境污染事故的分级以及如何判定等级

环境污染事故的分级以及如何判定等级

环境污染事故的分级以及如何判定等级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环境遭到了破坏。

但是我国越来越重视环境的保护。

环境污染事故是许多公司竭⼒避免却⼜总是不⼩⼼踩到的⼀颗威⼒不⼩的炸弹,你如果在为环境污染事故烦恼的话,不妨来看看店铺⼩编为您总结的资料。

环境污染事故分级有哪些和怎么断定环境污染事故的等级环境污染事故等级应主要根据污染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来划分,⼀般分为四级:Ⅰ级(特⼤)、Ⅱ级(重⼤)、Ⅲ级(较⼤)和Ⅳ级(⼀般)。

(⼀)Ⅰ级(特⼤):发⽣30⼈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以上;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区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利⽤放射性物质进⾏⼈为破坏事件,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源地取⽔中断的污染事故;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产和贮运中发⽣泄漏,严重影响⼈民群众⽣产、⽣活的污染事故。

(⼆)Ⅱ级(重⼤):发⽣10⼈以上、30⼈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以上、100⼈以下;区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存环境受到污染;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以上、5万⼈以下的;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库⼤⾯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源地取⽔中断的污染事故。

(三)Ⅲ级(较⼤):发⽣3⼈以上、10⼈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以下;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四)Ⅳ级(⼀般):发⽣3⼈以下死亡;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政区域纠纷,引起⼀般群体性影响的;4、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通过上⽂的简单介绍,我们了解到环境污染事故等级划分不仅仅是看污染的程度和范围那么简单,⽽更是要看事故所造成的⼈数具体伤亡情况,还要看是否影响到社会秩序。

环境污染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是什么

环境污染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是什么

环境污染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是什么
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使环境受到污染。

环境污染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一)Ⅰ级(特大):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1000万元以上;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件,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二)Ⅱ级(重大):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
失控;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三)Ⅲ级(较大):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四)Ⅳ级(一般):发生3人以下死亡;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4、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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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是什么
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使环境受到污染。

环境污染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一)Ⅰ级(特大):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1000万元以上;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件,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二)Ⅱ级(重大):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
失控;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三)Ⅲ级(较大):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四)Ⅳ级(一般):发生3人以下死亡;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4、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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