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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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法治化

浅论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法治化

要 集权 与地方适度分权 、 中央与地 方关 系的科 学化 、 法制化和 民主化 , 其基本途径 是转 变观念 、 学划分 职责权 限 、 科 完善监 督 机制 、 实现 法制化 、 进行 政治体制 改革。 关键词 : 中央与地方 关系; 法治化 ; 治体 制改革 政
中图分类号 : 6 0 1 1 3. 3
化。
( ) 一 实现 中央 与地方 关系法治化 的含义与 内容
中央与地方关 系的法治 化 , 是指在 中央 与地方之 间建立 与社会 主义 市场经 济相 适应 的 、 符合 民主政 治发 展和建 设社 会主 义法治 国家要求 的中央与地 方适度分 权 的国家权 力纵 向配置模式 , 以实现 中央与 地方关 系的科学 化 、 民主化 、 制化 。 法 中央 与地方关 系法 治化 的基本原 则是 中央 与地方 适度 分权 , 具体 包 括 中央必 要集 权 和地 方适 度 分权 。 中央必 要集 权是 市场经济条 件下维持 民族 国家统一 、 维护 中央政府权 威 和市 场秩 序 、 国 民经济 进行 宏观 调 控等 的必然 要 求 , 对 而地 方适 度分 权既是 当代 世界各 国发展 的潮流 ,1 L 也是促 进地方 经济 社会 发展 和 提高 管理 质量 与效 率 的基 本途 径 。 中央集 权 的上 限是不 能导致 某一 国家 机关或 国家领导人个 人 的过 分集权 和独断专行 , 下限是不得 侵 犯和 剥夺 地方 的 自治权 、 人与 公 民的合法 其 法 权益 ; 地方分权 的上 限是在政治 上不得危 及 国家统 一和主权 与领土 完整 、 得损 害 国家统 一 的政治 法 律制 度和 中央 的合法权 不 威, 在经济上不 得妨碍 社会主义 统一市 场体系 的建 立 与发 展 , 下 限是不 得侵 犯 和损 害公 民与 法 人 的合 法权 益 。因此 , 其 中央

中国政府上下级博弈论

中国政府上下级博弈论

浅论中央与地方的博弈一、问题的引入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矛盾和问题也日益突出。

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自古有之,但不同时期其具体的表现形式各异。

在现阶段,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已经不再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单纯意义上的“上传下达”的关系。

中国的经济改革是一场自下而上的制度变迁过程,即地方政府“强迫”上级政府同意变革的过程,这也是中国经济转轨得以成功的关键。

随着改革的深入,中央与地方政府的矛盾开始加剧:中央政府的许多政策出台后,地方政府并不认真执行。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二者的政策博弈陷入白热化。

近些年来,在宏观调控、环境保护、三农问题、农民工等诸多问题上,都可以看到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政策博弈的影子。

在改革发展中,中央与地方的矛盾十分突出:一方面是中央政府为了克服市场失灵,运用政府手段加强宏观调控,以求达到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而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已经不完全是过去意义上的中央从属机关。

因其所代表的地方利益与中央政府的宏观利益存在分歧,地方政府在政策制定和实施中,更多的是从自身利益出发,而不惜触犯中央的权威。

本文试图从博弈论的视角来分析当前中央与地方关系中存在问题的产生机制与影响,并分析提出构建新型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可能性。

二、分析问题当代中国的中央与地方关系中的一些突出问题是在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市场经济的导入而引起的利益分配问题所引发的。

产生的具体原因及表现:1.在财税方面,中央与地方财政体制改革推动了分权化的进程。

分税制改革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结合原则,将税种统一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并建立中央税收和地方税收体系,分设中央与地方两套税务机构分别征管;科学核定地方收支数额,逐步实行比较规范的中央财政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和健全分级预算制度,硬化各级预算约束。

分税制改革的效果是明显的,经过十多年的平稳发展,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和中央财政占全国财政的比重均有明显上升。

浅论中国国家权力结构体系的制约关系

浅论中国国家权力结构体系的制约关系

浅论中国国家权力结构体系的制约关系2013-09-02 15:17:03 《社会科学研究》石本惠在中国,社会主义社会还处于初级阶段,虽然实行了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人民群众在政治上、法律上有了当家作主的权利,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国家权力还不可能在全社会范围内为人民群众直接行使,而只能通过人民群众选举出来的代表行使,这就导致了权力所有者与权力使用者的分离,因而在我国国家权力结构体系中,权力制约问题在理论上的研究和在实践上的应用都显得非常重要。

笔者针对我国国家权力结构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谈点粗浅的看法,以抛砖引玉。

一、“议行合一”是社会主义国家权力运行机制的核心马克思主义认为,权力是一个系统,处于这个系统最顶端的是国家。

国家是特殊的权力机关,是权力的集中体现,国家权力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最重要的上层建筑,它是统治阶级借助于国家机关对内实行阶级统治、巩固政权、进行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对外防止侵略、维护国家独立的工具。

为了保证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世界各国都制定了与之配套的国家权力结构及运作系统。

纵观我国国家权力结构及其运行机制,它的核心是“议行合一”。

所谓议行合一,就是指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权机关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的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统一于和从属于国家权力机关的制度。

我国目前实行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议行合一”制度的具体运用。

它明显区别于资产阶级国家权力分割体制的三权分立。

“议行合一”制度的产生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理论和实践上长期探索的结果。

劳动人民在取得国家政权以后,到底用什么政权形式来代替被打碎了的旧的国家机器?或者说,社会主义国家是照搬三权分立体制还是应建立新型的人民政权?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作了认真的探索。

1871年巴黎公社诞生以后,马克思发现“公社就是帝国的直接对立物”和“可以使劳动者在经济上获得解放的政治形式”,进而提出“公社不应当是议会式的,而应当是同时兼管行政和立法的工作机关”〔1〕。

行政管理类论文题目

行政管理类论文题目

行政管理论文题目1、论毛泽东的行政管理思想2、论毛泽东的政治参与思想3、论毛泽东的改革思想4、现阶段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5、政府执行力低下的原因及对策6、论政府公信力的提升7、论政府治理工具的选择8、论我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的协调发展9、市民参政与和谐社会构建10、论公民意识与现代化的发展11、论市政公开及其方式12、论市政职能的转变13、论科学城市体系的构建14、城市规划管理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15、论垂直管理16、论市政管理体制的改革17、论公共政策中的公民参与18、论地方政府的机构改革19、论地方政府职能的转化20、论行政区划的改革21、第三部门与政府职能的转变22、非政府组织中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途径23、对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的思考24、试论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发展趋势25、试论公务员的培训制度26、试论提高行政效率的有效途径27、影响村民自治中选举的因素分析及对策28、村民自治中的权利冲突和协调对策29、农村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30、试论行政监督与行政效率的关系31、社会保障领域的政府角色分析32、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的改革与借鉴33、地方政府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34、论我国行政监察制度的改革与完善35、和谐社会构建中公务员的定位与作用36、我国实行行政问责制的现实困境与途径选择37、论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38、构筑和谐社会中的政府作用39、中外公务员制度比较研究40、建立学习型政府的障碍及对策41、建立节约型政府的意义及途径42、论政府在建立和维护市场秩序中的地位和作用43、论政府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职能44、论我国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及其意义45、论我国政府对煤矿安全的监管46、论我国政府在反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作用47、公务员社会保障问题的探析48、对公务员社会保险制度的研究49、论两个行政组织理论对我国行政改革产生的影Ⅱ向50、现阶段我国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权力划分探析51、论我国政府与中国共产党的法律关系52、论我国行政立法在整个立法体系中的地位和意义53,论我国公务员晋升制度的改革54、论政府在二次分配中的作用55、论政府宏观调控中的经济学杠杆56、行政管理学研究的社会方法57、论“公平”与“效率”对社会政策的影响58、论政府的社会职能59、地方政府治理绩效的实证分析(以县或镇为对象)60、地方教育发展规划的比较分析61、“中部崛起”战略中的地方发展思考62、地方政府执行力评价63、论政府危机处理与政府形象的塑造64、地方公共政策制定与实施中的公民参与65、论公务员管理创新66、浅析非政府组织在中国的发展67、劳动力流动与地方政府管理创新68、中国政府公信力现状分析69、中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途径探索70、论舆论监督的效能和制约因素71、试论加强群众监督的途径72、试论加强人大监督的途径73、论权力制约的基本途径及方式74、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75、西方分权思想的演进逻辑及对我们的启示76、宪政:现代政治文明建设的路径选择77、政治文明与政治制度建设78、当代中西政治体制比较的启示79、浅析西方政党执政的合法性基础80、对西方政党执政规律的思考81、论政治冲突的表现形态82、当代西方民主化理论的分析路径及其走向83、全球化进程中政治文化的冲突与选择84、新农村建设的制约因素及解决对策85、我国弱势群体政洽参与障碍及其消解86、多元利益群体的利益表达与和谐社会构建87、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治文化的重构与变迁88、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社会公正问题探析89、我国依法治国途径的选择及走向90、对我国权力运行机制存在问题的分析91、新农村建设视野下的乡村治理模式92、农民工政治参与权益保障的现状及改善93、当前我国农民政治参与的状况、特点及趋势94、中国乡村治理的现状分析95、当前我国非政府组织与政府关系互动研究96、利益集团的政策参与及其路径选择97、专家咨询制度与公共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98、试论舆论在公共决策中的作用99、我国政府在危机管理中的公共政策制定100、构建和谐社会与公共政策的设计101、公共政策失灵及其原因分析102、提高政府公信力与政治文明的实现103、论公共政策过程中的政府利益及其影响104、论政府危机管理中的公共参与105、电子政务在公共危机管理中的应用106、非政府组织在现代危机管理体系中的作用107、中国行政监督现状评价及改革108、我国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出路109、乡镇政府运行机制分析1 10 、农村两委关系现状及协调111、村民政治参与现状及问题探讨1 12 、邓小平的行政改革思想113,中国行政伦理的现状与提高1 14 、行政自由裁量权与行政腐败1 15 、乡镇政府职能转变中存在的问题及改革1 16 、行政决策机制与行政腐败1 17 、对“一把手”权力监督的探讨118、当代中国政治文化现状与政治民主建设1 19 、公务员考核制度问题及改革120、公务员招考与录用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121、论以德治国的实现途径122、中国依法行政的难点及改革123、和谐社会与政府职能的转变124、从法制监督看政治民主化125、试析影响决策科学化的因素126、对行政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的思考127、论行政效率的提高128、试论完善我国现行的行政监督体制129、论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130、对行政改革的动力研究131、对国家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探析132、浅议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务员素质的提升途径133、试论国家公务员的激励机制134、对强化公务员亲政廉政建设的思考135、行政职权滥用的危害与防治136、对当前地方政府绩效评估的价值取向分析137、我国村级管理的现状及发展趋势138、西部大开发中小城镇建设的政府管理139、WTO的透明度原则与我国行政公开体制改革140、政府信息化给政府管理带来的机遇、挑战及对策141、制约政府网络化建设的主要因素及对策142、试论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不足与完善143、政治舍法性对中国政治文明的影响144、论中央与地方关系法制化研究145、论行政监督体制的完善146、论中国公务员法的落实与完善147、论政府能力的提高148、论宪法监督机制149、论公共政策的科学化与民主化150、论行政领导体制的合理化151、论中国政治社团的功能15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流失与制度防范153、乡镇政府体制改革的方向、目标与重点154、我国政府法治能力建设刍议155、政府绩效考核的体制性制约因素分析156、论公共危机管理中的行政指导157、现代官僚制度的表现与批判158、对实现我国行政管理科学化的思考159、论行政处罚原则160、浅议我国的行政听证制度161、论行政文化的创新162、浅析现代型行政管理人才的智能结构163、论政府在培育国企经营者队伍中的角色定位164、公共关系在行政管理中的作用165、论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培养166、公共行政现代化与行政管理者167、行政指导:一种有效的行政方式168、当代中国城市偏向政策的政治根源169、公务员行政气质的特点和构成要素170、论公务员行政效率的提高171、试论转型期的行政伦理建设172、浅论行政伦理责任的理念与实施1 73 、论地方政府对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职责174、论公共行政的责任体系及其运作175、关子加强行政管理队伍建设的思考176、论政府信息公开177、浅议我国行政执行及其面临的挑战178、论行政伦理责任探究179、行政问责的范式变化:从传统到现代180、地方政府绩效管理的困境与出路181、关于地方政府绩效评估指标的研究182、试论公共部门人力资源规划183,、群众对公务员满意度的调查与研究184、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的薪酬管理研究185、我国公务员培训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186、地方政府形象研究187、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绩效评估的科学性188、非政府组织在地方政府治理中的作用189、我国非政府组织的现状分析190、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9 1 、论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192、论我国的有限政府建设193、论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194、论我国有效政府建设195、论行政执法中自由裁量权运用196、我国行政复议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97、我国行政赔偿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98、我国行政许可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99、浅析我国的行政监督体制200、我国权力机关在行政监督中的地位和作用201、我国权力机关在行政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202、我国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203、论中国共产党在行政监督中的地位和怍用204、论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205、我国政协在行政监督中的地位与作用206、我国民主党派在行政监督中的地位与作用207、论我国群众监督的得失208、中西方行政监督制度比较209、中西方公务员制度比较210、中西方公务员录用制度比较21 1 、中西方公务员考核制度比较212、论公务员职位分类与品位分类比较213、中西方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比较214、中西方公务员培训制度比较215、论我国公务员交流制度的完善216、中西方公务员交流制度比较217、论我国公务员回避制度218、论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特点219、论我国公务员制度中党管干部的原则220、论我国公务员辞职制度221、论我国公务员辞退制度222、论我国公务员权力保障问题223、论我国公务员申诉制度224、论我国公务员处分问题225、论我国公务员纪律和职业道德的关系226、论行政领导的艺术227、论行政领导的素质228、论行政领导能力的提升229、论行政领导的知识结构230、论行政领导决策能力23 1 、论行政领导的领导艺术232、论行政领导用人艺术233、论领导体制的完善234、论领导体制改革235、论领导优良作风建设236、论领导作风与党风237、论领导作风与社会风气238、论政府的经济职能239、论政府的政治职能240、论政府的文化职能241、论政府的教育职能242、论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243、政府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地位与作用244、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地位与作用245、政府作风与社会风气246、论政府信用与社会诚信247、政府信用危机的因素分析248、完善政府信用的方法和途径249、政府信用与和谐社会的建设250、行政权力的本质与运行规则251、行政权的内容和边际252、行政权与公民权的关系253、行政越权问题形成因素及制约254、滥用行政问题的形成因素及制约255、论行政权的缺失及补全256、行政不作为的成因及监督257、行政不作为的表现形式及后果258、行政主体与行政法259、行政主体的特征与确认260、确认行政主体的作用261、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与行政主体262、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在行政管理中的作用263、我国的行政主体及其责任264、营利性组织成为行政主体的得失利弊265、论行政组织的层级与幅度266、论行政环境对行政组织生成与发展的影响267、行政效率制度的因素分析268、论行政效率与民主的关系269、论行政效率与公平的关系270、论民主的本质与形式271、论人民代表大会与政府的合理关系272、我国选举制度的缺陷与完善273、我国直接选举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274、我国间接选举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275、我国实行人民代表职业化的探讨276、我国人民代表的构成及完善277、中国共产党在我国政治生活中的核心地位278、论提高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279、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280、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研究281、“一国两制”的意义及未来282、基层民主制度建设的地位和作用283、我国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状况和前景284、经济体制改革对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285、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前景展望286、加强和完善我国的行政体制287、我国养老保险面临的形势与政策建议288、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困境与出路289、我国工伤保险的不足与可操作性探析290、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缺陷及其完善291、对完善我国妇女生育保险制度思考292、城市贫困现象及其社会救助293、论我国社会葱善事业的发展294、我国社会改善民生福利的前景295、军人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296、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模式297、对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思考298、对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思考299、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医疗保险制度的思考300、城镇低收人家庭住房困难及其解决注:以下选题属于行政管理专业论文选题范围。

财政学

财政学

浅论我国分税制问题及完善建议摘要:1994 年以来,我国中央与地方的利益分配初步确立了以分税制为主的财税分配格局,从中国历史的长河里来观察,分税制改革的方向无疑是正确的,对于推动中国全面进步起到了重大作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和我国改革开放,为实现中华民族全面复兴奠定了财政基础。

但由于体制的惯性作用,分税制改革保留了一些旧体制的因素,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在运行中出现了新问题新情况,有些改革已经越来越不适应窝工发展的需要,因此应当进一步加以改革和完善我国的分税制。

关键词:分税制问题完善建议一、理论基础分税制,分税制就是为了有效地处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事权和财权关系,通过划分税权,将税收按照税种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以及共享税进行管理而形成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

其实质主要表现为:按照税种划分税权,分级管理。

分税制要求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事权以及收入,同时还要求配之以完善的转移支付制度,只根据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事权的划分和收入的划分来进行税收的分配,并不一定能达成政府间的财政均衡分配,很可能造成政府间纵向和横向不均衡,因此,需要财政转移支付来实现事权和财权相统一。

二、我国现行分税制存在的问题(一)我国省以下没有实行真正的分税制1994年财税配套改革之后,由于省以下还一直没有真正实行分税制,所以“事权重心下移、财权重心上移”造成的基层困难和问题,如果省以下体制不构建好,光靠中央转移支付是力不从心的,不可能形成长效机制。

省级以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还有待改进,分税制改革主要解决了省级财政与中央财政的关系,而未能很好地解决省与省级以下各级财政的关系问题(二)中央-地方政府权力关系不规范。

中央-地方政府权力关系不规范造成各级政府的事权范围和支出责任不明确。

因此,需要依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公共财政理论框架的要求,规范中央-地方政府权力关系,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并将其以法律形式具体化,力求分工明确,依法办事。

浅论人大的监督职能

浅论人大的监督职能

浅论人大的监督职能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国政治制度的核心之一。

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人大的职责不仅仅是制定各类重要法律,更重要的是履行监督职能,对政府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和审查,确保国家机关的运转合法有效。

本文将浅论人大的监督职能,包括其监督的范围、内容、方式以及现状。

一、监督的范围人大的监督职能覆盖了国家行政、立法和司法各个方面,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

具体来讲,人大对政府执行宪法和法律、制定重要政策和计划、实施财政预算等方面拥有监督权。

人大对中央政府的监督主要体现在对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政策文件和财政预算等方面的审查和批准。

此外,人大还对中央政府的重要任命和解职进行审议和决定,监督中央行政机关的工作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对于地方政府,人大作为地方政权的代表,对于地方政府相关事项亦拥有监督权。

在地方层面,人大对地方立法,预算执行以及一系列行政行为,包括干部任免、招标投标、行政许可等都可以进行监督和审查。

此外,人大还可以代表人民行使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和权利。

二、监督的内容人大的监督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多个领域。

政治领域主要体现在人大对政府依法行政、法治建设、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执行等方面进行监督。

在经济领域,人大通过审查和批准年度财政预算、国务院关于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的报告以及制定经济发展规划等方面进行监督。

在社会领域,人大将关注目光投向财产分配、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对被监督单位是否达到了群众的期望、是否满足社会和人民的需求等进行监督。

在文化教育方面,人大还关注教育投入、劳动就业等,对于教育、卫生事业、科技创新等方面进行监督。

三、监督的方式人大的监督方式主要包括两个层次,总体来说包括监督性问政和监督性调查。

监督性问政主要是通过大会、常委会、专题协商等渠道来展开的,代表们可以向政府部门就有关事项提问并要求他们作出解答和报告,以检查政府机关的行为是否合法合规。

监督性调查主要是由全体代表和专门委员会组成小组,对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和研究,以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政府工作符合公共利益和精神。

行政管理本科毕业论文参考选题

行政管理本科毕业论文参考选题

行政管理本科毕业论文参考选题(仅供参考)一、“政府经济学研究、政府经济学、组织行为学" 选题方向1。

论管理者的性格培养与管理效能2.论管理情景对管理方式和效果的制约性3.有限政府的经济管理效能分析4.政府行政成本控制分析5。

地方政府公共物品供给途径分析6.浅谈收入分配中的公平问题二、“公共关系学原理、市场营销学、组织行为学、组织文化”选题方向1.论危机传播中的政府行为2。

论网络环境下的政府公关3。

论跨世纪城市文化形象战略4.论受众社会心理与城市对外宣传5.新世纪城市化进程中的文化品味6。

试论未来行政领导的形象塑造7。

浅析组织文化创新的走向8.某城市国际形象的确立与推广三、“行政管理论与行政、领导、行政组织学”选题方向1.全球化背景下的政府职能研究2.论当代公共管理的绩效评估方法3.论信息技术在政府公共服务传递中的作用4。

当代西方“公共管理运动"评析5。

论行政权力及其制约6。

论行政自由裁量权及其限制7。

论政务公开8.论西方公共行政学发展中的民主价值取向四、“行政管理学与行政领导、人力资源管理"选题方向1.地方政府制度创新行为研究2.政府与制度变迁3.知识经济与人力资源开发(细分问题论述)4。

人力资源激励机制研究(细分问题论述)5.公务员考核制度的研究6.公务员培训制度创新7。

公务员薪酬制度改革8.地方政府与市场化改革9。

以行政角度审视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某个社会问题10.浅析我国公务员制度(××某一方面)五、“行政法制研究、公关传播法规" 选题方向1。

依法治国重点在治“吏”2。

依法治国与加强、改善党的领导3。

加速政府体制改革4.当前行政管理制度化、法制化的思考5。

论地方政府与公共管理6。

依法治国与治吏7.论中介机构与行政部门的脱钩和改制8.小城镇行政体制之我见六、“行政法制研究、监督学”选题方向1。

论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2。

健全和完善监督制度是反腐败的根本措施3.在社会主义时期反腐败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4.关于加强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监督的一些设想5.如何看待中国古代的监督制度6.舆论监督的作用7.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增强政府的监督意识8.关于行政法制的研究(自拟其中一个问题研究)9.浅论行政监督中的舆论监督七、“公共行政管理、公共组织与管理、行政管理学、公共行政组织学、西方行政学说”选题方向1。

浅论区域一体化进程中的政治协调与路径选择

浅论区域一体化进程中的政治协调与路径选择

浅论区域一体化进程中的政治协调与路径选择作者:邬家峰钟起万来源:《商情》2013年第51期【摘要】在区域发展进程中,政府效用与公共效用之间边界不清、利益碎片与共同利益之间难以聚合、“代理人”与“代言人”之间的角色冲突,导致区域公共治理一体化进程中政治协调的障碍生成。

政府职能、经济发展、社会整合是区域政治协调的主要层面。

区域的公共利益平台、制度安排和政策体系是区域公共治理中政治协调的路径选择。

【关键词】区域公共治理政治协调障碍机理解构路径政治协调是区域政府的本源性职能之一,是区域公共治理一体化的重要工具。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区域梯度发展战略是在经济发展水平极度落后和平均主义盛行的背景下提出的,这一战略对于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让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但区域之间过大的差距甚至社会群体之间对抗的可能性被放大,当下中国区域公共治理面临错综复杂的矛盾,政治协调是区域公共治理一体化的必然选择。

一、区一体化过程中政治协调的障碍(一)政府效用与公共效用之间边界不清区域公共治理一体化的最大障碍是政府自利性。

政府自利性是指政府偏离公共效用最大化的目标,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行为属性,这主要表现在:政府官员追求个人收益最大化的努力导致微观政府行为偏离公共效用最大化轨道;政府机构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导致政府行为偏离公共效用最大化轨道;地方政府作为相对独立的行为主体,追求地方利益最大化和本级政府利益最大化的努力,导致其行为偏离整个国家公共效用最大化的轨道。

(二)利益碎片与共同利益之间聚合度不高碎片化理论强调政府各部门的官僚会根据其所在部门的利益进行政策制定或是影响政策制定过程。

区域的发展会产生许多共同利益和共同需求,诸如生态保护、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等。

由于区域政治资源配置基本按照行政区划来进行,在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中地方政府間的利益博弈,实际上割断了各种资源之间的相关性和联接性,撕裂了区域公共管理的完整性和统一性。

浅论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

浅论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

浅论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作者:陈硕峰吕晓聪来源:《沿海企业与科技》2008年第01期[摘要]文章结合新中国成立以来财政体制的发展,探讨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变动情况。

要重塑中央与地方关系,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必须实行中央适度集权和地方适度分权相结合的混合体制。

因此,要合理平衡中央与地方的事权与财权,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的税收,建立规范化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还要发挥法律和政策在明确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过程中的作用。

[关键词]事权;财权;分税制;转移支付[作者简介]陈硕峰,广西财经学院教务处助理工程师,中央财经大学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财政学,广西南宁,530003;吕晓聪,广西财经学院两办行政科助教,中央财经大学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财政学,广西南宁,530003[中图分类号] F81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23(2008)01-0043-0003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从根本上说,是以集权与分权划分为中心的物质利益基础上的社会政治组织——国家的一种政治关系。

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是随着国家的产生及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的形成而出现的,并随着国家及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的。

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不仅是我国财政体制改革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之一,也是我国行政体制设置与合理划分行政权力的重要内容。

它是一个事关国家的稳定与动乱、统一与分裂、兴盛与衰亡的问题。

以下将结合我国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历史和现状,从合理平衡中央与地方的事权与财权,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的税收,建立规范化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等方面,浅论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

一、我国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现状党的十四大确立了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而在理论上结束了双轨制的经济体制。

与此同时,国家确立了分税制的财政体制。

分税制是对财政包干体制的根本否定,涉及中央与地方财力和财源的分配、调整,触及各地方的既得利益。

分税制按照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划分,合理确定各级财政的支出范围;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将税种统一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并建立中央税收和地方税收体系,由中央与地方两套税务机构分别征管。

浅论中法两国的中央集权制

浅论中法两国的中央集权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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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 论 中法 两 国 的 中央 集权 制
李 晓 丽
摘 要 正确 处理好 中央与地 方关 系是 当今世 界 诸 多 国家必需要 解 决好 的现 实课 题 , 于 中法 两 国的国 家结构形 式均采取 鉴
而单 一制 国 家的 区域性 政府 不享 有此权 力 。 当联 邦 制走 向集 密 族 分裂 势力 。 0 尤其 是我 国 , 民族 问题及 地 区发展 不平 衡问题 一直 与集 中 的极 端—— 当权 力 不断地从 地方 向 中央 转移 , 它就 到达 了 是 我 国政治体 制 中的重 中之重 , 是各项 体制 改革所 必须 首要考虑 单一 制 , 联邦 制 与邦联 制 不同 , 一制 是一 个在 理论 上 比较 狭 和 单 隘 的概 念 。一 般地 , 它表 明中央政 府代 表 了国家 的所 有主 权 , 且

二、 中法 两 国实行 中央 集权 制的原 因
中法 两 国在 调整 中央 与地 方之 间关系 的方 式上 都采 用 了单 制, 中央 与地 方权 限划 分有 集权 与分 权两 种方 式, 中法 两 国均
之 间的基 本 区别 , 要是 看权威 纵 向上 的相对 集 中还是 分散 。具 实行 中央 集权 制是 诸多 主客 观 因素共 同作 用下 的必然 选择 。 主 ” 体 就是 : 单一 制政 府 实行 中央控 制 , 方或 省政府 在 法律 上只 是 地 中央的分 之机 构 , 一层 次的政府 所享 有的各 种 自治权取 决于 中 这 央政 府 的配 合 。 0 还 有 的学者 提 出应 将主 权权 力是 由全 国性 政 府独 占还是 与 第一 , 中法 两 国都有 悠 久的 中央集 权制 度 的传统 。 国都 在 两 封建 社会 里形 成 和发 展 了专 制主义 中央集 权制 。法 国是 欧洲大 陆最 典型 的中央集 权 国家 , 路易 十四“ 独裁者 ” 在 大 时代就 完全 奠 定 了中央 高度 集权 制 。我 国 自秦始 皇建 立 统一 的多 民族 国家 以

浅论中法两国的中央集权制

浅论中法两国的中央集权制

浅论中法两国的中央集权制作者:李晓丽来源:《法制与社会》2009年第26期一、何谓“单一制”(一)关于单一制的不同观点所谓国家结构形式是指调整国家整体与其组成部分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关系的方式。

其主要分为单一制与联邦制,二者之间的根本区别所在,比较一致的看法是权力的分配,而单一制下的权力分配的方式及程度在学术界存在不同的主张。

在国家事权的划分形式方面,认为“在单一制国家,无论分权至何种程度,其地方团体之事权,总系经由中央政府以普通的法律命令规定。

”①“不论中央与地方的分权达到何种程度,地方的权力均由中央以法律文件规定或改变,地方权力没有宪法保障”。

②在国家与地方之间这种纵向的权力分配程度方面,认为单一制与联邦制“两者之间的基本区别,主要是看权威纵向上的相对集中还是分散。

”具体就是:单一制政府实行中央控制,地方或省政府在法律上只是中央的分之机构,这一层次的政府所享有的各种自治权取决于中央政府的配合。

③还有的学者提出应将主权权力是由全国性政府独占还是与区域性政府分享作为判断一个国家是单一制还是联邦制的标准。

所谓主权权力是由全国性政府独占或由全国性政府同区域性政府共享,是指一定国家机关对某一方面公共事务的最终决定权而言的。

在此方面,凡联邦制国家的构成区域,其政府程度不同地拥有此权力,特别是有关构成区域内部公共事务的最终决定权,而单一制国家的区域性政府不享有此权力。

④当联邦制走向集密与集中的极端——当权力不断地从地方向中央转移,它就到达了单一制,和联邦制与邦联制不同,单一制是一个在理论上比较狭隘的概念。

一般地,它表明中央政府代表了国家的所有主权,且除了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之外具有无限权力;地方政府只是中央政府的分支,有义务服从中央命令,且不具备宪法保障的自治权力——这并不是说地方政府不是民主自治的,而是中央政府可以随时通过法律或命令超越并取消地方规定。

因此,单一制国家的地方政权不可能有自己的宪法,因为地方政府的权限本身完全市由国家宪法与法律决定的。

对古德诺行政二分法的解读和再认识

对古德诺行政二分法的解读和再认识

对古德诺行政二分法的解读和再认识摘要:古德诺提出政治与行政的二分论,即国家具有意志表达和意志执行的两种基本职能,政治功能和行政功能。

但是他的主要研究意图却是政治与行政之间的相互协调,协调的途径有两种,分别是政治对行政的控制和行政的适度集权。

古德诺通过对美国政治体制的考察,发现法定体制外的政党具有这一协调力量。

古德诺思想的核心在于如何通过协调政治与行政来实现民治政府和高效行政的目标。

关键词:古德诺;政治与行政;二分法;与古德诺同一时代的德国的斯坦因、布隆赤里,法国的狄克洛克早就论述过行政与政治的区别。

“行政学之父”威尔逊也明确提出要把政治与行政区分开来。

古德诺全面而系统地对威尔逊的见解作了进一步的阐释,但古德诺并没有把主要注意力集中在行政部门的具体事务上,而是着重分析了外部环境问题,这也是局限所在。

一、政治与行政二分理论的基本内容行政学界普遍认为最先提出政治与行政二分理论的是威尔逊,但是最早对这一理论作出全面而系统地阐述的是古德诺。

构成了古德诺的“政治与行政二分理论”体系,这一体系包括以下内容:1、高级行政官员要对政治官员负责并执行政治官员的意志低级的行政官员不应该有明显的政治倾向,要能够为任何一个政党组成的政府提供服务。

对于某一特定的政策,允许他们有自己的见解,作为负责制定和执行政策的政府机构成员,有权力提出自己的观点并表明自己的态度,但是不能有党派的色彩,应该忠实地服务于不同党派组成的政府。

2、行政更多的表现为一些事务性、程序性和可操作性的具体事务。

行政追求的首要的是效率。

政府应该知道应该怎样用尽可能少的成本提高效率来完成恰当合适的工作。

3、政府的职能有两种,政治职能和行政职能。

用三权分立对政府机构进行了整合,确立了新的分权和制衡原则。

4、古德诺政治与行政二分思想的核心内容是政治与行政的协调古德诺在《政治与行政》一书中着重的论述了这一思想,说明了并不像人们所想的那样政治与行政是完全分离的。

古德诺认为政治与行政二分的“二分”是针对政府职能这样的一个前提而存在的,而在具体行政事务上和公共事务上政治与行政是不可以完全分离的,二者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

浅论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

浅论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

浅论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作者:杨扬刘艳秋来源:《法制博览》2016年第05期摘要:从十八大报告到十八届四中全会,再到十八届五中全会,从提出“加快财税体制改革,理顺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的关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政府间事权的合理化划分,再到适度加强中央事权和支出责任,政府间事权的划分不断被提上日程。

基于这个大环境,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的事权成为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关键之所在,因此,我们以法律的视角从事权的内涵、理论和原则出发,阐述目前事权划分存在的种种问题,分析和借鉴实践中事权划分的经验,改善中地关系,促进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合理划分。

关键词:事权;事权划分;中央;地方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6)14-0086-02作者简介:杨扬(1990-),女,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法学理论;刘艳秋(1992-),女,河北师范大学,研究方向:民商法学。

事权和事权的划分关乎着一个国家的体制运行和公共事务管理的效率,而关于事权和事权的划分理论界一直存在着不同的声音,如何可更科学合理地划分事权使我们现在关注的重中之重。

一、事权的内涵首先,事权这一概念最早出现在《淮南子·兵略训》中,里面讲究战略布局,也就是指军事指挥上的种种妥善处置。

另外一种含义就是指职权、权力。

宋朝诗人梅尧臣的诗中提到“事权轻”就是这个含义。

事权指处理事务的权利。

然而跟随时代的变化,我们现今讨论的事权则主要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权力。

所谓事权,概括地说就是各级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和事务中应负担的使命和职责的权利。

有的学者认为,事权是指政府的职责或职能,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即政府的支出责任。

还有学者认为事权是处理事情的权利,包括国家事权、政府事权和财政事权三个部分。

这两种观点都是片面的把事权等同于支出责任或者是把事权局限于处理事情的权利,而没有对其范围给予界定。

浅论我国区域性行政管理的特点与改革

浅论我国区域性行政管理的特点与改革

浅论我国区域性行政管理的特点与改革摘要:近年来,我国中央与地方关系备受关注,我国也在对二者关系不断的进行调整,以逐渐实现规范化、合理化、法治化,而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关系也要格外重视,中央与地方要相互协调,互相协作,对公共事务进行综合治理,区域行政管理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利用。

但区域经济发展的整体性存在被肢解的可能,所以在公共行政学的研究中,对区域行政关系的建设与改革成为了新视角,为促进区域发展,本文对区域行政的特点进行了阐述,并在此基础上对区域行政管理的改革进行了初步的探讨。

关键词:区域性;行政管理;改革中图分类号:d5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1-0-01二十一世纪以来,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生的巨大变化,公共行政学在这种环境中不断的演变,内容上得以丰富和创新,其研究领域在不断扩展,特别是对区域经济的研究更加深入,这个研究领域涉及到的就是区域行政管理,自改革开放以来,对于行政区域的划分中,中央直辖市区域和普通省制区域并无根本差别,而民族区域自治区域和特别行政区域有着明显的特征。

区域的协调性主要体现在政府之间的关系政府管理行为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协调关系,会促进经济发展,同时区域间的发展也会得以平衡。

一、区域性行政管理的特点1.民族区域自治制区域行政管理的特点民族区域自治制区域行政指的是民族自治与区域自治,它是二者的结合,它以《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为依据,在国家所管辖的领土区域内,由国家统一领导,在少数民族地区实行地方自治,并在自治地区建立自治机关,自治区行使自治权,以管理本民族内部的事务,这体现的是民主权利,保证了政治、法律上的平等。

民族自治区域的自治机关与普通省制区域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和地方国家行政机关是同性质的,它是也是我国人民民主国家政权的一部分,同时它也是民族自治区域的一级国家权力机关,属于国家行政机关,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其自治权,自治权是民族区域自治的核心,自治机关行使的自治权应同它的行政地位相适应。

浅论转型时期中央与地方关系

浅论转型时期中央与地方关系

浅论转型时期中央与地方关系[摘要]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一直是我国面临的重大实践课题和理论课题。

建国以来,我国在这方面进行了长期不懈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许多问题。

当前,我国正处在体制转型的关键时期,深入探讨和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中央与地方关系构建思路转型时期一、现状与问题我国是一个单一制国家,长期以来实行的是中央高度集权的行政管理体制。

在中央与地方关系结构中,中央政府一直居于十分重要的“托管人”地位。

地方政府从属于中央政府,受中央政府的直接控制。

地方行政机关既是地方权力的执行机关,又是国家行政机关的下级机关。

地方政府的权限源于中央政府的授予和划定,中央政府可以根据需要予以扩大或削减。

地方政府做出的许多决定都须得到中央政府的批准。

建国后,我国政府虽然在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方面进行了多次大的调整和改革,但由于种种原因,改革调整后的管理体制表现出极大的不适应性,出现了混乱和分散的局面,削弱了中央的权威,影响了全国的整体利益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于是,政府又立即予以纠正,狠抓整顿,强调集中,上收权力,实行紧缩。

由此可见,我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从整体上说仍属集权型。

建国以来,我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一直没有走出集权——分权——再集权——再分权,权力一收就死、一死就放、一放就乱、一乱就收的恶性循环。

集权时,地方完全依附于中央,失去了活力和积极性;放权时,中央权威被削弱,宏观调控乏力,形成“弱中央,强地方”的不协调的格局。

这种单纯收放权力的徘徊循环给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带来了极大的消极影响。

造成这一局面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职权划分缺乏科学界定及法制规范。

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向地方放权让利成了中央与地方关系改革的基本特征,然而中央应该在哪些方面放权,放多少权,没有通盘考虑和科学论证,下放了一些不应该下放的权力,中央与地方权限范围不清,权力归属不明,权力划分具有很大的主观随意性,难以形成稳定的规范的中央与地方权力格局。

浅论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关系

浅论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关系

浅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是我国政府体制中的两种不同而又有着密切联系的两种机构。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两者在作用上不可替代,要求两者在明确划分两者权限的同时,赋予中央控制地方政府的相应权力,是中央与地方关系中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

当代中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和体制因素的条件下形成的,这种关系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和体制的转型,正在发生改变。

为此,在当前我国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在我国进行政府职能改革的趋势下,研究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就显得尤为重要和必要了。

研究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有助于我们了解它们之间的关系,了解它们的职能,有助于我们认识它们之间职能发挥的机制,从而更好的进行政府职能的改革,提高我国政府的行政效率,并且建立一个较好的政府决策机制,促进我国政治水平的发展。

当前学术界对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的研究主要从两个主要的方面进行研究。

一个是对中央与地方在权限上的划分进行的研究;一个是从中央控制的角度进行研究。

一、权限划分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格局安排主要内容是权限划分。

但是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地位与作用,规定了它们存在的相互不可取代性,也规定了两者的某些权限是不可缺少的。

因此,中央与地方关系中的权限划分,实际上是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的。

因此,中央与地方在权限划分上必然存在一个极限,即有些权限必然只可能由其中一个来承担,即存在一种应有的权限。

例如有些维护国家统一和独立的权限只能由中央政府来行使。

同样的,如一些与居民的日常生活直接密切相关的社会事务,它只可能由基层地方政府完成。

如何处理好中央与地方的权限的划分,这与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地方体制、政府层次、历史传统相联系。

对于各国中央与地方关系安排中权限划分的比较,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在不同结构国家和不同地方体制国家之间,就其中央与地方两者所拥有的基本权限进行比较;一是在国家结构、地方体制相同国家间,在其他权限划分的差异上进行比较。

清末民初中央地方关系史研究的方法论转型——以清末民初云南地方法治史研究为背景

清末民初中央地方关系史研究的方法论转型——以清末民初云南地方法治史研究为背景

清末民初中央地方关系史研究的方法论转型——以清末民初云南地方法治史研究为背景马雁【期刊名称】《大理学院学报》【年(卷),期】2011(010)011【摘要】在梳理清末民初地方法治研究现状基础上,以清末民初云南的地方法治及其实际运作为个案,结合新史学并采用多学科分析方法进行区域深入考证,对这个历史时期的云南地方与中央关系作了实证研究。

运用国家与社会这一理论框架,通过清末民初云南地方的法治关系、权力体系、法律控制和法治文化客观描述和分析,集中剖析云南地方精英政治与平民政治的互动关系,从法律社会学和历史人类学的视角,以清末民初中央地方关系史研究中方法论转型为侧重点,来揭示近代化转型期云南地方法治发展的过程。

%This paper sorts out the research status quo of local legal in the end of Qing and beginning of Republic, deepens regional study by combining new historiography and muhidisciplinary analysis , and then suggests that the case study of Yunnan local legal and its practice in the same period represents the methodological transformation of central-local relationship history study. The paper also points out that under the theoretical framework of state and society the key of methodological transformation lies in three aspects: objective description of Yunnan local legal relationship, power system, legal control and legal culture; the analyzes of the interaction of Yunnan local elite and populace politics; and the revealing of Yunnan local legal development inmodem transformation period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sociology of law and historical anthropology.【总页数】5页(P40-44)【作者】马雁【作者单位】云南农业大学思想政治教育部,昆明650201【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K092【相关文献】1.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史研究的历史、现状与未来r——顾祖成先生的藏学研究访谈 [J], 陈鹏辉2.浅论清末民初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演变 [J], 王嘉炜3.清末民初云南地方法治的社会政治环境考察——以中央与地方关系为视角 [J], 马雁4.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史研究的历史、现状与未来——顾祖成先生的藏学研究访谈 [J], 陈鹏辉;5.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史研究的历史、现状与未来——顾祖成先生的藏学研究访谈 [J], 陈鹏辉;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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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摘要: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是国家政治生活中最基本的关系之一,它构成了一个国家国内政府间关系的中轴线,并且决定着整个国家政府间关系的基本格局。

大体而言,自现代意义上的国家产生以来,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问题就是世界各国政府都无法回避的重要的、甚至是核心的问题。

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绝大多数情况下,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的理顺与否和一个国家或王朝的兴衰成败呈正相关关系:当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比较协调时,这个国家或社会的发展就会比较兴旺和强盛;而当中央与地方之间关系相互对抗矛盾时,这个国家或社会的发展就会受到一定的阻碍,陷入动乱和衰退之中。

在此意义上,可以说,一部国家史或王朝史就是一部处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的历史。

一、历史回顾中央集权制度确立于秦朝,它彻底打破了传统的贵族分封制,奠定了中国古代大一统王朝制度的基础,对此后2000多年的中国政治与社会产生了重要影响.自汉代以来,通过打击诸侯王势力,削弱武将军权,分割地方官权利,中央集权日益加强.汉武帝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大一统的局面,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大权利的过于集中也带来了,外戚宦官专权等弊端,致使政局长期动荡.到了宋代,通过杯酒释兵权,收精兵,消实权,制钱谷等措施,改变了唐末五代以来的藩镇割据的分裂局面,维护了国家统一安定,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然而,另一方面,宋初中央集权的强化,却造成了冗官,冗兵,冗费的国家财政危机,导致了积贫积弱的结果.地方分权的活动:汉初的七国之乱,唐中期的安史之乱以后出现的藩镇割据的局面,后来进一步发展为五代十国,至北宋初年宋太祖加强中央集权,藩镇为体才得以解决。

北宋以后中央在与地方分权的斗争中已处于绝对上风.影响:积极--中央集权的不断强化有利于稳定政局,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消极--高度的中央集权,造成地方官对中央的依赖和服从,地方缺乏自主权,难以实施有效管理二,西方国家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模式西方国家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模式大体有三种:联邦分权模式、单一集权模式、单一分权模式。

这三种模式的典型代表国家分别是美国、法国、日本。

现代西方国家由于社会历史、文化、宗教、民族精神以及社会组织和结构的差异,使他们的中央和地方关系在国家结构和中央与地方权限范围内有各自不同的特征。

但仔细考察其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可发现有明显的共性:(1)中央集权化和地方分权化始终贯穿于西方国家中央和地方关系的发展过程。

现代西方国家中央和地方关系演变有两种不同倾向:第一,中央和地方由分权走向集权。

美国初始建立的是相对松散的邦联制,后过渡到相对紧凑的联邦制,以后又在经济发展中多次出现集权化趋势。

20世纪初,又由双重联邦制过渡到合作联邦制。

第二,中央和地方关系由集权走向分权。

法国大革命后建立的是高度集权制国家。

随着经济发展逐步放权,到20世纪80年代日臻具备了地方自治的集权制国家结构特征。

(2)西方国家协调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的基本手段是法制和财政控制。

法制原则是在协调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中被奉为圭臬的基本原则,体现着“法治不断加强,人治逐步弱化”的趋势。

西方国家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不仅都建立在明确而广泛的宪法和法律基础之上,而且都努力通过法律化、制度化、程序化的手段来协调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和矛盾。

这使中央和地方关系能在法律基础上保持相对的稳定。

另外,西方各国中央政府还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的“财政制约和推动机制”,并以此来调控地方财政和行政,引导地方政府的决策。

这一机制以中央政府通过分税制控制一部分收入,然后通过财政拨款、财政补贴来推动地方政府执行国家政策和协调社会发展。

(3)现代西方国家地方政府的职能不断扩大,普遍存在着有限自治。

随着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发展,在福利经济的推动下,西方国家地方政府的职能不断扩大。

联邦制国家一段时间的集权趋势使中央包袱沉重、效率低下,于是倾向于将部分中央权限和事务还于地方政府,如美国推行的尼克松“新联邦主义”及克林顿的“政府企业化”改革等等。

单一制国家战后经济的发展也促使中央政府将大部分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下放给地方政府,使地方政府成为社会提供服务和管理的主要机构,如英、法两国。

随着地方职能的扩大,打破了传统中央与地方相互隔离、完全地方自治的局面,使完全自治走向在中央监控下的有限自治,也使传统中央集权国家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自治权,有限地方自治是战后各国普遍存在的现象。

三,我国建国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的历史经验我国自建国以来,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调整过多次,虽未从根本上改变中央高度集权的模式,但其间也经历了多次重大变化。

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这对矛盾始终没有解决好,权力不是过于集中,就是过于分散,没有跳出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往复循环”。

回顾我国20世纪50年代、70年代、80年代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的三次重大调整与改革,均是在一遇到新的形势和局面时,随即就从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进行纵向的、自上而下的权力分配;而当出现地方经济混乱和地方分散主义时,又立即将权力大规模地收回中央,如此反复,形成了“一放就乱,一统就死”的“怪圈循环”。

反思建国以来,“下放———上收———再下放———再上收”的循环,教训是深刻的。

然而,我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的现状仍然是中央集权型。

这种状况在经济和社会不断发展的情况下,不仅不适应地方的发展和要求,也不利于中央政府对全国的统一领导和控制,但是根据建国以来的经验,片面强调中央集权而忽视地方利益和片面强调地方分权都是不可取的。

纵观我国历史和横观西方模式,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既“没有纯粹的中央集权模式,也没有纯粹的地方分权模式”,只有中央集权——地方分权的混合模式,实行中央必要集权与地方适度分权相结合的纵向权力关系模式,保持适当的张力,已成为世界大趋势。

由此而推论出,我国要根据国情,实行中央必要集权与地方适度分权相结合的关系模式。

四,我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的理想模式中央必要集权与地方适度分权相结合的纵向权力关系模式我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理想模式是保持适当的张力,即中央必要集权与地方适度分权相结合的纵向权力关系模式。

实质上,处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的基本原则在宪法第3条就已有明文规定:“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在这一原则的指导下,我们应采取中央必要集权与地方适度分权相结合的权力关系模式。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和政治体制的深化改革,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也要随之调整,保持适当的张力以保证动态平衡。

1.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不断调整中央和地方关系,保持动态平衡。

随着改革进入大规模社会结构分化和结构转型的阶段,因利益重新分化和整合之间的不平衡而引发的社会矛盾和冲突日益突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也要不断调整,以适应新的形势。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调整应坚持以下原则:(1)必须符合中国国情。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的调整必须坚持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下的中央和地方关系发展的基本方向。

中央集权不能退回到高度集权制,也不能按联邦制结构形式下的分权特点进行地方分权。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的调整必须反映出单一制国家的特点,并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和特别行政区制度。

(2)必须适应一定时期内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要有助于社会进步和生产力发展。

我国中央和地方关系的调整要随着经济、政治体制的改革循序渐进地进行,适应一定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不应超越和落后当时的实际。

(3)坚持“稳中求变、变中求稳”的方针。

在新的形势下,我国社会的利益分化和重新整合正在悄然进行,社会性矛盾和冲突日益突出。

稳定成为改革和进一步发展的先决条件,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尤为重要。

“稳中求变”就是要求中央和地方关系调整必须在政治、社会发展相对稳定的条件下进行;“变中求稳”就是要求中央和地方关系调整要有利于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决不能诱发社会矛盾的冲突。

2.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调整的关键是要平衡政府权能。

西方国家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的演变史表明:中央和地方关系调整的核心是实现政府的权能平衡。

一般来说,权能是平衡的,即有什么样的权力就履行什么样的职能。

由于政府的职能与社会经济政治发展密切相关,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

因此,政府的权能平衡取决于两个条件:一是政府的权力配置是否与职能相称;二是权能的运行是否有相宜的社会经济政治环境。

在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改革过程中,我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上出现了权能失衡,各个领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地方保护主义。

它势必影响到我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的调整和完善。

因此,如何维护政府的权能平衡是以后调整我国中央和地方关系的中心任务。

维护政府权能平衡需注意以下几点:(1)要科学地划分与配置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职责权限。

我国宪法和地方组织法对中央与地方职权的规定较原则,过于抽象,不够具体。

我们应该通过法律明确规定哪些权力为中央所专有,哪些权力为地方所专有,哪些权力为中央与地方所共有。

一般说来,中央政府作为社会的总代表和权力中心,应该总揽内政、外交、国防和宏观调控等方面的职责;地方政府则作为中央政府的代理和地方利益的代表,在宪法规定的职权范围内按照中央方针政策独立处理地方事务,如发展地方公共事务,负责本地区的文化教育和社会保障,维持市场秩序,协调本地区内部各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等。

(2)转变政府职能。

我国传统体制的一大弊端就是政企合一,政府从宏观、微观上都履行经济管理职能。

在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期间,政企分开,转变政府职能成为改革的关键。

从目前来看,政企分开在中央政府一级较为彻底,而地方政府职能转变不大,企业自主权难以真正实落实,政企分开难以真正实现。

因此,只有彻底实行政企分开,切实转换各级政府职能,才能给中央和地方关系调整提供相宜的外部环境,实现中央和地方的权能平衡。

3.扩大合作,平衡中央与地方的矛盾。

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共同利益将会越来越多,双方依赖也会越来越强。

面对这种情形,中央与地方只有进一步扩大合作,才能既缓和中央和地方的冲突,又能使地方更多地分担中央的困难。

同时,中央与地方的矛盾将始终存在,中央政府仍面临来自地方政府的对抗性压力。

因此,中央政府在加强控制的同时,也要更多地通过各种手段和措施来减轻这些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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