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率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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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绿化计算新规
本市新建屋顶绿化折算抵算配套绿地实施意见(试行)
为鼓励社会各方充分利用空间资源,有效增加绿量,提高绿视率,促进节能减排,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根据《上海市城乡 规划条例》、《上海市绿化条例》、《屋顶绿化技术规范》(DB31/T493-2010)等法律规范,制定《本市新建屋顶绿化折算抵 算配套绿地实施意见(试行)》。
四、实施时间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为三年。
五、其它 本意见由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屋顶绿化类型界定及主要技术指标参数》
附件:屋顶绿化类型界定及主要技术指标参数
一、屋顶绿化类型界定 1、屋顶绿化:以建(构)筑物顶部为载体,不与自然土层相连且高出地面150cm以上,以植物材料为主体的一种 立体绿化形式,一般可分为花园式、组合式和草坪式三种类型。 2、花园式屋顶绿化:选择各类植物进行复层配置,可供人游览和休憩的屋顶绿化类型。 3、组合式屋顶绿化:以单层配置为主,并在屋顶承重部位进行绿化复层配置的屋顶绿化类型。 4、草坪式屋顶绿化:采用适生地被植物或攀缘植物进行单层配置的屋顶绿化类型。
2.2≥高度≥1m
高度<1m
备注:高度指建筑物底面相对室外地坪的标高
折算系数 100% 50%
不予计算
3.在绿地包围的水体,主要有以下类型: 1、景观水体; 2、跌水; 3、景观良好、水质清澈、水岸造型优美的各类水池(不包括游泳池、旱喷池、及各类水体浑浊、景观效果差的生产水池)。
折算系数,见表二:
裙房屋顶绿化和一层层顶 绿化
高度≤1m
要求
平均覆土厚度≥1m,以乔木为基调, 乔、灌、地被配置合理的植物种植
0.6m≤平均覆土厚度<1m,以亚乔木 为基调,配置灌木、地被的植物种植
0.3m≤平均覆土厚度<0.6m,以灌木 为基调,配置地被的植物种植
2.2m≥高度﹥1m
平均覆土厚度≥1m,以乔木为基调, 乔、灌、地被配置合理的植物种植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建筑基地的绿地
绿地率计算规则(2014)
绿地率计算规则(2014)
一、为加强建设项目绿地率审核验收管理,根据有关规范规定,结合市区实际,制定本计算规则。
二、本规定所指的绿地率,是指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占地面积的总和和占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的比率。
三、本规定所指的建设项目用地与范围,是指建设项目总用地中扣除有建设项目方代征的区外道路、公共对外道路用地(即净用 地面积)。
建设项目 居住小区
其它项目
要求
各类水体面积之和≤绿化用地的30% 各类水体面积之和>绿化用地的30%
折算系数 100% 100%
超出部分不予计算
4.屋顶绿化,主要有以下类型: 1、地下车库屋顶绿化; 2、地下建筑物的屋顶绿化; 3、建筑物裙房的屋顶绿化。
折算系数,见表三:
绿化类型 地下车库 、地下建筑物的屋顶绿化
(二)新建学校、医院、疗休养院所、公共文化设施,其附属绿地面积不得低于单位用地总面积的百分之三 十五;其中,传染病医院还应当建设宽度不少于五十米的防护绿地。
(三)新建工业园区附属绿地总面积不得低于工业园区用地总面积的百分之二十,工业园区内各项目的具体 绿地比例,由工业园区管理机构确定;工业园区外新建工业项目以及交通枢纽、仓储等项目的附属绿地,不得低 于项目用地总面积的百分之二十;新建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项目的附属绿地面积不得低于工业项目用地总面积的 百分之三十,并应当建设宽度不少于五十米的防护绿地。
二、屋顶绿化各类型主要技术指标参数
上海市绿化条例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十五条—建设项目绿地面积占建设项目用地总面积的配套绿化比例,应当达到下列标准:
(一)新建居住区内绿地面积占居住区用地总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五,其中用于建设集中绿地的 面积不得低于居住区用地总面积的百分之十;按照规划成片改建、扩建居住区的绿地面积不得低于居住区用地总 面积的百分之二十五。
0.6m≤平均覆土厚度<1m,以亚乔木 为基调,配置灌木、地被的植物种植
0.3m≤平均覆土厚度<0.6m,以灌木 为基调,配置地被的植物种植
0.6>平均覆土厚度≥0.3,以灌木为基调,配置的植物种植
平均覆土厚度≥0.6,以亚乔木为基调,配置灌木、地被的植物种植
备注:1、高度指地下车库、地下建筑覆土顶面相对于设计室外地坪的标高; 2、除上述类型外的屋顶绿化、垂直绿化、阳台绿化不计算绿地面积。
三、折算结果应用 全市范围内新建商业、办公、学校等项目确因客观条件难以达到规定绿化指标,配套绿地率达到《上海市绿化条 例》及相关规定指标80%以上的,审核配套绿地率时,可按照规定以屋顶绿化折算后,抵算配套绿地的不足部分 。控制性详细规划对于是否抵算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 达到配套绿地率的项目增加建设屋顶绿化,也可折算绿地面积,折算后的绿地面积作为配套绿地的补充,合并计 算项目的绿地总量。
一、折算范围 全市范围内新建项目实施屋顶绿化,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可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屋顶绿化与地面绿化的折算。
二、折算方法 屋顶绿化折算绿地面积主要根据屋顶绿化的面积、类型以及屋面标高与基地地面标高的高差等因素决定,具体按照以 下公式计算: WS= WZS×GX×LX 式中:WS为屋顶绿化折算的绿地面积,WZS为屋顶绿化总面积,GX为建筑屋面高差折算系数,LX为屋顶绿化类型折算 系数。其中屋面高差折算系数(GX)、屋顶绿化类型折算系数(LX)设定口径见下表:
四、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各类绿地包括以下类型绿地: 1.地面绿化用地:覆盖各类生长机制,上部无建筑物、构筑物遮挡,适于栽植各类植物的用地。折算系数;按投影面积的 100%计算。 2.悬空建筑(阳台、雨篷等)下绿地用地。 折算系数:见表一
绿化类型
要求
悬空建筑(阳台、雨篷等)下绿化用地
悬空高度≥Biblioteka Baidu.2m
50%
绿化率是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地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
绿地率是衡量居住区绿化现状的经济技术指标。绿地率不同于绿化覆盖率。绿地率描述的是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 绿地的总和和居住区用地的比率(%)。
在计算绿地率时,对绿地的要求非常严格。绿地率所指的“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主要包括公共绿地、宅旁 绿地等。其中,公共绿地,又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组团绿地以及其他的一些块状、带状绿地。即使是最低的零散 的块状、带状公共绿地也要求宽度不小于8米,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该用地范围内的绿化面积不少于总面积的70%(含 水面),至少要有1/3的绿地面积能常年受到直接的日照,并要增设部分休闲娱乐设施。而宅旁绿地的庭院绿化的用地面 积,在计算是也要求距建筑外墙1.5米和道路边线1米以内的用地,不得计入绿化用地。此外,还有几种情况也不能计算 入绿地面积,如地下车库、化粪池。这些设施的地表覆土一般不达到3米的深度,在上面种植大型乔木,成活率较低,所 以计算绿地率时不能计入“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化”中;而屋顶绿化等装饰性绿化地,按目前国家的技术规范,也 算正式绿地。在房产开发过程中,政府有关的就是绿地率这一指标。根据北京的地方规定,凡符合规划的新建区,居住 小区绿地率不得低于30%,且要保证居住区内人均2平方米,居住小区人均1平方米的规模。 国家要求的指标是绿地率,绿地率不同地区多少有区别,且要求严格。
(四)新建地面主干道路红线内的绿地面积不得低于道路用地总面积的百分之二十;新建其他地面道路红线 内的绿地面积不得低于道路用地总面积的百分之十五。
(五)新建铁路两侧防护绿地宽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建设项目绿地面积占建设项目用地总面积的最低比例,由市绿化管理部门参照上述规定另行制定 。
在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不得减少原有的绿地面积。 本市有关管理部门在审批建设项目的计划、设计方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按照本条前两款的规定 执行。确因条件限制而绿地面积达不到前两款规定的建设项目,规划管理部门在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 当征求绿化管理部门的意见;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所缺的绿地面积向绿化管理部门缴纳绿化补建费。绿化补建费应 当上缴同级财政,专款专用,由绿化管理部门在建设项目所在区、县范围内安排绿化建设。
一般讲,新建小区的绿地率不低于30%,旧区改建绿地率不低于25%(参见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建筑周边1.5米不算入绿地,道路周边1米不算入绿地,覆土深度不足的部分不算绿地——由此可见屋顶绿化是不算绿地 的),嵌草停车位种植乔木间距小于等于4米且非单排种植的可算做绿地。也就是说一个车位4角都种树才算绿地面积。 地下车库顶板覆土深度够种植大乔木,且至少有一个侧开口的算作绿地。水体算作绿地。计算绿地率时,校园路不用扣 除。
折算系数 100% 80% 40% 80% 50% 30% 20% 40%
5.草坪砖绿化,仅指建设项目总平面图中确定的地面停车场地。 这算系数,见表四:
绿化类型 草坪砖停车场
林荫式草坪砖停车场
要求
停车位采用植草砖铺装
停车位采用草砖铺装,且每个车位种植一棵 以上遮阴效果良好的高大乔木
折算系数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