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环保管控程序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r o h s环保管控程序 Document number:BGCG-0857-BTDO-0089-2022
程序文件Procedure Document 文件受控印章受控副本印章
文件名称: ROHS控制程序文件编号: JD-QP-29-A
版本: A生效时间: 2016.9.02 编写: 日期:
审核: 日期:
批准: 日期:
文件汇签记录:
1.目的
确定产品环境管理的程序和方法,在公司范围内推广国际、国家相关环境指令,确保公司的产品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客户要求的产品环境标准。
2.范围
2.1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的产品、材料和产品环境管理体系。
2.2 RoHS指令限制使用的有害物质: 汞, 铅, 镉, 铬(六价), 多溴联苯(PBB),
多溴二苯醚(PBDE)等。
3.定义
3.1 PEMS :Products Environment Management System,即产品环境管理系
统,是一个组织内关于产品的全面管理体系的组成部分,它包括为制定、
实施、实现、评审和保持产品环境方针所需的组织机构、规划活动、机构
职责、惯例、程序、过程和资源。还包括组织的产品环境方针、目标和指
标等管理方面的内容。
3.2 产品环境:产品对环境的友善度,具体为产品中不含有有害物质,目的是
保证产品废弃时,产品里没有有害物质排放到土壤、江河、大气中,给环
境带来恶劣影响。
3.3 禁用物质:由国家或国际组织制定或客户要求禁止使用的物质。
3.4 限用物质:由国家或国际组织制定的或客户要求的限制使用的物质。
3.5 均质物质:无法机械分离成不同材料的原材料。
3.6 检测单元:可以直接提交进行精确检测的不需要进一步机械拆分的样品。
4.权责
4.1 文控: 确保遵守本工作程序和规范,通过促进对本程序所述之要求的认
识,确保禁用物质管理体系在整个公司的理解和实施;识别、记录和报告
与任何禁用物质管理不符合的事项,发起且实施和验证纠正措施的有效
性;向客户提交必要的文件;向最高管理层汇报禁用物质管理体系表现以
供评审且提出建议;为员工,管理人员及下级供应商提供培训计划。
4.2 业务营销部门:在产品设计时,获取客户对产品环境最新的要求,以确保
我司产品符合客户要求;每月定期确认客户的PEMS管控标准有无更新,
及时获取客户的最新版资料并传递QM。当发生环境管理物质不符合且产
品已出货时,及时通知客户并组织相关方提供及实施解决方案。
4.3 研发部: 了解客户或法律法规的PEMS管控标准,保证在产品或材料设计
阶段符合要求。在样品试制时,需作新材料、新产品的手板评估,所有
新材料必须取得有害物质的相关测试报告,确保所用的新材料、新工艺
符合国家或国际组织制定或客户要求禁止或限制使用物质的相关标准。
4.4采购部:负责向供应商或外包商宣传与产品环境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
准,让供应商或外包商知悉产品环境的最新要求. 开发绿色供应商,主导对供应商进行环境管理物质方面的符合性审查。并要求供应商提供材料符合性的必须资料,如材质分解表、MSDS、第三方测试报告、不使用禁用物质保证书等。当环境管理物质不符合发生时,主导对材料供应商进行管
理。
4.5品保部:负责收集有关产品环境管理的国内国际相关组织的最新法律.法
规和标准和客户标准并定期更新。在供应商选择、进料检验与产品出货
时,与相关部门一起,确保所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符合禁用物质管理要求。当发现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不合格时,及时处理解决。必要
时,送样于第三方测试。
4.6工程部: 负责评估生产工艺行环境。当工程变更如工艺或材料等变更时,
需要对产品再进行环境评估。当环境管理物质不符合时,配合产品工程师找出原因并预防改善,保证产品在生产制造过程中符合要求。
5.作业程序
5.1产品设计阶段
5.1.1 产品设计输入应根据相关方、法律法规及国内外相关组织产品环境管
理标准的最新要求,确保新开发的产品环境符合要求。具体参考《新产
品开发管理程序》及《法律法规管理程序》。
5.1.2 产品设计输入应得以评审,并将关于产品环境管理的设计输出形成文
件加以保存。新设计、新工艺所采用的物料禁用物质含量超标,则不
能通过评审。
5.2手板及首件阶段
5.2.1对于一般情况下不用于出货、外部认证或提供给客户使用的手板,在
条件不符合时,可不受限于产品环境管理要求,但其去向、用途应予
以追踪及标识,确保不混入合格产品中。
5.2.2首件试制应在设计评审通过的基础上,采用符合环境要求的材料进
行,确保手板及首件符合产品环境管理的要求。若条件不符合时, 并
已明确该批首件不用于出货、外部认证或提供给客户使用的前提下,
可采用普通材料及工艺进行。该批首件应有专门人员跟踪其使用用途
及去向。
5.2.3如客户要求,有关产品环境的参数(或报告)应提交客户批准或报备。
5.3试产及量产阶段
5.3.1工程部将首件试制阶段所定义的物料在材料清单里更新。试产及量产
阶段产品的材料应符合国家或国际组织制定的或客户要求禁止或限制使
用物质的成份。
5.3.2试产及量产阶段的工艺、辅料、工装夹具及设备应符合产品环境管理要求。
5.3.3 符合产品环境管理要求的相关产品、辅料、工装夹具及设备应予以标识。
5.4 对供应商的管理
5.4.1采购部应要求相关供应商提供相应的禁用或限制使用有害物质报告。
5.4.2采购部应与产品工程师等相关人员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确保供应
商运作体系能确保所提供的产品符合产品环境要求。物别是对高风险
限用物质。具体依《供应商管理程序》执行。
5.5 对来料的控制
5.5.1 对新材料、新部件正式引入之前,应由产品工程师对其进行禁用物质含量的评估。
5.5.2对正常直接原材料和高风险辅料(通过首件评估后的直接原材料和高
风险辅料),采购部要求供应商每年至少一次提供所供物料的有害物
质含量的第三方检测报告。管控标准依附件一【原材料环境管理物质
含量控制标准】。
5.5.3 相关检测报告或第三证明应可作为IQC判定来料的依据之一.
5.6生产过程中禁用物质的控制
5.6.1当材料、工艺等发生工程变更时,业务人员应及时通知客户,并进行禁用物质的评估。
5.6.2 对生产工艺、生产线使用的辅料、工装夹具及设备,应按产品环境管
理要求,予以记录、标识并保持。供应商提供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应存
档。
5.7 成品禁用物质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