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定作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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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作合同
(提示:适用于原材料由对方提供,对方按我公司指定要求制成成品的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定作方(以下简称甲方):中铁大桥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作物名称、数量、报酬、交货期限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综合单价为元/吨。该单价是指定作物送达(指甲方指定地点)的结算单价,其中已包括人工、材料、机械、运杂费、包装、调质、检测、探伤、试拼试压费用和所有税费等,不再发生其它任何费用;该单价一次包死,在合同期内不作任何调整。
【提示】:可以是单价合同,也可以是总价合同。
第二条定作物的质量
【提示】: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技术协议标准,在本条款中具体明确。如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交由双方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履约担保
合同签订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万元的履约保证金或甲方认可的其它形式的不少于万元的资产担保。
【提示】:乙方提供的履行保证金,金额不得小于预付款,时间不得迟于预付款的支付。
第四条原材料的提供
1、乙方提供原材料
【提示】:应明确约定材料的新旧。
2、原材料的监督检查
(1)、原材料提供的时间、地点为:。
(2)、乙方应当按照约定选用原材料,并负责到场材料的质量复检,向甲方提供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乙方采购的材料必须经甲方检查。乙方所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由乙方在日内予以更换、补齐、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重做、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3)、提出异议的期限: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提出异议的期限为:。
第五条设计图纸及评审
1、甲/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技术资料及图纸交付乙/甲方。
2、甲/乙方将技术资料及图纸交付乙/甲方日内,乙/甲方应当进行检查复核。乙/甲方发现图纸不符合约定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乙方;甲/乙方应当在收到乙/甲方书面通知日内书面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3、异议的提出:
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日内予以答复,并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提供设计图纸的,虽经甲方检查复核,也不因此减轻乙方的责任。
4、保密要求:
甲/乙方要求乙/甲方对于承揽的工作保密,未经甲/乙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提示】:如我公司不希望公开技术资料、图纸等信息或资料,则可以与承揽人约定详细
保密义务的范围。如不需要采取保密措施的,此条可以删除。
第六条乙方不得将任何工作交由第三方完成,如确需要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必须取得甲方的书面认可。
第七条定作物包装运输要求:。
第八条定作物的交付和验收
1、乙方加工期间,甲方有权派员到乙方加工地点全过程进行监督,特别是对重点工序和重点工艺以及乙方提供的材料。乙方有配合监督检查的义务。
2、乙方按照约定,必须在日内(提示: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具体的时间点或时间段,以避免以后发生纠纷)全部完成定作物的加工承揽工作。
【提示】:如工期较长的,加入节点工期的控制。
3、定作物的交付方式、时间和地点:
(1)、在定作物加工完成后的日内应当通知甲方在乙方加工现场进行试拼、试压、验收,经双方确认后,形成书面的拼装、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于日前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提示】:如不需要试拼装的,此条删除。
(2)、在定作物加工完成后的日内应当通知甲方到加工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于日前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提示】:如需要试拼的,此条删除。
(3)、如乙方未按期交付的,每逾期 1 天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元。
4、乙方交货时必须向甲方提供所有原材料的材质书及复检证明、质量证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焊接无损)相关检验报告(探伤检验报告)、零部件清单、使用说明书、主要外购件的说明书及合格证、主要机械构件的原理图及合格证(包括电器原理图和液压原理图)、最终的加工图纸、特种设备的监督检验证明以及其它各种有效凭证等。
【提示】:根据实际情况对承揽方所提供的各种资料在合同中明确予以约定。
第九条结算与支付
1、结算:定作物交付并经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及时到甲方所在地办理最终结算手续,双方确定合同结算总额。
【提示】:在结算时,要严格按公司规定进行办理最终结算。
2、合同签订后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 %的预付款(原材料预付款),此后天内再支付合同总额的 %的货款,办理完最终结算手续,且乙方已向甲方提供全部金额的发票后,累计支付到合同总额的 %,剩下 %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结束后天内一次付清。
【提示】:原则上依据项目资金情况由双方协商,但必须预留一定比例的质保金,在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时支付。
3、付款方式:。
4、付款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正规发票。
【提示】:明确开具发票的具体时间。
第十条质保期
质保期自定作物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年。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维修与更换,否则甲方有权直接从质保金中扣减维修与更换费用,如质保金不足的,甲方应向乙方要求补足费用。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经乙方维修更换后,仍然存在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工期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定作物的成本及间接损失等。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在履行合同中乙方存在以下行为之一时,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 %的违约金;
(1)、原材料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要求且不按时及时更换的;
(2)、乙方在加工过程中违反设计图纸或工程事项通知单的要求,不能认真执行加工工艺,产品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
(3)、乙方弄虚作假,向甲方提供虚假的原材料质量保证书、焊缝无损检测报告、机加工材料探伤报告或其它不合格凭证;
(4)、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或者交付定作物不合格的,影响甲方正常施工的。
2、乙方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由乙方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重修或重做,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或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定作物的成本及间接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