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各地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摘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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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各地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摘选
一、宁波市
1、宁波市正在制定新的毕业生就业政策,待审定下发后即在宁波人事局网()、中国宁波人才网()、宁波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网()上发布,请注意点击。
2、服务周前夕,由宁波市政府出资建设的纯公益性网站"宁波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网"已经开通并试运行,该网站为招聘单位和大中专毕业生以及院校提供相关服务,毕业生洽谈和鉴证等工作将通过该网进行。
二、海曙区
海曙区规定:用人单位对引进的应届毕业生见习期工资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优确定,社会保险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属于我区急需专业或重点专业的本科学历以上的应届毕业生来我区就业,见习期内生活有困难的,经区人事局批准,可在区人才基金中给予每月200元的生活困难补助。
三、江北区
根据《关于大力开发人才资源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的实施意见》(北区委[2004]2号文件)第22条规定:对引进的硕士以上毕业生实行发放住房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为:硕士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每月400元、博士每月800元、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每月1000元。补贴年限:硕士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为1年、博士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为3年。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员,根据相关程序积极为其推荐购买市里的限价房。
四、北仑区
北仑区与毕业生就业相关的主要政策有:
1、大中专毕业生在宁波开发区工业企业就业免交挡案管理费;
2、设立北仑硕士教育基地,考取工程硕士班,学费由政府承担80%,其余由企业或个人负担;
3、参与北仑区投资创业的人才,如其投资额度占企业注册资本1/3以上,自企业正式注册并投入生产之日起5年内,由区财政按年度补助其在北仑创业期间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20%。
五、保税区
宁波保税区大中专毕业生优惠政策梳理:
1、对于毕业后在保税区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优先办理各项关系接转、免费代办集体户口落户和党团组织关系挂靠等手续,对于人事关系、档案在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代理且在区内生产、仓储企业工作的,免收人事代理费,其费用由财政全额补助,并低费或免费提供生活住房。
2、与高校合作开办各类专升本、硕士等学历教育班,为在区内企业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提供在职学习的机会,并由区财政对学费予以补助。其中对于各类工程硕士班的学费补贴额度最高可达80%。
3、鼓励海外学成归来的留学生来我区创业,对从事高新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的项目,予以一次性补助人民币20万元,同时在生产办公用房、企业税收等方面予以优惠和扶持,相关政策的扶持力度在全国相同区域中位于前列。
4、对博士毕业生进入保税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每月4000元(税后)津贴、免费提供住房、协助安置家属子女,为出站后留区工作的博士后提供3万元(税后)的安家费。
六、余姚市
余姚市与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梳理:
1、给予引进的高学历、高职称人才以住房补助和风险补贴。对人事关系正式迁入我市、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以上聘用合同、工作一年后业绩较为明显的博士、硕士(学历、学位两证齐全)及高级职称(包括高级技师,下同)人才,给予一次性住房补助和风险补贴。住房补助标准:博士或正高职称者10万元,硕士或副高职称者8万元;风险补贴标准:博士或正高职称者10万元,硕士或副高职称者5万元。
2、优先录用应届毕业生。缺编的事业单位,经主管部门考核、人事部门同意,可优先择优录用紧缺专业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3、方便人才落户。引进人才的户口,凭人事部门证明,根据就近方便的原则,可以迁入单位所在地,也可迁入余姚市区。在余姚城区无住房的,可挂靠在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凡愿来我市工作的市外本科以上毕业生及具有中级职称以上者,可以先将户口迁入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中,后在本市企事业单位中应聘就业。
4、组织重点高校紧缺专业毕业生来姚实习。由市人事部门根据企事业单位的需求,每年组织挑选一批紧缺专业的本科以上毕业班学生来我市企事业单位进行实习,实习期间市财政给予有关高校一定的工作经费补助。由市人事部门组织来我市企事业单位实习,且毕业后留在余姚工作满一年以上的,经人事、财政部门审核,由市财政给予个人一次性2000元/人的补助。
5、扶持新技术应用和新产品开发。对各类人才携带技术、项目、专利来我市投产或研制开发新产品,推广应用成果,经市科技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认定,可向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申请贷款担保。
6、鼓励各类人才携带高新技术来我市创办企业。各类人才携带高新技术成果来我市创办企业,其企业可入驻科技创业基地,第一年免收场地租赁费,第二年收取场地租赁费的30%;第三年收取50%。各类人才在我市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的,经市科技部门认定,可享受余姚市级高新技术企业扶持政策。
7、鼓励人才以技术入股投资。各类人才个人和高校、科研机构拥有的高新技术成果,经认定后可作为无形资产,在我市参与入股投资或增资扩股投资,其作价出资的金额占注册资本比例最高可达35%。
8、改善高层次人才的医疗保障待遇。对本市范围内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的人才,经市人事局、卫生局审核,发给《高层次人才医疗门诊优先卡》,凭卡可在市属医疗机构优先门诊。对全市中、高级人才每三年组织一次健康体检,以进
一步改善他们的医疗保健条件。
9、改善高层次人才的学习条件。实行高层次人才书报费补贴制度。凡在本市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由各用人单位分别给予书报费补贴。其中硕士、副高职称和高级技师每人每年500元;博士、正高职称和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每人每年800元。
七、慈溪市
慈溪市与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梳理:
1、毕业生的户粮关系,可报入市人才服务中心的集体户口,也可报入家庭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居委会。
2、毕业生在乡镇企业及其他非公有制企业工作满五年,其配偶是农村户口的,可办理"农转非"。
3、毕业生的工资实行档案工资与实际工资相分离的办法,实际工资由劳资双方协商确定,鼓励毕业生利用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
4、在乡镇企业及其他非公有制企业工作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企业应为他们参加继续教育等各类培训创造条件。
5、企业要积极为毕业生依法参加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等各类社会保险,缴费标准按事业单位标准执行,费用由企业和个人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凡本市生源的毕业生去乡镇企业及其他非公有制企业工作的,经市人事部门审核,市财税部门同意,由市财政按人均1000元的标准,一次性核拨经费,用于补助毕业生养老保险金的自负部分。
6、鼓励毕业生自谋职业。凡自谋职业在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缴纳养老保险金的,即可计算工龄,并享受本规定同等待遇,工商部门应优先办理营业执照,免收2年工商管理费,城建、供电、卫生等部门也应优先提供服务。
八、宁海县
《宁海县非国有企业工作应届本科毕业生生活补贴费领取须知》规定:
1、发放对象:凡应聘于我县各类非国有企业工作,并凭《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和已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挂靠在宁海县人才开发服务中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发放时间及数额:从每年7月份起,凡符合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补贴200元生活费,期限为一年(但实际发放时间必须从人事关系挂靠县人才中心之日起计算)。在此期间毕业生须填写《宁海县非国有企业工作应届本科毕业生考核表》,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考核签署意见后,每季度末月月初(1日至10日)报县人才中心,县人才中心按季对毕业生进行考核,合格者发放补贴费,每季度末月20日至30日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原件前来县人才中心领取生活补贴费。如毕业生中途离开工作单位或在规定期限内《考核表》未及时上报,生活补贴费不予发给,作自动放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