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冬奥会场馆治理的现实问题、理论难题及解题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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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冬奥会场馆治理的现实问题、理论难题及解题之道
作者:董红刚
来源:《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19年第01期
摘要北京冬奥会场馆面临如何应对奥组委的特殊要求,雪上场地对管理团队的特别要求,观赛、环境、建设融资与赛后运营等现实问题,以及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配置的理论难题。认为: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对称分布是确保北京冬奥会场馆实现合作治理的基础;保持治理主体之间良好关系是维系北京冬奥会场馆善治的关键;治理主体对北京冬奥会场馆价值的评价决定了政府部门与私人企业的合作及分离程度。
关键词北京冬奥会; 场馆; 治理; 剩余控制权; 剩余索取权; 不完全契约
中图分类号 G80-0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5498(2019)01-0031-05
DOI;10.16099/j.sus.2019.01.005
场馆治理已不是一个新鲜的话题,然而,韩国平昌冬奥会凤凰滑雪公园场地的诸多特殊之处仅赛后的场地修复就需要造型师和修型师反复打磨,成本巨大,再次将场馆治理的难题置于世人眼前。又如新近亚布力滑雪场的公私互争,令人们不得不思虑北京冬奥会场馆的建设与运营问题,权力与权利的配置问题、以及业已成形的天津“水滴治理模式”(租赁、租赁+合作经营、独资、租赁+合作经营+年终股东利润分成)。回应这些现实问题与理论难题是体育界的责任。
1;北京冬奥会场馆面临的5个现实问题
北京冬奥会场馆总体规划是建设北京、张家口、延庆3个相对集聚的场馆群,比赛场馆12个(新建5个、改造7个),训练场馆3个(新建1个、改造2个),开闭幕式等涉及场地10个。北京赛区是北京冬奥会的冰上基地,场馆包括水立方、国家体育馆、五棵松体育馆、首都体育馆、国家速滑馆;张家口赛区是雪上项目大本营,场地包括北欧中心越野滑雪场、北欧中心跳台滑雪场、冬季两项中心、云顶滑雪公园场地A和B;延庆将举行雪橇雪车和高山滑雪项目,场地包括国家高山滑雪中心和国家雪车雪橇中心。北京冬奥会场馆面临着建设融资、
赛后运营、维修维护等大型体育场馆的共性问题,也存在诸多冬奥场馆的特殊之处。具体体现在以下5点:
(1)奥组委的特殊要求。奥组委对冬奥会场馆提出诸多要求,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奥组委要求冬奥会的所有场馆赛前2年进行测试赛。因为冰雪项目尤其是“雪上短道”要求必须有试滑修正、反复打磨场地等检测,加上1年正式比赛,冬奥会场馆3年无法从事商业运营,这就将涉足冬奥场馆企业的投资与回报问题凸显出来。
(2)雪上场地对管理团队的特别要求。如运动员受伤后的急救要求管理团队配备直升飞机、队员都会滑雪,坡面障碍技巧对管的弧度、台的高度、轨的长度、段的坡度都有严格规定。这就对办赛方——中国政府、北京市政府、北京冬奥会组织委员会提出了极高的要求,成本巨大。
(3)观赛问题。雪上项目的现场观众席偏少、固定观众席更少、有些场地的多数地段无观众席。社会公众如何观看比赛,如何应对媒体转播以及观众的安全问题,这些都对管理方、运营商、转播者提出了挑战。
(4)环境问题。人工造雪、人工造冰是冬季项目场馆无法回避的问题。如何回应习近平总书记对筹办北京冬奥会提出的首要原则——绿色;如何回应政府节约用水、节俭用电的要求。尤其是在我国北方水电资源紧张与环境压力较大的背景下,在场馆建设之初就应考虑用水的回收、清洁能源的启用,赛后更须严控。
(5)建设融資与赛后运营问题。这是大型体育场馆的共性问题,但冬奥会场馆似乎更加突出。一方面,场馆建设融资比例的反复变更将公私之间的利益矛盾问题凸显。申办报告合同写明:“北京冬奥会场馆建设资金中政府、奥组委、企业各占1/3”(源于课题组对北京冬奥组委总体策划和法务部原部长的访谈)。后期,在场馆建设融资中,奥组委不投资固定设备,只负责“零星”部件;中国政府、北京市政府、企业3方负责永久工程建设,而北京市政府直接出资的场馆只有国家高山滑雪中心(8 048万美元)、国家雪车雪橇中心(8 002万美元)。另一方面,季节转换、成本过高、项目难度太大等将场馆赛后运营问题凸显。例如:哈尔滨大冬会冬季两项、单板U型池、跳台滑雪、单板空中技巧等雪上场地,赛后已经废弃;哈尔滨理工大学体育馆、哈尔滨市滑冰馆、哈尔滨体育学院滑冰馆、哈尔滨冰上基地天润馆等冰上场馆,赛后因收不抵支已经停止商业性运营[1];哈尔滨市人民体育馆、哈尔滨商业大学体育馆、黑龙江大学体育馆、哈尔滨会展中心体育馆,因无法应对冬夏转换导致的需求不足,赛后还原成多功能体育馆。事实上,国际、国内举办过冬季比赛的场馆都出现了此类问题[2-6]。
5个现实问题的背后凸显了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要求难以协调、诉求难以均衡、需求难以满足。政府部门与私人企业在何种意义上合作、在什么程度上分离?面对政府部门的办赛要求、市场主体的利益诉求、社会公众的现实需求,如何协调、何以均衡、怎么满足?剩余权配置是关键点,维系合作关系是平衡点。
2;剩余权配置:北京冬奥会场馆治理的理论难题
北京冬奥会场馆治理主体的异质性、诉求的离散性、需求的多样性,导致的迫切性问题是剩余权如何配置。契约的不完全性决定了剩余控制权是公私之间争夺的主要对象[7]。治理目标的差异性决定了合作双方相互挤占剩余索取权空间。因此,剩余权合理配置是北京冬奥会场馆治理的关键。
2.1;剩余权合理配置:剩余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对称分布
享有剩余索取权等同于承担风险,拥有剩余控制权意味着制造风险,而剩余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对称分布的政策性表述是:治理主体之间利益共享、责任连带、风险共担。
政府部门基于对产品价值的评价必定保留部分剩余索取权以分担部分风险,确保吸引更多的私人资本介入北京冬奥会场馆的建设和治理;同时,政府部门必须掌握部分剩余控制权,以维系北京冬奥会场馆治理的制度框架,控制合作机构的规范运行,确保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的成功举办以及冬奥场馆的公益属性。对于企业而言,其拥有北京冬奥会场馆部分剩余控制权才能实现充分激励;同时,欲达到有效约束私人企业的目的,则必须令其拥有部分剩余索取权。
这就是学术界通常所指的公益与营利分类、保护与激励并重,促进剩余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的对称分布,具体在于:①公益与营利分类,厘清类别、责权利明晰,将北京冬奥会的营利性场馆与非营利性场馆分开,或者场馆的营利部分与非营利部分分开,营利性场馆从建设阶段起就考虑赛后运营问题,构建系统化的经营策略和专业化的管理团队,而非营利性场馆主要提供公共服务,不收费或低收费。②保护与激励并重,彼此关切、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并且,政府部门首先应尽可能保护私人经营机构。例如,美国场馆治理中私人公司的运营收入一般由基础运营收入和激励费用组成,私人公司盈亏与否都会获得基础运营收入,区别在于激励费用的计算方式和计算依据:芝加哥公园管理局与SMG约定,SMG运营收入在500万美元/年以下时3%归SMG,其中1/4要根据消费者满意度的调查结果支付;杰克逊维尔市与SMG约定,SMG运营收入超过931.3万美元/年,才能够获得激励费用且最高为15万美元[2]。
2.2;我国场馆治理的剩余权配置困境
我国的场馆治理为何未实现剩余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对称分布?根源在于,我国采用的是所有权激励方式。所有权激励难以有效激励管理者,经营者每年缴纳政府部门固定的管理费用,所有的净收益都归经营者所有。表面上,经营者拥有全部剩余控制权,这也意味着经营者能够任意制造风险;实质上,缺乏激励的政府部门不仅会产生源于固定索取权导致的惰性,还可以通过关系资本任意追加经营成本,进而挤占经营者剩余索取权的空间。因此,问题的关键是如何激励政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