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作居住证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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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作居住证办理流程

一、工作居住证办理的资格要求

所学专业或岗位属于本市急需专业或岗位,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1、入职转正后,至少连续工作半年以上

2、每个月扣缴的个人所得税最低不得少于100元

3、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含)

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

特殊说明:①只有毕业证没有学位证的无法办理

②无学位证但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的也可办理

4、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二、工作居住证新办程序及材料

1、填写工作居住证申请表(详见附件二),待相关部门经理签字后交至人力资源部

2、登录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管理系统

http://210.73.77.7/yjrc/checkUnitLoginName.jsp,进行员工注册(员工注册由人力资源部完成)

3、根据注册好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管理系统将信息填写完整后通知人力资源部阎萍检查及审核(办公电话:58985999)

4、在系统填写时有几项需要说明的,请按照以下要求填写:

(1)政治面貌:28周岁及以上的已经不是团员,选择无党派(2)现居住地址:要详细地址,精确到门牌号

(如借住在亲友家,地址应与房产证上的一致)

(3)户口所在地:要与身份证上的一致,精确到门牌号

(4)教育经历:从高中填起,时间要连续

(硕士学历的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本科非统招统分、成考、自考的还需做学历认证)

(5)工作单位信息:

参加工作时间指的是第一次参加工作时间

聘用时间要与劳动合同保持一致

工作业绩撰写要控制在220-250个字,不要叙述工作职责要说明做过哪些项目或者业绩

其它工作简历信息:时间要连续

(6)随往人员:要办理随往的人员必须是北京的某家公司,外地的公司不能办理随往

(7)上传的电子版照片要与一寸照片版式一致

5、若审核通过,请参照以下准备相关纸质材料报送审批:

(1)诚信声明(详见附件三)

(2)提供在申请单位近半年逐月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详见附件四)

(3)提供近半年逐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流程:持人力资源部开具的社会保险证明到就近社保中心盖章)

(4)办证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办证人同底版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与网上所传照片一致)

(6)办证人在京固定住所证明(①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②租赁房屋的提供与业主签订的租赁合同和《北京市房屋租赁(转租)登记备案表》;③居住单位公房的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和《房产证》;④借住亲友房的由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和《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7)办证人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8)办证人的配偶和子女随办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配偶在京工作单位的接收函或与在京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②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有两个子女的需提供《二胎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和省计划生育条例,若双胞胎、多胞胎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④如随办子女超过16周岁的(高中(含)以下子女可以随办),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在校证明

三、工作居住证的续签

持证人员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满后,申请单位继续聘用的,应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内办理续签手续;超过有效期限一个月未办理续签手续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自然

失效。申请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续签应提供的材料:

1、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在京持证期间逐月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3、在京持证期间逐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流程:填写“签字事务审批单”找行政部开具社保介绍信,持介绍信去就近社保打印社会保险证明)

4、《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

四、工作居住证的变更

4.1 聘用单位变更:

(注:申请人在工作居住证有效期内与申请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应从原聘用单位离职之日起两个月内提出聘用单位变更申请。如因新聘用单位试用期较长无法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聘用单位变更的,申请人可申请个人延期注销;对于申请个人延期注销的聘用单位名称与申请聘用单位变更的单位名称一致的,其聘用单位变更申请不受两个月期限限制。个人延期注销期最长为6个月)

(1)单位申请

(2)本人申请(须本人手签字)

(3)原单位出具同意其离职的证明(须注明离职日期)

(4)现单位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现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

4.2居住地址变更:

(1)单位申请

(2)本人申请(须本人手签字)

(3)办证人的在京固定住所证明(①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②租赁房屋的提供与业主签订的租赁合同和《北京市房屋租赁(转租)登记备案表》;③居住单位公房的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和《房产证》;④借住亲友房的由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和《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

4.3随往人员变更:

(1)单位申请

(2)本人申请(须本人手签字)

(3)结婚证、配偶身份证,配偶在京单位的接收函或聘用合同、独生子女证(两个子女的须提供《二胎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和省计划生育条例,若双胞胎、多胞胎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

4.4其他资料变更:

(1)单位申请

(2)本人申请(须本人手签字)

(3)变更项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

五、工作居住证的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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