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窑环保空心砖生产线建设技改项目大气.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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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窑环保空心砖生产线建设技改
项目大气专章
铜川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二O一五年四月
一、总论
1.1项目由来
项目所在地原为关庄镇朝阳砖厂,砖厂内原有一条年产400万块轮窑粘土砖生产线。根据国家发改委《“十二五”墙体材料改革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11]2437号)、《关于开展“十二五”城市城区限制使用粘土制品、县城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2]2313号)及国家工信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十二五”规划》(工信部规[2011]60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陕西省人大常委会2011年11月24日发布的的《陕西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条例》。2014年7月朝阳砖厂进行技术改造,拆除原轮窑生产线,技改建设2条隧道窑生产线及配套设施。2014年10月一条隧道窑生产线基本建成,部分生产配套用房基础建设完成,因资金短缺停止建设,期间未办理环评手续。2014年11月铜川市远翔实业有限公司将资金短缺面临倒闭的关庄镇朝阳砖厂收购,在原朝阳砖厂建设基础上继续完成该项目的建设,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6000万块煤矸石页岩空心砖。
本项目实施后,将推动当地墙材工业健康稳定的发展,为周边地区经济的全面振兴做出重要贡献。
1.2 编制依据
1.2.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9月;
4、《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2014]30号;
5、《大气污染物防治行动计划》,国务院,2013年9月10日;
6、《关于印发铜川市2015年“治污降霾·保卫蓝天”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15]17号,2015年4月7日;
7、《铜川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12条措施》,铜住建发[2013]497号,2014
年1月1日;
8、《陕西省大气污染物防治条例》,(十二届)第七号;
9、《关中城市群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规划》;2011年4月;
10、铜川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12条措施,铜住建发[2013]497号。
1.2.2 技术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则》(HJ2.1-2011);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3、《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
1.3 评价目的
1、通过资料查询、现场调查,了解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现状、社会现状和环境质量现状;
2、准确计算污染物的排放量,为制定合理可行的污染防治对策作依据;
3、结合当地环境特征,依据环保法规、标准和环境功能目标的要求,提出污染物控制方案,从环保角度明确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4、根据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的要求,制定避免污染、减少污染和防止破坏环境的对策措施,实现“总量控制、达标排放”的要求;
1.4 评价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工程特点,本次环境评价标准如下表所示:
1.4.1 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具体标准值见表1。
1.4.2污染物排放标准
废气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1.5 评价因子的识别与筛选
1.5.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
根据工程的污染特性和评价区的环境特征,本项目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体现在施工扬尘、施工废气等;运行期对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为粘土矿区开采扬尘、隧道窑废气、破碎筛分粉尘及运输扬尘等。
1.5.2 评价因子筛选
1)施工期
施工材料装卸和运输会产生扬尘,施工场地道路与原料堆场遇风亦会产生
扬尘,因此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影响,主要污染因子为TSP。
2)运营期
本项目运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为:粘土矿区开采扬尘、生产车间内破碎、筛分产生的粉尘;隧道窑燃烧过程中产生的烟尘、SO2和NO X;装卸产生的无组织扬尘;车辆运输产生的道路扬尘等。
表3 主要环境影响因素
1.6评价等级
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隧道窑焙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成分为烟尘、NO X和SO2;大气评价等级以PM10、SO2、NO2作为判定因子。
1.6.1判定依据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2-2008)中判定各环境要素评价工作等级的规定,根据项目的初步工程分析结果,选择SO2、NO2、PM10为主要污染物,分别计算污染物在每个工段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 i,及第i个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其中P i定义为:
P i=C i/C oi ×100%
式中:
P 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C 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
C0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
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原则见表4。
1.6.2判定过程
利用Screen3估算模式,计算项目粉尘的地面浓度最大浓度C max、最大浓度占标率P max和占标率10%的最远距离D10%结果。计算参数见表5,Pmax计算结果见表6。
1.6.3判定结果
依据估算结果得知,拟建项目各污染因子P max均小于10%。确定项目的大气评价等级为三级。
1.7评价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2-2008),项目大气评价等级为三级,确定以本项目的大气评价范围为项目双碱式脱硫除尘设备的排气筒为中心2.5km范围。
1.8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区域周边环境敏感点及保护目标见表7。
四、污染源分析
4.1 施工期
本项目主要是对新建第二条隧道窑及配套设施,施工过程产生的污染源主要包括:场地平整、地基挖方、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建筑材料运输、设备装配等施工行为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扬尘、机械废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