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管理规定及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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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管理规定及审批程
序
公司内部档案编码:[OPPTR-OPPT28-OPPTL98-OPPNN08]
借款管理制度及审批程序(范本)
为规范借款管理,减少资金不合理占用,规避借款坏帐损失风险,特制订本制度。
借款按性质和用途不同分为:员工因私借款、员工因公借款、员工备用金借款。具体管理制度及审批程序规定如下:
第一条员工因私借款
一、公司原则上不对个人借款,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借款人出具
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确认,由财务部经理审核,报公司负责人
审批后借支。
二、借款人凭借款单办理借款手续,所借金额不应超过借款人月
工资总额的50%。
三、员工私人借款将在工资发放时予以扣回,特殊情况另行审
批。
四、对于因相关责任人工作疏忽,造成借款人的借款无法收回
的,由直接责任人承担相应损失。
第二条员工因公借款
一、因公借款包括差旅费、业务招待费、材料物品采购、购买办公
用品、其他业务需要等。
二、因公借款,应根据业务事项分别填写《出差申请表》、《业务
招待费申请审批表》、《采购材料用品审批表》、《购买办公
用品审批表》等;
三、借款人填写《借款审批单》连同上述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或
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报公司负责人签字核准,送财务部经理
审核签字后办理借款手续;
四、因公借款若无特殊原因应在该项事务完成返回后五天内向公司
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并结清借款。
五、无故不办理报销手续又不归还借款的,不得再借款,所欠借款
经催收无效的财务部有权在借款人的工资中扣回。
第三条员工备用金借款
一、备用金借款是为了方便有采购和其他经常业务的员工。对于需
用备用金的员工,应由其本人出具书面备用金审批表(借款审
批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报公司负责人批准,财务部经理
审批后办理借款手续;
二、备用金应专款专用,财务部有权检查备用金的使用情况。
三、备用金借款实行“前帐不清、后款不借”原则,借款人应定期
报账并核销备用金;
四、所有借支备用金的员工,在年度终了前或离职时应将所借
备用金结清,未结清部分公司有权在其工资中扣回。
第四条特别审批
因公司负责人出差在外未能签字时,可电话请示并获批准,经财务部经理审批后办理借款手续;待公司负责人返回公司后,由出纳员及时办理补签手续;
第五条借款的归还
一、员工借款后,因公务取消或其他原因不再使用借款的应及
时将借款归还,不得挪作他用;
二、超过借款期限又无正当理由不归还借款,经催收无效的,
财务部将在其工资中直接扣回而无需其本人同意。
第六条借款借据及账务处理
一、借款借据作为财务会计的重要凭证,原则上留存在财务作为记
账凭证,借款人报账归还借款后,由出纳员向借款人开具收款
收据作为还款依据;
二、短期或临时借款的,借款借据可作为出纳现金抵账,借款人报
账归还借款时借款借据退回借款人,
第七条借款责任
个人借款无法收回的,视具体情况分清责任,如属审批人责任的则需承担相应的损失,非个人责任或其他情形的损失经公司负
责人批准后作坏账处理。
第八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九条本制度自2012年月日起试行。
2012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