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残疾人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残疾人所得征免个人所

得税有关规定的通知

【标 签】残疾人所得

【颁布单位】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文 号】鄂地税发﹝1999﹞137号

【发文日期】1999-06-08

【实施时间】1999-06-08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个人所得税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残疾人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范围的批复》转知给你们,请比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残疾人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范围的批复

(1999年5月21日国税函[1999]356号)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