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英语升级】法律英语写作课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法律英语升级】法律英语写作课| 书单

作者:赵丹喵耶鲁JD

大家吼啊!看我遵守承诺来更新法律英语写作了呢!是不是棒棒哒。

这几天比较高产,在家宅着又是写作业又是写专栏,主要是因为感冒了生病了呜呜呜呜呜,出去浪也不开心,怕北京的雾霾加重了我的呼吸道感染,索性就在家呆着,陪陪爸妈(吵吵架),看看书写写字,日子也过的……挺无聊的。呜嗷!(つД`)ノ

在开始决定写这个题目之前,我一直是充满期待跃跃欲试但是又有点犹豫的。一方面,我在美国法学院点的最亮的技能点之一就是写法律文书了(legal memo and brief),攒了好多心得和小技巧想要分享出来。另一方面,这个题目实在太大太大,法律英语写作是所有美国法学院JD一年级的必修课,国内一些法学院也会有相关的课程,我又该从何讲起呢?写的太浅,已经读过法学院的人自然觉得没有用处,写的太深,毫无基础的人大概也看不懂,对于在国内读书的人也没什么帮助。思前想后,我觉得可以找一个折中的方法,从三个角度来写这篇文章:

简单介绍一下美国法学院教授法律英语写作的基本体系。

法律英语写作好学吗?怎么学?有没有用?

分享一下我自己觉得超级实用,法学院可能没有讲到的写作/文献整理小技巧,这部分我会写的尽量普适一点,希望不在美国读法律的人也能觉得有帮助。

最后来一个推荐书目。

今天先写前两点,下一篇写后面两个。好啦废话不多说,下面进入正文。(咦这次啰里八嗦的废话好少,简直不像我的风格。)

一、美国法学院是怎么教法律英语写作的?

上面说过,写作课(Legal Research and Writing)是美国法学院JD学生一年级的必修课,我个人对三所法学院的写作课教授模式比较熟悉:乔治城、哥大和耶鲁。其实基本上应该每所学校教的都差不多,所以下文的描述大概是拿到任何一个法学院都是可以适用的。

美国法学院的写作课必修课全部都是针对于诉讼文书的写作,不涉及商业法律文书,比如并购协议、招股书等等。而一年级的必修课只涵盖两类诉讼文书:Legal memo和Legel brief。我最常被学弟学妹问到的就是Legal memo和brief有什么区别了,简而言之,memo是写给你律所老板的,brief是写给法官的。那这俩又有什么区别呢?写给老板的memo的目标是分析问题,而不是说服对方,而写给法官的brief是要在以说服对方为目的的基础上分析问题。

所以memo和brief的基本区别是前者仅仅是objective,而后者必须是persuasive。律所老板让你写个memo给他分析个法律问题,你要做到的是把正面和反面的东西都完整分析下,得出的结论也只是"this issue will likely favor our client." 因为你们都是站在一边的,你并不需要说服对方,而是要提供尽可能的信息。但同时memo并不是仅仅是信息收集,你必须要在整理好的文献/案例/法律基础上根据你的判断做出法律分析,在平衡了己方和对方可能有的论点后得出一个结论。而brief就不同了,写给法官的东西,必须要strongly powerful and persuasive,想象一下那种煽情诡辩掷地如金的论述文,大概就是这种感觉了。

一般法学院都是有一整年的写作课,上学期教你写memo,下学期教你写brief。但是也有耶鲁这种另辟蹊径的方式,只有一个学期的写作课,memo和brief一块教。耶鲁的很多教授其实挺反对这种方式的,觉得一个学期完全不足以打下足够坚实的法律写作基础。我法学院第三年上了一门高级写作课(Advanced Legal Writing),班里同学全都是三年级的美国学生,但是默默的说一句,有些人的基础真的有点差,甚至连诉讼文书写作的基本论证结构都搞不清楚……大耶鲁太重视学术,大家paper都写的特别好,可是一遇到实务技能基本都扑街了。╮( ̄▽ ̄)╭

那第一年的写作课都怎么教呢?其实基本就是把memo/brief进行结构拆分,一步一步手把手的教你写出一篇完整的法律文书来。一篇Legal memo分为四个部分:Issue presented, brief answer, discussion, conclusion。一篇legal brief就比较复杂了,一般要看你所在法院的要求,但大体分为如下部分:Question presented, table of authorities, statement of facts, summary of argument, discussion, conclusion。老师通常会一部分一部分的来,介绍他们分别的作用和写作技巧,当然最多的时间还是花在discussion部分上。

Discussion部分就是法律写作精华中的精华了——具体该怎么分析一个法律问题?要用怎么样的语言写出来?如何引用案例?学了法律英语写作后,我一直很感慨美国律师有一种独特的交流方式,他们既可以把很复杂的法律问题用大白话(plain English)写出来,又可以把看似很简单的问题在引用了一堆案例后(bluebook citation)让人一打眼看的晕头转向,必须静下心来仔细推敲。想要掌握这一套写作模式,第一年的写作课基本会从以下三点打通你的任督二脉:

1

论证结构

可能很多人听说过IRAC结构(Issue, Rule, Analysis, Conclusion),但是其实这个结构是最常用在法学院考试答题上的,真正的法律英语写作比较常见的是CRuPAC/CRAC结构。对于一个法律问题,第一步先是Conclusion(结论)。因为律师们的逻辑是,干我们这一行的大家都很忙,所以结论一定要放在最前面,既让我们先有一个概念,又让我们在没有时间的情况下仅仅读每段的第一句就够了。第二步是Rule (法律规则)和Proof(引注)。这里又有很多讲究了,通常一个rule 有很多种表示方式,既可以写的宽一点也可以写的窄一点,关键看你是站在哪边的,而Rule proof和rule一定要交相辉映,不能脱节。随便挑了我自己的一个brief中的Rule和Rule proof来做例子看一下:

Courts have frequently applied the attenuation doctrine to cases where third-party acts, including police or government conduct, become intervening events. See, e.g. , United States v. Galante, 547 F.2d 733, 741 (2nd Cir. 1976) (the co-conspirator’s voluntary cooperation with the Secret Service broke the causal chain leading to the seized contraband); Johnson v. Louisiana, 406 U.S. 356, 365 (1972) (a magistrate’s decision to kee p a person in custody broke the causal chain leading to the defendant’s lineup identification).

这里第一句话是Rule,大意就是说某个法律规则("the attenuation doctrine")在第三方行为打破了原有的因果关系的时候适用;为了支持我这个法律规则不是空穴来风,我引用了两个案例,在这两个案例中,有些法院曾将这个规则适用于两种第三方行为:同案犯招供("the co-conspirator's voluntary cooeperation")和法院判决("a magistrate's decision")。这两个案例的引注方式就是美国通用的bluebook citation啦,这里面学问就更大了,比如说你看了我的解释可能想说,那你举得例子中,是什么法院曾经适用了这个规则呢?虽然在正文中没有写出,但是引注规范已经传达了这个信息:第二巡回法院("2nd Cir. 1976")和美国最高法院("406 U.S. 356")曾经这样适用过文中提到的法律规则。

经过了Conclusion, Rule/Rule Proof之后,分析一个法律问题的下一步就是Analysis 啦。这里面的花样就更多了,比如说你可以单纯的来个case comparison——证明本案中的事实和一个能够约束本法院的先例判决(controlling precedent)是相似的,所以那个先例判决的应该适用于本案。也可以distinguish a case——证明虽然某个先例判决这样判了,但是我们的事实与他们不一样,所以应该得出相反的结论。或者当现有的案例不足以直接支撑论点的时候,直接通过引用先例判决中有倾向性的话来支撑你的分析。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