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市体竞[2011]18号)衢州市体育局、衢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衢州市“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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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体育局
文件衢州市教育局
衢体竞字[2011] 18号
衢州市体育局衢州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市“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工作
的通知
各县(市、区)体育局、教育局,市属学校:
为贯彻《奥运争光计划纲要》和《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精神,实施衢州市体育、教育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学生阳光体育运动,衢州市体育局、教育局决定于2011年开始,在我市业余训练布点的基础上,以学校为单位,以四年为周期,继续开展“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以下简称“基地”)认定工作。现将
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目的
建立“基地”是加快新时期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促进学校体育在普及的基础上提高和提升学校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质量的一个有效举措。通过开展“基地”的认定工作,确定重点,择优扶持,强化管理,以进一步推动青少年体育工作的发展,为我市竞技体育事业和青少年业余训练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认定对象
全市各普通中小学校(县级体校、省级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不可参评)
三、认定方法
(一)“基地”实行申报制。申报单位达到设定的“申报条件”后,由市体育局、教育局联合评审命名。
(二)认定工作从2011年开始,原则上评选十所“基地”。
(三)“基地”的认定以四年为一个周期,期间复查一次(复查不合格将取消“基地”称号),不实行终身制。
(四)认定标准实行100分制,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为良好,60分以上为合格。根据申报条件,对达到“基地”申报条件合格标准,且“人才质量”分达到30分、“人才效益”分达到10分的学校方可作为衢州市“基地”的备选学校进行申报。
四、认定标准
详见附件1。
五、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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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县(市、区)体育局、教育局根据申报条件,负责推荐申报“基地”备选学校,组织学校开展自评,并联合对其进行复评工作。
(二)市体育局、教育局负责组织对“基地”备选学校进行统评工作。
六、命名与扶持
经评定确定为“基地”的单位,由市体育局、教育局统一命名为“衢州市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并在四年内由市体育局每年对“基地”进行1万元的资金投入(县每年配套1万元),扶持经费主要用于重点运动项目校运动队的伙食改善、营养补给、器材添置、参赛保障、教练员训练补贴和外出培训等相关用途,不得挪作他用。
七、首批“基地”认定时间
今年的认定工作首先由申报“基地”学校根据申报条件进行自评,并于2011年9月30日前完成自评。各县体育局、教育局于10月31日前完成复评和材料上报。市体育局、教育局于12月15日前完成统评认定工作后,并于2011年12月30日前公布衢州市十所“基地“名单。
八、相关要求
各县体育局、教育局要高度重视“基地”建设与认定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要严格按照市体育局、教育局规定的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进行申报。认定申报表、认定检查汇总表(附件2、3,可从衢州市体育网:/下载)一式三份由县体育局报市体育局训竞处(附电子版)。
“基地“认定工作联系人:市体育局训竞处虞天鹏,电话3853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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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3853176,电子邮件:qzytp@。
附件:1.衢州市“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标准
2.衢州市“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申报表
3.衢州市“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检查汇总表
二○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主题词:体育基地认定通知
抄送:市政府各县(市、区)体育、教育局八所重点高中
衢州市体育局综合处 2011年4月15日印发— 4 —
附件1:
衢州市“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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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附件2:
衢州市“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
认定申报表
申报单位
上级主管单位
填表时间
县(市、区)体育、教育局审核(公章)— 8 —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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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练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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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练员培训
训练常规管理
人才库
人才输送
注:输送类别是指输送到省队、市重点运动员、县体校。
大赛成绩
附件3:
衢州市“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检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