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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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模版

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模版

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本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矿井瓦斯检查工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制度适用于煤矿等矿井单位的瓦斯检查工作。

二、瓦斯检查责任1. 矿井负责人是瓦斯检查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制订瓦斯检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 矿井瓦斯检查员是具备瓦斯检查资质的专业人员,负责日常瓦斯检查工作。

3. 矿井各级管理人员要配合瓦斯检查人员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三、瓦斯检查环境准备1. 矿井需要配备瓦斯检查专用仪器和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工作。

2. 瓦斯检查员需定期参加培训,提升专业水平。

四、瓦斯检查内容1. 瓦斯检查应按照矿井瓦斯管理规定的频次进行,不得有间断。

2. 瓦斯检查员要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对矿井的瓦斯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

3. 瓦斯检查主要包括对瓦斯浓度、风速、通风设施等方面的检查。

五、瓦斯检查记录与报告1. 瓦斯检查员要对每次的瓦斯检查进行记录,包括检查时间、地点、测量数据等内容。

2. 瓦斯检查记录应按照规定流程上报,及时汇总并上报给矿井负责人。

3. 瓦斯检查负责人要对瓦斯检查记录进行审查,对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报告。

六、瓦斯检查异常处理1. 瓦斯检查员如发现瓦斯浓度超标或其他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保证人员安全。

2. 矿井负责人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异常情况进行核实、处理并报告。

七、瓦斯检查定期检查1. 矿井需要定期进行瓦斯检查的复核,以确保瓦斯检查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定期检查由矿井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对瓦斯检查的工作进行评估和复核。

八、瓦斯检查结果通知1. 瓦斯检查完成后,矿井负责人要及时将检查结果通知相关人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2. 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并上报矿井上级主管部门。

九、瓦斯检查管理评审1. 矿井负责人要定期对瓦斯检查管理工作进行评估与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进行调整和改进。

2. 矿井上级主管部门要对瓦斯检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十、附则1. 对于违反瓦斯检查制度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

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

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1. 引言为了保障矿井瓦斯安全,防备瓦斯事故的发生,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养,订立本管理制度。

2. 职责2.1 企业职能部门—负责订立、完满和审核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引导各矿井订立瓦斯检查管理制度和流程;—监督并评估瓦斯检查工作的执行效果;—及时处理和汇报瓦斯事故和隐患;—进行瓦斯检查工作的培训和考核。

2.2 矿井管理部门—负责订立矿井瓦斯检查计划,并依照计划开展检查工作;—组织人员进行瓦斯检查,保障检查方案的严密性和准确性;—定期对瓦斯检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落实瓦斯检查结果的整改责任。

2.3 矿井操作人员—遵守瓦斯检查管理制度和相关安全操作规程;—乐观搭配瓦斯检查工作,供应必需的信息和帮助;—及时上报瓦斯异常情况和事故隐患。

3. 管理标准3.1 瓦斯检查计划订立—每个矿井应依照矿井特点和工作需求,订立瓦斯检查计划;—瓦斯检查计划应确定检查时间、地方、方式和检查重点。

3.2 瓦斯检查工作执行—瓦斯检查工作应由专人负责,确保检查过程的安全性;—工作人员应依照流程进行瓦斯检查,并据实填写检查记录;—对于发现的瓦斯异常情况和事故隐患,应立刻上报相关部门,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3.3 瓦斯检查结果整改—对于瓦斯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矿井管理部门应及时订立整改方案;—矿井操作人员应依照整改方案及时进行整改,并记录整改情况;—相关部门应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检查,确保整改到位。

4. 考核标准4.1 瓦斯检查工作考核—矿井管理部门应每季度对瓦斯检查工作进行综合评估;—评估内容包含瓦斯检查计划的订立、工作执行情况、结果整改情况等;—依据评估结果,对瓦斯检查工作给出合理的评价和奖惩措施。

4.2 瓦斯检查人员考核—矿井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瓦斯检查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考核内容包含瓦斯检查知识的掌握情况、工作操作规范性和实际工作成效;—依据考核结果,对瓦斯检查人员予以相应的嘉奖或者矫正措施。

矿井瓦斯安全检查制度模版

矿井瓦斯安全检查制度模版

矿井瓦斯安全检查制度模版一、目的和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矿井瓦斯安全检查工作的规范化和高效性,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保障矿井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适用于我公司所有矿井的瓦斯安全检查工作。

二、管理责任1. 矿井瓦斯安全检查工作由矿井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并设立瓦斯安全检查组。

2. 瓦斯安全检查组由专职瓦斯安全检查员组成,负责定期检查矿井中的瓦斯安全情况,并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3. 矿井负责人要确保瓦斯安全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并督促各部门配合检查组工作。

4. 矿井员工要积极参与瓦斯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给瓦斯安全检查组。

三、瓦斯安全检查内容1. 瓦斯抽采设备的运行情况,包括抽采机的工作状态、管道连接是否安全牢固等。

2. 瓦斯传感器的工作情况,包括检测器的灵敏度、报警功能是否正常等。

3. 瓦斯检测设备的使用情况,包括仪器的准确性、维护情况等。

4. 涵盖瓦斯检查防护设备及瓦斯检测设备等是否符合标准,是否正常使用。

5. 矿井通风设备的运行情况,包括通风机的工作状态、阻力是否正常、风量是否合理等。

6. 煤与瓦斯突出、煤与瓦斯突出预报及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

7. 煤与瓦斯突出的排查工作,包括瓦斯抽采设备的运行情况、通风设备的运行情况等。

8. 瓦斯爆炸事故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包括通风系统的防火防爆措施、瓦斯检测系统的使用等。

9. 矿井人员的瓦斯安全培训情况,包括瓦斯安全知识的掌握情况、应急预案的熟悉程度等。

10. 其他与矿井瓦斯安全有关的问题。

四、瓦斯安全检查程序1. 定期巡检:瓦斯安全检查组按照计划进行定期巡检,对矿井中的瓦斯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2. 不定期抽查:瓦斯安全检查组可以随机选择一些矿井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即时整改。

3. 随时检查:瓦斯安全检查组在矿井发生瓦斯事故或有瓦斯异常情况时,随时进行检查,确保事故得到及时处理。

五、瓦斯安全检查记录及报告1. 瓦斯安全检查组要对每次检查的结果进行详细记录,并对问题进行分类、整理。

矿井瓦斯管理制度(三篇)

矿井瓦斯管理制度(三篇)

矿井瓦斯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矿井瓦斯管理工作,防止矿井瓦斯事故的发生,保护矿工的人身安全,依法规范矿井瓦斯管理行为,制定本矿井瓦斯管理制度。

二、矿井瓦斯检测(一)矿井瓦斯检测设备1. 矿井应配置专业瓦斯检测设备,并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 检测设备应定期进行维修和校验,并保持记录。

(二)矿井瓦斯检测频率1. 矿井的开采区域和通风系统应按照行业标准规定的频率进行瓦斯检测。

2. 未开采区域和新构筑的区域应在施工前进行瓦斯检测。

3. 出现瓦斯超标的区域应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矿工的人身安全。

(三)矿井瓦斯检测报告1. 矿井瓦斯检测报告应详细记录每个检测点的瓦斯浓度和检测时间,并签字确认。

2. 瓦斯浓度超标或异常情况的检测报告应立即上报矿井管理部门,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三、矿井瓦斯抽放(一)矿井瓦斯抽放设备1. 矿井应配置专业的瓦斯抽放设备,并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 瓦斯抽放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保持记录。

(二)矿井瓦斯抽放计划1. 矿井应制定瓦斯抽放计划,并按计划进行瓦斯抽放。

2. 瓦斯抽放计划应包括抽放区域、抽放量、抽放频率等内容。

3. 瓦斯抽放计划应根据矿井实际情况和瓦斯浓度变化进行调整。

(三)瓦斯抽放效果的监测1. 矿井瓦斯抽放后应进行效果监测,确保瓦斯浓度得到有效控制。

2. 监测报告应记录瓦斯浓度的变化和监测的时间,并签字确认。

四、通风管理(一)通风系统的配置1. 矿井应配置符合行业标准的通风系统,并确保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

2. 通风系统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清洗,并保持相关记录。

(二)通风风量的计划和调整1. 矿井应制定通风计划,并确保通风风量满足矿井的开采需求。

2. 通风风量的调整应根据矿井开采区域的变化和瓦斯浓度情况进行调整。

(三)通风监测1. 矿井通风系统应配备专业监测设备,并监测通风风量和风速。

2. 监测报告应记录通风风量、风速等指标,并签字确认。

五、矿井瓦斯警示和紧急处理(一)警示设备的配置1. 矿井应配置瓦斯警示设备,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煤矿瓦斯检查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瓦斯检查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瓦斯检查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瓦斯管理,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煤矿的瓦斯检查管理工作。

第三条煤矿企业必须高度重视瓦斯检查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瓦斯防治工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第二章瓦斯检查员配备及管理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配备足够的瓦斯检查员,并根据矿井瓦斯状况、生产规模、工作面数量等因素,合理确定瓦斯检查员的岗位职责、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第五条瓦斯检查员应当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两年以上井下工作经验,熟悉通风瓦斯管理的基本知识和要求,能熟练使用光学甲烷检测仪,并取得《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第六条瓦斯检查员必须是专职人员,不得兼职。

通风(区)队必须建立瓦斯检查员管理档案。

瓦斯检查员调离变动时,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第三章瓦斯检查内容及区域第七条瓦斯检查内容包括:瓦斯浓度、二氧化碳浓度、通风系统、洒水系统、局扇、通风设施、火工品管理、巷道失修情况等。

第八条瓦斯检查区域包括: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硐室、机电设备设置地点、回风风流中的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总回风巷等。

第四章瓦斯检查次数及规定第九条瓦斯检查次数规定:1. 采煤工作面每班至少检查三次;2. 掘进工作面每班至少检查三次(备用掘进工作面每班至少检查两次);3. 硐室、机电设备设置地点、总回风巷等每班至少检查一次;4. 密闭、裂隙、溶洞、高冒顶及其他有可能出现瓦斯积聚现象的地点,每班至少检查一次;5. 有煤(岩)与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二氧化碳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二氧化碳浓度。

第十条瓦斯检查时间、内容的规定的具体要求:1. 瓦斯检查员应按照巡回检查图表规定的地点、时间、内容进行检查,每次巡回检查时间不超过1小时,检查时间误差不超过20分钟,不得漏过一个地点;2. 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时,立即汇报瓦斯队或调度室,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3. 瓦斯检查结果应填写在巡回图表上,并及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

矿井瓦斯检查制度(五篇)

矿井瓦斯检查制度(五篇)

矿井瓦斯检查制度第一条每班瓦斯员检查的次数:按规定,所有采掘工作面和主要机电硐室每班至少检查三次,不生产的工作面至少检查一次,个别瓦斯涌出量较大的工作地点必须有专人负责巡回检查。

第二条瓦斯员按巡回检查图表规定的地点、时间、内容检查制度:1、瓦斯员按巡回检查图表规定的地点、时间、内容检查,要求每次巡回检查时间不超过____小时,检查时间误差不超过____分钟,不得漏过一个地点。

2、检查的内容是负责检查责任区内瓦斯、二氧化碳的浓度、通风系统、洒水系统、局扇、通风设施、检查放炮制度的执行情况火工品的管理、检查巷道失修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汇报瓦斯队或调度室,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第三条瓦斯检查结果,填写在巡回图表上瓦斯员把每次的检查结果认真填写在瓦斯报表、检查地点记牌、检查手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由代班长签字,并必须做到“三对口”,当瓦斯浓度超过《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时,瓦斯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

第四条规定瓦斯员在现场交接班的地点:1、所有采掘工作面的瓦斯员在工作面进行现场交接班,真正做到“他不来,我不去”,“交不清,我不去”,并且双方都签字严禁脱岗、漏岗、逃岗。

2、上一班发现或遗留的问题必须向下一班交代清楚,并由下一班人员着手处理,接班人员接班后必须对自已所管辖区域内的瓦斯、通风设施、安全监测等逐一检查,各班瓦斯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不留于形式,违反制度者严肃处理。

第五条瓦斯图表、牌板、日报表要三对口:瓦斯员每检查一个地点,都要将检查时间和结果分别填写在牌板、报表、工作手册上,并且内容和时间必须一致,做到三对口。

第六条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都必须在沼气浓度降到规定以下时,方可开动机器。

第七条矿井因停电和检修,主扇停止运行或通风系统受到破坏以后,严禁工人下井作业,送风后都必须经过通风、瓦检人员检查,证实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

第八条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通风调度室汇报,严禁在瓦斯浓度超限的区域内进行机电设备回收等工作。

瓦斯检查管理制度范本(5篇)

瓦斯检查管理制度范本(5篇)

瓦斯检查管理制度范本文章来源ww一、瓦斯报表审批制度第一条瓦斯员必须按循环计划图认真检查自己所管辖区域内的瓦斯情况,填写瓦斯检查循环报表,严禁空班、漏检、假检第二条瓦斯报表必须实行“五人联锁制”,且必须当日交回瓦斯队,瓦斯队长必须于班后认真____报表,分析掌握瓦斯情况。

第三条值班员,应将各检查图表汇总,于次日交调度会。

第四条各有关领导必须进行审批签字。

认真审核报表,对存在的问题及隐患作出批示及处理意见,并严格执行。

第五条审批后的报表分送矿长、技术矿长及有关领导留存。

二、一通三防巡查制度第一条按规定每月____日、____日、____日进行一通三防大检查,由通风科____有关人员,对井下各作业场所及其它地点进行彻底检查,对存在问题,以三定表的形式,下发到队组,限期整改。

第二条通风技术员,每天对井下一通三防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并逐级上报,对蓄意破坏通风设施的人员,必须严肃处理。

第三条瓦斯员每班必须对各自所管辖区域进行一通三防巡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报通风科及调度室。

第四条各队队长是一通三防的具体执行者、实施者,安排工作必须首先安排一通三防工作,下井检查,应以一通三防为主,彻底杜绝事故的发生隐患。

第五条一通三防负责人下井必须佩戴便携式瓦检仪,随时检查井下巷道的瓦斯情况以及瓦斯员的工作情况,特别是死角地点,更应重点检查。

三、防止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的管理规定为了杜绝重大瓦斯事故,进一步强化局部瓦斯通风管理,严格防止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的发生,特制订“关于防止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的管理规定”。

第一条凡是事先未批准随意停局扇或由于高低压供电系统突然停电或局扇本身电气故障以及机械故障而引起的停电停风,无论时间长短都属于无计划停电停风,均须登记到调度室和上报有关单位及负责人。

第二条矿要建立以技术矿长为首的(生产、通风、机电、安监)四位一体的管理体系,建立岗位责任制,做好局部通风管理工作。

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范本

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范本

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范本1. 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工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适用于所有煤矿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

2. 总体要求2.1 确保矿井瓦斯检查工作安全、高效进行;2.2 加强对检查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检查工作质量;2.3 强化瓦斯检查机构的组织和协调,确保工作的连贯性和协作性;2.4 完善瓦斯检查工作的基础设施,确保检查工作可以正常进行;2.5 加强瓦斯检查结果的反馈和处理,确保矿井安全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3. 瓦斯检查机构3.1 设立瓦斯检查部门,负责瓦斯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3.2 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瓦斯检查人员,确保检查工作专业、准确;3.3 建立瓦斯检查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持续提高检查人员的专业水平。

4. 检查内容4.1 定期进行瓦斯抽采系统的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4.2 检查瓦斯涌出点,及时发现、处置瓦斯泄漏;4.3 检查瓦斯监测设备,确保数据准确可靠;4.4 检查瓦斯抽放设施,确保瓦斯得到及时排放;4.5 检查矿井通风系统,确保通风工作正常顺畅;4.6 检查瓦斯防治措施的执行情况,确保措施到位。

5. 检查方式5.1 定期进行例行检查,按照瓦斯检查计划执行;5.2 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复查,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5.3 随时进行临时检查,对突发状况进行及时应对。

6. 检查记录与报告6.1 对每次检查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检查时间、地点、检查内容等;6.2 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并提出整改意见;6.3 对检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并形成检查报告;6.4 检查报告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按照要求进行归档保存。

7. 检查结果的反馈和处理7.1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导和督促整改;7.2 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复查,确保问题得到解决;7.3 对整改不力或拒绝整改的单位,按照规定进行处理;7.4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或违规行为,及时报告相关部门,配合调查处理。

8. 监督与评估8.1 由瓦斯检查部门进行对检查工作的监督和评估;8.2 可以举行定期的瓦斯检查工作总结会议,交流经验并改进工作;8.3 对瓦斯检查工作进行定期抽查,确保工作质量和效果。

矿井瓦斯检查制度范文(3篇)

矿井瓦斯检查制度范文(3篇)

矿井瓦斯检查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矿井瓦斯的安全生产,加强瓦斯检查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瓦斯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矿井,包括煤矿、金属矿矿井等,所有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矿井瓦斯检查工作分为日、月、季度和年度检查,各个级别的矿井管理人员都要参与其中。

第四条:矿井瓦斯检查工作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还要根据矿井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措施的规定。

第二章:瓦斯检查的内容第五条:瓦斯检查应包括瓦斯抽放、瓦斯浓度检测、瓦斯爆炸源的排查等内容。

第六条:瓦斯抽放应按照矿井设计方案的要求进行,并定期检查瓦斯抽放设备的运行情况。

第七条:瓦斯浓度检测应每日进行,包括井口瓦斯测定、巷道瓦斯浓度测定等,对于瓦斯浓度超标的地点要立即采取措施。

第八条:瓦斯爆炸源的排查应定期进行,包括检查电气设备的接地情况、火花产生设备的使用情况等。

第九条:瓦斯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并制定整改措施。

第三章:检查的频率和方式第十条:日常瓦斯检查应每班次进行一次,由矿井工作人员进行。

第十一条:月度瓦斯检查应每月进行一次,由矿井安全管理人员负责。

检查内容包括瓦斯浓度数据的统计分析、瓦斯抽放设备的巡查和运行情况的检查等。

第十二条:季度瓦斯检查应每季度进行一次,由矿井主管安全人员负责。

检查内容包括瓦斯治理情况的综合评估、瓦斯治理设备的检查等。

第十三条:年度瓦斯检查应每年进行一次,由矿井安全监督机构组织。

检查内容包括矿井瓦斯检查工作的全面评估、瓦斯检查工作的合规性审查等。

第四章:责任与制度执行第十四条:矿井领导对瓦斯检查工作负有最终责任,要保证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矿井瓦斯检查工作人员要经过相关培训并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检查工作。

第十六条:矿井瓦斯检查工作由矿井安全管理人员和矿井安全监督机构共同组织和落实。

第十七条: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整改完成后进行复查。

矿井瓦斯检查制度范本

矿井瓦斯检查制度范本

矿井瓦斯检查制度范本1. 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矿井瓦斯检查工作,确保矿井安全运营,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矿井的瓦斯检查工作。

3. 责任3.1 矿井管理者有责任组织和领导瓦斯检查工作,并确保瓦斯检查的全面、准确和及时。

3.2 瓦斯检查员有责任定期进行瓦斯检查,并按规定填写检查记录。

3.3 监管部门有责任监督和检查瓦斯检查工作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必要的整改建议。

4. 瓦斯检查频率4.1 日常瓦斯检查应每班至少进行一次,并将检查结果及时记录。

4.2 定期瓦斯检查应每月进行一次,并将检查结果上报给矿井管理者。

4.3 随机瓦斯检查应不定期进行,以加强对瓦斯检查员工作的监督。

5. 瓦斯检查内容5.1 瓦斯检查员应检查井下通风系统的工作情况,包括通风机、风流量、风速、风压等。

5.2 瓦斯检查员应检查井下的瓦斯浓度,包括主进风巷、回风巷、工作面等各个位置的瓦斯浓度情况。

5.3 瓦斯检查员应检查瓦斯抽放系统的工作情况,包括抽放罐的瓦斯抽取量、排放情况。

5.4 瓦斯检查员应检查井下瓦斯检测仪器的校验情况,确保测量准确性。

5.5 瓦斯检查员应检查井下的瓦斯泄漏源,包括管道、设备等是否存在泄漏情况。

6. 检查记录6.1 瓦斯检查员应按规定填写瓦斯检查记录,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地点、检查内容、检查结果等。

6.2 瓦斯检查记录应保存在矿井管理部门,年度瓦斯检查记录应保存至少5年。

6.3 监管部门有权随时查阅瓦斯检查记录。

7. 整改措施7.1 发现瓦斯浓度超标或其他瓦斯安全隐患的,矿井管理者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并记录整改情况。

7.2 矿井管理者应及时整改瓦斯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其他安全问题,并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8. 奖惩措施8.1 瓦斯检查员应严格按照瓦斯检查制度执行工作,如发现工作不负责任或违反规定的情况,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奖励或处罚。

8.2 矿井管理者应对瓦斯检查工作绩效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奖励或处罚措施。

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范文

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范文

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井瓦斯的检查和管理工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保障职工安全,根据《矿山安全法》、《矿井瓦斯防治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矿山,包括井下和地表的全部矿井。

第三条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是指由矿山企业依法设立和实施的一套规章制度,目的是对矿井进行瓦斯检查和瓦斯治理,达到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的目标。

第二章组织体系第四条矿山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瓦斯检查管理组织体系,明确瓦斯检查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矿山企业应设立瓦斯检查管理部门或委派专人负责瓦斯检查管理工作。

第六条矿山企业应建立瓦斯检查管理委员会或瓦斯专家组,负责研究和决策瓦斯检查管理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矿山企业应建立瓦斯检查管理岗位和工作职责,明确瓦斯检查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并对其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瓦斯检查与记录第八条矿山企业应定期对矿井进行瓦斯检查,确保矿井内空气中的瓦斯浓度符合国家标准和矿山企业的安全控制要求。

第九条矿山企业应制定瓦斯检查计划,明确瓦斯检查的频次和内容,保证全面、系统地进行瓦斯检查。

第十条瓦斯检查应包括对矿井井下、工作面、风机运行情况等方面的检查,对瓦斯超限、瓦斯积聚等情况及时处理和上报。

第十一条矿山企业应建立瓦斯检查记录,详细记录每次瓦斯检查的时间、地点、人员、检查结果等信息,并进行归档保存。

第四章瓦斯治理措施第十二条矿山企业应制定瓦斯治理措施,以减少矿井内瓦斯的产生和积聚,保障矿井的安全生产。

第十三条矿山企业应加强通风系统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矿井的通风良好,降低瓦斯浓度。

第十四条矿山企业应采取措施防止矿井内的火源,减少瓦斯爆炸的危险。

第十五条矿山企业应建立瓦斯检测监控系统,及时发现和处理瓦斯异常情况。

第十六条矿山企业应建立瓦斯处理设施,对井下和地表的瓦斯进行处理,确保矿井的安全。

第五章瓦斯检查管理的责任与处罚第十七条矿山企业应制定瓦斯检查管理的责任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的职责和义务。

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3篇)

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3篇)

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1、瓦检员的配备及管理:①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中的高瓦斯区每面每班配一名瓦检员;其它矿井原则上每两个面每班配一名瓦检员;检查系统的瓦检员的配备由矿总工程师确定。

②瓦检员必须由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责任心强,有两年以上井下工作经验,熟悉通风瓦斯管理的基本知识和要求,能熟练使用光学甲烷检测仪,并取得《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

③所有瓦检员必须是专职瓦检员,不得兼职。

④通风(区)队必须建立瓦检员管理档案。

瓦检员调离变动时,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2、瓦斯、二氧化碳的检查区域①回采工作面进风风流、工作面风流、回风巷(包括尾巷)风流、上隅角、下隅角、②掘进工作面工作面风流、工作面回风风流、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处风流。

③其它矿井总回风风流、一翼回风风流、采区回风风流、硐室(仓库)、煤仓、钻场、高冒处、闭墙前、双巷间横贯、角联巷道及其它易产生瓦斯积聚的地点。

3、瓦斯、二氧化碳检查次数规定:①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的采掘工作面、煤仓、钻场和其它有人工作地点,每班至少检查三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机电硐室、已采区闭墙、盲巷临时闭墙、双巷间横贯、角联巷道、无人工作的工作面和临时停风区的栅栏处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②低瓦斯矿井所有采掘工作面、煤仓和其它有人工作地点,每班至少检查二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机电硐室、已采区闭墙、盲巷临时闭墙、双巷间横贯、角联巷道、无人工作的工作面和临时停风区的栅栏处,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③矿井、一翼和采区等回风巷道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④井下其它地点的瓦斯检查次数由矿总工程师确定。

4、瓦检牌的内容及悬挂位置规定①瓦检员必须认真及时填写瓦检牌板,其内容包括:检查地点名称、瓦斯浓度、二氧化碳浓度、温度、检查日期、班次、时间、次数、瓦检员姓名;闭墙前的瓦检牌应增加设施状况内容。

②瓦检牌悬挂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⑴回采工作面:进风流的瓦检牌设在进风巷内距工作面煤壁20—30m范围内(采用二进一回通风方式时,靠近尾巷的进风巷风流的瓦检牌设在通风横贯的上风侧10—____米处)。

煤矿日常瓦斯管理制度

煤矿日常瓦斯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为加强煤矿瓦斯管理,预防瓦斯事故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强化瓦斯防治工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2. 责任明确,奖罚分明:明确各级人员职责,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者依法严肃处理。

3. 严格监控,及时处理:加强对瓦斯浓度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瓦斯异常情况。

三、管理制度1. 瓦斯检查制度(1)矿井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作业的地点等都必须设点检查瓦斯。

(2)凡有人工作的采掘工作面(包括回风流中的硐室、回风流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作业的地点等)每班至少检查3次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凡无人工作的采掘工作面(包括回风流中的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经请示总工同意后每班至少检查2次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

(3)凡进风风流中的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总回风巷等每班至少检查1次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

密闭、裂隙、溶洞、高冒顶及其他有可能出现瓦斯积聚现象的地点,每班至少检查1次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

有煤(岩)与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二氧化碳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二氧化碳浓度。

2. 瓦斯员职责(1)安瓦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手册。

(2)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

(3)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或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等的有关规定时,安瓦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

3.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1)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是有效预防和杜绝煤矿瓦斯事故发生的重要设施,监控人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2)瓦斯值班人员必须遵章守纪,持证上岗。

爱护设备,遵守上机操作规程。

(3)认真填写瓦斯监测监控运行日志和异常情况汇总日报表,随时掌握采掘进度,并按规定及时标注瓦斯探头的实际位置,准确反映系统的运行情况。

矿井瓦斯检查制度模版

矿井瓦斯检查制度模版

矿井瓦斯检查制度模版一、目的本矿井瓦斯检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矿井的瓦斯安全管理工作得到有效实施,预防和减少瓦斯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矿井的瓦斯管理工作。

所有相关人员都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操作。

三、职责分工1. 矿井负责人负责制定瓦斯检查制度并监督其执行;2. 瓦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瓦斯检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3. 矿工负责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瓦斯检查;4. 矿井作业人员负责向瓦斯管理人员及时报告瓦斯异常情况;5. 瓦斯检查人员负责对矿井的瓦斯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做出相应的处理和决策。

四、瓦斯检查程序1. 瓦斯检查人员应按照矿井的瓦斯检查计划,定期进行瓦斯检查;2. 瓦斯检查人员应随身携带相应的检测设备和防护用品;3. 瓦斯检查人员应在矿井井口、巷道入口、采区等瓦斯易积聚地点进行检查,并记录检测结果;4. 瓦斯检查人员应根据检测结果判断瓦斯情况是否正常,如果存在异常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5. 瓦斯检查人员应将检测结果及时向矿井负责人和瓦斯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五、瓦斯检查记录1. 瓦斯检查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瓦斯检查记录表,记录检查时间、地点、检测结果等信息;2. 瓦斯检查记录表应由矿井负责人和瓦斯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3. 瓦斯检查记录表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篡改或遗失。

六、瓦斯检查结果处理1. 如果瓦斯检查结果显示矿井瓦斯情况正常,则继续执行正常的瓦斯安全管理措施;2. 如果瓦斯检查结果显示矿井瓦斯情况异常,瓦斯检查人员应立即采取控制瓦斯积聚和排放的措施,并通知矿井负责人和瓦斯安全管理人员;3. 矿井负责人和瓦斯安全管理人员应根据瓦斯检查结果和瓦斯监测报警系统的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瓦斯安全管理措施。

七、瓦斯检查的评估与改进1. 矿井负责人和瓦斯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瓦斯检查工作进行评估,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2. 矿井负责人和瓦斯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并及时落实和监督改进工作的执行;3. 矿井负责人和瓦斯安全管理人员应同其他相关部门进行交流与合作,借鉴先进的瓦斯管理经验,不断提升自身的管理水平和能力。

矿井瓦斯检查制度范本

矿井瓦斯检查制度范本

矿井瓦斯检查制度范本一、检查目的为了确保矿井瓦斯安全,维护矿工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矿井生产正常进行,制定本检查制度。

二、检查内容1. 瓦斯抽放设施检查:(1)检查瓦斯抽放设备的正常运行情况;(2)检查瓦斯抽放管道是否正常通畅;(3)检查瓦斯抽放设施的维护是否到位;(4)检查瓦斯抽放设施的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2. 瓦斯检测装置检查:(1)检查瓦斯检测仪器的运行状况;(2)检查瓦斯检测仪器的精度和准确度;(3)检查瓦斯检测仪器的使用是否规范;(4)检查瓦斯检测仪器的校验情况。

3. 瓦斯监测系统检查:(1)检查瓦斯监测系统的建设和更新情况;(2)检查瓦斯监测系统的数据准确可靠性;(3)检查瓦斯监测系统的报警机制是否有效;(4)检查瓦斯监测系统的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4. 矿井通风系统检查:(1)检查矿井通风系统是否正常运行;(2)检查矿井通风系统的风量和风速是否符合要求;(3)检查矿井通风系统的防护设施是否到位;(4)检查矿井通风系统的维护保养情况。

5. 罐区瓦斯处理设施检查:(1)检查罐区瓦斯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情况;(2)检查罐区瓦斯处理设施的排放是否达标;(3)检查罐区瓦斯处理设施的维护保养情况;(4)检查罐区瓦斯处理设施的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三、检查方法1. 抽查法:根据矿井生产情况,随机抽取瓦斯抽放设施、瓦斯检测装置、瓦斯监测系统、矿井通风系统以及罐区瓦斯处理设施进行检查。

2. 集中检查法: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瓦斯抽放设施、瓦斯检测装置、瓦斯监测系统、矿井通风系统以及罐区瓦斯处理设施进行集中检查。

3. 自查法:要求每个矿井单位自行对瓦斯抽放设施、瓦斯检测装置、瓦斯监测系统、矿井通风系统以及罐区瓦斯处理设施进行定期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备案。

四、检查频次1. 瓦斯抽放设施、瓦斯检测装置、瓦斯监测系统、矿井通风系统以及罐区瓦斯处理设施为一套进行检查,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2. 针对较大的矿井,可根据具体情况增加检查频次。

矿井瓦斯安全检查制度(四篇)

矿井瓦斯安全检查制度(四篇)

矿井瓦斯安全检查制度一、总则矿井瓦斯安全检查是保障矿井瓦斯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为了加强对矿井瓦斯安全的监管和检查,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制定本矿井瓦斯安全检查制度。

二、检查内容1. 瓦斯检测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准确录入瓦斯浓度数据;2. 瓦斯抽采设备的使用情况,确保设备可靠性,保障矿井瓦斯排放量符合要求;3. 瓦斯抽采通风系统的运行情况,检查通风机、风门、风道等设备的运行状况,确保矿井通风系统正常运行;4. 瓦斯排放管网的情况,检查瓦斯排放的管道是否畅通,是否存在泄漏现象;5. 各井下工作面的通风情况,检查工作面的风量、风速是否满足要求;6. 矿井巷道的通风情况,检查巷道的风速、风量是否符合要求;7. 矿井瓦斯防治设施的使用情况,检查瓦斯抽采井、瓦斯抽采井支架等防治设施的使用情况;8. 矿井瓦斯检查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检查记录真实、完整、准确。

三、检查方法1. 定期检查:每隔一定时间,由矿井安全责任人组织人员对矿井瓦斯安全进行检查;2. 不定期抽查:在矿井瓦斯安全检查中,随机抽查某些矿井或关键设备的安全情况;3. 专项检查:针对某些特定情况,组织专门的检查人员进行检查。

四、检查程序1. 准备工作:制定检查计划,明确检查内容、检查范围、检查时间和检查人员;2. 检查前准备:检查人员要熟悉所检查的相关要求和规定,检查仪器设备要进行校验和确认;3. 进行检查:按照检查计划,分别对各项检查内容进行检查,记录检查情况;4. 检查要点:重点检查瓦斯检测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瓦斯抽采设备和通风系统的运行情况、瓦斯排放管网的情况等;5. 检查记录:及时记录检查情况,要求检查人员如实、准确填写检查记录;6. 检查报告: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形成检查报告,明确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提出整改措施;7. 整改落实:将检查报告上报给矿井安全责任人,责任人认真研究检查报告,并组织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

瓦斯检查管理制度范文(5篇)

瓦斯检查管理制度范文(5篇)

瓦斯检查管理制度范文为了防止由于与检工迟到、早退、使分工地区无人检查、监管的状态,为了便于瓦检工交接清楚现场情况和责任,保障瓦斯检查工作的顺利衔接,根据《煤矿安全规程》有关瓦检工交接班管理规定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矿瓦检工必须按照本制度进行交接班,如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将依据本矿《瓦斯检查工交接班管理制度》给予处罚,具体内容如下:(一)交接班地点:瓦斯检查工必须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掘进工作面在掘进工作面局扇附近____米内,回采工作面在工作面风巷入口处,瓦斯检查工未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的处以____元罚款,连续三次处罚的予以停止工作进行此制度的学习教育。

(二)交接班时间:瓦斯检查工交接班时间为:夜班0:30,早班8:30,中班16:30,前后相差不得擅自离开,必须等到接瓦检工到交接地点履行交接手续后方准许离开。

瓦斯检查工未按规定时间交接的(特殊情况除外)或接班人未到指定交接地点擅自离开的处以____元罚款并批语教育,连续____次处罚的予以停止工作接受本制度学习教育。

(三)交接班内容:交接班时,交班人要交待清以下内容:1、交清分工区域内的通风,瓦斯及生产情况是否有异常,若有异常是如何处理的,是否处理完毕,是否需要进一步处理和应采取何种措施。

2、交清分工区域内的各种设施,包括通风、防尘、防火、局部通风以及瓦斯监测等有关设备和装置的状态,是否需要维修、增设或撤除。

3、交清分工区域内原来和新发生的各种隐患,当班情况如何,如何处理的和如何继续自理。

4、交清有关领导对某项工作指示的落实情况和需要请示的问题。

5、其它应交接的工作内容:瓦斯检查工如违反第____条关于交接班内容的规定,不报、漏报、假报交接班内容予以____元罚款,连续____次处罚的予以停止工作进行本制度的学习教育。

(四)交接班原始记录的填写:交接班时,交接人员必须在瓦斯检查原始记录上签字,并填写有____意事项,不得漏填、假填或他人代填。

瓦斯检查管理制度(五篇)

瓦斯检查管理制度(五篇)

瓦斯检查管理制度矿井必须建立瓦斯、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检查制度,并遵守下列规定:一、技术负责人、____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瓦斯检查工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

安全监测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

二、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员作业的地点都应纳入检查范围。

三、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检查次数如下:1.低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____次;2.采掘工作面二氧化碳浓度应每班至少检查____次3.本班未进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瓦斯和二氧化碳应每班至少检查____次;可能涌出或积聚瓦斯或二氧化碳的硐室和巷道的瓦斯或二氧化碳应每班至少检查____次。

4.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天至少检查____次,挡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____次。

四、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

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

瓦斯浓度超过本规程有关条文的规定时,瓦斯检查工有权责令现场人员1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

五、通风值班人员必须审阅瓦斯班报,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六、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审阅,对重大的通风、瓦斯问题,应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七、瓦斯检查工必须坚持点名制度、上岗挂牌制度、巡回检查制度、请示报告制度、班中报岗制度、三对口制度,按规定要求进行检查认真填写瓦斯日报,所有资料按要求管理和保存。

八、有害气体的巡回检查必须由专职瓦斯检查工进行检查,并持证上岗。

九、正常的气体检查,每班检查不少于____次,间隔时间不少于____小时,班与班之间的间隔检查时间不大于____小时。

采区及其它特殊情况随时进行检查十、瓦检工每次检查的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瓦斯牌板上,班后填入瓦斯日报表,三者必须做到“三对口”。

矿井瓦斯安全检查制度

矿井瓦斯安全检查制度

矿井瓦斯安全检查制度一、背景介绍为了确保矿井瓦斯安全运营,防备瓦斯事故发生,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订立本检查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部矿井的瓦斯管理工作,旨在加强对矿井瓦斯安全的管理,促进矿井安全生产。

二、管理标准2.1 矿井瓦斯安全检查的内容1.定期瓦斯检查:矿井瓦斯管理部门依照规定的频率进行矿井瓦斯检查,包括巷道、采空区、生产工作面等瓦斯积聚区域的检查。

2.停工检查:矿井采掘工作停工时,瓦斯管理部门要全面检查,确保矿井内没有瓦斯积聚,避开瓦斯爆炸事故的发生。

3.突击检查:瓦斯管理部门可以不定期地进行突击检查,以确保矿井操作人员严格依照规定操作,瓦斯指标达标。

4.特别检查:发觉矿井存在问题或瓦斯指标异常时,瓦斯管理部门会进行特别检查,以适时解决问题,并实行相应的掌控措施。

2.2 瓦斯检查要求1.检查方式:矿井瓦斯安全检查分为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两种方式,确保全面检查矿井内的瓦斯情形。

2.检查对象:检查对象包括矿井的巷道、采空区、生产工作面等瓦斯积聚区域,以及瓦斯抽采设备和监测设备的使用情况。

3.检查内容:检查内容包括瓦斯监测设备的运行情况、瓦斯指标的监测记录、瓦斯抽采设备的运行情形、瓦斯泄漏情况等。

4.检查记录:对每次检查的结果进行记录,包括检查时间、地点、检查人员、检查项目、发觉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检查记录要适时归档保存。

三、考核标准3.1 考核内容1.定期瓦斯检查:对矿井瓦斯检查的频率、检查内容、检查记录等进行考核。

2.停工检查:对矿井停工时的瓦斯检查进行考核,包括瓦斯检查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3.突击检查:对矿井突击检查的频率和结果进行考核,以及是否实行了相应的整改和掌控措施。

4.特别检查:对矿井特别检查的效果进行考核,包括问题解决的适时性和掌控措施的有效性。

3.2 考核方法1.进行实地考核:矿井瓦斯管理部门会派遣专业人员进行实地考核,对矿井的瓦斯管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包括巷道、采空区、生产工作面等瓦斯积聚区域的检查。

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模版

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模版

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保障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矿井瓦斯检查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矿井瓦斯检查工作。

第三条职责1. 矿长:(1)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瓦斯检查管理制度;(2)负责矿井瓦斯检查工作的组织和协调;(3)对矿井瓦斯检查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2. 班组长:(1)负责瓦斯检查工作的日常管理;(2)组织和指导瓦斯检查工作的实施;(3)定期向矿长汇报瓦斯检查工作情况。

3. 矿井瓦斯检查员:(1)执行矿井瓦斯检查工作;(2)及时发现和报告瓦斯异常情况;(3)参与瓦斯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四条瓦斯检查要求1. 安全检查时,瓦斯检查员必须穿戴防护设备,遵守瓦斯检查操作规程;2. 定期清理和维护瓦斯检查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3. 检查瓦斯监测仪器的准确性,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更换或修理;4. 检查瓦斯传感器是否保持清洁,并校对其灵敏度。

第二章瓦斯检查工作流程第五条瓦斯检查计划矿长根据矿井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年度瓦斯检查计划,并定期进行调整和修订。

第六条瓦斯检查组织班组长负责组织瓦斯检查员进行瓦斯检查工作,并确保按照瓦斯检查计划进行。

第七条瓦斯检查工具和设备1. 矿井瓦斯检查员必须配备瓦斯检查工具和设备,并经过培训和考核;2. 瓦斯检查工具和设备必须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3. 检查工具和设备的使用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更换或修理。

第八条瓦斯检查记录瓦斯检查员必须按照规定填写瓦斯检查记录,包括检查日期、地点、瓦斯浓度等内容,并及时上报。

第九条瓦斯异常情况处理1. 当发现瓦斯浓度超过安全标准时,瓦斯检查员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包括停工、疏散人员等;2. 将瓦斯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给班组长和矿长,并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和后续处理。

第十条异常事件的报告和处理1. 当发生瓦斯事故时,瓦斯检查员必须立即报告给班组长和矿长,并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2. 对于瓦斯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必须按照矿井瓦斯事故应急预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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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526
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

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瓦检员的配备及管理:
①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中的高瓦斯区每面每班配一名瓦检员;其它矿井原则上每两个面每班配一名瓦检员;检查系统的瓦检员的配备由矿总工程师确定。

②瓦检员必须由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责任心强,有两年以上井下工作经验,熟悉通风瓦斯管理的基本知识和要求,能熟练使用光学甲烷检测仪,并取得《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

③所有瓦检员必须是专职瓦检员,不得兼职。

④通风(区)队必须建立瓦检员管理档案。

瓦检员调离变动时,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2、瓦斯、二氧化碳的检查区域
①回采工作面
进风风流、工作面风流、回风巷(包括尾巷)风流、上隅角、下隅角、
②掘进工作面
工作面风流、工作面回风风流、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
处风流。

③其它
矿井总回风风流、一翼回风风流、采区回风风流、硐室(仓库)、煤仓、钻场、高冒处、闭墙前、双巷间横贯、角联巷道及其它易产生瓦斯积聚的地点。

3、瓦斯、二氧化碳检查次数规定:
①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的采掘工作面、煤仓、钻场和其它有人工作地点,每班至少检查三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机电硐室、已采区闭墙、盲巷临时闭墙、双巷间横贯、角联巷道、无人工作的工作面和临时停风区的栅栏处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②低瓦斯矿井所有采掘工作面、煤仓和其它有人工作地点,每班至少检查二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机电硐室、已采区闭墙、盲巷临时闭墙、双巷间横贯、角联巷道、无人工作的工作面和临时停风区的栅栏处,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③矿井、一翼和采区等回风巷道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④井下其它地点的瓦斯检查次数由矿总工程师确定。

4、瓦检牌的内容及悬挂位置规定
①瓦检员必须认真及时填写瓦检牌板,其内容包括:
检查地点名称、瓦斯浓度、二氧化碳浓度、温度、检查日期、班次、时间、次数、瓦检员姓名;闭墙前的瓦检牌应增加设施状况内容。

②瓦检牌悬挂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回采工作面:
进风流的瓦检牌设在进风巷内距工作面煤壁20—30m 范围内(采用二进一回通风方式时,靠近尾巷的进风巷风流的瓦检牌设在通风横贯的上风侧10—20米处)。

工作面风流及上隅角的瓦检牌设在回风巷内距工作面煤壁不大于30m的范围内。

回风巷风流瓦检牌设在回风巷内距回风巷口20—30m 范围内(采用二进一回通风方式时,设在回风横贯两侧20m范围内的顺槽内)。

尾巷的瓦检牌设在尾巷口栅栏处。

⑵开掘工作面:
工作面风流的瓦检牌设在距迎头不大于50m的范围内。

工作面回风流的瓦检牌设在巷道内距回风巷口15--20m范围内。

局部通风机处的瓦检牌设在局部通风机管理牌板处(井下所有局部通风机同)。

⑶闭墙、回采工作面顺槽与尾巷间贯眼挡风墙、临时
停风区的瓦检牌设在栅栏或挡风墙前。

⑷机电硐室的瓦检牌设在其回风侧。

⑸总回风巷、一翼回风巷、采区专用回风巷(回风巷)的瓦检牌设在其测风站内。

⑹无人工作,但却通风的其它局部通风地点瓦斯检查牌设在距风筒出风口处5—10m范围内。

⑺其它地点设在检查点附近不大于20米的范围内。

⑻所有瓦检牌必须悬挂在顶板良好,无淋水,位置明显的地方。

严禁两个工作地点共用一个瓦检牌。

5、瓦检计划图表的制定、审批与执行
①矿总工程师每月必须审查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

瓦检计划图表由通风技术员根据有关规定和矿总工程师的要求,结合井下实际每月制定一次,当月内原确定瓦斯检查区域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修改。

修改后的瓦检计划图表,必须经通风科长审核签字后方可执行。

当月结束时,要将本月的瓦检计划图表与瓦斯检查图表一并保存。

②瓦斯检查计划图表中各检查点规定的时间间隔要均匀,并确保在工作面开工前进行一次瓦斯检查。

③计划图表中必须明确电话汇报地点、汇报时间、交接班地点、开始执行时间等。

④瓦检员应按计划图表的规定时间进行检查。

在正常情况下,每个测点的实际测定时间与规定测定时间相差不
得超过15分钟;特殊情况必须经通风调度值班长同意。

⑤瓦检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认真填写瓦斯检查图表及瓦斯检查牌板,严格做到瓦斯检查“三对口”(瓦斯检查图表、井下牌板和瓦斯台帐)“一提前”(提前入井检查瓦斯)。

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检查结果须经该工作面班组长在图表上签字确认,每检查完一个巡回要及时向通风调度进行汇报。

⑥瓦检员必须在井下现场指定地点进行电话双人汇报交接,交接地点要悬挂交接班牌板,交接班瓦检员必须在上面签字并填写交接班时间。

⑦瓦检员班后必须及时将检查图表送交通风调度,并汇报工作情况。

6、通风值班人员必须审阅瓦斯检查图表,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矿长和总工程师审阅,一矿多井的必须同时送井长及井口技术负责人审阅。

对重大的通风、瓦斯问题,应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7、矿井各地点瓦斯管理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规定。

当瓦斯浓度经常处于临界值时,必须停产,并由矿总工程师分析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8、不能随意封闭巷道造成“瓦斯库”,对于确需封闭的巷道,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制度,由矿总工程师审查批
准。

通风科必须建立封闭巷道管理台帐。

其内容包括巷道名称、断面、岩性、长度、走向、倾向、涌水情况、瓦斯涌出情况、支护方式、封闭日期等。

9、通风科在每月的工作总结中,必须对瓦斯管理工作进行总结。

①对矿井(包括工作面)的瓦斯涌出及变化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和预测预报。

②根据井下瓦斯涌出量的变化情况对本月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效果进行分析总结,针对问题提出下步管理措施。

③其它瓦斯管理方面的问题。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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