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金山萤石矿有限公司清流县黄东坑萤石矿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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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金山萤石矿有限公司清流县黄东坑萤石矿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 项目概况
清流县黄东坑萤石矿位于清流县温郊乡桐坑村。黄东坑萤石矿属小型矿床,年设计生产能力为3万吨,剩余服务年限5年。矿山实行地下开采,采矿方法为分层崩落法和浅孔留矿法,其基本情况见表1。
表1 项目基本情况表
2 环境敏感目标
矿区为地下开采,主要影响主要为生态环境影响和矿井废水排放对下游水质和农田灌溉的影响。现场调查和资料分析表明矿山周围1公里范围内没有农田,也没有除本矿山开采所需的地面建筑外的地面建筑设施。矿山废水的纳污水体(桐坑溪)的主要水环境功能为农田灌
溉。桐坑溪没有作为饮用水源也不是饮用水源保护区,但有农田从该溪取水作灌溉用途。
3 环境现状调查评价结论
3.1 环境空气
大气环境现状引用清环监(2008)第37号《福建省永福化工有限公司1万吨/年无水氢氟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敏感点环境空气质量跟踪监测结果(时间间隔不到两年,距离3公里,周围污染源没有增加,可以作为类比数据)。项目所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为二级。
表3-1 桐坑村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
3.2 噪声环境
表3-2 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单位:dB(A)
矿区的声环境可以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3类标准。即昼间65dB,夜间55dB。
3.3 水环境
矿井涌水排放口上游200米(矿区小溪)和下游5000米范围内(桐坑溪)的各项监测指标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
3.4 生态环境
矿区共发现有植物物种94种,隶属于54科84属,其中蕨类植物8种,隶属于7科8属,裸子植物3 科3属3 种,被子植物44科73属82 种;马尾松在此群落中起主要作用,为矿区所在地植物的优势种,亚优势种为杉木和毛竹;灌木层中,重要值占据前五位依次是檵木、山茶、乌饭、木荷、马尾松;草本层重要值最大为铁芒萁,其重要值最大达57.054%,为草本层的优势种;整个乔木层的生物量总量为107.617 t/hm2,林下植被的生物量总量达到1718.62 kg/hm2,该矿区植物群落林分生产力总计为12.6234 t/hm2a;灌木层无论是物种多样性指数还是均匀度,都为各项指标中最大值,乔木层次之,草本层比之相对较小些,即灌木层>乔木层>草本层。矿区生态环境质量
属于Ⅱ级,其生态环境较少受到破坏,生态系统结构尚完整,功能尚好,系统恢复再生能力强,生态问题不显著,灾害不大。
矿区和矿区周边区域无自然保护区,没有发现国家及省级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和其它重要环境敏感目标,矿区及附近的动物以昆虫和鸟类为主。
矿山和附近区域无明显的水土流失现象,植被状况较好,植被覆盖率达80%以上。地表的植被生长良好,没有植被枯死的现象。
4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4.1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⑴生态环境影响
矿山的开采建设,对矿山区域的土地利用功能的改变不大,本项目建设而导致的直接损失的生物量价值4.0万元,每年导致生物量减产而引起的损失价值0.46万元,每年植被的自然服务功能不复存在而引起的损失价值1.323万元。项目建设单位承接了该矿山的开采经营权,有责任和义务重建当地的生态系统,最大限度恢复当地植被生态,恢复其自然服务功能,减小自然服务损失。本项目矿山开采对地表植被影响不大,但是项目建设单位仍应在项目矿山的开采过程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采取积极有效的保护生态环境措施,最大限制控制对地表植被的清理破坏面积,尽量减少项目矿山开采对地表植被产生的影响;本项目远离旅游风景区、居住区和主要交通线路,所造成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改变十分有限,且项目所在区域的旅游景观价值不大,因此,该项目对景观的影响较小。本项目矿山开采引起的地表水分分布变化不大,随着项目矿山的开采,土体内的水份重新布局,区域植物会自我调整分布,重新适应新的水分环境,项目矿山开采引起的地表水水分变化对地表植被影响较小。因项目矿山地岩石富水性极弱,断层导水性差,在项目矿山建设前,地表降水的地下水的补给就少,因此,项目矿山的开采对地下水的补给不会产生大的影响。地
表的沉降和塌陷,对地表植被产生的直接和间接影响,对地表植被产生的影响有限,不会导致地表植物的成片死亡,其影响较小。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经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后,产生的生态影响较小。
⑵水土流失影响
项目生产期内(4年)水土流失量为29.0t。项目建设生产期间产生的水土流失量为107.3t,新增水土流失量约为99.18t。水土流失会产生一定危害,应严格按要求采取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以最大限度降低水土流失程度。
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
矿区面积0.65km2,矿山地质环境影响面积0.09km2,需治理面积10600m2。矿区山坡易发生浅层土质滑塌,对新建竖井等工程有一定危害,应注意防范;工业广场人工边坡易产生滑塌,应采取防护措施;此外,矿山现状不易产生其它地质灾害。矿山现已有进行地下开采,井口处、排土场植被遭破坏,井口边坡等存在小规模滑塌地质灾害。排土场未设拦渣坝、排水措施。排土场受雨水冲刷会产生含泥污水,其所占用土地范围内植被遭破坏。矿山开发的主要地质环境问题是由于土地、植被资源的占用与破坏引发相应的水土流失,未经沉淀处理的生产废水污染等。需采取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进行生态环境治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总投资294337元,本矿山按上述提出措施进行治理,基本能达到原有自然地质环境效果。
4.2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矿体开采过程产生粉尘以就地沉降为主,经采取措施后对大气影响不大。即拟建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的大气环境功能区划。
4.3 水环境、噪声、固体废物和其它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拟建项目的矿山职工为20人,居住在矿区,居住在矿区的矿工每天的废水产生量为3m3/d,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就近浇灌林地,对水环境影响小。
矿井涌水的各污染物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矿区小溪和桐坑溪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
弃渣场的淋溶水的排放量平均7.4m3/d,污染物的浓度和矿井涌水接近,对纳污水体矿区小溪的水质基本无影响。
上述分析表明清流县黄东坑萤石矿排放的矿井涌水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2)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由于本项目采用地下开采方式,凿岩爆破噪声、矿山机械设备噪声的环境影响限于井下和平硐口附近。考虑地下岩体对凿岩爆破噪声的降噪效果不小于50dB和地面山体的降噪效果不小于20dB,可以预测:工程投产后,矿区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
(3)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本环评建议将弃渣用于该矿地表塌陷区的回填和平整。将弃渣用于该矿地表塌陷区的回填和平整,不仅可以减少就近挖高填平的工程量,还可减少植被的破坏面积。此外,只需建一个临时弃渣场,而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