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步推进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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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步推进尾矿库专项整

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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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步推进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尾矿库是指筑坝拦截谷口或围地构成的用以堆存金属非金属矿山进行矿石选别后排出尾矿的场所,是维持矿山正常生产的必要设施,但也是金属非金属矿山的重大危险源。近两年,全国共发生尾矿库溃坝等较大和重大事故17起、死亡41人。因尾矿库垮坝造成人员伤亡和有毒污染物下泄的事故屡屡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对环境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因此,从2007年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开展了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为对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背景、目前的重点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已采取的措施、取得的经验等方面有一个全面而清晰的认识,本刊记者采访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孙华山。

记者:2007年5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请问开展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的背景是什么?分几个阶段?重点工作是什么?

孙华山:2006年12月27日12时20分,贵州紫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贞丰县水银洞金矿尾矿库子坝发生塌溃事故,致使约20万m3尾矿下泄,造成1人轻伤,下游2座水库受到污染。事故发生后,国务院曾培炎副总理、华建敏国务委员和张平副秘书长关于贵州紫金金矿坍塌造成的含氰污染物下泄事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组织一次专项行动,对有毒污染物矿山尾库进行彻底检查,消除垮塌隐患,做好应急预案,避免类

似事件的发生。经国务院同意,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为此,2007年5月14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开展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07]112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同时,根据《通知》要求,成立了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国家环保总局有关领导和相关同志组成的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协调小组,深入开展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

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分3个阶段进行,用两年半(2007~2009年上半年)时间完成专项整治任务。第一阶段为部署排查及自查自改阶段(2007年);第二阶段为隐患整治阶段(2008年);第三个阶段为巩固成果阶段(2009年上半年)。

按照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的统一部署,要重点抓好以下5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继续完善尾矿库基本情况数据库,在2007年年底前将各地尾矿库的摸底调查结果上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汇总;二要认真治理尾矿库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批和竣工验收工作。对未经正规设计的尾矿库,必须在1年内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尾矿库设计,并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组织进行设计审查;三要全面开展尾矿库安全现状评价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梳理出安全度次序,对危库、险库、病库要加大重点监控力度,督促其限期整改;四要强化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工作,在严格坚持颁证

条件的前提下,加快颁证进度;五要狠抓尾矿库基础工作,提高安监人员的监管意识。

记者: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对当前开展的隐患治理工作具有什么意义?

孙华山:《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16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4个“指导意见”发布以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已经在煤矿、非煤矿山、冶金、有色、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商贸企业,道路交通、铁路、水运、民航等交通运输企业,渔业、农机、水库单位和学校、人员密集场所,近年来发生过重特大事故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以及地方基层政府全面展开。尾矿库是金属非金属矿山的重大危险源,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是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重大战略决策。在尾矿库开展隐患治理工作是认真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重大隐患治理重点工作中提出的“治理尾矿库危库、险库和危险性较大的病库”规划安排的关键举措,是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动实现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持续好转的重要保障。

记者:目前,我国尾矿库安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什么?

孙华山:目前,我国尾矿库安全管理主要存在以下5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尾矿库许可工作的问题较多。目前,全国尚有3675座尾矿库,即占58.7%的尾矿库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不少未取证的尾矿库仍

在非法生产。同时,一些已取证的企业也因有证而产生麻痹松懈思想,放松管理,安全生产条件明显下降;还有一些尾矿库是在有关机构未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的情况下取得了许可证。

二是尾矿库基础工作薄弱。我国大部分尾矿库规模小、条件差,且多数小尾矿库是后来为了获取安全许可证而补做的设计。由于先期建设和生产运行管理不规范,造成后期管理难度很大,且多数小尾矿库的日常管理很不规范。那些被确定为危库、险库的尾矿库大都存在排洪、排水、排渗系统不完善等问题,不能满足尾矿库安全运行的基本要求。

三是尾矿库设计和安全评价工作质量差。部分中介评价机构和设计单位技术质量不能满足规范要求,甚至违规评价和设计,相当多的尾矿库评价结论不符合实际情况。比如,将有问题的尾矿库作出符合条件的错误评价,将病库甚至危库、险库定为正常库,致使部分通过审查的尾矿库设计或评价存在严重的技术质量问题。

四是未按规定履行闭库程序。一些停用多年的尾矿库一直未按规定履行闭库程序,而安全监管部门也未依法进行相应的处理。

五是尾矿库专业人员严重不足。尾矿库设计人员老化,存在青黄不接的状况,影响设计质量,造成这些年来许多小库缺乏正规设计。同时,安全监管人员也普遍存在不熟悉相关业务的情况,以致在日常检查中看不出尾矿库存在的隐患。

记者: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将采取哪些措施?

孙华山:一是在严格坚持颁证条件的前提下,加快颁证进度。要求各地在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证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加快进度,严格把关,对未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坚决予以关闭;对已经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到2008年上半年整改仍不合格、未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尾矿库企业,坚决予以关闭;对已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尾矿库企业要加强检查,凡出现安全生产滑坡、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立即停产整改,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待整改合格验收后,才能恢复生产。

二是要利用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契机,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督促尾矿库企业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和配足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完善设计、施工建设、安全管理的相关基础资料;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装备,开展应急演练工作;强化现场管理,规范作业方式,防止“三违”行为,同时,要鼓励有资质的研究院所、中介机构开展尾矿库技术服务咨询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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