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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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实施方案

(2016~2020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粤府办〔2016〕29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大数据发展与应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大数据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领域广泛应用,全市数据观念意识强、数据收集能力大、分析挖掘应用广、开放共享程度高、体制机制较完善的大数据格局基本建立。各类城市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一体化对接、民生服务信息实现共享。大数据成为服务经济社会民生的重要支撑和引领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大数据在政务服务、社会保障、交通管理、宏观调控、医疗健康等领域应用示范成效明显,数据资源日益丰富,应用成果惠及民生。实现政府数据公开网站在民生保障服务等重点领域开放150个以上政府数据级;引进和培育3家以上大数据龙头企业或骨干企业,20家大数据应用和服务企业,形成1~2个大数据产业基地或大数据创新孵化基地;电子政务网络互联互通率达100%,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率达90%,努力推动我市建成全省领先的大数据应用先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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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产业集聚地。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统筹规划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

1.建设政务大数据基础平台。建设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数据中心,搭建市电子政务云平台,承载网上办事大厅、数字城管、数字市政等公共应用以及加载“交通云”、“医疗云”、“教育云”、“旅游云”等多个领域的专业应用云数据中心,实现城市云数据中心服务体系的支撑。强化数据中心的网络支撑,加快电子政务外网扩容建设,构建从市到村(居)的四级政务网络体系。强化数据中心的共享交换支撑,完善市信息资源共享与交换平台建设,实施电子政务畅通工程,推动市、县(区)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交换体系建设。支持各县(区)与基础电信企业、大型互联网企业联合建设数据中心,或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进数据中心集约化建设。加快惠州市电子政务云数据中心、惠州(仲恺)云计算中心、智慧大亚湾云计算数据中心等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市、县(区)两级电子政务业务应用系统基本部署在云平台,建成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数据中心,形成全市互联共享的政务数据中心格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惠州通信管理办,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列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建设社会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发挥互联网企业和基础电信企业的技术、资源优势,合理布局和集约化建设企业数据中心。重点建设工业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推动软件与服务、设计与制造资源、关键技术与标准的开放共享。支持各县(区)依托行业龙头企业或行业协会,建设各类行业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和创新开放平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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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

3.建设大数据研究创新平台。支持企业联合高校及相关研究机构,建设一批大数据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和应用中心,开展大数据关键技术、解决方案等研究。支持国家遥感应用工程中心大数据(广东)中心落户惠州。加快引进建设具备国际先进水平的大数据研究机构,聚集创新资源。(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经济和信息化局、教育局)(二)推动政府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放。

1.完善大数据采集机制。完善政府数据的内部采集机制,依托市信息资源共享与交换平台,实现市有关部门数据资源库及业务信息系统的统一对接,对相关数据信息进行分类采集汇总。统筹市直部门编制市电子政务信息目录,明确可采集数据、可共享开放数据范围。加快建设人口基础信息库、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以及公共信用信息、市场监管、企业情况综合、重点项目、规划等数据库,加强不同数据之间的关联,实现多源信息的同步查询。鼓励企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单位主动积累数据。(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卫生和计生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统计局)

2.推动政府数据共享。完善市信息资源共享与交换平台,实现省、市、县(区)三级政务数据的共享与交换。健全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明确信息资源共享的职责和义务,厘清共享数据的范围和边界,确保共享数据的质量和时效,推动各级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资源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共享及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直各有关部门)3.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在依法加强数据安全保障和隐私保护的前提下,开展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应用。按照政府数据资源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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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的计划、目录和标准规范及安全保护准则,建设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统筹管理可开放政府数据资源,提供面向公众的政府数据服务,推动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的公共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推进可开放政府数据的社会化、市场化利用,鼓励基于政府开放的数据资源开展应用和服务创新。引导企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等主动开放数据。(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网信办、市直各有关部门)

(三)深化政务大数据应用。

1.推动政务服务便利化。按照“一门在基层、服务在网上”的理念和线上线下紧密结合、自然人与法人分类推进的思路,积极稳妥推行“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提升行政服务效能。依托各级实体办事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审批服务系统整合为政府综合服务窗口和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打破部门界限和信息孤岛,真正实现一个门、一张网全流程一站式办事。完成科学统一、逻辑清晰的政务大数据库建设,推广普及市网上办事大厅手机版、企业专属网页及市民个人网页,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信息主动推送、申报信息重复利用等个性化服务。(市编办、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行政服务中心,市直各有关部门)

2.推动社会治理精准化。在社会治理的重点领域开展大数据试点示范应用。运用大数据手段实现政府负面清单、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透明化管理。到2020年,在企业监管、质量安全、节能降耗、食品安全、安全生产、应急保障、市政管理等领域形成一批大数据应用示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环保局、安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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