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与录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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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招聘与录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本规定旨在规范公司招聘与录用流程,根据公司需求,通过有效途径,录用合格的员工。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员工的招聘、录用及相关工作。

第三条原则

招聘与录用工作应遵从客观、公正的原则,施行规范、严谨的管理流程。

第二章招聘需求

第四条人力资源需求论证

(一)行政人事部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含公司人力资源发展战略规划和要求)和年度科研生产任务需求进行公司人力资源需求论证,制订公司年度新增(或削减)人员计划及各部门岗位的分配建议。

(二)各部门在每年年初需进行部门新增(或削减)人员分析论证,并形成部门人力资源论证报告,报告中应涵盖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新增(或削减)人员的岗位和人数;

2.新增(或削减)人员的原因,分析在岗人员与工作量的匹配性;

3.新增人员的任职资格及要求。

(三)部门人力资源论证报告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提交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论证审核并对用人部门的人力资源规划提出调整意见。

(四)行政人事部结合公司人力资源战略规划要求和部门的论证报告,形成年度招聘计划,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审核,交公司办公会审议,由公司领导审批。

第五条招聘需求的确定

(一)各部门根据如下情况可以提出用人需求

1.计划内人员需求

1)按经公司批准的年度招聘计划进行招聘(校招或社招的方式由用

人部门提出)。

2)因员工调动、退休、离职、辞退等原因产生的编制空缺补充。用

人部门须对用人需求进行再评审,并重新审定职位描述和任职资格。

2.计划外人员需求

1)因业务发展壮大或部门职能加强,需新增人员规模或岗位。

2)因部门业务调整,工作内容变化而急需引进的新增人员。

3.储备人才需求

为了保持公司可持续发展,而需储备一定数量的各类专门人才。

(二)计划内人员需求、计划外人员需求、储备人才需求均须由用人部门

填写《***有限公司部门新增(削减)人员申请表》(见附件一),报送行

政人事部审核,经部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公司领导逐级审批后执行。

第三章招聘预算

第六条招聘预算

包括招聘广告费、场地费、进行招聘工作的员工食宿费、交通费等及其他因招聘工作产生的相关费用。招聘预算应在年初在行政人事部部门预算中列出,经财务审计部审核、公司领导审批执行。

第四章招聘渠道

第七条招聘渠道

序号渠道定义说明

1 网络招聘主要渠道优先选择专业招聘业务网站、高校的就业网站进行招聘宣传。

2 招聘会次要渠道参加由政府定期举办的大型综合性招聘会,如等。以每年秋季招聘会为重点。

3 校园招聘成长性渠道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逐步加强并扩大校园招聘,与相关院校建立直接联系,沟通信息,也可由行政人事部相关责任人、用人部门相关人员直接去学校作

招聘说明。

4 猎头公司辅助渠道主要满足个别岗位或高端人才的招聘需求。

5 中介辅助渠道主要满足临时性、辅助性岗位的招聘,如司机,保安,保洁员等

第八条招聘信息的发布

行政人事部根据部门招聘需求确定信息发布的时间、方式、渠道和范围,招聘信息应在招聘计划审批通过后及时发布。

第五章简历收集

第九条简历筛选

行政人事部定期从不同渠道收集应聘者简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对收集到的应聘者简历从年龄、性别、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基本面进行初步审查筛选,由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简历进行进一步筛选,形成初试人员名单,由行政人事部对通过简历筛选的应聘人员以电话、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参加初试。

第六章初试

第十条目的

(一)核实应聘人员的相关资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它各种资格证件。

(二)介绍公司情况、说明所招聘职位的要求、职责、待遇、工作内容等。

(三)全面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

(四)由用人部门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第十一条考察内容

(一)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从应聘者谈吐举止、逻辑思维、沟通能力、团队协作意识等几个方面进行考察打分。

(二)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从应聘者技能及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几个方面进行考察打分。

(三)职位匹配度。从个人工作经验及学科专业与所投职位匹配度、岗位业务技能、个人发展潜力及空间等几个方面进行考察打分。

(四)职业素养。从品德素养、职位忠诚度、自律能力、工作态度等几个方面进行考察打分。

第十二条初试组织

(一)初试一般采取多名考官对一名应聘人员进行面试的方式。面试考官由公司中干及以上领导干部、与面试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二)初试由行政人事部组织实施。

(三)如有大批人员应聘同一岗位,可视情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筛选或分批进行面试。

笔试的方式由用人部门提出,经行政人事部、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进行。由用人部门负责试题拟定、阅卷评分。笔试主要对应聘者如下素质进行评测。

项目内容

应知(30%-40%)岗位必备专业知识与技能掌握的情况,是否有理论体系,是否有一定的前瞻性,宏观把控能力。

应会(60-70%)实际操作能力,实际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十三条面试官应具备的条件

(一)面试考官须平易近人、正直、形象公正,能够与应聘者充分交流意见,使应聘者充分展示自己的特长。

(二)面试考官须客观、理智地进行判断,对应聘者进行客观的评价。

(三)不论应聘者的出身、背景高低,面试考官都应尊重应聘者所表现出来的人格、才能和品质。

(四)面试考官应对整个公司综合情况、各部门功能、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协调情形、相关人事政策、薪资制度、员工福利政策等有深入的了解,以应对应聘者随时提出问题。

(五)面试考官须完全了解所招聘职位的工作职责和必须具备的学历、经历、人格条件与才能等。

(六)面试官在招聘过程中获知的岗位、待遇、福利等,及应聘人员的信息、与应聘人员的沟通过程等相关信息应对与面试无关的其它人员保密。

第十四条初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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