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计划范文】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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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计划
(二)各项政策与规章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各项财政业务活动合法合规。
(三)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规定,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财政资金的
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
(四)预决算报告和相关报告、工作记录和其他管理信息真实完整。
三、工作内容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科室(单位)〕要按照以下的
内容,扎实推进内控制度建设。
(一)稳步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一是制定指导各科室(单位)建立和
实施内部控制的基本制度。二是根据基本制度以及职责范围,结合局
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制定法规及政策风险、预算编制及执行风险、机关
运转及管理风险(含公共关系、信息管理、岗位利益冲突)等三个风险
内部控制办法。三是各科室(单位)根据基本制度和风险内部控制办法,在查找本单位风险并定级、完善工作流程、界定各环节各岗位责任的
基础上制定内部控制操作规程。四是制订内部控制专项检查办法和内
部控制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推动完善人事管理、资产财务管理、内部
审计等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健全财政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二)切实推动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一是结合财政管理一体化信息
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将基本制度和相应办法提出的内控理念、控制活动和控制措施固化在相关信息系统中,通过授权控制和流程控
制防范业务风险,实现内部控制的程序化、常态化。二是分层次开展
内控专题培训。对局内各科室(单位)内控管理岗位人员、内控管理联
络员进行培训,切实推动财政系统内控机制落实。三是组织各科室(单位)开展内控日常检查,汇总分析各科室(单位)内部控制中的新情况。
四是组织内控有效性专项检查和考核评价,督促局内各科室(单位)切
实贯彻落实内部控制制度。
(三)指导和推动全市财政系统的内控体系建设。在完善局内部控制制
度的同时,指导和推动全市财政系统的内控体系建设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1月1日-3月31日)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内部控制实施方案,成立内
控委员会和内控办。深入做好宣传、发动、培训和组织部署工作。
(二)制度建设阶段(2017年4月1日-9月30日)
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强化流程控制、依法合规运行
的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完成局内部控
制基本制度,法规及政策风险、预算编制及执行风险、机关运转及管
理风险(含公共关系、信息管理、岗位利益冲突)等三个风险内部控制
办法及内部控制专项检查办法、内部控制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问责制度、操作规程的制定,并组织论证评审后发布实施。
(三)落实实施阶段(2017年10月1日- 12月31日)
将内控理念、控制活动和控制措施固化在相关信息系统;组织开展内控
专题培训;组织开展内控日常检查,切实推动内控机制落实;在有效执
行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全市财政系统推广财政内控
理念和具体制度办法,指导和推动全市财政系统的内控体系建设。
五、组织领导
成立局内部控制委员会(以下简称内控委),负责确立局内部控制政策,审定重大风险和重要业务流程的管理制度,部署内部控制的重大事项
和管理措施,指导和督促各科室(单位)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程
序和管理措施。内控委主任由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各分管领导担任,
成员由监督科、办公室、人教科、监察室、条法科、预算科、国库科、综合科、信息站等负责人组成。内控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
内部控制工作情况,审议风险事件定级和责任追究建议,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
内控委下设办公室,承担内控委日常工作。内控办设在监督科,主任由监督科科长担任。内控办负责牵头拟订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审核风险内部控制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审核各科室(单位)内部控制操作规程,对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价并向内控委报告,对风险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对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制订解决方案。
各科室(单位)设置内控管理岗和内控管理联络员,由负责人担任。
六、职责分工
基本制度、风险内部控制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的拟订和组织实施,由各有关科室分别牵头负责。监督科牵头负责制定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和专项检查办法;条法科牵头负责制定法规及政策风险内部控制办法;预算科、国库科牵头负责制定预算编制及预算执行风险内部控制办法,其中预算科牵头负责制定预算编制风险部分,预算科、国库科按照职责分工牵头负责制定预算执行风险部分;办公室牵头负责制定机关运转及管理风险内部控制办法;人教科牵头负责制定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问责制度。在拟订和组织实施中,各牵头科室之间应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
各科室(单位)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内控管理工作。一是根据基本制度和相关风险内部控制办法,制订本部门内部控制操作规程,做好内控工作;二是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内控管理负总责;三是各科室(单位)内控管理联络员负责与内控办的工作联络,配合内控办的有关工作安排,反映内控管理隐患和风险事件,提出处理建议。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单位)负责人是本部门内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将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来抓,精心筹划,周密安排,确保内控工作有序、有力、有效推进。
(二)认真抓好落实。各科室(单位)要认真查找本部门风险并进行评估
定级,通过界定各环节岗位职责,完善工作流程,制定完整的内部控
制操作规程,并切实抓好落实。
(三)强化责任担当。要坚持“一岗双责”、“一案双查”,各科室(单位)负责人要牢固树立内控理念,积极引导干部职工将内控意识贯穿于
日常工作中,由“要我内控”变为“我要内控”,营造良好的内控氛围。
(四)加大检查力度。内控办要对各科室(单位)内部控制工作组织开展
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内控薄弱环节、查找原因、堵塞漏洞。定期检查一年一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各单位内控制度建设、
执行、风险事件应对及处理等情况。不定期检查的内容由内控办根据
内控管理需要确定。检查情况向内控委报告。
(五)完善问责机制。将内控结果运用于干部选拔、任用、奖惩,以及
年度考核、评先等工作。对于违反内控制度规定,出现风险事故的责
任科室(单位)和干部职工必须严格执纪追责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计划二】
为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工作,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管理能力,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通知》(财会〔2016〕21号)、《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贯彻实施
工作方案》相关要求,我市拟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试点(以下简
称“内控试点工作”)工作,现就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控试点工作的组织方式
内控试点工作由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联席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北京市财政局负责具体组织落实;试点单位负责本单位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