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预算管理体制的历史变迁PPT(共17页)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务院1958年决定,确定地方正常支出和划分收入的数字,均以1957年的预算 数为基数,收入项目、分成比例确定后,原则上5年不变,地方多收多支. •企业分成:中央80%,地方20%。
预算正常支出7亿元>地方固定收入6.5亿元 地方固定收入6.5亿元+企业分成收入14亿元×20%>预算正常支出7亿元 (1)留用比例=7/(6.5+14×20%)=75.3%
如果地方固定收入、固定比例分成收入之 和不能抵补地方经常支出,中央按收支差 额划给一定比例的调剂分成收入。
固定收入
中央
中央正常支出
地方
按1957年核定这两个比例, 以后年度按这些比例上解 或留用。5年不变。
正常支出
固定比例 分成收入
调剂分成 收入
中央 地方 中央 地方
地方正常支出
1957年企业分成: 中央80%,地方20%
国务院1958年决定,确定地方正常支出和划分收入的数字,均以1957年的 预算数为基数,收入项目、分成比例确定后,原则上5年不变,地方多收多支. • 企业分成:中央80%,地方20%。
1957年地方固定收入4亿元与地方分成12×20% =2.4亿元(企业分成收入 12亿元的20%)低于预算正常支出7亿元。
中央 地方
如果能抵补,多余 部分核定比例上解
中央正常支出
中央
1957年企业分成:
地方正常支出
地方 中央80%,地方20%。
正常支出 专项支出
预算支出
中央
不再划给地方
地方
如果地方固定收入不能抵补地方经常支出,
上解比例=(地方固定收入+地方固定比例分成收入-地方正常支出)/(地方固定收入+地方固定比例分成收入)
上解比例= [(6.5+14×20%)-7]/( 6.5+14×20%)=24.7% (2)留用额=(7+15×20%) ×75.3% =7.53
上解额= (7+15×20%) × 24.7%+15×80%+20.5
=34.97
如果地方固定收入和固定比例分成收入不能抵补地方经常支出,
上解比例={调剂分成收入-[地方正常支出-(地方固定收入+地方固定比例分成收入)]} /调剂分成收入 留用比例=[地方正常支出- (地方固定收入+地方固定比例分成收入) ]/调剂分成收入
预算支出 专项支出
调剂分成 收入
中央 地方
不再划给地方
例:假设甲省1957年预算收入40.5亿元,预算正常支出7亿元。在预算收入中, 地方固定收入6.5亿元,企业分成收入14亿元,调剂分成收入20亿元。经核定甲 省1958年预算收入总任务42.5亿元,其中地方固定收入7亿元,企业分成收入15 亿元,调剂分成收入20.5亿元,正常支出7.2亿元。试计算甲省1958年预算收入 留用额和上解额。
我国预算管理体制的历史变迁
一、统收统支体制(1949~1952年)
中央高度集权
收入
支出
逐步下放财权
二、分类分成体制 (1953-1958)
按某年核定这两个 比例,以后年度按 这些比例上解或留 用。。
固定收入
固定比例 分成收入
调剂分成 收入
上解比例=(地方固定收入-地方正常支出)/地方固定收入 留用比例=地方正常支出/地方固定收入
留用比例=地方正常支出/(地方固定收入+地方固定比例分成收入)
如果地方固定收入、固定比例分成收入 两项和能抵补地方经常支出,多余部分 核定比例上解。
固定收入
中央
中央正常支出
地方
按某年核定这两个比 例,以后年度按这些 比例上解或留用。 5 年不变。
正常支出
固定比例 分成收入
中央 地方
地方正常支出
1957年企业分成: 中央80%,地方20%。
专项(专案)支出
预算支出
例:假设乙省1957年预算收入29亿元,预算正常支出7亿元。在预算收入中, 地方固定收入4亿元,企业分成收入12亿元,调剂分成收入13亿元。经核定该省 1958年预算收入总任务31亿元,其中:地方固定收入6亿元,企业分成收入12 亿元,调剂分成收入13亿元,正常支出7.1亿元。试计算该省1958年预算收入留 用额和上解额。
中央 地方
中央正常支出
正常支出
中央
1957年企业分成:
地方 中央80%,地方20%
地方正常支出
专项支出
预算支出
调剂分成 收入
中央 地方
分类分成体制的优点:一是收入划分清晰、明确,地方财政多收可以多支,少收 只能少支。二是留给地方财政一笔固定收入,中央财政不参与其分成(尽管这部分 收入在地方财政收入中占很小的比重),可以有限度地调动地方积极性。 缺点:在很大程度上还是统得过死,集中过多。
四、划分收支、分级包干阶段,即分灶吃饭(1980-1993)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开始对经济体制进行全面改革。适 应经济体制转轨的需要,进行了重大改革与调整。
固定收入
固定比例 分成收入
调剂分成 收入
中央 地方 中央
地方 中央
地方
如果地方固定收入、固定比例分 成收入和调剂分成收入三项和不 能抵补地方经常支出,中央按照 差额予以补助。
中央正常支出
正常支出
地方正常支出
1957年企业分成: 中央80%,地方20%
专项支出
预算支出
分类分成体制评价
固定收入
固定比例 分成收入
(1)调剂收入留用比例=7-(4+12×20%) /1源自文库=4.62%
调剂收入上解比例= {13-[ 7-(4+12×20%) ]}/13
=95.38%
(2)留用额= 6+ 12×20%+13 ×4.62% =9
上解额= 12×80%+ 13×95.38%=22
补助定额=地方正常支出-(地方固定收入+地方固定比例分成收入+调剂分成收入)
优点:把中央利益与地方利益结合起来,使中央与地方团结起来。 缺点:总额分成比例一年一变,进而以造成中央与地方争基数、吵比例,使收支规 模难以确定。总额分成下,由于中央和地方没有其相应的固定收入,地方政府作为 财政收入的征收主体,难免只注意大宗收入,忽视零星、税源分散的收入,不利于 足额、及时筹集财政资金。
三、总额分成( 1959- 1970;1976 -1979 )
如果预算收入总额>预算支出总额,多余部分要核定比例上解: 上解比例=(地方预算收入总额-地方预算支出总额)/地方预算收入总额 留用比例=地方预算支出总额/地方预算收入总额
如果预算收入总额<预算支出总额,差额由中央给予定额补助: 补助定额=地方预算支出总额-地方预算收入总额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