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办法》五司人〔2015〕12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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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二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文件
五司人〔2015〕1204号
中铁二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办法》的
通知
公司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骨干人才队伍建设,规范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公司结合实际,对《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办法》进行修订,请遵照执行。
附件:1.《专业技术骨干人才审批表》
2.《专业技术骨干人才考核表》
中铁二局五公司
201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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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二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集团公司“人才强企”战略,健全优秀骨干人才的选拔培养机制,充分发挥和调动科技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培养造就一支结构层次合理、专业门类齐全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骨干人才是公司技术带头人的后备力量,是公司各个专业的技术骨干和科技开发主力军。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岗且主要从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四条专业技术骨干人才评选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标准的原则。专业技术骨干人才评选将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宁缺勿滥,确保评选质量。
(二)坚持突出业绩的原则。专业技术骨干人才评选实行不唯资历、学历,注重工作业绩和成效,重点突出其技术业务能力。
(三)坚持专业特长的原则。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的评选将充分把握人员专业特长,特别是与公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密切相关的重要专业方面的稀缺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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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评选条件
第五条专业技术骨干人才评选基本条件:
(一)评选期间,未担任公司各级行政领导(公司部门副职及以上、项目领导班子及副总工程师)等职务的专业技术干部、技师、高级技师和特殊人才等。
(二)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专业技术水平;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在本专业的岗位工作上取得了突出成果。
(三)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六条专业技术骨干人才评选的充分条件
在近三年工作中,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两项及以上:
(一)公司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的主要完成者;
(二)公司及以上工法或新型实用专利、发明专利的主要完成者;
(三)具有承担本专业的突出成绩,获得公司及以上单位的表彰奖励的人员;
(四)在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进、解决重大技术难题方面成绩突出,公司及以上QC成果奖、质量奖或其他专项奖励的主要完成人员;
(五)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过2篇以上专业技术论文,或参与标准、规范、重大工程技术总结编写的人员;或编写不少于3个二级及以上技术方案、安全方案的人员;或主审不少于5个二级及以上技术方案、安全方案的人员;
(六)局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或公司及以上单位年度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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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工程的技术负责人。
第七条专业设置
专业涉及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城市轨道工程、道路工程、房建工程、钢结构工程、试验检测、工程测量、安全质量等,具体专业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进行调整。
第四章组织领导
第八条公司成立专业技术骨干人员评选和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总工程师担任,成员由公司专家委员会成员、工程、科技、安质、物设、成本、人力等部门负责人及工程检测、工程测量分公司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组织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的评选和考核工作。
第五章评选程序
第九条公司专业技术骨干人才每届评选100人以内,由领导小组根据公司科技发展动态等因素提出各专业名额建议后,报公司审定。
第十条专业技术骨干人才评选程序:
(一)单位推荐。推荐人选经所在单位党政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后方可上报评考委员会办公室。上报材料按照要求填写《中铁二局五公司专业技术骨干人才审批表》一式二份(见附件一),并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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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领导小组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成员进行评审,具备第六条规定条件者,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经到会人员三分之二及以上赞成,方为有效。
(三)公示。对评选通过的专业技术骨干人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第六章管理和任务
第十一条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动态管理的原则。
(二)坚持评选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第十二条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的管理期为两年,每两年考核、评选一次,实行动态管理。
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由公司统一管理,有关部门和所在单位协助管理。具体管理工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十三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的培养,要根据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的特点和培养方向,认真制定培养规划,要尽量保持他们从事专业的稳定性,积极支持他们参加各种技术、学术交流活动,优先安排他们参加有关培训。
第十四条建立专业技术骨干人才考绩档案,随时掌握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的工作动态。
第十五条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期内的工作任务:
(一)工作岗位上,自觉加强学习,熟悉掌握专业发展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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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公司提供专业发展建议和改进意见。
(二)充分发挥专业特长,研究解决公司生产经营中重大、复杂问题,为公司重难点工程项目的生产经营和专项管理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三)积极发挥传、帮、带的作用,指导见习生开展工作,为公司培养专业技术人才。
(四)定期撰写技术论文、工作总结。
第七章考核和待遇
第十六条考核程序
(一)工作总结。本人填写中铁二局五公司专业技术骨干人才考核表(见附件二),向本单位(部门)提交考核登记表、科研成果、论文等有关证明及资料。
(二)所在单位(部门)考核。各单位(部门)根据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期内须完成的工作和所在单位(部门)的工作情况,填写考核意见,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对被考核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和评议,确定考核结果。
第十七条专业技术骨干人才考核结果分为称职和不称职两个等级。考核结果为称职的,方可参加下届专业技术骨干人才或专家评选;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取消担任的行政职务或岗位工资系数降低1-2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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