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房屋征收补偿档案管理

试论房屋征收补偿档案管理
试论房屋征收补偿档案管理

试论房屋征收补偿档案管理

发表时间:2019-11-20T13:50:46.190Z 来源:《城镇建设》2019年2卷16期作者:裴世强[导读] 随着社会主义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建设不断扩大,对于城市的规划建设中政府征用土地的现象也是越来越多,摘要:随着社会主义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建设不断扩大,对于城市的规划建设中政府征用土地的现象也是越来越多,对此,一定要有合理的房屋征收补偿,这是对房屋征收重要的研究课题。同时对于征收档案也要做好分类归档的整理,发挥房屋征收档案管理的价值,促进城市房屋征收档案管理有效发展。本文着重对房屋征收补偿和征收档案管理进行分析探讨,对于其中面对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

行解决,以此促进房屋征收工作的有效开展。

关键词:房屋征收、房屋补偿、征收档案管理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不断快速推动城市的建设改造,对于新城区的建设以及老城区的改造,最主要体现的就是房屋的征收改建上,政府通过对土地的征收实现城市改造,这里面需要注意的就是房屋征收后的补偿价格问题,一旦涉及到征收,就会产生利益冲突,就需要将双方达成共识,才能保障征收工作的顺利开展。另外,征收档案是很重要的城市建设发展资料,面对现在大量的土地征收信息以及快速的城市建设,使得房屋征收档案管理工作面临严峻考验,需要制定有效的方法,发挥房屋征收档案管理的有效价值。

一、关于房屋征收补偿的阐述

1.房屋征收补偿及其特点

对于房屋实施征收,目的是为了更好的进行城市化建设,对此给以征收补偿,是为了保障公民利益。对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仅限此范围上的房屋,对于补偿一定要严格按照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做好被征收的所有权人的补偿安置,争取被征方的同意才能开展房屋征收工作,才能满足城市建设以及社会发展的需求。

房屋征收补偿自身具有一定的特点,政府对房屋土地进行征收,出发点是为了公民利益,在满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的开展,制定科学合理的补偿标准,保障公民利益的合法性,所以房屋征收补偿具有一定的法定刑;二是针对房屋征收补偿,政府是为了收回对国有土地资源的使用权,对待被征收人在国有土地私有房屋上的征收做出对应的补偿,是为了保障公民利益不受损,但是政府一般都是秉承公平补偿原则,也可以理解为公民私有房屋征收得到的补偿对比与受到的损失不相同,这属于房屋征收补偿中的损益性;另外,房屋征收还具备一定的强制性,通过法院申请,可以采取强制性拆除。

2.针对房屋征收补偿做出的补偿优化措施2.1征收补偿范围进一步扩大,尽可能满足公民利益

社会的发展进步,必须不断改革和完善房屋征收补偿机制。对于房屋征收应当作为有偿征收,需要对征收土地依据其当地的有效的土地价值进行开展,通过科学黑的评估,进行房屋征收补偿金额的确定,需要双方达成一致,一旦不符合可提出复核,协商一致,才能进行下一步工作,对于不同的建筑有着不同的补偿标准,针对的地区不同,还需参考当地有效的土地价值进行调整,最大限度的保障公民利益。

2.2建立科学完善的房屋征收评估机制

为了保障房屋征收补偿能够做到公平合理,需要完善的房屋征收补偿的评估机制进行科学有效的评估,在此过程中,需要明确房屋征收评估人的身份,提高对房屋征收补偿的认可度,避免征收补偿不公平引发利益纠纷,同时优先回迁安置。另外,针对房屋征收补偿款还需健全房屋评估异议救济方式,最终的目的都是能够有一个科学的公平的评估以保障被征收人利益。虽然我国的征收和补偿仍然处于发展阶段,但是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征收管理现在乃至未来的去是必然是与信息技术系统相结合,以保障征收补偿的高效准确。

二、房屋征收档案的有效价值和房屋征收管理的有效途径

1.房屋征收档案的有效价值

对于房屋征收档案分析来看,其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记录着整个城市建设的资源和信息,见证着一个城市的发展,是一个城市的历史记忆。另外房屋征收档案还是房产登记的主要证明,是对房屋产权的信息证据,是业主对房屋有权人的主要证明。

2.房屋征收档案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房屋征收档案管理比较繁琐,流程较多,收集起来存有一定的困难,加上之前档案信息的不完整,造成信息丢失。再加上一些超前项目征收时间不同,对于征收信息做不到有效交接,使得实际人、产权、实际面积等信息收集出现不全或不符,如若在征收档案过程中在没有安排专业工作人员,使得房屋征收档案管理没有有效的方法去规范,失去其有效价值。

3.提高房屋征收档案管理的有途径效1.建立健全房屋征收档案管理机制,增强监管力度

在对房屋进行征收的过程中,先要明确房屋征收档案信息的价值,建立健全其管理机制,使得房屋征收档案管理能够准确、完整,同时还需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征收档案管理能够依法执行。另外,为了保障征收档案管理工作处在有效、合法的环境中,还需要加强监管力度,完善监管机制,规范档案管理工作的流程,促进档案征收管理工作科学、有效的发展。

2.实施统一管理,明确房屋征收档案管理的作用

对于房屋征收档案管理而言,采用统一化的管理能够便于征收单位对档案信息的完整收集和管理,同时定期归纳整理好的信息需要转交到城建管理部门,提高房屋征收档案管理的有效性,发挥出其作用。

3.强化房屋征收档案管理人员的综合能力

对于房屋征收档案管理的工作人员,不仅需要专业的法律知识还需要专业的城建技能和只是,另外还能够与时俱进,与信息技术接轨,同时针对房屋征收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要进行培训指导,做好档案室内工作的同时也需要深入到一线了解征收单位实况,不断学习,提高自身档案管理综合能力。结束语

房屋档案征收补偿和征收档案管理是一项繁杂且周期较长的工作,需要认真严谨的对待,避免利益纠纷的发生,采用有效解决途径,做好房屋征收的每一个环节,以保障房屋征收工作的顺利开展,发挥房屋征收档案的有效价值。参考文献:

房屋拆迁实施方案设计

房屋拆迁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合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要求,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山东省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红安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拆迁范围 红西大街西侧拖拉机站楼房 二、房屋拆除安全保障措施 1、由具备拆除技术人员、设备的拆除队伍进行拆除。 2、拆迁现场设置安全警戒线、告示牌等设施。 3、设安全人员全天督察拆迁现场。 4、严格执行安全操作程序。 三、本次拆迁采取货币补偿或安置的方式进行,货币补偿的标准,以房屋的市场评估价 为基准。 四、拆迁期限 1、年月日至月日前完成评估。 2、年月日至月日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3 、年月日至月日被拆迁人完成搬迁。 4、年月日完成拆迁。 五、其他事项 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程序依 2005年日法办理。月篇二:拆迁工作实施方案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新校区后续拆迁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建设,进一步改善学院办学条件,保证正常教学和校园安 全,根据《土地管理法》及自治区、银川市相关协调会议精神,确保拆迁工作有序、平稳、 顺利进行,拆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现就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用地范围内剩余 26户的拆迁事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新校区工程建设,从维护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的目 标,按照“统一组织、各组分工负责、相互协调、部门联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谐有 序”的原则,集中时间、宣传动员,集中力量、包干负责,强势推动,确保按期完成征地、拆 迁和安置任务,为学院新校区二期工程如期开工建设创造和谐有序的施工环境。 二、总体要求 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剩余房屋的拆迁必须按照依法依规、平稳进行、以自主拆迁为主、 不放弃强制拆迁的原则进行,并在2013年3月底以前完成全部拆迁工作。 - 1 - 三、拆迁工作领导机构 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征地拆迁工作在银川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宁夏财经职 业技术学院、自治区农垦局、西夏区政府牵头,各抽调5名精干工作人员成立拆迁工作组, 下设四个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征地拆迁工作本着统筹组织、先易后难、重点突破、 全面拆迁的原则,各工作组明晰责任,明确任务,限时保质保量完成,实行各组负责的工作 任务与相关工作经费挂钩负责制,限时完成,各级各部门相互沟通,密切配合,保证宁夏财 经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后续拆迁工作按时完成。 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拆迁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

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各科室职责

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各科室职责根据三定方案,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设4个内设机构,即:综合科、征收补偿科、搬迁安置科、动迁信访科。下设莒南县正泰房屋征收有限公司。 综合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文秘机要、宣传信息、保密和日常行政等工作; 二、负责对外联系,协调内部各职能科室,督查各类会议决议事项的落实和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 三、协助做好党的组织等工作; 四、负责全县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档案等资料的管理; 五、负责房屋征收(搬迁)与补偿进度信息的归集、统计; 六、负责单位物品及固定资产登记管理等工作;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负责拟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年度计划; 负责调研、起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及相关配套文件,负责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拟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具体办理房屋征收决定涉及的补偿方案论证、征求公众意见、听证、公告、公布等工作; 二、负责组织房屋征收联合调查摸底工作并公布调查结果; 三、负责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四、负责组织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五、负责报请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收决定,并予以公告; 六、负责集体土地上房屋搬迁安置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七、负责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相关工作; 八、负责办理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具体工作; 九、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会商、会办政策适用、特殊 户补偿安置等工作; 十、负责房屋征收(搬迁)工作情况的统计和上报; 十一、负责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负责拟定安置房建设中长期计划、安置房年度建设计划和交付计划; 二、负责安置房项目建筑设计方案、配套设施标准的确认和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协调; 三、负责安置房的交付审核及相关调配工作; 四、负责存量房源管理; 五、指导各片区、街道的安置房建设; 六、负责安置房项目建设进度情况及安置进度的统计和上报;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莒南县正泰房屋征收有限公司 一、受征收办委托组织拆除公司进行拆除招投标工作; 二、组织旧房搬迁、验收、残值看护、拆除,垃圾清运; 三、对拆除公司进行管理。

包河区望湖街道王大郢城中村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包河区望湖街道王大郢城中村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2013-09-29 16:49:33)转载▼ 标签:王大郢王大郢社区王大郢拆迁拆迁政策邓茂柏分类:王大郢城中村改造 包河区望湖街道王大郢城中村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为了妥善做好包河区望湖街道王大郢城中村改造项目区域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被征收群众的合法权益,现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本区域实际情况,特制的本征收与补偿方案。 一、征收范围 是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征收红线范围(详见附图) 二、适用政策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建房【2011】77号)、《合肥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合政【2012】70号)、《合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费临时安置费标准》(合政办【2012】16号)、《合肥市被征收土地青苗房屋及其他附着物补偿标准》(合政秘【2012】207号)等相关文件。 三、安置地点、安置房建设标准 改造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原地块安置,安置房设计为高层建筑,其建

设大道普通商品房标准。 四、房屋面积和性质认可的依据 1对于依据等级的房屋,其权属、面积和用途的确认,一般以《房屋所有权证》(《合肥市直管公房租赁证》)和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登记簿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 2房屋无有效证照,但在1986年底以前航拍图上有标注且产权归属明晰的,可以结合1986年底前最邻近年份的地形图确定房屋面积给与补偿;1986底前地形图无标准的,可以结合1986年后最邻近年份的地形图去的房屋面积给与补偿。 3不符合上述两条规定的房屋,以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等无效房屋一律自行拆除。 五、征收补偿与安置方式 征收补偿安置实行房屋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安置相结合,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一)住宅产权调换 1、按照房屋套内建筑面积“征一补一”; 2、按照产权调换房屋的实际公摊系数计算产权调换房屋面积; 3、被征收人在产权调换建筑面积基础上,每户可以申请增购不超过15平方米建筑面积,增购价格按照建筑安装成本价(2500元m2)计算。被征收人房屋面积增购后仍不足5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可以按照建筑面积成本价增补至50平方米建筑面积;

房屋征收实施计划和补偿安置方案(最新)

房屋征收实施计划和补偿安置方案 为了加快X中心城市建设和发展,本着规范征收补偿安置行为,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保障项目顺利进行的宗旨,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X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办法》和《X中心城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该项目实际制定本征收计划和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收范围 X街道董邦村,东至规划路,西至农田,南至山坡地,北至山坡地,上述四至范围内部分国有土地上房屋(具体范围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征收范围内未发现依法应予以特别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树木及其他设施。 二、征收部门 X市X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X 三、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X市X区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电话:X 工作班组:X互诚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电话:X (经办签订协议单位)。 四、征收实施计划 (一)X年12月10日起,开展前期入户测量和对被征收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状况进行调查登记。 X年3月29日至X年4月28日拟定征收计划和补偿安置方案,通过论

证、修改并公布征求意见,征求意见为30日。 (二)X年7月12日公告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在公告5日内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房屋征收评估机构,若无法形成多数意见的,则在上述期限届满后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公开抽号的方式随机选定。 (三)X年7月12日起,实施征收的基础工作: 1.召开动员会,讲解征收计划和补偿安置方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被征收人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和有关权属材料(以下简称“两证”)。 3.组织房屋产权认定部门共同对“两证”不齐或房屋现状与“两证”登记的面积不符的房屋进行房屋合法产权认定。 4.受理自建房分户申请,对符合条件需分户的,提出分户申请, 报征收部门或片区改造指挥部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结果为 分户办理征收手续的依据。 5.合法产权认定工作完成后,对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对象进行登记、汇总,上报预签订货币补偿协议。 6.片区改造指挥部将货币补偿签约的比例、数量及补偿资金需求 及时报送房屋征收部门。 7.根据各户被征收合法面积,由征收实施单位计算各征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制定各户补偿估价汇总表,并发给被征收人核对。 8.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区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区人

房屋征收管理中心人员

房屋征收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情况汇报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90号令)和精神,设置襄州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中心。区房屋征收管理中心是区人民政府主管区级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工作的直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中心为襄州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 一、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区级建设项目和在襄州区辖区内的市级建设项目的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负责牵头制订襄州区辖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的相关规范性文件。 (2)负责指导、协调、依法组织实施襄州区辖区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承担协助进行调查登记、编制征收补偿方案、进行安置补偿以及其它受委托事项等工作。 (3)负责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发布征收公告;负责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确需听证的,组织听证会; (4)协助房屋征收部门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的宣传解释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负责对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房屋征收决定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 负责确定房屋征收范围; 负责牵头制订对被征收人补助和奖励办法; 负责对征收补偿资金到位、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 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负责对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作出补偿决定;

负责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负责对举报房屋征收和补偿行为的调查、核实和处理。 (四)负责对违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负责组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从业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学习培训。 (六)负责鹿城区辖区内安置用房统筹调拨工作。 (七)牵头负责对房屋征收部门及相关单位落实完成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年度目标考核和奖罚工作。 (八)负责对房屋征收部门的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鹿城区辖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各种数据的综合统计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科室 根据上述工作职责,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内设3个职能科室。 (一)综合管理科 负责宣传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相关政策;负责全办经费的使用与财务核算;负责对征收补偿费用到位、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协助有关部门办理安置房调拨资金结算工作;负责全办机构编制、人事、工资调整、福利及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办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工作;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和发放;负责车辆管理工作;负责对房屋征收部门建立的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牵头负责对房屋征收部门及相关单位完成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年度目标情况进行考核和奖罚。 (二)征收补偿科 负责收集提供有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等方面信息;负责统计房屋征收与补偿有关数据,及时准确向上级报送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信息;负责受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申请,审查公共利益项目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实地勘查确定征收范围;负责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修改并予以公布;负责对确需组织听证的征收补偿方案召开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房屋征收与补偿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房屋征收与补偿 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 1 2 偿,宅基地占地面积按200元/平方米进行补偿。 2、被征收房屋面积以调查摸底时情况为准。砖混房屋以外墙外围面积计算,小青瓦房屋按“人”字形房屋丈量面积计算。 3、货币补偿的程序。 数据采集。由征收人牵头,房屋被征收户参与,按相关标准丈量。如房屋被征收户拒绝参与的,可由征收人请有资质的测绘部门进行测量并委托公证处公证员参与进行公证,并摄像存底。

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对公示期间反映出的问题,逐一加以核实。核实无误后,以新核实的为准。 签订合同。与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房屋被征收户签订合同。 在房屋被征收户签订合同并腾空房屋验收合格后,按合同支付货币补偿费。 4、选择货币补偿后,符合农村宅基地建房条件的,农户可在规划区外自行选址,并报***人民政府按程序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 迁建安置 按本方案的补偿标准对地面建构筑物作价进行补偿,根据原房占地面积在*****对被征收人迁建安置,由其自行进行建房。 1、宅基地面积确定。被征收房屋占地面积以丈量面积为准,按照征一还一原则进行安置。 迁建安置地基为132平方米/个,房屋被征收人可根据被征房屋占地面积,

每户可选择一个宅基地,原房占地面积与所选地基面积超出部分按200元/平方米补差。原房占地面积与所选地基面积不足部分按34元/平方米补差。 2、迁建安置宅基地土地性质为集体所有. 3、安置对象认定。以独立建房的单栋房屋为迁建安置户基数,一栋房屋住有几户人的,以一个户头计算,以该栋房屋土地使用证权 3 利人或委托人名义安置。 4、征收人负责办理建房所需的土地使用证等必要证件,其它办证费及建房规费由被征收人自行按相关政策规定缴纳。 5、迁建安置程序: 数据采集。由征收人牵头,房屋被征收户参与,按相关标准丈量。如房屋被征收户拒绝参与的,可由征收人请有资质的测绘部门进行测量并委托公证处公证员参与进行公证,并摄像存底。 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房屋征收工作程序

房屋征收程序 根据《条例》的规定,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般应经过以下程序: 一、项目启动程序:建设单位(项目建设业主)依据《条例》第八条所列的批准文件提出房屋征收申请,政府组织发改、规划、国土、住建委、财政等有关部门,就实施房屋征收的建设项目是否符合《条例》规定的相关规划、计划,建设项目的立项、用地范围、征收补偿费用及拟征收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收回等事项进行研究论证,并由相关部门出具书面意见。为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多部门征求意见带来的重任务,也可政府召集有关部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明确各部门意见,作为房屋征收启动依据。 二、由有关部门暂停在拟征收范围内办理新建、扩建、改建和改变房屋用途的相关手续; 三、房屋征收管理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摸底,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布; 四、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政府研定; 五、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 六、征收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政府将征求意见情况和修改情况及时公布,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七、责任单位对房屋征收项目合法性、合理性、科学性、安全性、适时性等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八、政府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九、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十、征收补偿费用足额到位,专户存储; 十一、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并及时公告,应载明征收范围、征收补偿方案、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 十二、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公开抽签确定,实施现场评估工作,评估结果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布于众; 十三、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十四、依法及时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十五、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十六、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向被征收人公布。

常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10号令)

常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湖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和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人民政府委托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筹)管委会负责所辖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武陵区、鼎城区、津市市和各县人民政府负责所辖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确有需要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全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直接征收。 第四条市房地产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的房屋征收部门。各区县市房管局或本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为房屋征收部门。 住建、规划、国土资源、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监察、公安、城管、物价等部门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基层组织应当依照职责分工,相互配合,协助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第五条市和区县市可设立房屋征收实施机构。房屋征收实施机构和可承担征收补偿具体工作的行政事业单位及基层组织受房屋征收部门委托为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进行监督。

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指导,对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征收补偿方案拟定、征收补偿资金使用、征收成本核算等工作予以监督。 第二章征收决定 第七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第八条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房屋的,由项目建设筹备单位或项目建设业主到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征收部门提出房屋征收申请。申请时提交以下资料: (一)房屋征收申请书; (二)发展改革部门出具的项目立项批文或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证明材料; (三)规划部门出具的项目符合城乡规划与专项规划的证明材料和划定的项目规划蓝线图; (四)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证明材料; (五)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旧城区改建项目除提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或调整计划的材料。 第九条房屋征收范围应在规划部门划定的项目规划蓝线范围内。 规划部门划定项目蓝线时原则上不得分割现有房屋实际占用地块。在旧城区范围内实施房屋征收的,规划部门在划定项目规划蓝线时,应将项目周边已规划为道路、绿化等公益建设用地的地块或无法另独立规划建设的地块一并纳入。 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在收到房屋征收申请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审查。对于经审查认为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项目,应当将房屋征收范围予以公布。 房屋征收部门应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成新、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19最新版本)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最新版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 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 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 工作的监督。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第七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 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第二章征收决定 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最新整理房屋拆迁征收工作流程讲解学习

新华社区二期拆迁房屋征收与补偿 工作流程 一、房屋征收程序 (一)公共利益项目建设单位向房屋征收部门提出房屋征收申请,在提出房屋征收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该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证明文件(区发展改革局核发); 2.该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证明文件(区国土资源局核发); 3.该项目符合城乡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证明文件,确定规划红线。(区规划局核发); 4.该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证明文件(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局核发); 5.房屋征收补偿资金证明文件(区财政局出具)。 (二)依据以上有关规划,房屋征收部门(住建局)确定征收范围后,发布冻结通告,送达相关部门。 (三)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房屋征收部门(住建局)

与委托的征收实施单位签订委托协议书。 (四)对房屋调查登记并依法处理未经登记的建筑物 1.房屋征收部门(住建局)组织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及金城街道、新华社区,对征收范围内房屋及土地使用权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入户调查登记,同时组织国土、规划、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对非法建筑物进行认定、公示。 2.评估机构的选定 房屋征收部门(住建局)发布评估通知,同时提供评估机构名录(范围:市建委提供的专家库内),由被征收人选定评估机构。征收人与评估机构签订评估委托书。 3.依法确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出具房地产评估报告。房屋征收部门(住建局)和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在接到评估报告之日起5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4.房屋征收部门(住建局)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发布被征收房屋的调查结果。 (五)拟定征收补偿方案 1.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拟定征收补偿方案; 2.房屋征收部门(住建局)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审核及修改; 3.房屋征收部门(住建局)向区政府报送拟定的征收补偿方案。

房屋征收(拆迁)管理工作办法

房屋征收(拆迁)管理工作办法 为了推进**区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有序开展,保障全区开发建设工作顺利进行,充分调动镇(街办)征收(拆迁)工作的积极性,现根据房屋征收(拆迁)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就进一步加强**区房屋征收(拆迁)安置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房屋征收(拆迁)安置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房屋征收(拆迁)安置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既是加快经济发展、增强综合实力、提高竞争力的有效手段,又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共建和谐社会的大事。全区各镇、街办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房屋征收(拆迁)安置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充实完善工作机构,加强领导,密切配合,齐心协力,上下联动,进一步把房屋征收(拆迁)安置工作抓紧、抓好、抓到实处。 二、明确职责,强化各部门各单位的责任意识 1、房屋征收(拆迁)安置工作的管理主体是**区建设局、拆迁安置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全区房屋征收(拆迁)安置工作任务的计划安排,政策的宣传把关,房屋征收(拆迁)项目的组织管理、业务指导、协调推进,以及房屋征收(拆迁)安置重大疑难问题的协调处理。建立工作推进

例会制度,定期通报情况,及时研究协调、化解房屋征收(拆迁)矛盾。做好房屋征收(拆迁)项目的预算、决算的编制,日常考核推进。保证房屋征收(拆迁)安置工作的顺利实施。参与会办征收(拆迁)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 2、房屋征收(拆迁)安置工作的实施主体是镇、街办。主要职责:成立房屋征收(拆迁)工作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制定相关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具体负责本辖区内房屋征收(拆迁)、安置项目的宣传动员、组织实施、协调推进、政策把关。负责本辖区内房屋征收(拆迁)项目中被征收(拆迁)的房屋及附属物拆除工作的招标申报、拆除及实施管理。做好房屋征收(拆迁)过程中各种矛盾的协调处理;做好已征收(拆迁)地块管理,杜绝回迁违法建设的发生;做好信访解释工作,防止突发事件发生。参与会办征收(拆迁)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 3、房屋征收(拆迁)的预、决算审核的主体是**区审计局。主要职责:对房屋征收(拆迁)项目的预、决算进行审计,参与会办征收(拆迁)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 4、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监督和保障的主体是**区财政局。主要职责:负责对房屋征收(拆迁)项目的资金审核、拨付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会办征收(拆迁)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 5、房屋征收(拆迁)安置工作督查的责任主体是**区

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最新)

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X县X路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顺利进行,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房屋征收相关规定,结合本次征收范围内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建设背景 X县X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是我县X年确定的重点城中村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既是重大民生工程,也是重大发展工程,该项目的实施对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受X 县人民政府委托,X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为X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具体负责该项目的组织实施。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房屋征收相关规定、结合本次征收范围内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单位 X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年限 本项目拟定建设年限为一年,从X年10月10日至X年10月9

日。 (三)项目拆迁范围 本项目拆迁范围为东至太姒路东侧,西至城关小学西墙,北至文化路,南至X东西街。 (四)项目拆迁量 本项目拆迁总户数为491户(套),房屋拆迁总面积137629平方米,拆迁总占地115.8亩;涉及拆迁范围为X。(以上数据为初步摸底调查情况,实际面积、户数待征收工作启动后,根据被征收人提供的产权证件,以实际勘测的户数、面积为准)。 (五)拆迁补偿方式 本项目拆迁安置方式全部为纯货币化安置。 (六)征收范围确定后,自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进行下列活动,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1.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2.改变房屋和土地的用途; 3.对房屋进行装潢、装修、抵押; 4.抢栽各种花木。 (七)征收范围确定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有关部门接到征收部门的通知,应当停止办理征收区域内所有房产、土地、工商、税务、户籍等涉及增加补偿费用的有关手续。 (八)对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对未

市区房屋征收拆迁工作方案

市区房屋征收拆迁工作方案 一、使用原则 征收拆迁工作经费使用遵循“厉行节约、规范管理、专款专用、分级负责”的原则。 二、经费标准 征收拆迁工作经费包括按户计算的工作经费和用作奖励的工作经费。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征收拆迁行为加快推进征收拆迁工作的实施意见》(镇办发〔20**〕110号)的规定,征收拆迁工作经费按户计算,按户计算的工作经费低于原工作经费(项目补偿安置总费用的6%)的,差额部分经市政府批准后由项目主体奖励给辖区政府(含管委会,下同)。 三、使用范围 征收拆迁工作经费应用于下列支出: (一)征收拆迁事务性支出 项目调查登记、补偿方案制定、现场公示、信息登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未经登记建筑认定处理、评估机构选择、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房屋安置、信访稳定等事务支出的办公、差旅、通讯、交通、宣传、用餐、公证、登报、医药、慰问、保安、法律服务等费用,以及其它与项目征收拆迁工作直接相关的合理性支出。 (二)人员费用支出 1.补贴。包括通讯、交通、误餐等符合财经纪律的补贴。 2.完成任务考核奖励。 (三)单位日常开支 专门从事征收拆迁工作的单位,可以将工作经费用于单位日常开支。 (四)信访遗留问题处置

对项目工作经费的结余(不含上述第(三)项单位的结余)上划区级财政,专项用于征收拆迁信访维稳和遗留问题的处置。 四、经费拨付 按户计算的工作经费根据时序进度拨付,项目启动实施时,支付 30 %;签订征收拆迁补偿协议率达50%时,支付30%;征收拆迁补偿协议全部签订,房屋全部拆除,移交地块时支付30%;余款待房屋安置工作全部完成后支付。 按户计算工作经费的分配比例由属地区政府研究确定,承担征收拆迁职能的征收拆迁实施单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0%;其余工作经费由区政府根据参与征收拆迁具体洽谈等工作的各单位承担的工作量多少进行分配。用作奖励的工作经费由区政府进行合理分配。 征收拆迁委托协议签订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部门或集体土地上拆迁人按照序时进度拨入区级财政部门设立的专项账户,由区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分配后,分别划入相关部门账户。 五、审批管理 征收拆迁工作经费的开支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审批人为区政府明确的项目负责人,或按区级财政专户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审批,审批人对项目的开支负总责,实际领款人须签字,不得代签、代领。财务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财务制度,核对支付凭证,计算无误、手续齐全、审批完备后支付。 六、配套措施 各属地区政府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的工作经费使用标准和制度,并报市征收办备案。 七、监督管理 征收拆迁工作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截留、挪用和坐支其他专项资金。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对征收拆迁工作经费应独立建

试析如何完善房屋征收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

试析如何完善房屋征收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 摘要社会的不断发展,在房屋征收档案管理领域,原先的手工档案记录模式渐渐被淘汰,取而代之的是高科技的信息化管理模式,本文旨在从房屋征收档案管理信息化存在的问题以及房屋征收档案管理信息化的对策两方面来探讨如何完善房屋征收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这一问题。 关键词房屋征收;档案管理;信息化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城市建设的不断进行,推动完善房屋征收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的提升已经成为一个必然的趋势。而房屋征收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也包括了非常多的内容,必须在各个方面给予重视和关注。现阶段,从档案管理模式、服务水平和管理机制等方面来说,我国部分房屋征收档案管理还存在问题。特别是城市化建设的不断发展也对进行房屋征收档案管理造成了一定的困难,如何才能很好地将互联网、计算机和信息技术运用到房屋征收的档案管理中去是一个问题,同时也是也个非常值得探究的任务。 1 我国目前房屋征收档案管理信息化现状 1.1 档案管理模式陈旧滞后信息化不高 众所周知,传统的档案管理模式非常古板和复杂,对于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已经完全不能满足了。以前的房屋征收档案管理系统对于资料报送、档案的移交和文件信息汇集等等操作要求的周期冗长,操作也较为落后,这些不足导致了房屋征收档案价值缺失,信息老化、甚至有些资料不全无据可查,这些滞后根本难以保障我国当前对房屋征收档案管理信息的现实需要,因此我们必须迈向房屋征收档案信息化的明天,然而其实当前我国房屋档案管理信息化还不够普及,虽然国家已经开始大力推进信息化的档案管理了,然而在一些房屋征收档案管理部门,还是在使用传统的人工档案管理方法。同时还存在档案管理软件和硬件设施不足的情况,导致整个房屋征收档案管理系统流程复杂难懂,自然而然导致了较低效的档案信息管理效率。 1.2 档案管理人员素质不高 在大力推动房屋征收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形势下,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就是人,这也是档案信息化建设的一个重要部分。不断提高档案管理信息化人员的综合素质水平对与房屋征收档案管理信息化质量的提高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根据可靠的调查资料表明,在我国的房屋征收档案管理信息化人员构成中,其中研究生的比例只有3%,而本科学历所占比为25%,大专学历的则是60%,剩下的12%都为高中或中专学历人员,这些比例的构成都充分表达出在我国房屋征收档案管理人员存在大范围素质不高的问题,这一问题的存在,将一定程度影响房屋档案管理信息化发展建设的步伐。同时我国档案管理人员的心态也需要改变,在之前的房屋档案管理工作中,管理单位主动性不高,还存在部分人员服务

XXX征收安置补偿实施方案

XXX项目征收安置补偿实施方案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结合三里屯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第一条征收时间:以公告时间为准。 第二条征收范围:XX路以西,XX路以东,规划XX大道以北,XX大道以南。 第三条房屋的补偿安置办法: 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征收范围内单位或集体的土地及房产、附属物等,由市政府统一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补偿,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货币补偿 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规定,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二、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时,应选择与被征收房屋面积相近的安置房屋,且须在集中安置房源范围内按相关规定挑选安置房屋。安置房屋可选楼层为建筑一层以上房屋(1-2层为商业用房时在3层以上选房)。安置房屋设计户型分别为90-140平方米左右,实际户型和面积以市规划局、房管局核定的数据为准。 (一)、单家独院征收补偿办法:

1、只建一层的按1:1置换,即一平方换一平方。有条件盖二层但因规划控制没让盖的,按一层房屋建筑面积(不含简易房)另照顾20%。 2、已盖房二层以上者,一层按1:1置换,二层按50%或60%置换(A、水电门窗齐全,内外皆粉刷,按60%置换;B、水电门窗不齐全的按50%置换),三层及以上部分和地下室按评估基准价予以货币补偿。 3、凡是与主房不相连或紧贴并低于主房的储藏间、厨房、卫生间、单独门楼等,只能货币补偿,不能产权调换。 4、选择产权调换的,土地一律不作补偿。 5、安置房与被征收房屋面积相差部分的结算 (1)多要: 超过应享受面积10㎡以内部分,按优惠价1680元/㎡结算; 超过应享受面积11-20㎡以内部分,按优惠价1980元/㎡结算; 超过应享受面积21-30㎡以内部分,按优惠价2680元/㎡结算; 超过31㎡以上,按市场价3800元/㎡结算; (2)少要:少要部分按1680元/㎡退款。 (二)、单元式住宅楼征收补偿安置办法 1、单元式楼房的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货币补偿办法执行。 2、单元式楼房的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按原房屋面积一平方米换一平方米安置房屋,并按原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补缴以下相应差价。 (1)、关于土地出让金的规定 原住宅楼房均在单位集体土地上建设(大多为旧房),大部分未履行土地出让手续(个别履行出让手续的,原出让面积比实际占地面积小),本次改造时要将这部分房屋变更为大产权房,在置换新安置房时由被征收人按

房屋征收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doc

房屋征收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 篇一:妥善处理房屋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妥善处理房屋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关键词:房屋登记;历史遗留 在城市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登记中,有一些房屋因为历史原因而遗留诸多问题,这些各种各样的问题给房屋登记工作带来不利和瓶颈,严重影响房屋登记的顺利进行,特别是给房屋所有人带来烦心与苦恼。 如何解决好房屋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是房屋登记机构必须完成的任务。在实际工作中把握“尊重历史、尊重事实、维护所有人权益、依法办事”的工作要求就能够妥善解决房屋登记中的历史遗留问题。 一、房屋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形成 房屋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是怎样产生的,也可以说,哪些房屋登记问题可以视为历史遗留问题。 (一)历史遗留问题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5.房屋已竣工的证明; 6.房屋测绘报告; 篇二:房屋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探讨 房屋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探讨 孙玉明 (安阳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河南安阳 455000)【摘要】本文通过运用综合了文献法、比较分析法、观察法、实测法、调查研究法等方法对当今我国的房屋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应的解决措施进行了分析与讨论。首(本文来自:小草范文网:房屋征收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先对征收工作中的资源问题、政策问题、历史遗留问题、群众情绪问题等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然后我们又对其原因以及解决措施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房屋征收;问题与解决措施 目前,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我国房屋征收的土地越来越多,相关问题也随着房屋征收的进行而暴露出来。由于相关的利益博弈房屋征收过程中的自然产生各种矛盾,加之相关政策的不完善,资金周转困难、历史遗留问题等各种问题,使房屋征收成为一个政府头痛、群众呼声,制约城市发展的难题。如何积极采取措施,解决、化解矛盾和问题,推动房屋征收工作的开展,笔者浅析如下: 一、征收工作中的主要问题

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实施方案

XX房屋征收项目补偿安置 实施方案 为了加快XX房屋征收项目拆迁工作,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现就XX项目范围内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征收范围 本项目东至XX,西至XX,北至XX,南至XXX,占地面积XXX平方米(合XXX亩)。 二、征收依据 本次房屋征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建设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广州市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规定》、《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征收主体及实施单位 征收主体:XXX 征收实施单位:XXXX 四、实施时间 房屋征收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意见征求阶段: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对征收范围内未登记建筑物、构筑物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告,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期限不得少于30个工作日。 (二)征收补偿签约阶段: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开始宣传动员,筹集征收补偿资金、设立专用账户,发布征收决定并公告,选定评估机构,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评估、公示,协商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发放各类补偿(补助)、奖励等费用,组织开展搬迁、拆除工作。 (三)司法程序阶段:20XX年XX月XX日开始,被征收人在征收公告确定的签约期限内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征收主体,依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广州市土地房屋征收安置与补偿办法》等相关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对补偿决定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并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征收实施单位依法申

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方案

南京地铁1号线北延工程(燕子矶站) 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方案 因南京地铁1号线北延工程(燕子矶站)项目建设需要,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现对征收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市政府令第318号)和《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宁政规字[2017]12号)相关规定,制定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方案。 一、征收目的 建设南京地铁1号线北延工程。 二、征收范围 A1地块:东、北至金燕新村、南至太新路、西至和燕路;A2地块:东至和燕路、南至富民路、西、北至太平村43号小区;A3地块:东至和燕路、南至栖霞区饮服公司燕京大酒店、西至南京市栖霞区付食品公司、北至巷道(具体范围以公告的项目征收范围图为准)。 三、房屋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燕子矶街道,征收房屋占地面积约3622.2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1551.28平方米。

四、征收补偿安置方式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五、用于补偿的资金 征收补偿费用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六、征收安置房 1、地点:燕子矶新城保障房项目燕江新城 2、套数:41套 七、征收签约期限 征收签约期限为90天。 八、征收补助奖励标准、方式和奖励期限 (一)关于住宅房屋的征收补助及奖励 1、搬迁补助费:根据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按照每平方米50元标准计算,不足2000元的补足至2000元。 2、临时安置补助费:根据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28元,不足1200元的补足至1200元。 3、设备拆移补助费:管道煤气2800元/户、空调200元/台、固定电话310元/部、有线电视400元/户、热水器200元/台、宽带网500元/端口、电增容增至8千瓦280元/户(每增加1千瓦,补助费增加280元)。 4、重大疾病及残疾补助费:被征收人及同户籍直系亲属患有重大疾病和残疾的,根据病情及残疾等级给予3至5万的补助。 同一人患有重大疾病和残疾的,最高补助为6万元。

2016市区房屋征收拆迁工作方案

2016市区房屋征收拆迁工作方案 一、使用原则 征收拆迁工作经费使用遵循“厉行节约、规范管理、专款专用、分级负责”的原则。 二、经费标准 征收拆迁工作经费包括按户计算的工作经费和用作奖励的工作经费。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征收拆迁行为加快推进征收拆迁工作的实施意见》(镇办发〔2016〕110号)的规定,征收拆迁工作经费按户计算,按户计算的工作经费低于原工作经费(项目补偿安置总费用的6%)的,差额部分经市政府批准后由项目主体奖励给辖区政府(含管委会,下同)。 三、使用范围 征收拆迁工作经费应用于下列支出: (一)征收拆迁事务性支出 项目调查登记、补偿方案制定、现场公示、信息登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未经登记建筑认定处理、评估机构选择、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房屋安置、信访稳定等事务支出的办公、差旅、通讯、交通、宣传、用餐、公证、登报、医药、慰问、保安、法律服务等费用,以及其它与项目征收拆迁工作直接相关的合理性支出。 (二)人员费用支出 1.补贴。包括通讯、交通、误餐等符合财经纪律的补贴。 2.完成任务考核奖励。 (三)单位日常开支 专门从事征收拆迁工作的单位,可以将工作经费用于单位日常开支。 (四)信访遗留问题处置 对项目工作经费的结余(不含上述第(三)项单位的结余)上划区级财政,专项用于征收拆迁信访维稳和遗留问题的处置。 四、经费拨付 按户计算的工作经费根据时序进度拨付,项目启动实施时,支付30%;签订征收拆迁补偿协议率达50%时,支付30%;征收拆迁补偿协议全部签订,房屋全部拆除,移交地块时支付30%;余款待房屋安置工作全部完成后支付。 按户计算工作经费的分配比例由属地区政府研究确定,承担征收拆迁职能的征收拆迁实施单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0%;其余工作经费由区政府根据参与征收拆迁具体洽谈等工作的各单位承担的工作量多少进行分配。用作奖励的工作经费由区政府进行合理分配。征收拆迁委托协议签订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部门或集体土地上拆迁人按照序时进度拨入区级财政部门设立的专项账户,由区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分配后,分别划入相关部门账户。 五、审批管理 征收拆迁工作经费的开支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审批人为区政府明确的项目负责人,或按区级财政专户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审批,审批人对项目的开支负总责,实际领款人须签字,不得代签、代领。财务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财务制度,核对支付凭证,计算无误、手续齐全、审批完备后支付。 六、配套措施 各属地区政府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的工作经费使用标准和制度,并报市征收办备案。七、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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