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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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论文中国食品安全问题及食品安全体系构建
中国食品安全问题及食品安全体系构建
摘要:食品安全是当今社会的热门话题。

跨入新世纪后,科技与经济飞速发展,但食品的质量和安全似乎在倒退。

虽然肉蛋奶等畜产品极大地丰富了人们的餐桌,但却没有了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我们对各类食品美味和安全的感觉。

如何建立完善一个食品法律体系成为了确保人民食品安全的头等大事。

关键词:食品安全问题食品法律法规体系构建
食品安全是当今社会的热门话题。

跨入新世纪后,科技与经济飞速发展,但食品的质量和安全似乎在倒退。

虽然肉蛋奶等畜产品极大地丰富了人们的餐桌,但却没有了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我们对各类食品美味和安全的感觉。

在餐桌上人们常常会问:现在能吃什么?不能吃什么?什么食品才安全?先让我们来看看2010年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有哪些大事件:
1、2010年7月,三聚氰胺超标奶粉事件“卷土重来”:在青海省一家乳制品厂,检测出三聚氰胺超标达500余倍,而原料来自河北等地。

2、2010年7月5日报道最近有调查发现,美国的麦乐鸡竟然含有橡胶化学成分“聚二甲基硅氧烷”。

3、2010年5月23日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节目曝光:售价上千元、用于养生保健的“天然紫砂煲”竟然是由普通泥土与化学物质混合而成。

4、2010年3月19日,调查负责人武汉工业学院教授何东平召开新闻发布会,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加紧规范废弃油脂收集工作,再次引起了人们对食品安全的担忧。

据报道,目前我国每年返回餐桌的地沟油有200至300万吨。

医学研究称地沟油中的黄曲霉素强烈致癌,毒过砒霜100倍。

5、2009年11月,农夫山泉和统一企业被海口市工商局推向消费者的关注中——两家公司生产的部分批次果汁饮品近日
被该工商局检测出“含砒霜”。

以上事件无不让人们联想到前几年的“毒奶粉”“苏丹红”“地沟油”事件。

老百姓不经要问:中国的食品安全到底怎么了?国家的食品安全是个大事,关系到民生,现在市场上有什么东西让老百姓放心?在现实生活中,一些涉及民生的食品还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当前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
食品生产能否有安全保障,不仅关系到畜牧产业的发展,还关系到人类的生命安全和社会进步。

所以,食品的安全管理毫无疑问是政府行为,应由各级政府来组织监管。

1、造成食品不安全的直接原因,是因为食品从生产到餐桌的各个环节都有可能受到有害物质的污染(包括无意的和人为的),加之缺乏监测和规范管理,不能及时地处理而使其流入了市场。

特别是在食品生产过程中,污染源复杂,感染途径多。

2、是流通领域存在违规经营问题。

个别经营户见利忘义,为一些劣质食品提供了可乘之机。

3、缺少完善的食品法律法规体系。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存在弊端,导致对食品安全问题监管不力。

二、食品安全问题存在的原因分析
1 、生产经营者法制意识淡薄是产生食品安全问题的根源。

2 、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结构不科学、有法难依。

3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存在弊端,导致对食品安全问题监管不力。

4 、食品安全标准和监测手段落后,不能适应监管要求。

主要表现在食品法律法规不健全有法难依。

食品安全标准技术指标落后,且交叉重叠,质监局制定质量标准,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行业标准,卫生部制定卫生标准,难免使食品标准政出多门,指标不统一。

食品检测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检验设备、检测人员分散在卫生、质监、农业等部门,难以满足现有的食品安全监督综合执法的需要。

三、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对策
(一)建立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管理法规体系和标准体系。

食品安全的法律体系的建设是我国保证食品安全、提高生活质量的需要,也是我国在国际贸易中实施我国环境战略的需要。

研究、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和教训,有利于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和产业政策的完善以及与国际市场的接轨。

1、美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

美国是一个十分重视食品安全的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在美国非常繁多,如《联邦食品、药物和化妆品法》、《食品质量保护法》和《公共卫生服务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覆盖了所有食品和相关产品,并且为食品安全制定了非常具体的标准以及监管程序。

在美国,负责食品安全管理的机构有三个: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美国农业部(USDA)和美国国家环境保护机构(EPA)。

如果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就不允许其上市销售。

另外,美国从事食品生产、加工与销售的企业,不存在无照企业或者家庭作坊式企业,因此掺假现象极少。

2、德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

食品管理历史悠久的德国是世
界上四大食品出口国之一,饮食业出口约占制成品出口总额的13%,同时德国又是食品进口大国。

德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涉及全部食品产业链,包括植物保护、动物健康、善待动物的饲养方式、食品标签标识等。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德国对食品生产和流通的每一个环节都进行严格的检查和监督。

无论是屠宰场还是食品加工厂,无论是商店还是食品在转运过程中,食品必须处在冷冻状态,不新鲜的肉绝对不允许上市出售。

为了保证国家制定的《食品法》得到实施,国家设立了覆盖全国的食品检查机构,联邦政府、每个州和各地方政府都设有负责检查食品质量的卫生部门。

3、加拿大食品安全法律体系。

加拿大食品检验相当严格,商场内几乎所有的食品都标有出厂日期或有效期,过期食品不允许出售给消费者。

比如面包,商店会在有效期到达的前一两天,捐赠给慈善机构,到期仍未售出的,就撤下货架销毁。

在原有检验制度的基础上,联邦政府还以法律的形式于2001年6月明文规定,所有食品必须在成分说明的标签上列出13种主要营养成分,包括脂肪、饱和脂肪、卡路里、钠、纤维、蛋白质、钙和铁等,以防止有些厂商滥用所谓的“健康食品”、“绿色食品”定义,推销一些其实并不健康的食品。

不论在加拿大的什么地方,只要看到屠宰场、肉类加工厂或商店内的标牌上写有“政府检验过的肉类”字样,百姓就尽管放心买,大胆吃,因为在食品卫生监控方面,检疫部门从不马虎。

4、日本食品安全法律体系。

全面修正《食品卫生法》日本人青睐国产食品。

日本的《食品卫生法》对所有食品都有极为详细的规定,如所有食品和添加剂,必须在洁净卫生状态下进行采集、生产、加工、使用、烹调、储藏、搬运和陈列。

(二)发展和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建议
1、加强食品安全法律建设和法制管理。

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国外食品安全法律标准的研究、消化,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建立我国食品安全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多层式法律体系,探索和发展既和国际接轨,又符合国情的理论、方法和体系。

众所周知,美国是全世界食品安全保障最好的国家之一,它的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非常繁多,既有综合性的,如《联邦食品、药物和化妆品法》、《食品质量保护法》和《公共卫生服务法》,也有非常具体的《联邦肉类检查法》、《禽产品检查法》和《蛋类产品检查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几乎涵盖了所有食品,为食品安全制定了非常具体的标准以及监管程序。

再如英国 1990年出台的《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销售以及各种食品、饮料所包含的具体成分和卫生标准都有详细的规定。

2、尽快纠正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不规范、不够严密的缺陷,加速建立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参照《国际食品法典》,建立符合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原则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从食品安全的全程监控着眼,把标准和规程落实在食品产业链的每一个环节,消除所谓的“绿色壁垒”。

国外一些经济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在采取的环境保护上起步早、成效大、公众环保意识强、环保技术先进、环保标准较高,它们制定的绿色技术标准几乎已经成为国际市场的通行证。

我们只有加快与之接轨,把绿色壁垒由现阶段的出口障碍变成促使我们加快发展绿色产业的强大动力,这最终的收益者还是我们自己。

3、加大推行食品安全管理的食品安全有效控制体系(HACCP 体系,即 Hazard Analysis and Critical Control Point)的力度。

在切实落实食品良好操作规范(GMP规范,即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的基础上,尽快引人推广“HACCP体系”。

首先在出口企业全面推行“HACCP体系”认证。

把“HACCP 体系”纳入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由逐步推行“HACCP体系”走向强制实施。

4、建立新的食品安全政策支持体系、宏观调控体系和管理体制。

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共筑食品安全防线。

对如目前转基因食品特别是转基因农作物受到发展中国家的欢迎,但其安全性在各国争论不休。

虽然我国在2003年4月就制订了《转基因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但我们仍可借鉴世界上一些国家的做法,针对我国国情来建立农业管理部门与食品工业管理部门合一,对农业和食品工业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机构。

于我国对加强食品安全的管理计划,专家透露,以前我国共有2万多个关于食品安全的标准,都是由各个部门制定的。

今后,将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的建设,统一由国家卫生部来管理。

5、加大监督力度坚决打击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

对一些严重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企业及责任人要从严从重予以查处,形成一种高压态势和震慑力量。

加强现有法律法规的惩罚力度,依法加强权力监督,实施对食品安全的有效保护。

(1)当前,我国食品安全性的恶化态势,原因固然很多,但现有法律法规中的惩罚力度较弱不能不说是一条重要原因。

例如《食品卫生法》中规定,处罚金额要根据有无“非法所得”来确定。

很显然,食品生产经营者当然不会提供非法所得,卫生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对非法所
6、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完善食品安全召回制度。

欧美国食品安全监管方面,一个重要特征是执行食品追溯和召回制度。

食品追溯制度是为了实现对食品从农田到餐桌整个过程的有效控制、保证食品质量安全而实施的对食品质量的全程监控制度。

监管机关如发现食品存在问题,可以通过电脑记录很快查到食品的来源。

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地方主管部门可立即调查并确定可能受事故影响的范围、对健康造成危害的程度,通知公众并紧急收回已流通的食品,同时将有关资料送交国家卫生部,以便在全国范围内统筹安排工作,控制事态,最大限度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据悉,我国已审议的《食品安全法》(草案)明确了食品召回制度,并规定: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安全,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停止生产经营该食品、消费者停止使用该食品,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召回的食品应当采取销毁、无害化处理等措施,防止该食品再次流入市场。

尽管如此,业内人士仍然认为,该法案在谁来发现不安全食品、发现后谁来召回、召回是否有强制性等重要问题上,仍有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的地方。

总之建立一个完善的食品法律体系是我国目前确保食品安全的必然选择,人民大于天,食品安全决不能马虎。

为了人民的人身财产安全食品法律体系的完善和执行是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a)/PAPERS/lunwen/falv/fxll/2009
03/36309_2.html浅关于完善中国食品安全法律体
b)/news/2009-3-11/n0238326.htm
看欧美各国如何确保食品安全
c)《食品法律法规与标准》作者:吴澎赵丽芹
d)《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e) 《小康》杂志《食品安全问题成
国人最大不安经常焦虑者超半数》
f)/News/HangYe/201007/854
41.shtml《十年聚焦:中国2000-2010年重大食品安全事
件》
g)《中国食品安全现状-及食品标准发展趋势与问题分析》
h)《中国食品安全:问题、成因、对策》作者:徐晓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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