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和措施汇编【精品专业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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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监测监控技术资料管理制度范文

瓦斯监测监控技术资料管理制度范文

瓦斯监测监控技术资料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瓦斯监测监控技术资料的管理,提高瓦斯监测监控技术水平,确保矿井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企业瓦斯监测监控技术资料的管理。

第三条瓦斯监测监控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瓦斯检测报告、瓦斯抽放报告、瓦斯抽放方案、瓦斯抽放效果评价报告、瓦斯抽放设备的检验评定报告等。

第四条瓦斯监测监控技术资料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并严禁篡改、损毁或未经批准私自提取。

第五条矿井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瓦斯监测监控技术资料管理制度,明确瓦斯监测监控技术资料的收集、归档、保管、使用、借阅和报废等方面的职责和要求。

第六条矿井企业应当进行瓦斯监测监控技术资料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七条矿井企业应当建立瓦斯监测监控技术资料的档案,并按照规定定期进行备份,确保资料的安全保存。

第二章瓦斯监测监控技术资料的收集和归档第八条瓦斯监测监控技术资料的收集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九条矿井企业应当明确责任人员,负责瓦斯监测监控技术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并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

第十条矿井企业应当制定瓦斯监测监控技术资料的收集和归档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程序。

体系,便于资料的管理和查找。

第十二条矿井企业应当建立瓦斯监测监控技术资料的检查和验收制度,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三章瓦斯监测监控技术资料的保管和使用第十三条矿井企业应当建立瓦斯监测监控技术资料的保管制度,明确资料的保管责任和措施,确保资料的安全。

第十四条矿井企业应当建立瓦斯监测监控技术资料的仓库,确保资料的防火、防潮和防盗措施。

第十五条矿井企业应当建立瓦斯监测监控技术资料的使用制度,明确谁可以使用哪些资料,并建立相应的审批程序。

第十六条矿井企业应当建立瓦斯监测监控技术资料的索引和目录,方便使用者查找和获取需要的资料。

第十七条矿井企业应当进行瓦斯监测监控技术资料的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瓦斯监控系统管理制度(5篇)

瓦斯监控系统管理制度(5篇)

瓦斯监控系统管理制度1、瓦斯监控室每班至少有____名值班员值班,值班人员应忠于职守,遵章守纪,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设置好各面的测点定义,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

2、认真监视终端机屏幕所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认真填写日志,统计当班瓦斯传感器信号传输的故障情况,及时汇报安全部值班人员和通风调度。

3、值班人员必须对当日获得的信息进行分析整理,将主要情况、问题及处理意见写在监测日报上,打印并报送安全部汇总,由安全部报送项目经理、安全总监、总工程师和通风总调审签。

4、值班人员对瓦斯变化异常地点要详细跟踪监视。

5、值班人员配合好监测工搞好系统的调整工作。

6、值班人员要穿洁净工作服,拖鞋,不得将磁性和带静电材料、绒线和有灰尘的物品带进机房,保持室内文明卫生。

7、监控室主机严禁使用带有病毒的软盘、U盘。

8、非值班人员严禁操作监控室主机。

9、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安全总监、通风调度应经常通过终端了解隧道通风安全情况,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分析研究监测系统获取的信息,结合施工动态,掌握瓦斯变化规律。

10、监控室所获取的技术资料应保存三年以上,对施工中的事故状态的记录,应长期保存。

并建立相应的监测监控技术资料管理和归档保存制度。

11、监控管理应建立以下图纸、台帐及报表:(1)安全监测设备布置和断电点控制接线图,图上注明: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器、分站、电源等设备的位置、型号、断电范围、传输电缆及有关通风设施、风流方向、风量等。

该图按季绘制,按月修改,由监测机构保存,每季送项目部一份;(2)全部监测监控设备(仪器)台帐;(3)瓦斯监控设备故障登记表;(4)瓦斯监控设备检修记录表;(5)瓦斯监控系统巡回检查记录;(6)隧道瓦斯监测监控室运行日志;(7)隧道安全监测日报表;(8)隧道安全监控设备使用情况月报,季报表。

12、安全监测员(包括管理干部)必须经过安全监测和通风专业的培训,并经过有关部门考核取得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制度范文(3篇)

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制度范文(3篇)

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制度范文1、建立瓦斯监测系统的矿井要配够监测人员。

监测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调动必须经通风矿长同意。

2、各矿井应根据国家《矿井通风安全监测使用管理规定》安装各种监测仪器。

3、需要安装监测仪的地点,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种类、安设位置、报警值、断电值、控制范围等。

安设后由监测队和现场瓦检员共同管理。

4、新购置或新检修的监测仪器都必须在地面经____天通电试验,调试合格方准入井使用。

井下所有安设的探头每____天必须用标准气样按规定校验一次。

5、井下监测仪发生故障监测队应立即派人修理。

6、监测队应制定有关监测仪的使用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等,按规定作好各种记录台帐。

7、瓦斯监测仪显示数据与人工检查误差超过____%时,监测人员应及时校对。

误差不超过____%时以测值大为准。

8、监测仪器必须是专电源、不能因风机停电、换扇、采区断电而造成监测仪器停电。

9、瓦斯监测仪断电后,各作业点严禁自动复电,只有当瓦斯浓度降到《规程》规定以下方准人工复电。

10、对井下使用的监测仪器因仪器超差不准、无故停电造成事故的要追查监测管理人员责任。

11、各井(区)监控系统必须保证远程监控联网系统准确、可靠、好使,以便上级部门随时查询数据。

12、监测中心所获取各种资料需保存____年以上,对井下事故的记录应长期保存。

13、凡发生擅自移动、停用或破坏监测装置现象,视情节轻重给予严厉处罚。

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制度范文(2)一、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瓦斯监测监控工作,确保矿山安全生产,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

二、范围适用于所有矿山生产单位,涉及瓦斯监测监控工作的部门及人员。

三、责任1. 矿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瓦斯监测监控工作的相关制度和规范,并对其进行监督和管理。

2. 矿山生产单位负责落实瓦斯监测监控工作制度,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3. 瓦斯监测监控人员负责具体实施相关工作,并及时上报瓦斯监测数据和报警信息。

四、内容1. 瓦斯监测设备的安装和维护(1)矿山生产单位应按照规定,在有瓦斯危险的地点安装瓦斯监测仪器设备,并按照规定进行管理和维护。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制度汇编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制度汇编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制度1、执行县煤炭信息调度中心下达的网络控制与管理命令;完成县煤炭信息调度中心等上级网络信息管理部门布臵的有关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

2、如发现断线、报警、监控停止等异常情况,必须在3分钟内向矿调度室和有关领导汇报,并就异常情况的原因和采取的措施等向县(乡)监控中心汇报。

并追查异常情况的处理过程和处理进度,如异常情况在12小时内未处理完毕,则应与有关部门及相关领导汇报,写出专门的安全措施,报县(乡)监控中心。

3、应对当天瓦斯监测数据最大数值和平均值进行登记,并重点监测日报进行记录,并在第二天上班前送矿长和总工程师审阅。

4、每旬(月)对当旬(月)的瓦斯及各种监测数据进行详细分析,并就出现地异常情况等写出详细的分析报告,报送监控系统领导组审阅。

5、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1、设备、设施做到有序管理正确使用,保证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实时监控。

2、设立监控设备台帐,各类设备均要逐台登记造册。

注明名称、型号、厂家、购买日期、防爆合格证号、计量合格证号、产品检验合格证号、煤安标志准许使用证号、报废时间及原因等内容。

各类设备必须按规定和实际使用情况,保证有足够的备用量。

3、保证监控主机、备用主机、备用电源要经常处于完好状态,值班人员和系统维修组每班必须检查一次设备状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4、各类传感器和便携式检测报警仪等要由专人管理、效验、发放、使用、回收,并明确各职能人员的岗位职责,实行编号定点管理。

5、甲烷传感器、便携式检测报警仪等使用载体催化元件的设备必须做到10天一校,并监督井下监测设备管理人员进行更换,严禁超出期限使用。

6、设备、设施应实行定员、定人管理,明确相关责任,保证监控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7、监控领导组每月至少一次对监控系统进行调试、效正。

每半年对井下监控设备升井检查一次,进行日常的维护及保养工作。

8、严格奖惩制度,对钻研业务、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失职者视情节给予处罚。

大型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和措施汇编【精品专业参考资料】

大型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和措施汇编【精品专业参考资料】

大型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和措施汇编【精品专业参考资料】维护记录、巡检记录、中心站运行日志、安全监控日报表、安全监控设备布置图2 、监控中心站必须有”设备”布置图和断电控制接线图。

该图显示了安装在井上、下的变电站或主机、传感器位置、断电范围、输电线路和相关通风设施、风流方向、风量等。

它每季度绘制一次,每月修改一次。

3 、监控中心站获得的各种技术数据应定期保存,井下事故记录应长期保存。

Four 、监测中心站必须实时监测所有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变化和受控设备的开/关状态,并将每日监测报告上报矿长和技术矿长审核签字。

四、气体监测系统值班系统1 、值班人员必须接受上级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 、值班人员必须监督自己的工作岗位,严禁脱岗,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检查并移交所有监控系统,并履行签字手续。

3 、值班人员必须禁止其他人员进入机房。

对前来检查和参观的人员,必须填写《访客登记记录》。

四、值班人员不得随意改变主机设备的属性。

禁止在操作过程中添加、拷贝、删除和卸载任何文件。

五、值班人员不得随意使用回收站回收程序,以防止有用文件的回收。

六、严禁值班人员携带自己的光盘和软件进行电脑操作。

七、严禁值班人员在主机上玩游戏,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八、值班人员有权阻止其他人员在主机上操作,并保持机房和设备干净整洁、卫生。

九、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瓦斯检测日报表,并报矿长和技术矿长审核。

十、接听机房内的井下电话,配合井下监控维护人员调试井下监控设备、探头。

十一、负责瓦斯超限报警、系统异常运行、上级监控中心的指令向矿领导汇报。

五、气体监测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定期维护系统1 、负责安装地下监控设备、调试、维护和检修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

参与安装、使用、维护的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

使用前,必须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并经调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根据产品规范的要求,必须每7天使用2 、标准气体样品来校准传感器、报警装置、报警前照灯。

瓦斯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范文(4篇)

瓦斯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范文(4篇)

瓦斯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瓦斯监控系统的管理,保障生产安全,提高瓦斯监控系统的运行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瓦斯监控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管理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瓦斯监控系统主要目的是监测和预测煤矿瓦斯气体的浓度,及时发出预警信号,保障煤矿生产安全。

第四条瓦斯监控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以及企业安全生产规定等。

第五条企业应制定瓦斯监控系统的管理规章制度,并将其归入企业安全管理体系。

第二章建设要求第六条瓦斯监控系统建设需要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瓦斯监控系统的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确保其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二)瓦斯监控系统的设备安装应按照标准程序进行,并保证设备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三)瓦斯监控系统的布线应合理,避免干扰和信号丢失等问题。

(四)瓦斯监控系统的仪器设备要求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定期进行校准和检测。

第七条瓦斯监控系统建设需满足以下技术要求:(一)瓦斯监控系统的传感器应灵敏度高、反应快,对瓦斯浓度的监测准确度要求高。

(二)瓦斯监控系统的数据传输设备要求稳定可靠,能够实时传输监测数据。

(三)瓦斯监控系统应具备联网功能,能够实现在线监测、数据分析和故障排查等功能。

(四)瓦斯监控系统应具备预警功能,及时发出警报信号,保障煤矿生产安全。

第三章运行管理第八条瓦斯监控系统的运行管理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瓦斯监控系统的开启和关闭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二)瓦斯监控系统应定期检查系统设备的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和解决故障问题。

(三)瓦斯监控系统的监测数据应进行实时分析,及时发现瓦斯浓度异常情况。

(四)瓦斯监控系统运行过程中,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性能稳定。

第九条瓦斯监控系统的数据管理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瓦斯监控系统的监测数据要进行及时记录和整理,建立相应的数据库。

(二)瓦斯监控系统的数据要进行分析和比对,及时发现瓦斯浓度变化趋势。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范文(3篇)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范文(3篇)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随着瓦斯爆炸事故频发,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重要性日益突显。

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保障员工和设备的安全,制定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本制度旨在规范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并确保其稳定、可靠的运行,以提高瓦斯安全监测能力。

二、管理目标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目标是确保企业瓦斯安全监测的科学性、及时性、准确性和可靠性,提前预警,降低瓦斯爆炸事故的发生概率,保障员工和设备的安全。

三、管理体制1.系统管理员(1)负责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2)负责瓦斯监测数据的收集、分析和处理;(3)定期组织系统维护和升级,并制定维护计划;(4)负责配置监测仪器和设备。

2.瓦斯安全管理部门(1)负责编制、实施和监督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方案;(2)负责组织瓦斯监测设备的维修、标定和检测;(3)组织开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培训和演练;(4)定期检查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状况。

四、管理要求1.监测设备和仪器(1)选择具有国家认证的瓦斯监测仪器和设备;(2)定期对瓦斯监测设备进行维修、标定和检测;(3)维护好设备的完好性和可用性,确保其准确、可靠的监测数据。

2.监测数据采集和处理(1)确保监测数据的及时、准确采集;(2)建立科学的数据存储和管理机制,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3)对监测数据进行专业的分析和处理,并及时报告。

3.监测预警和报警(1)建立瓦斯监测预警和报警机制;(2)设定合理的报警阈值,对超过阈值的监测数据进行及时报警。

4.应急响应和处理(1)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瓦斯爆炸事故应急响应和处理措施;(2)对瓦斯爆炸事故进行风险评估和分类,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3)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并组织人员疏散和救援工作。

5.人员培训和管理(1)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瓦斯安全和监测设备使用的培训;(2)制定人员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工作职责;(3)定期组织考核和鉴定,以提高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矿井瓦斯监测监控制管理制度(3篇)

矿井瓦斯监测监控制管理制度(3篇)

矿井瓦斯监测监控制管理制度一、监测监控系统的装备1、矿井应按《规程》规定装备安全监控设备,包括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瓦斯断电仪、风电瓦斯闭锁装置,备用量不少于____%。

2、所有设置甲烷传感器的地点,必须实现甲烷超限断电功能,其断电范围必须符合《规程》的有关规定。

3、监控设备传感器的种类、数量、安设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等都应符合规定。

4、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5、监控分站应安设在便于人员观察、调式、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安设时应加垫支架,使其距巷道底版不小于300mm或吊挂在巷道中。

6、甲烷传感器应垂直吊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距巷道侧壁不小于200mm。

掘进工作面的甲烷传感器,不得悬挂在风筒的同一侧,禁止用新鲜风流直接吹甲烷传感器。

7、监控设备的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复电点、信号遥传等都应符合规定。

由于瓦斯超限规定浓度而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都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规定以下,方可人工复电。

二、便携式瓦斯检测仪器的装备1、下井人员按《规程》规定佩带便携式瓦斯检测仪器。

2、下井跟班干部、班组长、放炮员、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3、设专人负责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充电、收发及维修。

4、必须设置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零点和电压或电源负压值,不符合要求的严禁发放使用。

5、便携式甲烷检测仪每七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至少调校一次。

6、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应建立健全以下台帐和记录;(1)、设备、仪表台帐;(2)、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管理牌板;(3)、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发放记录;(4)、便携式甲烷检测仪调校记录;(5)、便携式甲烷检测仪检修记录。

三、监测监控设备的标校1、安全监测监控设备每月至少调校一次。

每七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瓦斯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器一次。

每七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2、必须建立安全监控设备调试校正制度。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与瓦斯监测管理制度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与瓦斯监测管理制度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与瓦斯监测管理制度一、引言瓦斯是煤矿生产中的重大安全隐患之一,对瓦斯进行有效的监测和监控是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的关键措施。

为了确保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瓦斯监测工作的准确可靠,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一)系统安装与维护1、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安装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由专业人员进行施工。

2、在安装前,应对监测设备进行严格的检验和调试,确保设备性能完好。

3、系统安装完成后,应进行全面的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定期对系统进行维护和保养,包括设备的清洁、校准、检查线路等。

5、对系统中的传感器、分站等设备,应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更换和维修。

(二)数据采集与传输1、确保监测设备能够准确、及时地采集瓦斯浓度等相关数据。

2、数据传输应稳定可靠,避免数据丢失或延迟。

3、建立数据备份机制,定期对监测数据进行备份,防止数据损坏或丢失。

(三)监测监控中心管理1、监测监控中心应 24 小时有人值班,随时关注瓦斯监测数据。

2、值班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对监测到的异常数据,应及时进行分析和处理,并报告相关负责人。

(四)系统安全管理1、对瓦斯监测监控系统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病毒入侵和非法访问。

2、设定不同级别的用户权限,确保系统操作的安全性和规范性。

(五)人员培训1、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培训,提高其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2、培训内容包括系统原理、设备操作、故障排除等。

三、瓦斯监测管理制度(一)监测点设置1、根据煤矿的开采布局和通风系统,合理设置瓦斯监测点。

2、监测点应覆盖采掘工作面、回风巷、机电硐室等重点区域。

3、对监测点的位置和数量进行定期评估和调整,确保监测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二)监测频率1、明确规定不同监测点的监测频率,一般采掘工作面应加密监测。

2、监测频率应根据瓦斯涌出情况和生产作业的变化进行适时调整。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1. 引言随着煤矿工业的发展,瓦斯事故的频率也明显增加。

为了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减少瓦斯事故的发生,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成为必不可少的手段。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使用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本文制定了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2. 系统构建2.1 系统概述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是一个由传感器、信号处理器以及控制器等构成的复杂系统,其主要的功能是实时监测矿井的瓦斯含量,发现瓦斯异常情况并提供报警和自动控制等手段以保障矿工的安全。

2.2 系统组成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主要由以下部分构成:•瓦斯传感器:用于监测矿井中瓦斯的含量。

•信号处理器:用于接收瓦斯传感器发送的数据,并进行处理和分析。

•控制器:用于控制系统的运作,当系统发现瓦斯含量超过安全标准时,会发出报警并自动停机。

2.3 系统部署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部署应遵循以下原则:•部署位置应在容易监测到瓦斯含量的位置,如通风系统、回风巷等。

•传感器的安装位置应固定,以保证数据的稳定性。

•系统的供电应建立在可靠的电源上,以保证系统的稳定运行。

3. 管理实施3.1 系统目标•提高矿工工作安全。

•减少瓦斯事故的发生。

•遵守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定。

3.2 管理流程3.2.1 系统检查系统检查应在每天开始工作前进行,以检查系统是否正常运行。

检查内容包括:•检查监测系统的供电情况。

•检查传感器安装是否正常。

•检查数据传输线路是否畅通。

3.2.2 系统操作系统的操作应由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在操作前,应对系统进行检查,确认系统正常工作后方可进行操作,主要操作包括:•开启系统•设定报警值•监测数据•停机和重启3.2.3 数据采集和分析系统应实现对监测数据的采集和分析,数据的储存和备份由系统自动进行。

数据的分析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分析结果应记录在系统日志中,以便后续研究和分析。

3.2.4 事故应急处理当监测系统发出警报时,应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包括:•发出警报信号•安排工作人员立即到现场进行排查和处理•整理现场情况,并对事故进行记录和报告4. 系统维护4.1 日常维护系统的维护工作应由专门的维护人员进行,并按照以下周期进行:•每周:对系统进行日志备份和清理操作。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范本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范本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规范运行和使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工作由相关责任人负责,并执行本制度。

第四条在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使用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设备和参数设置。

第六条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稳定运行。

第七条关键设备和部位如有损坏或出现故障,应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

第八条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数据应及时保存,并定期备份。

第九条组织进行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条对于发现的瓦斯泄漏、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和有关人员。

第二章管理第十一条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应设立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系统的运行管理和维护。

第十二条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人员需要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相应的培训和考核。

第十四条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保密系统的运行数据和信息。

第十五条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应设立日常维护记录,记录系统运行情况和维护情况。

第十六条对于系统发生的故障和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系统管理人员,并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对于发现的系统漏洞和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修复和整改。

第十八条系统管理人员应与系统供应商保持良好的沟通合作,解决系统问题。

第十九条系统管理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对系统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评估。

第二十条系统管理人员需对使用系统的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确保正确操作。

第三章使用第二十一条使用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人员需经过相关的培训和考核,在合格后方可操作。

第二十二条使用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人员应按照相关安全规定进行操作,确保安全运行。

第二十三条在使用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时,不得进行未经授权的操作和设置。

第二十四条使用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时,应及时处理发现的异常和故障情况。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是指为了有效管理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确保其安全稳定运行,提高监测监控的效果,保障工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而制定的管理规定。

一、系统管理责任
1. 确定系统管理责任人,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2. 负责制定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3. 建立健全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机制,确保制度的执行。

二、系统建设管理
1. 制定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技术标准和规范,确保系统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2. 定期进行系统设备的检查、维护和调试,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3. 建立系统备份和恢复机制,确保系统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三、安全管理
1. 组织对监测监控设备和仪器的安全培训,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
2. 定期检查瓦斯监测监控设备的安全状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 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处理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安全事故。

四、数据管理
1. 建立瓦斯监测监控数据的采集、传输、存储和处理机制,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制定数据备份和灾难恢复方案,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3. 对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提供有效的决策支持。

五、考核和改进
1. 建立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的考核制度,对系统运行效果进行评估;
2. 定期进行系统管理的内部审查和外部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改进;
3.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提高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水平。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为了充分发挥监控系统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及时掌握井下瓦斯动态信息,有效遏制瓦斯事故的发生,矿井必须建立监测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人员负责安全监测装置的使用管理工作。

一、安全监测相关人员必须经过市局及以上举办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独立工作,安全监测人员的调动必须征得矿总工程师的同意。

二、凡是安设监测装置的地点,必须在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中对传感器的安设种类,数量、位置、分站、动力开关的安设地段,控制电缆和电源线和敷设。

三、凡掘进工作面都必须实现风电、瓦斯电闭锁。

四、装置必须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入井前通过48小时带电运行,调试合格后方可入井安装,严禁不合格的仪器下井使用。

五、与装置关联的电器设备电缆及线均由该地区机电工负责,去改线路或移设备时,必须提前与通风科联系,与巡检人员现场处理。

六、在井下处理故障时,必须严格执行《规程》规定,应在8小时内修理好并投入使用,严禁撤回甩掉装置不用,如确需要暂时停止装置运行时,必须指定安全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

否则,必须停产处理。

七、通过监测装置断电的工作面,井巷等地点,严禁自动复电,只有当瓦斯浓度降到《规程》规定以下时,方可人工复电。

八、监控中心必须保持24小时连续运转,认真填写各种记录(包括分站、探头、运行状况)断电情况,及时打印监测班、日报表,并送通风科长、安全矿长、总工、矿长等相关领导审核。

九、矿长必须建立维修校验室,并配备标准气样,校验台等设备,维修校验必须有记录可查。

十、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要认真监视终端机屏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个部门运行情况,遇到报警情况后,值班员立即通知通风调度、矿调度,矿调度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十一、巡检等相关人员不按规定移传感器,电缆或破坏监控装置的,必须坚持“先停止、后追查”的制度,严肃追究处理责任者。

监测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一、监测监控系统网络是对煤矿进行多被监管的专用设备,必须保证网络畅通,24小时正常运行,未经许可不得变更设置和参数,更不得挪它用。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预防瓦斯事故的发生,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所有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内容包括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使用管理、维护管理、安全操作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第二章使用管理第四条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使用应遵循科学合理、安全稳定、高效准确的原则。

第五条工作人员应按照系统的使用说明,正确操作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不得擅自更改系统设置或进行非法操作。

第六条使用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操作知识和技能,接受相关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第七条工作人员应定期对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维护管理第八条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维护应遵循及时、有效、安全的原则。

第九条工作人员应定期对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排除,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第十条如遇到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故障,工作人员应立即报告上级,并与维修人员协调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维修应由经过培训合格的维修人员进行,维修过程中需注意安全。

第四章安全操作管理第十二条工作人员在操作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操作安全。

第十三条工作人员应加强自身的安全意识,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瓦斯泄漏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十四条工作人员在操作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时,应保持机房的整洁,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相关负责人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七条违反本制度的规定,工作人员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瓦斯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瓦斯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瓦斯监控系统管理制度1. 管理目的瓦斯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矿井中的瓦斯浓度和瓦斯压力得到及时监测并控制,以保障矿井安全生产。

本制度规定了瓦斯监控系统的建设、运维和使用要求,旨在提高矿井瓦斯监控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使用瓦斯监控系统的矿井。

3. 瓦斯监控系统建设3.1 技术要求瓦斯监控系统应符合矿井安全标准和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监测仪器、设备和传感器的选择应可靠并具备相应的精度和灵敏度。

系统应能够准确测量瓦斯浓度和瓦斯压力,并能及时报警。

系统应具备数据传输和存储功能,以便于后续分析和处理。

3.2 设备布置监测仪器、设备和传感器的布置应根据矿井特点和工作面布局进行合理规划。

瓦斯监控系统应尽可能覆盖整个矿井,并能够及时监测到瓦斯集中或积聚的区域。

设备的安装应牢固可靠,并符合相关安全要求。

3.3 系统联网瓦斯监控系统应与矿井的监控中心进行联网,并确保数据能够实时传输和接收。

系统联网应采取安全可靠的通信方式,并确保数据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4. 瓦斯监控系统运维4.1 日常检修和维护瓦斯监控系统应定期进行日常检修和维护,确保仪器和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检修和维护应按照瓦斯监控系统的操作手册和维护规程进行,记录检修和维护的内容和结果。

4.2 故障处理一旦发现瓦斯监控系统存在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故障处理应及时、准确,确保瓦斯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处理结果应进行记录和汇报。

4.3 数据分析和报告瓦斯监控系统产生的数据应进行定期分析和评估,以便发现瓦斯浓度和瓦斯压力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分析结果应及时编制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异常情况的描述、原因分析和处理措施。

5. 瓦斯监控系统使用要求5.1 操作规程瓦斯监控系统的使用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操作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熟悉系统的使用方法和操作步骤,并能熟练掌握相应的操作技能。

5.2 数据使用系统产生的数据应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进行采集和存储。

大型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和措施汇编【精品专业参考资料】

大型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和措施汇编【精品专业参考资料】

大型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和措施汇编【精品专业参考资料】一、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一、建立健全安全监测机构。

配备足额的监测队伍。

负责安全监测装置的使用、维护、调试工作。

二、监测监控队伍,都必须经过安全监测和通风专业技术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资质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安全监测人员不得随意调动,不得兼职,如需调动必须经矿技术矿长同意。

三、根据煤炭部《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的规定,安装使用各类型传感器,并有一定数量的备品备件,新工作面如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不健全,不准验收投产.四、凡应安设安全监测装置的地点,必须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对传感器的安设种类、数量、位置、主机和声光箱,动力开关的开设地点,控制电缆和电源线的铺设,控制区域作出明确规定,并绘制监测系统图报技术矿长批准,对不具备安设装置的地点,由通风队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技术矿长批准。

五、应安设监控装置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开工前必须由使用单位,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装申请表,分送通风、机电部门。

六、通风队接到安装申请表后,负责监控装置的安装,调试和使用维护工作,使用单位和机电队负责提供接通井下电缆和控制线、电源线,进行连接时,必须要有井下监控负责人现场监护。

七、装置必须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入井前经过48小时通电运行,调试后方可下井安装使用,严禁不合格的装置下井安装.八、井下装置定期维护调试,每隔7天进行一次巡回检查调试,调试的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规定。

九、井下装置发生故障,必须立即进行处理,在井下无法处理时,应在24小时内井下装置。

如8小时内修好,并投入使用,可继续生产,否则必须停产处理。

十、井下处理故障时,必须严格执行规程规定,严禁擅自甩掉装置不用,如确需暂时停止装置运行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技术矿长审批。

十一、如装置监测与人工监测出现误差时,在测值误差范围(0。

2%)内时应以测值大的瓦斯浓度为准,以确保安全,如人工监测与装置监测误差超过0.2%时,应及时对传感器调试,在此期间不得擅自停用装置。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2篇)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2篇)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是指对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使用和管理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有效运行和使用,保障工作场所的安全。

该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系统配置和安装:规定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配置和安装标准,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准确监测。

2. 系统维护和保养:规定对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的要求,包括设备检查、故障排除、数据分析等。

3. 数据采集和处理:规定对瓦斯监测系统采集的数据进行及时和准确的处理,确保监测数据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4. 告警处理和应急响应:规定对于系统发出的告警信息进行及时响应和处理,确保工作场所的及时疏散和安全。

5. 数据存储和备份:规定对瓦斯监测系统采集的数据进行及时存储和备份,防止数据丢失和损失。

6. 系统培训和操作要求:规定系统运维人员对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培训要求和操作要求,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7. 监管和审核机制:规定对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管和审核,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和执行。

通过建立和执行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可以有效提高工作场所瓦斯安全监测和预警能力,减少瓦斯事故的发生,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员工的健康。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二)是为了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有效监测瓦斯、预防事故发生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

以下是一份可能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维护制度的内容:1. 系统维护责任:- 确定系统维护责任人员,负责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制定维护人员的职责和工作流程,包括例行巡检、设备维修和故障排除等。

2. 系统日常维护:- 定期进行系统巡检,检查传感器、仪表设备和监控终端等是否正常运行;- 监测并维护系统的电源、通信设备和数据传输线路,确保运行稳定可靠;- 定期检查和更新系统软件和数据库,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监测系统的报警功能,确保报警器的正常运行和报警信息的及时传输。

3. 故障排除和维修:- 维护人员应及时响应系统故障报警,迅速到达现场检修;- 进行故障分析排查,确定故障原因,并采取相应的维修措施;- 维修过程中,需确保系统的连续监测和报警功能有效;- 维修完成后,对维修情况进行记录和报告。

瓦斯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范本

瓦斯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范本

瓦斯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1.为规范瓦斯监控系统的管理,确保生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瓦斯监控系统的单位及相关人员。

3.瓦斯监控系统管理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二、职责和权限1.单位负责人应负主体责任,确保瓦斯监控系统正常运行。

2.瓦斯监控系统管理员负责系统的日常管理,并定期进行巡检和维护。

3.其他相关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权限和职责执行工作。

三、瓦斯监控系统的安装和维护1.瓦斯监控系统的安装和维护工作必须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或个人进行。

2.瓦斯监控系统的安装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确保各项参数和功能符合标准。

3.定期进行瓦斯监控系统的巡检和维护工作,确保设备状态良好,功能正常。

4.对于发现的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并记录。

四、瓦斯监控系统的使用1.使用瓦斯监控系统的相关人员应经过专门的培训和资质认证。

2.按照操作规程和操作规范使用瓦斯监控系统,严禁擅自操作或修改系统设置。

3.及时处理瓦斯监控系统报警信息,保证报警信号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4.对于瓦斯监控系统的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并及时处理。

五、瓦斯监控系统的记录和档案管理1.瓦斯监控系统的日常工作记录应按照规定进行,包括巡检记录、维护记录、报警记录等。

2.瓦斯监控系统的相关档案应按照规定进行管理,确保完整、准确。

3.瓦斯监控系统的记录和档案应定期进行归档,并保存一定的时限。

六、瓦斯监控系统的数据安全保护1.瓦斯监控系统的数据应进行加密和备份,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严禁未经授权的人员获取、修改或删除瓦斯监控系统的数据。

3.定期进行瓦斯监控系统数据库的检查和修复,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七、瓦斯监控系统的技术升级和改进1.瓦斯监控系统的技术升级和改进工作应定期进行,以适应新的监管要求和技术发展。

2.瓦斯监控系统的技术升级和改进工作应经过专门的评估和验证,确保稳定可靠。

3.相关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和学习,以掌握瓦斯监控系统的最新技术和操作方法。

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制度范文(4篇)

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制度范文(4篇)

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生产、劳动过程中瓦斯安全,防范瓦斯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工作。

第三条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应遵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工作应该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设备先进、技术先进、管理先进、信息化、系统化、规范化。

第五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瓦斯监测监控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各负责人应加强对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工作的重视,为瓦斯监测监控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设备。

第七条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各员工应严格按照瓦斯监测监控工作相关规定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损坏瓦斯监测监控设备。

第二章瓦斯监测监控设备的管理第八条瓦斯监测监控设备管理工作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瓦斯监测监控设备进行登记、备案,并建立设备档案。

第九条瓦斯监测监控设备应该定期检测、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条瓦斯监测监控设备的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

第十一条对于因故障无法维修的瓦斯监测监控设备,应及时更换新的设备,保证监测监控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三章瓦斯监测监控数据的管理第十二条瓦斯监测监控数据的采集、传输、存储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建立完善的数据库。

第十三条瓦斯监测监控数据的采集过程应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严禁进行伪造、篡改或删除等行为。

第十四条瓦斯监测监控数据的传输过程应采取安全可靠的网络通信模式,确保数据的安全性。

第十五条瓦斯监测监控数据的存储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同时应建立备份措施,以防数据丢失。

第十六条瓦斯监测监控数据的分析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四章瓦斯监测监控工作的管理第十七条瓦斯监测监控工作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制定监测监控工作计划、安排工作任务,并协调相关单位的配合。

第十八条瓦斯监测监控工作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进行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能力。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一、导言为确保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有效运行和安全管理,加强对矿井瓦斯的预警、监测和控制,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监测监控系统设备管理1.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安装应符合规范,设备数量和分布应满足相应矿井的瓦斯监测需要。

2.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应有明确的维护责任人,维护责任人应定期进行设备巡检,检查设备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并解决设备故障问题。

3.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的维护工作应做好记录,包括维护时间、维护内容、维护人员等信息,以备查阅。

4.设备故障发生后,维护人员应迅速进行处理,并及时汇报给相关部门。

5.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的软件应定期进行更新和升级,保证系统的功能完整和安全性。

三、数据采集与传输管理1.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数据采集仪器应按照规定进行校准和检测,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2.采集仪器与外部硬件设备(如传感器、控制器等)的连接应稳固可靠,定期检查连接线路和接口的连通情况。

3.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数据传输方式应选用安全可靠的通信方式,防止数据的丢失和泄露。

4.数据传输过程中应对数据进行加密和备份,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5.数据传输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进行排查和修复,保证数据的正常传输。

四、数据处理与监控系统管理1.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应定期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及时发现瓦斯异常情况。

2.监测系统应有报警和预警功能,设定合理的阈值,一旦瓦斯超标或存在异常情况,系统应能及时报警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3.监测系统应定期进行自检和校准,确保系统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4.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应进行设备日志记录,记录系统运行情况、报警历史以及各类异常事件等,方便系统管理和事故分析。

5.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人员应进行相应的培训,了解系统的操作和维护知识,遵守相关操作规程,及时处理系统报警和异常情况。

五、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1.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应设置不同级别的权限,确保各级别用户只能访问其所需的信息,防止信息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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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和措施汇编【精品专业参考资料】大型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和措施汇编一、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一、建立健全安全监测机构。

配备足额的监测队伍。

负责安全监测装置的使用、维护、调试工作。

二、监测监控队伍,都必须经过安全监测和通风专业技术的培训。

经考试合格取得资质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安全监测人员不得随意调动,不得兼职,如需调动必须经矿技术矿长同意。

三、根据煤炭部《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的规定,安装使用各类型传感器,并有一定数量的备品备件,新工作面如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不健全,不准验收投产。

四、凡应安设安全监测装置的地点,必须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对传感器的安设种类、数量、位置、主机和声光箱,动力开关的开设地点,控制电缆和电源线的铺设,控制区域作出明确规定,并绘制监测系统图报技术矿长批准,对不具备安设装置的地点,由通风队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技术矿长批准。

五、应安设监控装置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开工前必须由使用单位,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装申请表,分送通风、机电部门。

六、通风队接到安装申请表后,负责监控装置的安装,调试和使用维护工作,使用单位和机电队负责提供接通井下电缆和控制线、电源线,进行连接时,必须要有井下监控负责人现场监护。

七、装置必须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入井前经过48小时通电运行,调试后方可下井安装使用,严禁不合格的装置下井安装。

八、井下装置定期维护调试,每隔7天进行一次巡回检查调试,调试的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规定。

九、井下装置发生故障,必须立即进行处理,在井下无法处理时,应在24小时内井下装置。

如8小时内修好,并投入使用,可继续生产,否则必须停产处理。

十、井下处理故障时,必须严格执行规程规定,严禁擅自甩掉装置不用,如确需暂时停止装置运行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技术矿长审批。

十一、如装置监测与人工监测出现误差时,在测值误差范围(0.2%)内时应以测值大的瓦斯浓度为准,以确保安全,如人工监测与装置监测误差超过0.2%时,应及时对传感器调试,在此期间不得擅自停用装置。

十二、监测装置在井下连续使用六个月后,应升井做全面的检修、清理、调试和校正。

十三、监控系统地面机房值班人员要认真监视电脑屏幕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各种记录。

二、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一、建立健全安全信息调度室,瓦斯监控系统,按要求配足报警头灯,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议、自救器。

瓦斯监控系统必须具备甲烷断电议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必须具备防雷电保护和断电状态以及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储存和打印报表功能,具备不少于两个小时的不间断电源,中心站主机不少于两台,一台工作,一台在线备用。

二、瓦斯监控系统、报警头灯必须在市局审查允许准入的厂家内购置安装、使用。

瓦斯监控设备必须具有“三证一标志”(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防爆合格证、MA标志),计量产品还必须有计量合格证,按要求购置安装、使用。

三、井下监控分站应安设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距底板不小于300mm,瓦斯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边侧不小于200mm,风速、负压、温度传感器应悬挂在能正确反应该点测值的地方。

四、传感器的安设数量、种类,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断电范围必须符合《规程》要求、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对瓦斯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

五、井下跟班领导、班组长、电钳工、安全监测人员等人员入井,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器,入井人员必须佩带报警头灯、自救器。

六、各种传感器的备用量不得小于在用量的100%,分站备用不少于在用量的100%,便携式不少于在用量的50%,报警头灯、自救器不少于全部入井人数员在用量的30%。

七、配备监控设备校验议,建立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制度,配足安全监测人员、仪器仪表检验维护人员,定期对瓦斯监控系统进行调校,安全监测人员按在籍传感器每5台配1名,维修校验人员按3人配备,监控系统值班人员每班不得少于2人。

八、瓦斯监控设备每月至少调校一次,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查报警仪、报警头灯等采取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七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调试一次,其它传感器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调校。

九、认真填写监控系统运行日志,及时填写校验检修记录,发现瓦斯超限按程序及时报告并处理,如瓦斯浓度超过规定切断控制开关电源后,严禁自动复电,只有当瓦斯浓度降到《规程》允许范围时,方可人工复电。

十、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制开关的负荷侧。

十一、甲烷传感器及其分站,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报警头灯使用前通电试运行不得少于48小时,并调试合格后方可入井使用,瓦斯监控设备在井下连续运行6个月后必须全部升井进行全面检修。

三、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一、监控系统按质量标准化要求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以下帐卡和报表,并认真填写,不得弄虚作假。

设备、仪表台帐监控故障登记表检修记录巡检记录中心站运行日志安全监控日报表安全监控设备布置图二、监控中心站必须有“装置”布置图和断电控制接线图,图上标明井上、下安设的分站或主机,传感器的位置,断电范围,传输路线及有关通风设施,风流方向、风量等,按季绘制,按月修改。

三、监控中心站所获得的各种技术资料均需定期保存,对井下事故记录长期保存。

四、监控中心站必须实时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每日将监测日报表报矿长和技术矿长审阅签字。

四、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制度一、值班人员必须经上级部门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二、值班人员必须监守工作岗位,严禁脱岗,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要对所有监控系统进行检查和交接,履行签字手续。

三、值班人员必须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机房,对于前来检查和参观的人员,必须填写“来人登记记录”。

四、值班人员不得随意更改主机设备的属性,操作过程中禁止添加、拷贝、删除和卸载任何文件。

五、值班人员不得随意使用回收站回收程序,以防有用文件回收。

六、严禁值班人员自带光盘和软件上机操作。

七、严禁值班人员在主机上进行游戏操作,确保系统正常远行。

八、值班人员有权制止其他人员在主机上进行操作,经常保持机房及设备的整洁、卫生。

九、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瓦斯检测日报表,并上报矿长和技术矿长审阅。

十、在机房接听井下电话,配合井下监控维护工调试井下监控设备、探头。

十一、负责瓦斯超限报警、系统不正常运行、上级监控中心的指示请示汇报矿领导工作。

五、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一、负责井下监控设备的安装、调试、维护和检修工作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

参加安装、使用、维护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在使用前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每隔7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对传感器、报警仪、报警头灯进行一次调校。

三、设备在井下连续运行6个月,必须升井进行全面检修。

检修时必须由机电专业人员负责。

四、井下监控设备、通讯电缆等每天有专人巡检。

井下检修监控设备时,与其关联的电器设备需要停止运行时必须经矿调度室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五、瓦斯检测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修、调试、维护。

每月至少一次。

六、检修中遇到大问题时,最好联系生产厂家进行处理,凡经过维修的仪器,应重新标校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六、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一、必须保持网络畅通,24小时正常可靠运行,未经许可不得变更设置和参数,更不得挪作他用。

二、配备专职网络管理技术人员,定期对网络设备和传输设备检修、维护,保证设备完好、运行正常。

三、配备的IP电话应固定在机房,并保证畅通。

四、保证中心站机房信息安全、防火、防盗、防雷、空调系统、UPS电源系统等相关设施的完好及运行正常。

五、瓦斯监测监控信息网络系统是一封闭专用内部网络,严禁和其他网络相接。

六、机房操作人员不得通过安全信息网络从事危害网络安全和公共安全、损害公众利益或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的活动,不得利用网络传播和发送与安全生产无关的其他信息。

七、根据需要为操作人员设置密码,密码要注意保密,定期更换。

根据各自的权限进行操作,不得越权操作。

八、监测专用计算机不得运行与监测系统无关的任何程序,严禁打字、上互联网、玩游戏等,上述现象一经发现,必须严肃处理。

九、必须配备指定防火墙设备,最大限度保证封闭网络漏洞,不受黑客攻击。

十、配备安装客户端防病毒软件,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十一、实时监测网络病毒,及时更新病毒库和客户端防病毒软件、系统升级。

七、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故障处理制度一、网络出现故障要立即报告,积极组织抢修,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并将发生故障的时间、现象、原因及处理办法、恢复时间等作好记录。

二、通信线路出现故障要立即与线路运营商取得联系,积极配合检修人员进行修复工作。

三、系统出现故障应立即汇报主管矿长,超过一小时应立即向县级主管部门报告,超过四小时应向市主管部门报告,超过八小时应向省局主管部门报告。

有故障不报告,视为系统无故障停止运行。

四、井下监测员必须24小时在岗,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处理,在井下处理故障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并填写故障登记表。

再井下无法处理时,应在24小时内更换。

五、井下装置发生故障,必须立即进行处理,在井下无法处理时,应在24小时内井下装置。

如8小时内修好,并投入使用,可继续生产,否则必须停产处理。

六、井下处理故障时,必须严格执行规程规定,严禁擅自甩掉装置不用,如确需暂时停止装置运行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技术矿长审批。

八、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异常情况上报制度一、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异常情况种类:1、瓦斯浓度超限2、探头报警点定义不当3、探头位置图纸填充不当4、主扇停风报警、馈断电报警5、矿井瓦斯监测系统无记录6、采掘跟踪图纸未按要求填充7、基础数据未及时更新8、其他异常情况二、瓦斯监测系统值班人员发现瓦斯超限报警,必须立即通知矿调度室,由矿值班领导负责组织隐患的排查,并立即将采取措施和处理结果向县级主管部门上报。

要求以传真或网络方式上报,报告必须有矿值班领导签字,同时要在处理过程中每半小时和警报消除后的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备案。

三、瓦斯监测系统值班人员发现系统无数据,瓦斯曲线不正常及主扇停风、馈短电报警异常情况,必须立即通知矿调度室,由矿值班领导和安全技术人员组织排查,同时报告上一级调度室。

四、瓦斯监测系统值班人员收到上级管理部门的指令和处理决定书后时通知矿值班领导,并就处理情况每半小时上报一次,若情况消除则只报送结果,以备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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