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合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合同

甲方:

乙方:

将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的生活垃圾清运事宜,双方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范围指的生活垃圾清运。

二、协议期限暂定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每月生活垃圾清运费为¥元整(大写:元整)。自本合同生效后按月结算清运费,甲方根据乙方每月的工作情况,每月的清运费于次月的日之前支付给乙方。

四、甲方有权对乙方垃圾清运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清运质量问题时提出整改意见,如在规定的期限内乙方整改不到位,同一情况三次以上,扣除当月清理费元。乙方须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五、乙方保证生活垃圾(不含建筑、装修垃圾)清运达到日产日清的标准。乙方应于每天的22:00之前将甲方当日垃圾清理干净,最迟不得晚于次日8:00。遇节假日(按照国家的法定假日),乙方将安排增加清运的次数,其它非合同约定时间临时加班,甲方应提前2小时通知乙方。乙方在生活垃

圾运输和处理过程中,应将生活垃圾运送至环卫局指定的垃圾中运站或填埋场处理。

六、乙方在承包的清运生活垃圾工作范围内,如因清运工作未达到标准,被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环卫、城管等)处罚或被媒体曝光的,罚款由乙方承担。

七、因乙方在清运生活垃圾工作中不慎给甲方设施设备、材料、物品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八、乙方负责提供生活垃圾清运所需的各种设备、工具、药剂、清洁用品等。

九、乙方因特殊原因确无法及时清除垃圾,须告知甲方负责人延迟清运,但最多不得延迟一天。迟延一天仍不能及时补救的,甲方可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由甲方扣除当日垃圾清运费。

十、在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如需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的,需经另一方同意。合同期内,一方如需解除合同的,应提前天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解除,一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向另一方按年清运费 %支付违约金。就合同履行中产生的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如乙方不能按质量要求完成每天清运工作任务,且多次处罚仍然没有改进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地址:地址: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