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政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绵阳市人民政府
常务会议纪要
(第66次)
时间地点:2009年6月10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厅
主持人:曾万明
出席人员:李炜蔡振红林新李亚莲黄正良
孙波王琦安廖明赵琪宋明
列席人员:严俊周鸣朱槟安赖俊姚光华
毛一兵江陵王和金胥跃东邓开培
李志禄侍玉蓉苗平羊群陈玉玖
高宇廖凤华张学民马宗舜徐金华
魏勇马道福胡登荣夏明董晓彬
赵志强马福全谭荣达杜伟殷德辉
谭岗赵德均李正仕段青车维知
秦晓明赵钦何中先薛阳王显敏
何国庆任清良陈宏张学友
讨论事项:
一、审议《绵阳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
市劳动保障局负责人汇报了《绵阳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方
案》有关情况。会议议定:
(一)原则同意市劳动保障局牵头起草的《绵阳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下称《方案》)。
(二)由市劳动保障局负责,按照会议精神对《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李炜、蔡振红同志审签。
(三)由李炜、蔡振红同志负责,进一步明确创建工作目标,细化落实工作任务,力争创建工作突出特色、抓出实效。
二、审议下达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包干总数和分类控制数有关问题
市财政局负责人汇报了下达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包干总数和分类控制数有关问题。会议议定:
(一)原则同意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细化分解的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包干总数和分类控制数。
(二)由市政府各分管副市长负责,尽快将分管行业内市本级的重建基金细化落实到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由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负责,尽快将本县市区重建基金细化落实到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尽快组织申报第二批灾后重建项目,确保我市第二批重建基金按时申报拨付。由市教育局、市卫生局负责,在6月25日前,将本行业尚未申报的所有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上报市财政局和市发改委。
(四)由林新同志牵头,组织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部门,
及时了解省内其他市州的灾后恢复重建基金申报情况,确保我市灾后恢复重建基金申报工作排在全省前两位。
(五)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上衔接,力争在全省灾后恢复重建中期评估中争取更多重建资金。
(六)按照属地原则,市本级项目申报前期工作经费问题由相关部门专题报市政府研究解决,各县市区项目申报前期工作经费由各县市区自行解决。
三、审议《市政务服务中心中介服务大厅管理办法(试行)》
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人汇报了《市政务服务中心中介服务大厅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有关情况。会议议定: (一)原则同意市政务服务中心起草的该《办法》。
(二)由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根据会议精神对《办法》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李炜、蔡振红同志审签。
(三)市政府分管领导要密切关注该《办法》的试行情况,及时将重要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
四、审议确定绵阳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金补贴对象和标准有关问题
市房管局负责人汇报了绵阳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金补贴有关问题。会议指出,我市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租金补贴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将专项补贴资金更多地用于困难家庭的租金补贴。会议议定:
(一)原则同意市房管局提出的2009年绵阳城区低收入困
难家庭租金补贴对象和标准。
(二)绵阳城区低收入家庭租金补贴统一执行3元/月・平方米;低保户和持惠民证的住房困难户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统一执行6元/月・平方米。补贴方案报廖明同志审签。
五、审议车辆通行年费收缴有关问题
市交通局负责人汇报了车辆通行年费收缴有关情况。会议议定:
由林新同志牵头,召集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法制办等部门研究协调,按照“合法合规、方便群众”的原则,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改进工作流程等方式,推进车辆通行年费征缴工作。
六、审议执行2008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计划有关问题
市科技局负责人汇报了执行2008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计划有关问题。会议议定:
(一)原则同意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关于执行2008年度地方创新基金计划的请示》(绵科〔2009〕15号)有关请示事项。
(二)由易杰、刘东同志牵头,召集市经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部门,于6月30日前研究出产业类基金、资金的统筹整合使用办法。
七、审议2008年度科技进步奖授奖有关问题
市科技局负责人汇报了我市2008年度科技进步奖授奖有关情况。会议议定:
(一)原则同意市科技局《关于2008年度绵阳市科技进步奖授奖的请示》(绵科〔2009〕23号)有关请示事项。
(二)由市科技局负责,根据会议精神对奖励方案进行修改,报刘东同志审签。
八、审议表彰绵阳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有关问题
市建设局负责人汇报了表彰绵阳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有关问题。会议充分肯定了我市在节水型城市争创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会议议定:
(一)同意对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表彰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
(二)由廖明同志负责,按照“不交叉、不重复”原则,审核受表彰单位和个人名单,并结合“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召开表彰大会予以表彰。
九、审议人行绵阳中心支行修建营业办公用房选址问题
人行绵阳中心支行负责人汇报了人行绵阳中心支行修建营业办公用房选址有关问题。会议议定:
原则同意人行绵阳中心支行《关于修建营业办公用房选址的请示》(绵银发〔2009〕109号)有关请示事项。
十、审议市殡仪馆购买殡葬专用车辆有关问题
市民政局负责人汇报了市殡仪馆购买殡葬专用车辆有关情况。会议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