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的学校法制教育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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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法学硕士教育制度以及对我国的启示

英国法学硕士教育制度以及对我国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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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稿 日期 : 0 9—1 2 20 0— 9
作者简介 : 傅晶晶( 92一) 女( 18 , 汉族 ) 四川成都人 , , 讲师 , 士, 硕 主要从事商法学 、 环境资源法学研究。
第 3卷
21 00年
第 2期
3月
西南石油 大学 学报 ( 社会科 学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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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法律教育模式对大学法律专业授课的启示

国外法律教育模式对大学法律专业授课的启示

国外法律教育模式对大学法律专业授课的启示国外法律教育开启了现代大学法律教育的先河,国外法律教育具有教育质量水平高且学风严谨的特点,是法律教育界的典型模式。

与国外法律教育相比,我国的法律教育起步较晚、起点较低、历史也较短,因此,要想完善和发展我国高校法律专业授课的模式有必要借鉴国外先进性、系统性和规范性的法律教育模式。

因此,本文以西北某大学为研究对象,通过了解国外法律教育模式的发展历史及其优缺点,取其精华,为西北某大学法律专业授课的改革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

国外法律教育模式的发展历史国外法律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是以德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二是以英国为代表的判例法系,也成为普通法系。

二者的法律教育模式有所不同,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教育主要是在大学,而判例法系的法律教育主要是在律师学院。

1.早期的国外法律教育模式从12世纪起,国外陆续开始出现具有法律教育性质的学院,其主要集中在法院附近。

到14世纪,这样的学院慢慢越来越多,这种具有私塾性、法律专业性的教育形式就是早期的国外法律教育模式。

以具有典型性的英国为例,1753年英国开始了大学的法律教育,为英国的大学法律教育揭开了新的篇章。

19世纪,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陆续成立自己的法学院。

早期的法律教育模式具有以下几个优点:1)与实践紧密联系。

2)法律专业的学生具有较强的动手能力。

3)学生的专业能力水平较高。

但是,国外早期的法律模式也具有思想封闭、视野狭隘的缺点,大学法学院的法学教育水准相对较低。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外大学陆续进行一系列的改革,其中包括:首先,在大学中,对法律专业的学生进行法律专业知识的教育。

其次,与当地的法律培训中心或者法院进行合作,对学生进行法律实践性的锻炼与培训。

最后,培养法律专业学生终身学习的能力,使其从业法律工作以后能够继续学习法律知识,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这一系列的教学改革改变了国外早期的法律教育模式,促使了国外现代法律教育模式的诞生。

英国法学本科教育和律师职业教育对我们的启示——以英国西英格兰大学UWE法学院为例

英国法学本科教育和律师职业教育对我们的启示——以英国西英格兰大学UWE法学院为例

行业标准的重要手段之一� 法学本科教育的质量控制 学和上课 ) �法学本科一般每门课程可以根据教学的 和课程设置, 除了学校内部质量控制和监督外, 由英 内容,教师采取不同的教学形式,可以分为主讲课 � � � 国事务律师协会 � � � � ( � � � � � � � � ) 和出庭律师协会 ( ) , 讨论课 ( ) , 案例分析课 ( ) ( B C ) 监督和控制� 只有由英国事务律师 等形式� 协会 ( ) 和出 庭律师协 会 ( B C ) 认可的法学院, 才能成为合格的法学本科教 育学院 �同时,法学院提供的 C 和 B C 课程必须 主讲课, 一般为每周 1次, 每次 5 5 分钟� 多数情况 下, 大班上课 ( 3 0-60 人 ) , 在教师主讲课上, 学生会获 得复印的书面材料或者视听材料内容的学习大纲, 在
四个模块, 只有一门必修课是衡平和信托法, 其他三 门均为选修课� 而选修课内容各个法学院是各不相 同, 但是基本包括: 工商管理 , 民权学 , 商法 , 公司法 , 犯罪与社会, 刑事正义, 网络法律, 论文写作 , 劳动法 , 环境法, 欧盟人权法, 证据学, 破产法 , 性别与法律, 知 识产权, 国际贸易, 许可法 , 媒体娱乐法, 医学与法律 ,
收稿日期: 2011-03-12 作者简介: 张胜利 ( -) , 男, 蒙古族,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人, 天津广播电视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 英国西英格兰大学 访问学者 (国家留
一, 英国法学本科教育与律师职业教育的特点
学基金委 ) , 主要从事行政法学和教育管理研究�
104
获得毕业证, 才可以在律师事务所实习� 所以, 律师职 业教育是法学本科教育和律师事务所实习的桥梁� 根 据历史传统以及业务种类, 英国律师划分为事务律师 ( ) 和出庭律师 ( ) �在英国有志将来准 备成为事务律师的人必须参加被称为 " C" 课程的 学习 ( C ) ; 而将来准备成为出庭律 师的人必须参加被称为 "B C" 课程的学习 ( B

英国教育法律及案例(3篇)

英国教育法律及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教育法律是国家教育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教育秩序、保障教育权益、促进教育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英国作为教育大国,其教育法律体系相对完善,本文将简要介绍英国教育法律体系,并分析一些典型案例。

二、英国教育法律体系概述英国教育法律体系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1. 英国宪法:英国宪法对教育权利、教育制度等作出明确规定,为教育法律体系提供基本框架。

2. 教育法:英国教育法包括《1980年教育法》、《1996年教育法》等,对教育机构、教育内容、教育管理等方面作出规定。

3. 宪法性文件:如《教育改革法》、《高等教育法》等,对教育改革、高等教育等方面作出规定。

4. 政策文件:如《学校标准与框架》、《教育标准办公室指导》等,对教育标准、教育质量等方面作出规定。

5. 案例法:英国法院在审理教育案件时形成的案例,对教育法律体系产生重要影响。

三、英国教育法律案例解析1. 案例一:《1980年教育法》关于学校管理的规定案例背景:1980年,英国政府为了提高学校管理水平,通过了《1980年教育法》。

该法规定,学校管理委员会负责学校的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学校政策、管理学校财务、任命教师等。

案例分析:该案例体现了英国教育法律体系对学校管理的重视。

《1980年教育法》的出台,使得学校管理更加规范,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

2. 案例二:《1996年教育法》关于教育经费的规定案例背景:1996年,英国政府为了保障教育经费的合理分配,通过了《1996年教育法》。

该法规定,教育经费的分配要考虑学校规模、学生人数、地理位置等因素。

案例分析:该案例体现了英国教育法律体系对教育经费分配的重视。

《1996年教育法》的出台,有利于保障教育经费的合理分配,促进教育公平。

3. 案例三:英国法院关于宗教教育的判决案例背景:在英国,学校是否可以开设宗教教育一直是争议话题。

2016年,英国法院在一宗宗教教育案件中作出判决,认为学校可以开设宗教教育课程。

英国中小学校的惩戒教育及启示

英国中小学校的惩戒教育及启示

英国中小学校的惩戒教育及启示作者:黄侃曹慧敏来源:《北京教育·普教版》2017年第12期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甚至从某种程度上说是无效的教育。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完善我国中小学惩戒体系,对于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优化学生成长环境,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英国在这方面的探索和实践,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些有益的借鉴和参考。

英国中小学惩戒教育的主要内容2007年4月,英国《2006教育与督学法(Education and Inspections Act 2006)》新增了英国教师有惩戒不规矩学生的法定权力。

这项法律规定,教师在学校有使用身体武力阻止学生打架的权力,以及不经家长许可对学生实施放学后或周末留校处罚的权力。

英国中小学依据《2006教育与督学法》,制订或修正各自学校的惩戒制度。

一般而言,如果学生犯了错误,教师会采用室外立正反思、罚写作文、周末不让回家、停学等方式给予惩戒;中小学生如无故旷课,不但会被严厉批评,学校还将对其父母处以5000英镑以下的罚款;一些公立学校还设有专门的惩戒室,用于处罚犯严重错误的学生。

教育人士有着这样的共识,即让学生在特定的情境中对所犯的错误进行反思,并承担其行为的后果,也是一种广义上的教育。

1.多数学校都注重惩戒条例的具体可操作性奥米斯顿河流中学(Ormiston Rivers Academy)对违反校规学生的惩戒措施是,如果未完成作业,需要留校继续完成;有不适当的行为,如蔑视或不配合留校处罚,将记录在案;对于严重违反学校行为规范的学生,如果允许该学生留在学校会严重损害其自身的、其他学生的或学校工作人员的学习或身心健康,学校会采取停课或开除措施,但校长也会考虑导致该学生发生不良行为的其他因素,如学生遭受丧亲之痛,或有精神健康问题,或一直是被欺凌的对象等。

在停课或开除学生之前,在大多数情况下,学校也会尝试一系列替代策略。

文特沃斯小学(Wentworth Primary School)规定,工作人员可以在以下几种情况使用合理的武力:对任何学生(包括自己)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无论在教学还是在其它方面,妨碍任何在学校接受教育的学生维持良好的秩序和纪律。

英国法律实践教学(3篇)

英国法律实践教学(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实践教学是法律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英国作为世界法律教育的发源地,其法律实践教学具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经验。

本文将从英国法律实践教学的特点、模式、课程设置、教学方法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英国法律实践教学的特点1. 实践性:英国法律实践教学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

学生通过参与模拟法庭、法律诊所、实习等实践活动,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案例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 跨学科性:英国法律实践教学注重跨学科知识的融合。

在教学中,法律教师会邀请其他学科的教师参与,如心理学、经济学、社会学等,使学生从多角度、多层面理解法律问题。

3. 国际化:英国法律实践教学具有国际化特点。

学校会邀请国外知名法律专家、法官、律师等来校授课,为学生提供国际视野,拓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4. 职业化:英国法律实践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

学校会邀请资深律师、法官等参与教学,传授实践经验,帮助学生了解法律职业特点,为将来从事法律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三、英国法律实践教学模式1. 模拟法庭:模拟法庭是英国法律实践教学的重要形式。

学生通过模拟真实案件,扮演法官、律师、当事人等角色,提高法律思维和辩论能力。

2. 法律诊所:法律诊所为学生提供实际案件处理的机会。

在教师指导下,学生可以为真实或模拟案件提供法律援助,锻炼法律实践能力。

3. 实习:英国法律实践教学强调实习环节。

学生在实习期间,可以在律师事务所、法院等机构接触真实案例,了解法律职业特点,积累实践经验。

4. 国际交流:英国法律实践教学鼓励学生参与国际交流项目。

学生可以到国外知名法学院交流学习,拓宽国际视野,提高法律素养。

四、英国法律实践教学课程设置1. 基础课程:包括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等,为学生打下坚实的法律理论基础。

2. 专业课程:根据学生兴趣和职业规划,开设国际法、劳动法、环境保护法等课程。

3. 实践课程:包括模拟法庭、法律诊所、实习等,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

英国的学校法制教育及其启示

英国的学校法制教育及其启示

英国的学校法制教育及其启示
车雷
【期刊名称】《教育探索》
【年(卷),期】2011(000)011
【摘要】公民教育是英国中学阶段国家课程的法定必修科目.英国的学校法制教育融入在公民教育课程之中,且被置于首要位置.其在教学内容的选择上侧重于与公民身份密切相关的法律,强调其对于公民意识养成的重要意义;教学方式灵活多样,尤以主动参与式教学最受欢迎.英国的学校法制教育能够有效利用社会法律资源,为学生提供富有意义的实践教学机会,对我国的学校法制教育极富启示作用.
【总页数】2页(P152-153)
【作者】车雷
【作者单位】中国农业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学院,北京100083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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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教育财政投入法制保障的经验及启示

英国教育财政投入法制保障的经验及启示

英国教育财政投入法制保障的经验及启示摘要:在分析英国教育财政投入法制保障建设主要历程的基础上,指出了英国教育财政投入法制保障的主要内容,最后论述了英国教育财政投入法制保障的启示:坚持“法随时转”,使教育财政投入立法与教育改革良性互动;政府依法保证教育经费的到位;提高教育财政投入的使用效益,发挥市场的作用。

关键词:英国教育财政投入;法制保障;经验;启示一、英国教育财政投入法制建设的主要历程1.制定《教育补助金法案》,成为英国教育财政投入法制建设的开端从18世纪60年代至19世纪30年代末,以产业革命为背景的18世纪后半叶,也是英国社会思想异常活跃的时期。

首先是亚当·斯密,在其《国富论》中指出:教育对于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应将初等教育作为义务教育,由国家通过一般税收获得的财政来办。

托马斯·潘恩认为教育应由国家的公费承担,14岁以下的贫穷儿童每年给以4英镑的补助金,实行免费义务教育。

促使英国教育财政产生的另一因素是人口的迅速增长。

仅人口增长规模这一点就打破了民间团体对初等教育的垄断,促使国家直接干预教育。

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促成了19世纪上半叶英国国家教育财政的产生。

1833年,当时的财政部长阿尔索普提出了《教育补助金法案》,被议会通过,它成为建立英国教育财政投入制度的开端。

2.《初等教育法》、《巴尔福尔法》、《费舍法案》的颁布,标志英国教育财政投入法制的建立与发展(1)1870年制定《初等教育法》。

《初等教育法》是英国教育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也是英国教育财政投入制度真正确立的标志。

该法规定必须建立足够数量和适当质量的学校来教育人民。

在缺少学校的地区,建立地方教育委员会,其职责是“填补空白”。

对于所需资金,法案规定“在中央的监督和控制之下,在地方管理下,使用受议会认可的地方税的款项”。

法案还赋予了地方教育委员会另一项权力,即他们有权向他们认为确实无力支付其子女教育费用的家长发放免费单;另外仍收学费,大致从家长那里征收1/3,从国家税中支出1/3,再从地方税中支出1/3。

英国中小学校园欺凌防治及启示

英国中小学校园欺凌防治及启示

二年级学生辅导员工作总结5篇二年级辅导员工作总结1在学院领导的安排下,我担任了__级__专业__学院的辅导员。

转眼间本学期已接近尾声,回顾这半年,在上级领导的正确指引和关怀以及其他老师的帮助和支持下,使我不仅认识到辅导员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更使我学习到相关的业务知识、提升了自己的工作能力。

现将我这半年的工作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总结:一、理论及业务学习情况积极开展理论学习。

平时利用书籍、报纸、网络等载体浏览与高校发展相关的新闻,同时阅读哲学、历史等社会科学方面的书籍,努力丰富自己的知识结构,提高自己的修养和理论水平,指导自己的工作和学习。

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20__年下半学期的思想政治教育旨在以集体主义教育为重点的思想教育。

工作中注意集体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

1、平时经常深入学生中了解情况,与学生交谈,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基本情况,及时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预见性。

关心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个人爱好、个人经历、家庭情况、身心状况等方面,解决学生的困难和疑惑。

对于贫困家庭的学生,建立贫困学生档案,并进行民意测评最终定档,根据其学习成绩和在校表现给予一定的物质困难补助,并给予长期的精神关怀和支持。

2.加强学生安全教育,讲授安全教育知识,全力保障大学生安全和全面成长。

三、本年级学生工作情况1.新生军训。

军训是大学新生进入大学后的必修课,是帮助学生磨练意志、强化纪律意识的重要途径。

同时也是我最好的锻炼机会。

我知道只有快速转换角色,进入状态,才能管理好学生。

军训开始后,高强度的军训,帮助学生尽快适应大学生活,一度让我疲惫不堪,工作也很匆忙。

这时候我及时向有经验的老师请教,同时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总结经验和规律。

军训结束,我带的那个队的同学都以饱满的精神面貌通过了这次军训的考验。

2、学生日常管理。

随着时间的流逝,__级新生正式开始了大学的学习生活,为了让大一新生尽快进入角色,适应大学的学习方式和生活方式,我采取了相应的措施进行管理和引导。

国外小孩的法制教育案例(2篇)

国外小孩的法制教育案例(2篇)

第1篇1. 美国:学校法制教育课程在美国,学校法制教育已经成为课程的一部分。

例如,纽约州的“少年司法教育项目”旨在让学生了解法律、法庭、警察和犯罪等概念。

通过模拟法庭、角色扮演等活动,孩子们能够亲身体验法律程序,提高他们的法制意识。

2. 加拿大:社区参与法制教育加拿大的一些社区通过组织“儿童法庭”活动,让孩子们了解法庭的工作原理。

在这些活动中,孩子们扮演法官、律师、被告和原告等角色,从而加深对法律的理解。

3. 英国:法制教育融入日常生活英国将法制教育融入到日常生活和学校课程中。

例如,在小学阶段,孩子们会学习交通安全、网络安全等与法律相关的内容。

此外,英国政府还推出了一系列法制教育网站和资源,方便家长和教师使用。

4. 澳大利亚:家庭法制教育在澳大利亚,一些家庭会在日常生活中与孩子讨论法律问题。

例如,家长会与孩子一起观看法庭节目,讨论案件背后的法律问题。

此外,澳大利亚政府还鼓励学校开展家庭法制教育项目,让家长和孩子们共同学习法律知识。

5. 新加坡:法制教育从小学起新加坡的法制教育从小学阶段就开始了。

学校会教授孩子们法律知识,包括交通安全、网络安全、合同法等。

此外,新加坡政府还鼓励学校组织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活动,提高孩子们的法制意识。

这些案例表明,国外在儿童法制教育方面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多种方式提高孩子们的法制意识。

以下是一些具体的案例:- 案例一:美国“少年司法教育项目”该项目通过模拟法庭、角色扮演等活动,让学生了解法律程序和法庭工作原理。

例如,学生们可以扮演法官、律师、被告和原告等角色,亲身体验法律实践。

- 案例二:加拿大“儿童法庭”活动在这些活动中,孩子们扮演法官、律师、被告和原告等角色,了解法庭的工作原理。

这些活动有助于孩子们培养批判性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 案例三:英国法制教育网站和资源英国政府推出了一系列法制教育网站和资源,方便家长和教师使用。

这些资源包括动画、视频、游戏等,旨在帮助孩子们了解法律知识。

英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程设置及其启示

英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程设置及其启示

原 则 、 范 的 教育 。美 国大 学“自由 、 规 平等 、 主 ” 民 的价值 观
2 1. 01 9 学 校 党 建 s 思想 教 育

教 育 几 乎 涉 及 学 校 所 有 课 程 , 时 也 受 到政 府 的 特 别 关 同 询 、 应 咨 询 、 碍 咨 询 和 学 习 指 导 、 业 指 导 等 。 咨 询 机 适 障 就
年 认 知 特 点 的 教 材 , 重 培 养 学 生 观 察 、 析 道 德 问 题 的 注 分
育; 第二 , 重学 科 和 专业 渗 透 , 思 想政 治 教 育 于其 他课 注 寓
程 的 教 学 中 , 学 生 易 于 接 受 ; l , 视 让 学 生 在 社 会 实 使 第二 重 践 中 提 高 道 德 认 识 和 责 任 感 , 养 学 生 的 公 民 意 识 、 作 培 合 意 识 和 献 身 精 神 ; 四 , 于 借 助 媒 体 宣 传 宗 教 内 容 , 播 第 善 传 资 本 主义伦 理道 德 。 四 、 美 高 校 思 想 政 治 教 育 课 程 设 置 对 我 国 的 启 示 英 我 国 高 校 思 想 政 治 教 育 目 前 遇 到 的 一 大 难 题 是 实 效
育 课 程 。最 通 常 的是 在文 学 、 艺术 、 史 、 学 、 理 、 育 历 哲 地 体
等 课 程 中 , 学 生 施 以 不 同 的 影 响 。 四 是 社 会 生 活 课 。 学 对 校 经 常 组 织 集 体 活 动 , 各 种 集 会 、 乐 部 活 动 、 生 会 活 如 俱 学 动 , 育 学 生 积 极 与 人 接 触 和 承 担 社 会 责 任 , 与 社 区 活 教 参 动 , 步 懂得 公 民的权 利 和义 务 , 进道 德意 识 的形成 。 逐 促

英国的制度创新教学带给我们哪些启示?

英国的制度创新教学带给我们哪些启示?

英国的制度创新教学带给我们哪些启示?2 023年了,英国的制度创新教学早已经走向了成熟和完善。

这些年来,英国在高等教育方面的变革,为其它国家提供了很多的启示和经验,也为我们自己的高等教育发展提供了很多借鉴。

英国高等教育制度是全球公认的最优秀之一,它的成功之处在于其不断创新的教学模式和教育理念。

在这些创新中,有一个关键的因素就是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专注度。

英国高校的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主动思考的能力,同时也注重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和实践技能,让他们在学习期间就能够获得更实际的经验和技能,将学习与实践结合起来。

这种教育里的发展,对于我国的高等教育来说,也是一种非常好的学习和借鉴。

我国现在的高校教育已经过了单纯知识传授模式的阶段,现在正在走向培养学生的多元发展和提升学生创新能力的方向。

这时,我们可以从英国教育的成功经验中汲取营养,挖掘出适合自己的独特路径,使自己在高校教育的发展中有更好的表现。

此外,英国的那种注重学生参与和合作的教学模式,也应该成为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重点之一。

英国高校教育里的有型课程,常常涉及到多种领域和学科,需要学生之间及与教师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将自己的想法转化为可行性方案,然后实现自己的目标。

这样的教学方式,不仅可以培养学生的核心能力,还可以让学生感受到集体合作和相互信任的力量,充分发掘和实现自己的创新能力。

我国的高校可以借鉴这个教学模式,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和创新思维的劳动者和思想家,让他们成为推动中国高等教育的真正精英。

最后,英国的另一个成功因素是高度的国际化教育。

英国的高校吸引了来自世界各地的学生和教师,让其教育水平和教学方式得到了更加广泛的认可。

在这样的国际化教育背景下,英国高校的教学模式和虚拟课堂等创新方案不断涌现,内外结合、国际化发展也成为了其高校的一大特点。

我国高校如能从英国的成功经验中吸取教训,加强国际化教育,打造更具国际标准的教育质量体系,必将大大提升我国高校的教育水平和国际影响力。

英国法律教育中的教学法及启示

英国法律教育中的教学法及启示

通过考试后,还要找到一家事务律师事务所取得实习职位,与之 通过课外阅读首要学习材料(如判例和制定法)与辅助学习资料
订立实习合同(Training Contract),再接受两年的实务培训,合格 (如教科书和论文)作为课堂听讲的补充。
者即可被正式注册为事务律师。目前,事务律师协会批准 10 所
但是,这一传统的授课方式在英国学界也广受批评,被认为
·教育文化·

2 009. 12(下)
英国法律教育中的教学法及启示
车雷
摘 要 英国的法学教育独具特色,其教学主要通过课堂讲授与导师辅导或研讨会相结合的方式来完成。它在方便教师
快速地向数量较多的学生传递知识的同时,强调学生对于教学过程的参与。本文认为英国的多元化教学手段、互动式教学
模式以及重视培养学生独立学习能力的理念均值得我国的法律教学借鉴。
位。 近年来,一些联合学位或混合学位也渐受欢迎,如法律与经
二、英国法律教育采用的主要教学方法⑧
济、法律与德语等。
英国的法学院大多采用模块化教学,一门课程被称为一个模
法学院的教育受英国律师行业组织的影响较大。英国律师 块(module),备有模块说明(module specification),内容上包括该
此,从表面上看,美国式的判例教学法与英国版本的导师辅导课
因此,在这些方面,我们还应作进一步的研究和教学改革,借
非常相似。 不同的是,美国法学院的判例教学法可以在学生人 鉴其他国家的一些有益经验,寻找适合我国法学教育的教学方
数较多的大班上使用,而英国的导师辅导课针对的学生人数较 式,提高教育质量。
少。但美国式的判例教学法备受批评,有学者称其是“诡辩的,而
(三)研讨会 研讨会的教学方式与导师辅导课相似,只是参与的人数更多 些(如 Bristol 大学法学院规定每组不超过 16 人),时间也更长些, 通常一次为 100 分钟。研讨会所讨论问题的确定以及研讨的方 式均与导师辅导课大致相同。这种方式尤其适用于法学本科二、 三年级学生选修课以及研究生课程的教学。 三、对我国法律教学的启示 由于英国的法律体制、传统、法学教育资源与目标等与我国 不同,因此,完全学习英国的法律教学方式不一定适合。但是,其 法学教育中的某些因素仍是值得我们学习与借鉴的。

英国中小学校园欺凌防治及启示

英国中小学校园欺凌防治及启示

英国中小学校园欺凌防治及启示/黄侃2017年11月22日,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妇联等11部门共同印发了《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治理方案》),一齐向学生欺凌行为“亮剑”。

校园欺凌可谓是一个世界性问题,为了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行为,许多国家都开展了卓有成效的治理行动。

其中,英国中小学校在校园欺凌防治上,形成了许多值得借鉴的经验,对于我们贯彻和执行《治理方案》,优化学生成长环境,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

一、英国防治校园欺凌的法律法规20世纪80年代,英国政府开始高度重视中小学校园欺凌问题。

政府通过对校园欺凌立法,促使中小学制定反校园欺凌政策,从根本上防治校园欺凌。

英国《1986地方政府法案》中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应支持学校采取措施阻止任何形式的校园欺凌。

1998年英国颁布了《1998学校标准与框架法》(School Standards andFramework Act1998),其中第61款就中小学校园欺凌问题做出规定:制定促进学生良好行为养成、尊重他人、防止学生间任何形式的欺凌行为的政策。

同时规定,防治校园欺凌是各级公办学校的法定义务,校方应制定防治校园欺凌的相关政策,促进学生良好行为养成。

2003年,英国教育与技能部(现教育部)推出《反欺凌行动宪章》(Anti-Bullying Charterfor Action),突出学生在防治校园欺凌中的主体作用。

教育标准局发表了《欺凌:中学的有效行动》(Bullying:effective action in secondaryschools),提出防治校园欺凌的指导性意见。

2010年和2014年,英国教育部先后制定和发布《2010教育(独立学校标准)法规》(theEducation(Independent School Standards)Regulations2010),《2014教育(独立学校标准)法规》,进一步规定校方必须按照有关法律重视防治校园欺凌,必须制定合理的、切实可行的、有效地防治校园欺凌的规章制度与操作方法,以确保校园欺凌现象得到有效治理。

英国的学校法制教育及启示

英国的学校法制教育及启示

英国的学校法制教育及启示车雷(中国农业大学北京 100083)[摘要] 公民教育为英国中学阶段国家课程中的法定必修科目,法制教育融入在公民教育课程之中,且被置于首要位置,在教学内容的选择上侧重于与公民身份密切相关的法律,强调其对于公民意识养成的重要意义。

其教学方式灵活多样,尤以主动参与式教学最受欢迎。

其有效结合社会法律资源从而为学生提供有效参与机会的实践教学方式对我国的学校法制教育富有启发意义。

[关键词] 公民教育法制教育实践教学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

法律意识是公民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学校法制教育则是培养公民法律意识的重要途径。

英国作为具有浓厚法治传统的国家,公民法律意识较高,其学校法制教育亦有其特色。

一、英国学校法制教育的对象和内容英国学校中并不存在独立的法制教育课程,法制教育是其公民教育课程内容的一个组成部分。

2002年英国政府通过立法规定,自当年9月起,公民教育为中学阶段的必修科目,在小学阶段则为非法定教学科目[1]。

法制教育的内容在不同阶段有不同的体现。

1、小学阶段。

根据英国资格与课程局1999年发布的小学国家课程指南,小学第一阶段[Key Stage 1,5-7岁]公民教育的教学内容不涉及法律,第二阶段[Key Stage 2,7-11岁]公民教育的教学内容涉及法律,但较为概括,具体包括3个方面:(1)为何要制定法律和规则,法律和规则如何制定、如何执行;为何在不同情境下需要不同的规则;(2)认识到实施反社会行为或攻击性行为(如恃强凌弱、种族歧视等)的后果。

(3)个人在家、学校和社会中拥有不同的权利、义务和责任[2]。

2、中学阶段。

根据2007年英国资格与课程局发布的新的中学阶段国家课程指南,在中学第一阶段[Key Stage 3, 11-14岁]和第二阶段[Key Stage 4, 14-16岁]的公民教育中,需要学生理解的关键概念是相同的,即:民主与正义、权利与责任、同一性与多样性——在英国和谐共生。

英国法律实践教学的特点(3篇)

英国法律实践教学的特点(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实践教学是法律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英国作为世界法律教育的发源地,其法律实践教学具有独特的特点。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英国法律实践教学的特点。

二、案例教学1. 强调案例教学的重要性英国法律实践教学强调案例教学,认为案例教学能够让学生更好地理解法律规则,提高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案例教学在法律教育中占据重要地位,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

2. 案例来源多样化英国法律实践教学中的案例来源丰富多样,包括真实案例、模拟案例、学术案例等。

真实案例主要来源于法院判决、律师实务等,模拟案例则由教师或学生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学术案例则主要来源于学术著作。

3. 案例教学与理论教学相结合英国法律实践教学注重案例教学与理论教学的相结合。

在案例教学中,教师引导学生分析案例,提炼法律规则,使学生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提高法律素养。

三、模拟法庭1. 模拟法庭活动的普及英国法律实践教学中的模拟法庭活动非常普及,学生可以通过模拟法庭活动,亲身参与法律实践,提高法律实务能力。

2. 模拟法庭活动的多样性英国模拟法庭活动形式多样,包括模拟审判、模拟调解、模拟仲裁等。

这些活动旨在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

3. 模拟法庭活动的实践性英国模拟法庭活动注重实践性,要求学生在活动中运用所学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通过模拟法庭活动,学生能够更好地理解法律规则,提高法律素养。

四、法律诊所1. 法律诊所的普及英国法律实践教学中的法律诊所活动广泛开展,学生可以通过法律诊所,接触实际法律事务,提高法律实务能力。

2. 法律诊所的类型多样化英国法律诊所的类型丰富多样,包括法律援助、社区服务、企业法律事务等。

这些类型涵盖了法律实践的不同领域,为学生提供了广阔的实践空间。

3. 法律诊所的实践性英国法律诊所注重实践性,要求学生在诊所活动中运用所学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通过法律诊所,学生能够提高法律素养,培养法律职业素养。

国外高校法制教育对我国高校法律教育工作开展的启示

国外高校法制教育对我国高校法律教育工作开展的启示

国外高校法制教育对我国高校法律教育工作开展的启示作者:暂无来源:《发明与创新(职业教育)》 2018年第3期摘要:国外高校法制教育各异,但其先进的教育理念、日益强化的政治功能及不拘一格的形式等值得借鉴。

我国高校要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基础上,调整法制教育教学内容,实施课堂案例教学,拓展法制教育渠道,并在学校法律实施过程中注重程序公平,增强法制教育的实效性。

关键词:国外高校;法制教育;特征;启示一、国外高校法制教育概述英国高校的一切工作都是依照法律规范来开展的。

平等、斗争、较真、创新等是英国高校法制教育的特点。

做自己的主人、从实际中学习、发扬团队精神、学习他人、注重思考等优良品质是英国法制教育传输给学生的重要内容。

美国高校法制教育主要介绍美国的宪法、政治制度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目的是让学生通过社会背景认识美国社会的法律和制度,做一个忠于美国制度并遵守法律的公民。

美国法制教育主要通过公民课实施,从小学到大学,环环相扣,中小学主要讲法律具体条目的内容,大学则侧重法制的形成和演变。

法国教育界人士认为本国的教育缺少法律知识,有必要加强此方面的教育。

因此,法国高校主要通过系统讲授法律知识,利用学校班级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实例来普及法制观念。

相关部门要求教师在确保自身行为以法律为准绳的同时,把传授法律知识当作使命,通过友情感化消除学生对法律的不信任[1]。

日本法制教育被纳入政治教育。

学生在小学时期学习交通法规、公共场所基本礼仪、卫生法规及课堂上应遵守的教育法规;中学开设社会课,学生学习公民权利义务、宪法等内容;大学侧重对法律现象的判断、法律的发展变革及法律对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

新加坡是一个高度法治的国家,高校内设有心理咨询中心,实行个人导师制。

在教学上对违纪学生开设涉及校纪校规、公民道德、法律精神等内容的辅导课程。

有些学校还会配备一名专业警察或法律教师以帮助学生深入理解法律守则。

新加坡的法律涉及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乱涂乱画等,这些在世界许多地方法典中都无案可查的细节内容,在新加坡的法律中都有相应的处罚措施,且执行严格。

最新-国外法学教育对中国的启发 精品

最新-国外法学教育对中国的启发 精品

国外法学教育对中国的启发一、前言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已经充分认识到完善的法律体制是保障经济发展和市场繁荣的强有力手段。

而作为法制建设的基石,法律职业教育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毫无疑问,无论从规模还是从体制完善的角度来说,我国的法律职业教育都处于一个飞速发展的阶段。

但也应看到,我们的教育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学习和借鉴别人的先进法律职业教育标准和模式,是促进我们自身发展的最好途径。

英国是现代大学法律教育的发源地之一,它以历史久、标准严、质量高著称于世。

英国法律的历史地位以及其在全球法律发展的巨大影响力,使英国法学教育成为其他国家教学的模板,也是我们学习的典范。

本文通过对英国法学职业教育的探讨,来思考我国法学职业教育的完善问题。

二、英国法律职业教育简介英国的法律学术教育与职业教育是分开的。

也就是说,在英国学习法律,可以选择职业课程,也可以选择本科和研究生课程。

学术教育主要由普通大学来承担,将法学作为一门学问来传授和研究,其理论性和学术性特色较为突出。

教师都是研究有素甚至造诣深湛的法学专家、教授,学生通过学习可掌握法律的基本构架、主要内容、基本原理和原则。

学校可自由的制定相应的教学大纲和规定学科课程,为学生打下法学理论基础,并引导学生进行一定深度的学术思考。

在学术这条路上,学生可以逐步深入的攻读,法学学士,学制为三年、,授课式法学硕士,学制大多为一年和三年制的研究型法学博士课程。

如果学生希望在日后从事与法律相关的职业,那么除了接受必要的法律学术教育以外至少要获得或者与之相当的学位,还必须完成规定的职业教育课程。

职业教育的内容是非常实务的,由相应的律师协会根据行业和职业的需求联合或分别制定,项目教学由独立的职业教育机构提供,教师多是资深出庭律师或其他实务经验丰富的法律工作者,而且都是兼职的。

主要对学生进行实务技能方面的教育和训练,如怎样会见当事人、怎样起草法律意见书、怎样出庭辩护、怎样举证和质证等。

英国义务教育法规的演进及启示

英国义务教育法规的演进及启示

英国的义务教育经历了一个由放任自流到适度干预,再到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和进一步发展义务教育的演进过程。

在这一过程中,英国政府是通过一系列的义务教育法律法规来实现的。

英国义务教育法规的演进过程相应地分为萌芽、全面确立、进一步发展三个阶段。

一、英国义务教育法规的萌芽在整个欧洲国家中,英国初等义务教育的发展相对来说显得较为缓慢而落后。

19世纪上半叶,英国政府一直抵制欧洲大陆借助国家发展教育的策略,奉行自由放任政策,其主流的教育思想是自愿捐助体系。

它大体上是这样一种教育发展模式:学校不受国家控制,资金来自个人或某些组织,学生入学不是强制性的。

这一时期,儿童接受教育的方式多样,这主要取决于他们的性别和父母的收入、宗教信仰等等。

随着工业革命临近结束,英国社会发生了一系列深刻的变化。

人口的继续膨胀,带来了很多社会问题,政府迫切希望以初等教育为手段之一进行解决。

同时,随着工业化的进展,对劳动者素质要求也不断提高,这为初等教育改革提供了机遇。

这一时期,倡导初等教育改革的力量逐步增强,其中工人阶级发挥了越来越积极的作用,他们渴望子女能获得受教育的权利。

英国政府也逐渐意识到初等教育问题的严重性,原先的那种自由放任理念也逐步转变为适度干预,颁布了一系列关于强制教育的法律法规。

1802年颁布了《学徒健康与道德法案》,这个法案规定了学徒必须接受适当的教育,表明了英国政府对义务教育开始进行适度的干预。

1833年颁布了《工厂法》,1844年再次修订《工厂法》,规定童工做工必须交出上学证明。

1846年的《工厂法》进一步明确“工厂教育是强制性的,并且是劳动条件之一”。

《工厂法》的颁布,在推动工人阶级子女受教育上有积极意义。

这是工人阶级争取受教育权所取得的第一次胜利。

1860年的《矿山法》规定,10~11儿童只有获得“3R ”方面的熟练证书方可不接受进一步的学校教育。

如上所述,政府颁布了诸多法规强制童工接受初等教育,但事实上,这一时期英国的初等教育状况极其落后。

英国法律教育中的教学法及启示

英国法律教育中的教学法及启示
( a o i y —— 在过 去一直寻求保护 他们 的行业市场 , L wS c t ) e 包括 对 方法 、 学时分配 、 考试 形式 、 阅读书 1、 7 课程 负责人 及其他 授课教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类似我 国的教学 大纲 在 教学 方法上 , 虽然 不 同法 学院各 其未来 成员 的培训 , 因此 也影响着 法学 院教育的 内容和质 麓。 师等 , 。 两家行 业组 织发布 了一 份有关 法律教 育理论 学习阶段 的联合 声 有特点 , 从全英 国来 看 , 但 普遍采 用的教 学方法 大多 以课堂讲授 明, 规定 了法学院教育 必须讲授 的核心课程 , 括宪法 与行政法 、 包 欧盟法 、 刑法 、 同法、 合 侵权 法 、 财产法 、 衡平法 与信托法 , 了这 除
期限通 常为 3 , 年 毕业 时可获得 法学士 ( L ) L B 或文学士 ( A) B 学 执 业资格 的m庭律师 。
位 。 近 年来 , 。 一些联 合学位 或混合学 位也渐 受欢迎 , 如法律与经
济、 法律 与德语 等。
二 、 国法律教 育采用 的主要教 学方法 英
英目的法学 院大多采用模块化 教学 , 门课 程被称 为一个模 一
些 必修课程 , 学生还 应接受 法律检 索方面 的训练 。此 外, 联合声 ( c r) 导师辅导 ( t i ) 1 t e和 eu t o a 或研讨 会(e ia) 结合 为主 。 u r1 sm n r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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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的学校法制教育及启示车雷(中国农业大学北京 100083)[摘要] 公民教育为英国中学阶段国家课程中的法定必修科目,法制教育融入在公民教育课程之中,且被置于首要位置,在教学内容的选择上侧重于与公民身份密切相关的法律,强调其对于公民意识养成的重要意义。

其教学方式灵活多样,尤以主动参与式教学最受欢迎。

其有效结合社会法律资源从而为学生提供有效参与机会的实践教学方式对我国的学校法制教育富有启发意义。

[关键词] 公民教育法制教育实践教学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

法律意识是公民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学校法制教育则是培养公民法律意识的重要途径。

英国作为具有浓厚法治传统的国家,公民法律意识较高,其学校法制教育亦有其特色。

一、英国学校法制教育的对象和内容英国学校中并不存在独立的法制教育课程,法制教育是其公民教育课程内容的一个组成部分。

2002年英国政府通过立法规定,自当年9月起,公民教育为中学阶段的必修科目,在小学阶段则为非法定教学科目[1]。

法制教育的内容在不同阶段有不同的体现。

1、小学阶段。

根据英国资格与课程局1999年发布的小学国家课程指南,小学第一阶段[Key Stage 1,5-7岁]公民教育的教学内容不涉及法律,第二阶段[Key Stage 2,7-11岁]公民教育的教学内容涉及法律,但较为概括,具体包括3个方面:(1)为何要制定法律和规则,法律和规则如何制定、如何执行;为何在不同情境下需要不同的规则;(2)认识到实施反社会行为或攻击性行为(如恃强凌弱、种族歧视等)的后果。

(3)个人在家、学校和社会中拥有不同的权利、义务和责任[2]。

2、中学阶段。

根据2007年英国资格与课程局发布的新的中学阶段国家课程指南,在中学第一阶段[Key Stage 3, 11-14岁]和第二阶段[Key Stage 4, 14-16岁]的公民教育中,需要学生理解的关键概念是相同的,即:民主与正义、权利与责任、同一性与多样性——在英国和谐共生。

这三个方面均不同程度地涉及相关法律知识及法制观念的培养。

但在具体的法制教学内容上两个阶段则有所不同。

中学第一阶段公民教育的教学内容包括11个方面,涉及法制教育的有3个方面:(1)政治权利、法律权利和人权、公民责任;(2)法律和司法制度的作用,及其与青年人的关系;(3)议会民主与政府的主要特征,包括投票与选举。

第二阶段公民教育的教学内容包括14个方面,涉及法制教育的有7个方面:(1)政治权利、法律权利和人权,在不同环境下享有的自由;(2)刑事法律、民事法律以及司法制度;(3)法律的制定及其程序,包括议会、政府和法院的工作程序;(4)公民如何参与民主选举程序,以影响国家或地方决策;(5)英国议会民主制政府的运行;(6)在英国,各种权利和自由(言论、结社、投票等)的发展及为争取这些权利而斗争的过程;(7)消费者、雇主和雇员的权利和责任[3]。

目前在英国,虽然也有很多人建议、并且已有一些机构在进行针对16-19岁青年人的公民教育,但总体上,在高等教育阶段不存在统一的公民教育课程,因此,亦不存在普遍开设的法制教育课程。

二、英国学校法制教育的形式与方法由于法制教育是公民教育内容的一部分,因此,法制教育的方法即为公民教育的方法。

英国教育与技能部规定对公民教育采用“轻触式”[light touch]教学方式,即允许学校有很高的自由度来选择施教方式,不规定统一模式。

学校可以采用单独授课、嵌入其他课程中授课、设置专门的“公民教育日”或者综合采用以上方法等方式进行,并且可采用有组织的活动的形式,鼓励学生参与[4]。

实践中各学校采用的教学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1、将公民教育作为独立的授课单元,单独安排时间进行。

但由于学校原有的课程本已很拥挤,所以,很多学校难以做到这一点。

2、将公民教育的内容嵌入其他课程(如历史、地理、甚至数学课)中进行。

此方法可解决学校课程繁多、难以为公民教育课挪出专门的时间和空间之难题。

这也是课程指南中推荐的方法。

但在实践中,并非所有的教学内容都可以在其他科目中找到适宜的嵌入之处。

3、主动的参与式教学。

即通过使学生积极参与在学校或社区开展的活动进行公民教育。

有的学校将公民教育的原则渗入学校的日常生活中,学生对学校的各项活动、管理事务可以参与、发表评论、甚至使之改变,被称为“全校式”教学法[whole-school approach]。

此种教学方式很受肯定和欢迎,但许多学校难以为学生提供有意义的参与机会,尤其是“全校式”教学法。

实践中许多学校会综合采用多种教学方式。

有调查显示,采用综合教学法的往往比仅采用一种方式教学的效果要好[5]。

三、英国学校法制教育之实践教学1、治安法院模拟审判竞赛[Magistrates’ Court Mock Trial Competition]这是由英国公民教育基金会[Citizenship Foundation]开展的一个项目。

旨在以一种创新且令人振奋的方式向学生介绍法律制度,并使其有机会亲身体验司法过程。

已经连续开展17年,每年有超过4500名学生以及800名治安法官涉入此项竞赛。

竞赛每年举行一次,面向英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公立中学第一阶段的学生,由学校组队参加。

在比赛前,学校会收到一份竞赛指南,介绍比赛所需的有关法律及刑事司法制度的知识、案件内容等,并可安排参观当地的治安法院,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会有治安法官到学校进行指导。

比赛时,由学生担任案件中的当事人、律师、证人、法官等角色,在治安法院举行开庭审理活动,不同学校的队分别作为案件中的控诉方和辩护方进行对抗,由治安法官等法律专业人士对学生们的表现进行评判。

学生参加此项竞赛,可学习、理解和实践中学第一阶段有关法制教育的内容,并能培养其进行研究、讨论、公开讲演、分析、沟通以及团队合作的能力[6]。

2、刑事法院模拟审判竞赛[Bar National Mock Trial Competition]该项目亦由公民教育基金会开展,并得到了英国各地律师协会的资助与支持。

已连续开展20年,每年约有超过2000名学生、300名律师及90名法官涉入此项竞赛。

竞赛也是每年举行一次,面向全英国所有公立中学第二阶段的学生开放,由学校组队参加。

分为区域预赛和全国决赛。

过程与治安法院模拟审判竞赛相似,在竞赛中,由学生担任律师、证人、法官和陪审员等角色。

每一参赛队参加两起刑事案件的审判,作为案件的控诉方或辩护方,与其他参赛队在庭审中进行对抗。

比赛在刑事法院进行,由法官和律师对学生们的表现进行评判。

学生参加此项竞赛,可学习、理解和实践中学第二阶段有关法制教育的内容,了解有关人权、责任、司法制度等方面的知识,并培养分析道德与社会问题的能力[7]。

3、校园律师[Lawyers in Schools]这是一个志愿项目,始于1999年,由英国公民教育基金会作为联系的桥梁,使参加该项目的律师事务所与学校结成合作伙伴关系,律师们走进课堂,与学生一起探讨法律问题,帮助学生理解有关法律,内容涉及劳动法、人权法、青少年司法、歧视、家庭法等诸多领域。

此项目可帮助学校完成中学第二阶段有关法制教育内容的教学实施。

活动主要采用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能够很好地引发学生思考与辩论,鼓励学生表达和论证自己的观点,培养其自信和批判思考的能力。

同时,它能够将一些有趣的法律问题带进课堂,使学生理解法律与日常生活的联系。

志愿参与的律师则可藉此洞察学生生活,了解本地区存在的社会问题,并能锻炼和培养其表达、沟通和倾听的能力,以及自信、耐心和领导能力,有助于其职业技能的提升和发展。

对于律师事务所来说,则可实现其企业社会责任,改善公司形象等。

当前,已有20多家律师事务所参加此项目,与全英国的数千名学生进行合作[8]。

4、地区校园律师[Local Lawyers in Schools]因校园律师项目的成功,公民教育基金会开发了此项目,帮助那些愿意为本地社会有所贡献的中小型律师事务所与当地学校建立合作关系。

其运行模式与校园律师项目相同[9]。

四、对我国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启示我国在小学、中学和大学阶段均为学生开设法制教育课程。

2007年中宣部、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发布了《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对在中小学进行法制教育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实施途径和具体措施等作了原则性的规定。

虽然各地各校具体情况不一,但总体上,受我国应试教育大环境的影响,中小学阶段的法制教育课程往往不能得到充分的重视和实施,大学阶段的法制教育对于培养青年学生的法律意识来说依然有着重要意义。

虽然,英国的学校法制教育并不在大学中开展,其社会环境、教育体制和内容也与我国迥异,无法照搬,但其在教学形式与方法等方面的一些有益做法仍值得我们借鉴。

1、倡导公民意识的养成。

根据英国资格与课程局颁布的课程指南,中学两个阶段的公民教育教学内容均将相关法制教育排在首位。

在内容安排上,主要是从与公民身份密切相关的角度来选择法制教学内容的。

旨在通过法制教育培养学生对于公民身份的认识及对于公民权利和责任的理解,促进公民意识的养成,这一做法值得我们借鉴。

在我国,法制教育课程属于政治课,学生往往先入为主地认为是进行思想灌输的,积极主动学习的愿望不高,如能多从公民身份的角度出发,联系社会生活实际,讲授有关公民权利和公民责任的法律知识,将能更多地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帮助促进大学生公民意识的养成和提高。

2、在教学内容上应有所选择和侧重。

英国的学校法制教育重点放在中学阶段进行,小学阶段基于学生理解能力较低,仅略微涉及。

在中学两个阶段的教学内容安排上具有递进关系,且主要涉及法的一般原理、宪法、刑事法、民事法及司法制度,与培养学生公民意识的教育目标相契合。

在我国,根据相关课程标准,小学思想品德课对法律部分仅初步涉及,初中思想品德课涉及的法律教育内容较多,高中思想政治课将法律常识列为选修科目,在内容上与初中的法制教育重复较少。

大学阶段的法律基础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合并为一门课程进行,属必修科目,但在内容的选择上与中学阶段的教学体现不出明显的衔接关系,在内容上为整体重复,教学大纲涵盖几乎所有主要法律部门,但教学时数很少,在教学实践中往往很局促,影响教学效果。

因此,作为旨在培养学生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的课程来说,在内容的选择上应有所侧重,而非全面铺开,有些专业性较强的法律部门可以不必列入。

英国的做法可为我们提供借鉴。

3、结合社会资源进行实践教学。

法律的实践性很强,与社会现实联系密切,较为容易进行实践性教学。

实践教学生动、有趣、内容丰富、富有说服力,有助于激发学生的热情,且通过参与实践,可以综合培养学生多方面的能力。

但实践教学往往需要使用更多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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