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封建城市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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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西欧封建城市的比较

马晓利

(渭南师范学院历史与文化传播系陕西,渭南 714000 )

摘要:中世纪城市的兴起及其作用,是西欧有别于中国封建时代的最显著特征之一。从城市的兴起、城市的内涵、城市的性质、城市的民众组织等方面的比较可以看出,西欧中世纪城市作为一种较为独立的社会政治单位,具有冲击封建政治体系的力量,是近代欧洲城市发展的一个重要源头;而中国封建城市至始至终都是统治者意志所支配的,没有能力冲破封建政治体系,是封建统治的重要工具和场所。

关键词:城市;西欧;中国;比较

一、城市的兴起

早在19世纪初,西方史学界就开始了对中世纪欧洲城市起源问题的讨论。最先流行的是“罗马起源论”、“马尔克说”、“特权说”、“市场说”、“封建领地说”、“堡垒说”等。20世纪以来,在西方史学界主要流行“商业起源论”和“手工业起源论”,诸多起源理论,说明了城市作为一种历史现象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因此中世纪城市起源问题应综合多种因素,从多个方面和角度进行分析研究。

马克思主义认为,城市的产生和存在,其前提是生产的发展,特别是社会分工的发展。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最大一次分工,就是城市和乡村的分离”。[1]首先农业生产的发展是城市产生的重要经济条件。西欧中世纪城市兴起前的社会生产力飞速进步,是从10世纪全民的、大规模的开垦荒地和围海造田开始的,即中世纪有名的垦殖运动。耕地面积的增加和大片荒地的开发,为农业技术的更新提供了动因。10—11世纪,农业生产力显著提高,农具和耕地技术日益发展,使农业生产率显著增长,收获量增加,农业产品的剩余日渐增多。其次,社会分工的出现是城市产生的重要前提。当农业生产发展到一定水平时,开始出现剩余农产品,剩余农产品的出现意义重大,它是进行交换和手工业独立发展的前提条件,当剩余农产品出现并用于交换时,原来从事手工业和工业生产的那部分人,从农业中分离出来,集中起来专门从事手工业和工业生产,这是人类的第二次社会大分工。手工业从农业独立出来并成为一种特殊的经济部门,独立手工业者集居而生产,是城市兴起的重要途径之一。再次,商品交换发展和商业的出现是城市兴起的一个重要推动力。中世纪中期,西欧由垦殖运动开始的生产力的发展,引起了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农业的发展,租金了手工业的进步,而手工业脱离农村集中城市后,产生城乡交流的问题,导致商业的发展。特

别是长达两个世纪的十字军东征,给商业发展以巨大的刺激,从此,西欧的商业迅速发展起来。西欧中世纪城市兴起,便是建立在这种比较发达的简单商品经济的基础之上的。正如,亨利·皮朗所说:“中世纪城市是市民必不可少的聚集地,或多或少的积极从事于商业和手工业。”[2]农业和手工业生产的发展,为商业提供了日益增长的活动因素,新市场及大集市的建立以及社会生活的改变,引起了对新的娱乐品或奢侈品的需要,商业生活繁荣到了空前未有的程度。商业同时也刺激了工业和农业生产的发展。所以,“农业、手工业、商业贸易等因素的发展,乃是西欧中世纪城市兴起的最直接、最主要的经济动因,片面的强调其中任何一个因素都是不切确的。”[3]

除上述经济因素外,西欧封建制度的脆弱和不完善乃是西欧中世纪城市兴起的重要政治因素。朱孝远在《近代欧洲的兴起》一书中指出说:“欧洲型的封建政治体系具有先天不足、脆弱、构造上很不完善等弱点。再加上这种政治体系效率低下,难以操作,容易产生地方割据和政治上的无政府状态。所以它很容易因自我的衰败而走向瓦解。这种不同于东方政治体系的特点促进了西欧中世纪城市的产生和发展。”[4]同时,《剑桥中世纪史》也认为权利的分散是城镇兴起的重要因素。[5]

西欧中世纪城市也是中世纪社会中多阶级、多阶层综合作用下的结果。中世纪农业、手工业和商业贸易为城市的复兴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但究竟哪些人是城市兴起的主导力量呢?应该说主要是逃亡的农奴和原为农奴的手艺人、商人及封建领主等。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农业与手工业之间的分工逐渐在庄园内部发展起来。一部分农奴有了一定的专业技能而独立谋生,这样,在一些传统商路的交叉点上,有利于交易的修道院、城堡旁边以及一些封建领主的领地上,就逐渐出现了一些逃亡农奴的新的定居点。西欧中世纪的城市,一部分就是由这些逃亡农奴的定居点发展起来的。正如马克思指出的:“这些城市不是从过去的历史中以现成的形式在中世纪出现的,而是被解放了的农奴重新组成的。”[6]而对于商人这个阶层来说,亨利·皮朗认为这时期,随着生产的发展,人口增长,确实让越来越多的人离开土地,去过流浪和冒险的生活。而第一批做生意的行家就出现在这批流浪者和冒险家之中。他们经营的方法是把海外缺乏的东西运过去,再运一些货物回来,把运回的货物输送到需要量大、获利最高的地方去。简言之,这些原为农奴、农民身份的商人逐渐在固定城堡、市场、集市集聚,并成为建立西欧中世纪城市的中坚力量。至于说各个独立的封建领主,为了在自立领地上获得工商业税款和其他利益,也为了削弱对手,往往提供一些优惠条件,竭力引诱别的领地的农奴逃亡到自己的领地上来建立城市。因之,城市就在逃亡的农奴、商人、封建主等各阶级、阶层的合力之下逐渐产生,乃至壮大。

“中世纪从古代原始社会、古典社会乃至基督教义中承继下来的平等自主理

性等观念,也为西欧中世纪城市的诞生奠定了思想基础。”[7]在人类原始时代,来源于部落成员之间人人平等的观念;中世纪基督教倡导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同时,一股追求个体的自主理性的潜流也逐渐萌生。在这种思想源流的影响下,其主体力量如逃亡农奴、商人们积极自主的复兴城市。虽然对立于平等原则的封建等级社会中,等级、奴役等等不平等观念占主导地位,但是也不能否认在中世纪,这种平等理性观念或多或少的影响着西欧中世纪城市的建立,成为其诞生的重要思想条件。

中国历史上真正意义的城市的形成是在夏朝。傅筑夫提出:“城市的产生,完全是阶级斗争的结果。因此,阶级社会的产生时期,具体说,奴隶占有制的形成时期,便是城市的开始时期。”他主张夏代“是古代城市的开始时期”。这里所说的“城市的开始时期”即指真正意义的城市的形成。[8]近年来,有越来越多的学者认同中国城市形成于夏代的主张。中国封建城市的兴起一般则不是以社会分工和工商业发展为前提,而是以政治需要为条件由封建国家有计划地建立起来的。作为中国封建城市主体的郡县城市,就是这种政治城市的典型。郡县城市基本应该说是一种政治城市和消费城市,或者说其政治意义大于经济意义,消费意义大于生产意义。因而,中国古代城市的产生和功用,大多数与国家政治有关,而不是直接源于工商业的发展。封建统治者是将城市作为统治中心或军事堡垒建立起来的。秦汉以后,中央集权制的国家和皇帝要维持对庞大版图每个角落的绝对统治,必须要有一套从上至下的严密统治体系,使国土上的臣民服从皇帝的权威。因此,一方面需要有一个地方作为绝对政治权力中心的驻所,由此便有了都城的建立;另一方面,权力中心在各地的代表也须有自己的治所,于是便有了省城、府(郡、州)城、县城等地方层级城市的设立。中国封建城市多是统治者自上而下“建立”的政治城市。作为政治需要的产物,城市的兴与废、盛或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治格局的演变和统治者的意志。中国统治者在“政治战略上的特殊考虑,甚至几乎可以凭空建起有规划的城市”。[9]政治变化使得中国历史版图上常见这种现象:显赫一时的城市后来湮没无闻,不见经传的小城却能突然崛起。概括地说,中国城市的产生有两条道路:一是统治者在选定地点建“城”之后,由于为统治者消费服务的需要而聚集了工商业者;二是统治者在确定行政中心地时,也可能选择已有一定数量工商业者聚落的地方。但无论是哪条道路,一个地方要成长为城市,统治者的意志和选择是第一位的,这和西欧城市兴起主要由工商业者自身力量的推动迥然相异。

二、城市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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