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卷帘的控制与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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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卷帘的控制与设计

1 前言

防火卷帘是平时卷放在上方(或侧面)的转轴箱内,火灾时将其放下展开,用以阻止火势蔓延。常见的设置部位有防烟楼梯间前室、电梯厅、自动扶梯周围、中庭与楼层的开口部位、生产车间中的大面积工艺洞口以及大面积建筑中设置防火墙有困难的部位等。防火卷帘的卷放有电动式与手动式两种。

在建筑物中,设置防火分区可以有效地阻止火灾在建筑物的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扩展。同时,通过防火分区,可以使人们把该防火分区的其他区域作为人员安全疏散的安全区。特别是高层建筑,由于楼梯间、电梯井、管道井、排气井等竖向管井多;建筑层数多,垂直疏散距离长,人员集中;建筑内部功能复杂,使用单位多,火灾漏洞多,易发生大火灾,扑救困难等特点,如不考虑防火分隔或防火分隔措施处理不好,一旦发生火情,后果往往非常严重。因此,在一定时间内把在建筑物内的火势控制在规定区域内,是非常重要的。防火卷帘,作为防火分隔物的一种,在实际工作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2 规范条文比较

涉及到防火卷帘的控制要求的规范主要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以下简称报警规范)、《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T16-92 )(以下简称民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等。实际设计工作中以前二者的条文作为设计依据较多。虽然《民规》与《报警规范》在叙述防火卷帘的控制要求时思路大致相同,但还是存在不统一的地方,大概有以下几点:

2.1 联动控制程序

《民规》中要求,电动防火卷帘应采取两次控制下落方式,即第一次由感烟探测器控制下落距地1.5m 处停止;第二次由感温探测器控制下落到底。《报警规范》则根据防火卷帘所处的位置划分为处于疏散通道上的和用于防火分隔的两种,考虑的更为周全和实际,比《民规》更趋合理。

2.2 下降高度

《民规》中要求,防火卷帘第一次下落距地1.5m 处停止;《报警规范》要求,感烟探测器动作后,卷帘下降至距地(楼)面1.8m。究竟哪个高度更合理,笔者认为,应基于下列两点考虑:

2.2.1 防烟分区的要求。防火分区的分界线,也常常是防烟分区分界线。

防火卷帘的第一次下落,是为了防止烟雾扩散至另一防烟分区。所以,降落的高度应满足划分防烟分区的要求,即分隔物底距顶棚不小于50cm。

2.2.2 安全疏散的要求。发生火灾时,人们在紧急情况下进行疏散,常常是惊慌失措。下降高度过低,不利于人们通过。一旦发生推搡,跌倒,或感觉疏散路线被堵,会增加人们的惊慌程度,不利于安全疏散。

2.3 火灾探测器设置

《民规》中要求,一般在防火卷帘两侧设专用的感烟及感温探测器。当两侧装设确有困难时,可在火灾可能性大的一侧装设。《报警规范》中未提“专用”二字,且仅对位于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要求“应设置火灾探测器组及其警报装置”。

2.4 有关间距

《民规》中要求,探测器边缘与防火卷帘的水平间距,一般在1~2m 的适当位置。《报警规范》中未提。有些同行建议,“火灾探测器距帘板表面的水平距离3~3.5m 为佳,两种火灾探测器之间的距离应大于1m,而距洞口边缘的水平距离应为0.5~1m”。

2.5 控制地点

《民规》中要求,“宜由消防控制室集中管理。···,亦可在就地联动控制,但在消防控制室应有应急控制手段”。《报警规范》中未提。笔者认为,随着建筑物的大型化,防火卷帘在建筑物中的设置数量增多,安装位置分散,此条实际操作困难。

2.6 关于用词

《报警规范》第6.3.8.4 条规定“用作防火分隔的防火卷帘,火灾探测器动作后,卷帘应下降到底”。根据前后文,定语“用作防火分隔的”用词不当,此定语表达含义不确切。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也有用作防火分隔的。根据前后文,疑为“非疏散通道上的”。

综上所述,虽然《民规》条文较具体,《报警规范》较原则,但后者考虑了更多情况的变化,文字上也比前者更严谨,可操作性更强。因此建议实际操作中以后者为依据。

3 防火卷帘在商场中的应用实例

进入上世纪90 年代以来,商业建筑向大型化、高层化发展,同时,其营业场所多采用共享空间(中庭)和自动扶梯, 为满足商业性用房宽敞通透等功能要求,这些建筑物在划分防火分区时往往采用复合型防火卷帘代替防火墙。笔者近年来从事了多座百货商场的装饰电气设计,因而也接触了不少商业建筑的电气设计图纸。发现由于中庭建筑处理的不同变化(此处常常还布置有自动扶梯),以及在规范认识上的异同,国内许多设计单位,在处理中庭(自动扶梯)防火卷帘的控制及布置火灾探测器时,五花八门,多种多样。为加深对规范条文的理解,试举几例分析。

4 设计建议

通过上述几个实例的分析,对于防火卷帘控制,我们提出以下设计建议:

4.1 消防设计师应首先分析防火卷帘所处位置,弄清该防火卷帘是否位于疏散通道上。

4.2 对位于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其两侧应设置火灾探测器组,且两侧应设置手动控制按钮。在满足保护范围的前提下,防火卷帘的火灾探测器可采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火灾探测器代替,动作程序为二步下降。

4.3 对位于非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其两侧应设置火灾探测器。该火灾探测器宜采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火灾探测器代替,动作程序为一步下降。考虑到中庭空间大,高度高,其侧装设感烟(温)探测器有困难且火灾早期难以发挥功效,可不装设或采用其它类型的火灾探测器。

4.4 火灾探测器与防火卷帘的间距,一般在1~2m的适当位置。

4.5 对于动作程序相同的防火卷帘,尽量采用成组控制,减少联动控制模块。成组的选择,应考虑防烟分区的影响。

4.6 成组控制的防火卷帘,其专用火灾探测器(组),宜合并使用。合并布置应考虑防烟分区的影响。

5 结束语

以上是笔者总结近年来设计的一点体会,举例也是较典型的几个。随着近年来建筑物规模越来越大,以及防火卷帘的许多优点,其运用也越来越多。实践中本人还遇到过各种各样的布置,这里就不一一分析,写出自己的体会,也是想起到一点抛砖引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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