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如何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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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如何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
摘要:市场经济条件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尤显重要,对此我们必须有正确的认识。

本文就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并针对每个问题就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提出了若干改革的建议。

关键词:社会保障体系问题完善建议
社会保障制度,是指国家为了保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对公民在年老、疾病、伤残、失业、遭遇灾害、面临生活困难的情况下,由政府和社会依法给予物质帮助,以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的制度。

社会保障不仅具有当前的意义,而且具有长时效的意义。

从某种意义上讲,社会保障是一种预先的制度准备与安排。

它不仅可以有效地解决处境不利的社会成员当前的困难,而且可以有效地增强社会成员解决未来困难的能力。

所以,社会保障对于保持与促进长远的社会和谐,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意义。

1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我国现存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相当一部分是在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的,在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已不能适应新的客观要求,虽然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但仍存在不少弊端,其主要表现为:
1.1 社会保障制度的立法极不健全,现有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立法层次低,缺乏较高的法律权威和必要的法律责任制度。

从总体上看,我国并没有形成统一完整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体系,比如: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内容,但全国至今还没有建立统一的,适用范围较大的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支付、运营、统筹管理极不规范。

同样,在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和优抚安置方面也缺乏全国性的法规。

1.2 社保费收缴难,资金来源严重不足
社保费收缴难,既有认识问题,也有法律建设和企业效益问题。

长此以往,必p1.4 体制不顺,机制不健全
由于历史原因,社保管理政出多门,多头分治,社保的公平性原则和互助性原则得不到充分体现,统一政策和内部制约机制难以形成这已不适应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机制的建立。

从上可见,加快社保体系的建设,已成为深化改革的当务之急,应从长远出发,克服目前困难,本着服务企业,保障职工权益,减轻企业负担,提高抗风险能力的原则,加大改革力度,加快改革步伐。

2 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意见和建议
2.1 不断健全法律体制,加大社会保障立法力度
加快社会保障的统一立法,已成为当前社会保障法制建设的首要任务。

从社会保障立法的需要程度看,最紧迫的是制定和颁布《社会保险法》,推动当前仍以部颁规章为主要依据进行试点的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社会统筹步伐,加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法律实施,可以实现五保合一,统一管理,统一征缴,强化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机制,明确各主体的法律责任和义务,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筹集到位、保值增值和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并围绕《社会保险法》,应出台一糸列配套法律法规,包括《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争议处理条例》等。

同时,适时出台《社会福利法》、《社会救济法》等法律,并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出台《社会保障法典》。

2.2 拓展社会保障覆盖面,加大强制收缴社会保险费的力度
解决好社会保险金的支付风险问题尤为重要。

导致社会保险金支付风险的主要原因是保险基金收支不平衡,特别是保险费不能及时足额征缴,如果政府拿钱支撑,势必加重其负担。

社会保险基金的支付风险问题,其潜在风险并不亚于金融风险,它所涉及的是百姓的保命钱,如果社会保险金出现问题,将会严重影响着社会的稳定,因此必须通过立法来解决社会保险费的收缴问题,加大强制收缴社会保险费的力度,对欠缴、拒缴社会保险费的,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是强化社会保险费的收缴功能,达到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防范社会保险基金支付风险的重要法律对策。

2.3 加快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建设
建立独立管理型社保管理机构。

一方面由于我国人口众多,社保需求大,工作纷繁复杂;另一方面,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覆盖面的扩大,社会保障事业必然不断发展,社保行政管理工作量势必逐步增大,建立独立型社保管理机构,有助于对社会保障事业一体化的管理提高服务能力和效率,有效地培育两种机制,一是风险的事后补偿——建立失业保险制度;一是对风险的防范——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制度,同时考虑我国现行劳动管理制度,尽快建立起以社会保障机构为龙头,企业退管组织为主体;依托社区,统一管理,分级领导,专群结合,齐抓共管的社会化管理服务网络,逐步使离退管理服务工作由企业为主体向社会保险机构为主、单位管理服务和群众性自我管理服务为辅过渡,彻底解决企业办社会的现象,使企业摆脱繁杂的事业性负担。

2.4 加快“一体化”建设,完善社会保险体系。

实现“一体化”,是社会保障发展的方向,也是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的一个标志。

加快“一体化”建设首先是适应城镇各类企业和个人劳动者的“广覆盖”、“四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打破职工身份,为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提供了广阔的人才市场。

其次,加快管理体制的“一体化”,不分行业部门,不搞特殊阶层,全国一盘棋,公平性原则,通过再就业工程,活跃人才市场,实行“择优录用与自由择业”的双向选择,给亏损企业职工、社会失业职工、下岗职工一个自谋生路的机会,发挥他们聪明才智,促进经济发展,逐步建立一个规范、有序、健全、完善的保障体系,推动“两个文明”深入开展。

2.5 逐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由于我国城乡差异大,农业人口多,特别是近年来农民收入的提高和部分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民的保障要求问题日益突出。

加快农村社会保障法制建设,对农村居民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施生活救助的制度,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2.6 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管
建立我国社会保障基金运作机制,积极参与社会投资,避免风险,增加收入,扩大基金保值增值的范围,增强社保的实力,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社会,减轻国家和企业负担,有效运作,实施监督,对挪用挤占社保基金的现象予以纠正,严惩不贷,保证社保基金的完整性和收益性,使社保基金真正起到稳定社会、救济贫困、创造社会福利、调剂余缺、实施优抚、促进经济发展的目的。

总之,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事在必行,必须加强社会保障立法,形成法治化、规范化、高效化的社会保障运行管理体制。

依法办事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要求。

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运行、管理只有以法律为依据,才能公平、高效、健康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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