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案例分析和防范.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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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不足:医方与患者家属在术前、术中沟通不足。
鉴定结论:本病例不属于医疗事故。
法院审判(一)
本案争议的焦点 医院在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的过程中是否存在过失,即其是否 已尽到其应尽的义务
诊断和治疗方面注意谨慎的义务
义 务
充分的告知、说明义务
法院审判(二)
法院认为:
医院在诊断和治疗方面已尽到谨慎的注意义务, 不存在过失!
医疗纠纷案例分析及医疗纠 纷的防范
医务科
医疗纠纷案例分析 医疗纠纷的防范
一、案 例 分 析
马某诉某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 纷案
案情 简介
医学 签定
法院 审判
案例 点评
案情简介(一)
➢3月4日, 62岁男性患者马某,因黄疸到某医院住院治疗,经超声、CT 等检查后,初步诊断:梗阻性黄疸,肝内外胆管结石,胆总管胰头段占 位性病变,可疑胆管癌。
2、提高医疗质量
▶ 为病人提供优质、可靠和安全的医疗服务是消除医疗纠纷的关键 所在。
3、提高服务质量
▶ 主动、热情、周到、细致和满意的服务是消除医疗纠纷的 重要因素。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和“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被动 服务-满意服务-主动服务-感动服务,努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 努力做到卫生系统规定的“六德、三风”(医心慈、 医术精 、医纪严、医志坚、医风正、医表端;敬、 静、净)医德规范 。
培训为基础
培训的目的是警钟长鸣,提高医疗风险意识,确保医疗工作依法、 规范、科学有序,维护医院、医务人员和患方的合法权益
医务人员应具备的意识
服务 意识: 优质、 安全
法规 意识: 执业、 双签
字
医务 人员 具备 意识
质量 意识: 诊断、 用药
效益 意识: 社会、 经济
安全 意识: 诊疗、 病历
防范医疗纠纷的8项措施
启示:
案例三
患者余某,女,67岁,诉:2014年11月因外伤在我院骨科治疗,主 治医师及上级医师与家属患者沟通应用8千元钢板,但术中应用了2千2百 元钢板,术后4个月钢板断裂,进行了第二次手术。家属以侵犯知情选择 权,要求赔偿。 处理:内部调解以1.0万元的赔偿结束纠纷。
启示:
案例四
患者王某,女,54岁,2015年4月10日因胃癌入住西城外科,4月16 日手术,术后一直未苏醒,经查发现脑出血,患者家属要求赔偿。当事 医师于5月8日下午病历讨论、意见是不可避免的麻醉意外。原因:高血 压病史并重度贫血、凝血机制差、手术及麻醉刺激,尤其是插管瞬间, 血压升高致出血。 处理:经医调中心、医院、及律师调解以5.0万元结束。
案例二
患者曾某,男,66岁,以“间断性腹痛3天,加重6小时”为主诉入 院,于2015年1月13日入院,诊断“腹膜炎”,行剖腹探查+胃穿孔修补 术,病理结果提示炎症,一周后修补处不连口,行二次手术,术中发现 及病理证实胃癌,修补处不连口,家属一漏诊向科室提出质疑,经徐州 专家会诊,预后极差。 处理:经科室内自行调解以1.1万元补偿结束此纠纷。
案情简介(三)
➢患者以医院误诊切除其重要器官构成医疗事故为由,向一审法院起诉
请求巨额赔偿(50万元)。
➢在手术同意书中,术前诊断中无胰头占位性病变,医院也未与其讲明 要做胰十二指肠切除术,故医院侵犯了其知情权。
➢术后病理证实,无胰头部癌变,医院的误诊误治,将其胰头、十二指 肠、胃的一半错误切除,对其身体造成严重的损害。
▶履行告知义务的途径及方式
1、医方履行告知义务的途径 (1)直接告知患者本人。 (2)告知患者家属。
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患者的6种权利: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平等的医疗 权、保护隐私权、知情同意权、享受医 保权 患者的权利就是医生的义务,尊重患者 权利是医生自我保护根本 。
6、加强医患沟通
▶ 多数纠纷源于缺乏医患沟通。如:收费纠纷、办理入院 纠纷、护士穿刺纠纷、并发症纠纷等。
启示:
二、医疗纠纷的防范
防范胜于
医疗安全的核心理念: 生命
责任重于 泰山
医疗安全原则
质量为核心
质量是医院的水平、档次、形象、声誉、认可、资本和效益,质 量是医院的生命,没有质量就没有安全,没有安全就有纠纷。
预防为重点
预防医疗纠纷是医疗工作的系统工程,需要医务人员从细节、 环 节和过程入手,严格遵守医疗规程,认真履行各项义务,全 面维护 患方权益。
到较好 的效果
百度文库
履行告知说明义务的几点建议
口说无凭,立字为据 预防“熟人卖烂锅”现象 对诊断不明确者,应进行详尽的沟通 疑难重症病情的告知或手术签名,尽量不采用格式化的知情 同意书。 进行重症病人抢救时,病情的告知应及时更新。 请花一点时间对出院的病人解释出院医嘱。--- 一个“绝对卧 床休息”的悲剧
较大的影响 。
不做手术 做手术
失去明确病因 以及可能根治的
机会
冒手术损伤、费用 支出以及可能仅为 良性病变的风险
知情同意权 Vs 告知说明义务
履行告知说明 义务的好处:
有助于 增强医 患之间 的交流 和理解
有助 于改 善医 患关
系
鼓励医 生慎重 考虑他 们的决
定
促使医 患间良 好的配 合而使 疾病的 治疗达
▶沟通能力是医生的必备条件。沟通是告知的有力补充。 ▶技巧:倾听-接受-肯定-澄清-善于提问-鼓励。
7、尊重患者选择
▶ 患方的选择是维系医生与患者间治疗与被治疗关系 的核心; ▶ 只有患方才有权决定是否建立这种医患关系,也只有 患方才可以随时随意地、合法地去终止这种关系。 ▶ 对于重要的检查、治疗、药物的使用要向病人或家属 进行交待,征得同意方可实施,同时必须履行监护人签字 手续,这是医疗管理的法律规程,不可或缺。
我院医疗纠纷案例
案例一
患者梁赵氏,女,77岁,因心衰在西城内科治疗10余天,2月2日上 午办理入院手续,下午突发呼吸心跳停止,家属质疑。(护士长在下午 2:30分发现病人异常,但指班医生未引起重视,下午5:00死亡)。患者 家属将尸体停放病房内。 处理:经内部调解最终以1.5万元赔偿结束事件。
启示:延误抢救
严格依法行医 提高医疗质量 提高服务质量 遵守医疗规范 履行告知义务 加强医患沟通 尊重患者选择 强化行风建设
1、严格依法行医
▶ 依法行医是医务人员的自我保护的有利武器。 ▶ 高度的责任感是实现自我保护的关键。 ▶ 遵章守规、坚持原则是实现自我保护的重要保证。 ▶ 扎实的理论知识和熟练的操作技能是实现自我保护的基础。 ▶ 认真写好病历是实现自我保护的前提。 ▶ 维权的意识和风险意识是实现自我保护的法宝。 ▶ 实现自我保护:首先是法律意识;其次是权利意识;第三是义务意思。 ▶ 只有依法保护自己,才能有效的预防医疗纠纷
病变,质硬,胰头呈浸润性炎症改变;探查胆总管胰腺段见 管腔呈增生性闭塞,决定行胰十二指肠切除术。
➢术后病理结果为,胆总管壁纤维增生,黏膜上皮增生,慢性炎细胞浸润,胰腺 间质有灶性炎细胞浸润,未见肿瘤。
➢4月6日,患者出院,最后诊断为:梗阻性黄疸,继发性胆总管结石,慢性胰腺 炎并胆总管胰腺段 纤维增生。
启示:
案例五
患者高某,女,2015年5月18日晚上9:40生产,在产床休息输液1 小时余,在晚11:00时,护士外出推推车,高某由两名家属照顾,在翻身 时产妇从产床跌落,摔伤头部,当时无医务人员在场,科室给予积极救 治,家属要求赔偿。 处理:妇科在免除医疗费用的前提下再给予补偿0.1万元生活费,后经院 内分析责任(双方),患方最终同意再加0.1万元补偿后结束此事,科室 自行解决。
案情简介(四)
医院辩称: ➢患者术前反复腹痛、持续高热、全身皮肤发黄等,经过检查认为是胆
总管下端阻塞,对胆管癌只是怀疑,并没有明确认定,为其所施行的手 术是在有合乎医疗规范的手术指征的情况下作出的。
➢胰头部硬结位置较深,是否恶性必须经过病理的检验,但如该结节是 恶性的,穿刺会造成扩散,这是有相关医学理论支持的。
4、遵守医疗规范
遵守诊疗规范和操作常规是一切医疗行为的最基本要求。 ▶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尊重患者的知情选择权, 认真履行告知义务,维护患者的合法权利。
▶ 定好自己的位置:明确职业范围,对疑难问题,及时请教、汇 报,不擅自盲目处理。出现问题, 及时报告,不隐瞒情节, 立即采 取有效的补救措施,把不良后果缩小到最低限度。
▶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5、履行告知义务。
▶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履行必要的告知义务。告知的 意义:
▶ 首先从程序上尊重、保障患方权利,增加与患方沟通的 机会,达成彼此的理解;
▶ 其次是避免诉讼中出现法律风险,在合法化、人性化的 基础上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履行告知义务的四方面实质性内容 (1)对患者病情的告知。 (2)拟采取医疗措施的告知。 (3)医疗风险的告知。 (4)医疗费用等其他事宜的告知。
占位性病变
手术方式的选择?
癌症
院方存在的不足
“术前诊断”一项中未写明“胰头占位性病变、可疑胆管癌”这一诊
断。
术前未与患者充分沟通“占位性病变”与“癌”的界限。
未对“胰十二指肠根治术”增加的风险作着重的说明,尤其未告知存 在根治术后病理检查可能为良性的风险,使患者丧失了在充分知情的基 础上作出自主选择的机会。
➢医院在当时作胰十二指肠切除是一种对其负责任的医疗行为,故请求 法院驳回其的诉讼请求。
医学会鉴定
分析意见:
➢患者经各种检查怀疑胆总管下段阻塞,胆管癌待排除,故具有明确手 术指征;
➢术中发现胆总管下段闭塞,不能排除癌之可能,行胰十二指肠切除术 具有充分理由;
➢手术操作符合常规,围手术期处理得当,无违规操作;
医院在术前、术中均未尽到其应尽之告知、说明 义务,侵犯了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存在过失!
法院判决 : 医院一次性赔偿马某15 000元
案例点评
本案例中医院是否违反知情同意权? 违反知情同意权与患者的医疗结局是否相关? 医院是否该承担责任?
医院是否违反知情同意权?
癌!
占位性病变?
医院是否违反知情同意权?
➢3月11日,患者家属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名同意手术。手术同意书中,术 前诊断未写“胰头占位性病变”;“拟行手术方式”为胆囊切除、胆总 管探查、胆肠吻合术,备胰十二指肠切除术;“手术风险”中写明,若 术中诊断为胰十二指肠占位,需行胰十二指肠切除术。
案情简介(二)
➢手术记录载,术中于胆总管胰腺段触及一1×1cm大小占位性
8、强化行风建设
▶ 加强医德医风宣传、教育、建设,不断总结成果并推广; ▶将教育、制度、监督惩罚相结合,定制度、立规矩; ▶加强监督。
院方是否该承担责任?
本案中,若医方充分告知,患者可能选择仅做胆囊切除、胆总管探 查、胆肠吻合术,这种术式与胰十二指肠切除术的差额是胰头、十二指 肠、部分胃的切除、治疗费用的部分增加和以后可能发生的并发症,以 及由此产生的精神痛苦。
但同时,也为患者排除了癌症的可能性,打消了患者对于癌症的顾虑, 并取得了较好的疗效,而且上述器官的切除对患者的身体机能并未造成
鉴定结论:本病例不属于医疗事故。
法院审判(一)
本案争议的焦点 医院在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的过程中是否存在过失,即其是否 已尽到其应尽的义务
诊断和治疗方面注意谨慎的义务
义 务
充分的告知、说明义务
法院审判(二)
法院认为:
医院在诊断和治疗方面已尽到谨慎的注意义务, 不存在过失!
医疗纠纷案例分析及医疗纠 纷的防范
医务科
医疗纠纷案例分析 医疗纠纷的防范
一、案 例 分 析
马某诉某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 纷案
案情 简介
医学 签定
法院 审判
案例 点评
案情简介(一)
➢3月4日, 62岁男性患者马某,因黄疸到某医院住院治疗,经超声、CT 等检查后,初步诊断:梗阻性黄疸,肝内外胆管结石,胆总管胰头段占 位性病变,可疑胆管癌。
2、提高医疗质量
▶ 为病人提供优质、可靠和安全的医疗服务是消除医疗纠纷的关键 所在。
3、提高服务质量
▶ 主动、热情、周到、细致和满意的服务是消除医疗纠纷的 重要因素。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和“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被动 服务-满意服务-主动服务-感动服务,努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 努力做到卫生系统规定的“六德、三风”(医心慈、 医术精 、医纪严、医志坚、医风正、医表端;敬、 静、净)医德规范 。
培训为基础
培训的目的是警钟长鸣,提高医疗风险意识,确保医疗工作依法、 规范、科学有序,维护医院、医务人员和患方的合法权益
医务人员应具备的意识
服务 意识: 优质、 安全
法规 意识: 执业、 双签
字
医务 人员 具备 意识
质量 意识: 诊断、 用药
效益 意识: 社会、 经济
安全 意识: 诊疗、 病历
防范医疗纠纷的8项措施
启示:
案例三
患者余某,女,67岁,诉:2014年11月因外伤在我院骨科治疗,主 治医师及上级医师与家属患者沟通应用8千元钢板,但术中应用了2千2百 元钢板,术后4个月钢板断裂,进行了第二次手术。家属以侵犯知情选择 权,要求赔偿。 处理:内部调解以1.0万元的赔偿结束纠纷。
启示:
案例四
患者王某,女,54岁,2015年4月10日因胃癌入住西城外科,4月16 日手术,术后一直未苏醒,经查发现脑出血,患者家属要求赔偿。当事 医师于5月8日下午病历讨论、意见是不可避免的麻醉意外。原因:高血 压病史并重度贫血、凝血机制差、手术及麻醉刺激,尤其是插管瞬间, 血压升高致出血。 处理:经医调中心、医院、及律师调解以5.0万元结束。
案例二
患者曾某,男,66岁,以“间断性腹痛3天,加重6小时”为主诉入 院,于2015年1月13日入院,诊断“腹膜炎”,行剖腹探查+胃穿孔修补 术,病理结果提示炎症,一周后修补处不连口,行二次手术,术中发现 及病理证实胃癌,修补处不连口,家属一漏诊向科室提出质疑,经徐州 专家会诊,预后极差。 处理:经科室内自行调解以1.1万元补偿结束此纠纷。
案情简介(三)
➢患者以医院误诊切除其重要器官构成医疗事故为由,向一审法院起诉
请求巨额赔偿(50万元)。
➢在手术同意书中,术前诊断中无胰头占位性病变,医院也未与其讲明 要做胰十二指肠切除术,故医院侵犯了其知情权。
➢术后病理证实,无胰头部癌变,医院的误诊误治,将其胰头、十二指 肠、胃的一半错误切除,对其身体造成严重的损害。
▶履行告知义务的途径及方式
1、医方履行告知义务的途径 (1)直接告知患者本人。 (2)告知患者家属。
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患者的6种权利: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平等的医疗 权、保护隐私权、知情同意权、享受医 保权 患者的权利就是医生的义务,尊重患者 权利是医生自我保护根本 。
6、加强医患沟通
▶ 多数纠纷源于缺乏医患沟通。如:收费纠纷、办理入院 纠纷、护士穿刺纠纷、并发症纠纷等。
启示:
二、医疗纠纷的防范
防范胜于
医疗安全的核心理念: 生命
责任重于 泰山
医疗安全原则
质量为核心
质量是医院的水平、档次、形象、声誉、认可、资本和效益,质 量是医院的生命,没有质量就没有安全,没有安全就有纠纷。
预防为重点
预防医疗纠纷是医疗工作的系统工程,需要医务人员从细节、 环 节和过程入手,严格遵守医疗规程,认真履行各项义务,全 面维护 患方权益。
到较好 的效果
百度文库
履行告知说明义务的几点建议
口说无凭,立字为据 预防“熟人卖烂锅”现象 对诊断不明确者,应进行详尽的沟通 疑难重症病情的告知或手术签名,尽量不采用格式化的知情 同意书。 进行重症病人抢救时,病情的告知应及时更新。 请花一点时间对出院的病人解释出院医嘱。--- 一个“绝对卧 床休息”的悲剧
较大的影响 。
不做手术 做手术
失去明确病因 以及可能根治的
机会
冒手术损伤、费用 支出以及可能仅为 良性病变的风险
知情同意权 Vs 告知说明义务
履行告知说明 义务的好处:
有助于 增强医 患之间 的交流 和理解
有助 于改 善医 患关
系
鼓励医 生慎重 考虑他 们的决
定
促使医 患间良 好的配 合而使 疾病的 治疗达
▶沟通能力是医生的必备条件。沟通是告知的有力补充。 ▶技巧:倾听-接受-肯定-澄清-善于提问-鼓励。
7、尊重患者选择
▶ 患方的选择是维系医生与患者间治疗与被治疗关系 的核心; ▶ 只有患方才有权决定是否建立这种医患关系,也只有 患方才可以随时随意地、合法地去终止这种关系。 ▶ 对于重要的检查、治疗、药物的使用要向病人或家属 进行交待,征得同意方可实施,同时必须履行监护人签字 手续,这是医疗管理的法律规程,不可或缺。
我院医疗纠纷案例
案例一
患者梁赵氏,女,77岁,因心衰在西城内科治疗10余天,2月2日上 午办理入院手续,下午突发呼吸心跳停止,家属质疑。(护士长在下午 2:30分发现病人异常,但指班医生未引起重视,下午5:00死亡)。患者 家属将尸体停放病房内。 处理:经内部调解最终以1.5万元赔偿结束事件。
启示:延误抢救
严格依法行医 提高医疗质量 提高服务质量 遵守医疗规范 履行告知义务 加强医患沟通 尊重患者选择 强化行风建设
1、严格依法行医
▶ 依法行医是医务人员的自我保护的有利武器。 ▶ 高度的责任感是实现自我保护的关键。 ▶ 遵章守规、坚持原则是实现自我保护的重要保证。 ▶ 扎实的理论知识和熟练的操作技能是实现自我保护的基础。 ▶ 认真写好病历是实现自我保护的前提。 ▶ 维权的意识和风险意识是实现自我保护的法宝。 ▶ 实现自我保护:首先是法律意识;其次是权利意识;第三是义务意思。 ▶ 只有依法保护自己,才能有效的预防医疗纠纷
病变,质硬,胰头呈浸润性炎症改变;探查胆总管胰腺段见 管腔呈增生性闭塞,决定行胰十二指肠切除术。
➢术后病理结果为,胆总管壁纤维增生,黏膜上皮增生,慢性炎细胞浸润,胰腺 间质有灶性炎细胞浸润,未见肿瘤。
➢4月6日,患者出院,最后诊断为:梗阻性黄疸,继发性胆总管结石,慢性胰腺 炎并胆总管胰腺段 纤维增生。
启示:
案例五
患者高某,女,2015年5月18日晚上9:40生产,在产床休息输液1 小时余,在晚11:00时,护士外出推推车,高某由两名家属照顾,在翻身 时产妇从产床跌落,摔伤头部,当时无医务人员在场,科室给予积极救 治,家属要求赔偿。 处理:妇科在免除医疗费用的前提下再给予补偿0.1万元生活费,后经院 内分析责任(双方),患方最终同意再加0.1万元补偿后结束此事,科室 自行解决。
案情简介(四)
医院辩称: ➢患者术前反复腹痛、持续高热、全身皮肤发黄等,经过检查认为是胆
总管下端阻塞,对胆管癌只是怀疑,并没有明确认定,为其所施行的手 术是在有合乎医疗规范的手术指征的情况下作出的。
➢胰头部硬结位置较深,是否恶性必须经过病理的检验,但如该结节是 恶性的,穿刺会造成扩散,这是有相关医学理论支持的。
4、遵守医疗规范
遵守诊疗规范和操作常规是一切医疗行为的最基本要求。 ▶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尊重患者的知情选择权, 认真履行告知义务,维护患者的合法权利。
▶ 定好自己的位置:明确职业范围,对疑难问题,及时请教、汇 报,不擅自盲目处理。出现问题, 及时报告,不隐瞒情节, 立即采 取有效的补救措施,把不良后果缩小到最低限度。
▶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5、履行告知义务。
▶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履行必要的告知义务。告知的 意义:
▶ 首先从程序上尊重、保障患方权利,增加与患方沟通的 机会,达成彼此的理解;
▶ 其次是避免诉讼中出现法律风险,在合法化、人性化的 基础上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履行告知义务的四方面实质性内容 (1)对患者病情的告知。 (2)拟采取医疗措施的告知。 (3)医疗风险的告知。 (4)医疗费用等其他事宜的告知。
占位性病变
手术方式的选择?
癌症
院方存在的不足
“术前诊断”一项中未写明“胰头占位性病变、可疑胆管癌”这一诊
断。
术前未与患者充分沟通“占位性病变”与“癌”的界限。
未对“胰十二指肠根治术”增加的风险作着重的说明,尤其未告知存 在根治术后病理检查可能为良性的风险,使患者丧失了在充分知情的基 础上作出自主选择的机会。
➢医院在当时作胰十二指肠切除是一种对其负责任的医疗行为,故请求 法院驳回其的诉讼请求。
医学会鉴定
分析意见:
➢患者经各种检查怀疑胆总管下段阻塞,胆管癌待排除,故具有明确手 术指征;
➢术中发现胆总管下段闭塞,不能排除癌之可能,行胰十二指肠切除术 具有充分理由;
➢手术操作符合常规,围手术期处理得当,无违规操作;
医院在术前、术中均未尽到其应尽之告知、说明 义务,侵犯了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存在过失!
法院判决 : 医院一次性赔偿马某15 000元
案例点评
本案例中医院是否违反知情同意权? 违反知情同意权与患者的医疗结局是否相关? 医院是否该承担责任?
医院是否违反知情同意权?
癌!
占位性病变?
医院是否违反知情同意权?
➢3月11日,患者家属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名同意手术。手术同意书中,术 前诊断未写“胰头占位性病变”;“拟行手术方式”为胆囊切除、胆总 管探查、胆肠吻合术,备胰十二指肠切除术;“手术风险”中写明,若 术中诊断为胰十二指肠占位,需行胰十二指肠切除术。
案情简介(二)
➢手术记录载,术中于胆总管胰腺段触及一1×1cm大小占位性
8、强化行风建设
▶ 加强医德医风宣传、教育、建设,不断总结成果并推广; ▶将教育、制度、监督惩罚相结合,定制度、立规矩; ▶加强监督。
院方是否该承担责任?
本案中,若医方充分告知,患者可能选择仅做胆囊切除、胆总管探 查、胆肠吻合术,这种术式与胰十二指肠切除术的差额是胰头、十二指 肠、部分胃的切除、治疗费用的部分增加和以后可能发生的并发症,以 及由此产生的精神痛苦。
但同时,也为患者排除了癌症的可能性,打消了患者对于癌症的顾虑, 并取得了较好的疗效,而且上述器官的切除对患者的身体机能并未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