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碳交易定价机制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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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际碳交易中,我国与欧美国家之间存在巨大的买卖差价,进而容易导致套利行为;而且,我国企业缺少交易价格的相关信息,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交易成本,降低了碳交易的效率,并造成我国在碳交易中的利益损失。这其中的主要原因是我国没有一个完善的碳交易市场以及相应地定价机制。科学合理的碳排放权定价机制是影响碳交易市场总量和活跃程度的主要因素。因而,构建与国际接轨的全方位一体化的碳交易平台和交易机制是提高碳交易效率一个重要议题。
一、我国碳交易定价现状
我国碳交易还不是十分普遍,参与碳交易的方式主要是
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其价格主要取决于国际性的交易所,如欧盟排放权交易制和英国排放权交易制。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排放权的供给者和需求者之间存在较大的价差,使交易中介获得套利机会,从而降低碳交易效率。而且,国内企业碳交易的成本和风险也都会增加。
(一)巨大的买卖差价与国际碳套利
目前国内碳交易指导价不低于8-12欧元/吨,根据项目类型的不同,现价标准也有所差别,其实际成交价一般在10欧元/吨左右,而欧洲气候交易所公布的二级市场价格,基本都在12欧元/吨以上,甚至达到20欧元/吨。由于来自发展中国家的企业不能直接与发达国家拥有碳排放权的需求者交易,因此,我国创造的核证减排量只能被交易中介购买,而后再经过金融机构的包装和开发,成为碳交易权的金融产品、衍生产品及担保产品,以更高的价格卖给需求企业。碳交易中介机构从中获取大量套利收益,我国企业从交易中所获取的用于治理碳排放的费用就减少了,这实际上降低了碳交易治理碳排放污染的效率。
(二)高昂的交易成本
1.信息搜寻成本与道德风险。国际碳交易价格的变化具有很强的动态性,其决定因素主要包括国际市场的供求关系、交易环境、政策、法律环境等。由于国内没有成熟的碳交易二级市场,企业对碳交易机制和价格信息的了解非常有限,这就往往给交易中介提供了暗箱操作的机会,加大了交
易中的道德风险。
2.交易的时间成本与违约风险。国际碳交易项目的审批程序复杂,需要重重审查,从而拉长了申请周期。因而,碳交易企业获取收益也要经历较长时间。而且,并不是所有的项目都会
得到批准。
如果项目被拒绝,则前期的投入就成了沉默成本。同时,项目违约风险很大。例如,欧美国家的投资公司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出现财务危机甚至破产,我国企业就要承担巨大的违约风险。
(三)纯粹卖方地位与国际买方垄断
我国企业在全球碳交易市场中处于纯粹卖方的地位,国内很多碳交易企业对该领域的了解有限,再加上信息、研究都比较欠缺,对于全球市场供需情况和其他碳交易项目的价格知之甚少,导致买方的势力往往能对成交价格产生重要影响,我国企业在与国际投资机构的谈判中常常处于弱势地位,无法获得一个公平竞争的国际市场价格,交易也不够透明和公开,只能接受买方的价格。同时,交易的相关政策要遵循国际交易所的规定,但其政策的稳定性较差,加上国际经济的风云变幻,都会给我国碳交易企业带来较大的风险。
二、我国碳交易定价机制缺失的根源
(一)缺少碳减排的全民意识
虽然温室效应、环境保护以及减少碳排放等已成为大众化名词,但是,我国还没有形成碳减排的全民意识。尤其是当环境保护和企业的经济利益相冲突时,企业会更多地考虑经济利益的得失,而将环境保护置于脑后。其主要原因在于我国没有长效的碳减排激励机制鼓励全民主动自觉地参与碳减排。社会各种资源尤其是私人资本和金融资源在节能项目上的投入相对来说还比较少。
(二)企业自愿减排与单边需求
我国目前没有对企业的减排额度进行强制。减排原则上主要是以自愿为主,企业自愿设计规则、确定目标、参与交易。自愿减排决定了碳排放限额对中国企业没有形成硬约束,企业购买碳排放权完全出于承担社会责任或者在绿色供应链中跨国公司要求我国供应商具有碳足迹的核证,这就决定了企业购买碳交易的积极性不高。因此,目前我国的碳交易仅有单边需求,也就是说能够很容易找到卖二氧化碳的企业,但主动需要碳减排的企业并不多,不能形成平衡的市场需求。
本文为上海市教委社科重点项目(项目编号:06Q S007)和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项目编号:08JA 790083)的资助。
对我国碳交易定价机制的几点思考
王丽娜朱亚兵
内容提要:我国碳交易定价机制的不完善导致国际碳套利、交易成本高、买方垄断等弊端,其根本原因在于我国缺少碳减排的全民意识、碳交易主体单边化、没有成熟的碳交易市场等。因而,构建与国际接轨的多层次一体化的碳交易定价机制是完善碳交易市场、提高减排效率以及扭转我国在国际碳交易不利地位的根本。
关键词:碳排放权定价机制拍卖碳金融衍生品思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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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缺少完善的市场交易机制
目前,国内并没有成熟的多层次统一的碳交易市场。第一,没有碳排放权初始配额分配的市场,碳排放权的稀缺和碳减排的成本不能通过市场来表现;第二,碳排放权的二级市场由于需求方的缺位导致碳排放市场的供求机制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第三,碳金融发展比较滞后,银行为碳交易提供融资等服务的项目和产品还比较少,碳金融衍生品仍处于研究开发阶段,这样也就无法利用碳期货和期权发挥碳金融衍生品的价格发现和风险规避的功能。因此,受到国内碳交易市场机制的制约,我国碳排放权供给企业自然很难拥有碳交易的定价的发言权。
三、构建与国际接轨的多层次一体化
碳交易定价机制
(一)碳交易一级市场中初始碳排放权拍卖的定价机制
碳排放限额是碳交易的基础,企业受到碳排放限额的约束,碳排放权才具有价值,进而才能够形成碳交易。因此,初始排放权分配的公平性和有效性是排放权交易顺利进行的保障,而初始碳排放权的拍卖可以较好地实现碳排放权分配的公平性和有效性。在拍卖中,政府规定最低限价,企业通过竞标的方式获得初始碳排放权。而且,政府可以把收入的一部分用于资助与气候有关的项目。考虑到目前我国企业的承受能力,建立碳交易一级市场初始排放权拍卖的定价机制必须要有一个过程,应该从部分免费排放到逐步扩大碳排放权拍卖的份额,否则可能会影响GDP的增长。
(二)碳交易二级市场的供求定价机制
碳交易的二级市场是不完全竞争市场,价格以碳交易权的价值为基础,并受供求双方势力、交易成本、预期、销售时机、风险水平、代际公平分配等因素的影响。碳排放信用额度的价值是碳排放的边际治理成本,也就是生产这些额度的成本。需求企业愿意为碳排放权支付价格的基础是其治理碳排放成本的净现值。因此,碳交易的买方会在购买碳排放权的费用与治理碳排放的费用之间做出权衡。供给企业对碳排放权的定价取决于减少碳排放的成本和费用与碳交易收益之间的对比。在不完全竞争的碳交易市场,合理的碳交易价格是在政府以优化资源配置为目标的规制和供求机制的作用下,激励企业通过技术和管理创新及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利用规模经济、范围经济,达到碳排放权的最优配置。
(三)碳金融市场的衍生品定价机制
我国应该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碳金融衍生品市场定价机制,整合各种资源和信息,能够为买卖双方提供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对话机制,增强我国在国际碳交易定价方面的话语权。首先,积极推动碳交易所开展碳掉期交易、碳期货等各种碳衍生品的金融创新;其次,鼓励各金融机构设立碳金融相关业务部门,开展相关融资业务;再次,倡导专注于碳管理技术和碳技术开发领域投资的碳产业基金。商业银行作为专业化的金融服务平台,可以依托众多的网点渠道资源,通过提供融资租赁、财务顾问、资金账户管理、基金托管等多项业务全方位地介入碳交易的中介服务。最后,探讨并解决碳排放权期货交易的风险管理、风险评估监测体系的建立等问题。
四、完善我国碳交易定价机制的制度基础
(一)碳排放量的监测和核证制度
碳交易定价的基础是碳排放权的价值,而碳排放权具有价值的前提是对项目所产生的温室气体减排量进行准确的核实计算,并撰写书面保证,以此来表示温室气体排放的额度和强度。而且,中国大量原材料企业、制造商、物流商、零售商必须进行碳足迹验证,承担减排责任,否则将拿不到跨国公司的订单。因此,应该建立完善的碳排放量的监测和核证制度。首先,成立独立的第三方认证机构,主要负责在指定的行业领域内开展碳排放量的审定和核查,并向交易所提交相关报告;其次,完善减排认证的相关政策,包括有关认证的标准和程序;再次,研究和执行符合中国国情和企业实际的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测量、报告和核实体系。
(二)企业碳排放权的会计计量和审计制度
企业碳排放信息公开和披露是碳交易定价的基础。因此,必须完善企业碳排放权的会计计量和审计制度。当排放减量权证签发后,温室气体碳排放权的价值即被承认。碳排放权作为一种交易商品是在企业过去的交易(企业可以做为买方)、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企业可以做为卖方)或其他事项中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源,通过企业在当期或以后的营运过程中使用或出售已认证的碳排放权,则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可能流入企业。企业通过投入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或直接购买碳排放权,该资源的投入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计量。因此,碳排放权属于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应当作为生产要素在会计系统中予以确认和计量。
(三)相关法律制度
法律法规的完善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碳交易公平有效进行的重要保障。首先,必须从法律上确定碳排放权。将有关碳排放权交易活动的法律,如《碳排放交易法》与《环境法》中控制排污活动的法律统一,为碳交易市场的运行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其次,完善碳排放申报登记许可证制度;再次,国家环保行政管理部门应该为企业建立碳信用账户,并加强对该账户的监督和管理;最后,要确立碳排放权交易的法定程序,完善总量控制立法,并从法律上强化政府的监督管理职能。
(四)交易所制度
目前,国内已经建立了北京环境交易所、天津排放权交易所、上海环境交易所,但是其交易仅限于节能环保技术的转让交易以及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撮合,还没有形成真正的场内碳排放交易期货市场。场内碳排放交易期货市场的有效性必定以交易所制度的完善为前提,国内交易所可以借鉴国外成熟的交易所交易制度以及有效的风险评估和控制体系。例如,芝加哥气候交易所的发起成员通过制定自愿而合法的减排义务来满足年度温室气体减排目标。那些排放低于目标的剩余排放许可权可以出售或者存入银行,排放超过目标的单位需要购买芝加哥气候交易所的碳融资工具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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