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物权法心得体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范文最新推荐------------------------------------------------------
学习物权法心得体会
《物权法》是根据宪法规定,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而制定的。
法律属于上层建筑,是由经济基础决定并服务于经济基础。
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财物权的归属、范围和内容,都与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密切相关。
如果不反映、不体现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就不可能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物权法。
因此,物权法必须体现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并以维护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为根本目的。
所以,本条明确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作为立法目的之一。
物权法主要是从民事角度通过明确物的归属,权利人有何权利,他人负有什么义务,侵害物权的法律责任等,来体现和维护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发展市场经济,就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制度,而规范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律就是民法。
物权法作为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是要通过明确物权归属和利用的基本规则,规范市场主体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财产关系,保持市场
1 / 11
主体的权利,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为我国市场经济服务
XX年5月3日,律师协会举办了两期关于《物权法》的学习班,我和十几位同事一起去参加了第一期的学习。
感觉收获很大,特别是第一天由“泰斗”教授讲授的物权法相关知识更是觉得受益匪浅,当然其后也有许多教授或名人等人也各有特色,但可能安排的问题,部分老师在讲授内容上存在不少重复之处,给课程带来一定负面影响。
这次物权法是传统与现代的结合,保留了原有部分民商法方面的法律内容,也增加了一些新鲜事物:
一、地役权
这个内容都是一些新增部分
二、质权取代质押权
摒弃了原来质押权的概念,取而代之的是质权。
质权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并首次提出应收账款也可设定权利质权,但该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三、抵押权中增加了动产的浮动抵押
这是效仿国外的一种方式,指的是可以将企业生产用的设备、产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等均一起抵押,由工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后,在抵押期内企业可以继续生产、销售,而抵押权不受影响,当抵押期限届满时,再确认抵押物价值的一种方式。
很新颖,但在中国这个诚信匮乏的现状中,我对它的抵押权设定与实现还是持
---------------------------------------------------------------范文最新推荐------------------------------------------------------ 一种保留的态度。
但不管如何,这绝对一个新的亮点。
四、关于物权的种类及内容法定
明确了物权法定的原则,即除了物权法中明确的几种物权种类,如所有权、用益物权、地役权等内容外,其它形式的物权方式均不被法律所认可。
比如有人曾提出过居住权是不是物权的问题,期待相关司法解释对其明示。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被明确为物权的一种方式 对于保护农民利益来说,是一件好事。
并提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承包年限内不得任意收回及征收。
到期后,也可以按相关规定继续承包经营,性质上非常象国外的永佃权,可以最大限度的保护农民利益。
另外,集体土地被征收后,除了要按《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给集体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赔偿费等以外,还应给付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即为被征地农民交纳相关养老、医疗保险等。
六、明确了征用与征收的概念
征收仅用于集体土地被国家收购后转变为国有土地性质的这样一种方式;而征用则指在特殊时间,为了公共利益需要而由国家机关征用个人所有的物品,如意外事件中公安机关征用公民车辆用于制止犯罪等。
但关于公共利益需要是指什么,物权法并未进行明确规定。
3 / 11
七、关于城市房屋拆迁一事
各位教授讲课过程中最常引用的一个案例就是重庆的“钉子户”,这次物权法提出,当城市居民房屋被拆迁时,应保证被拆迁人的居住条件,即被拆迁后,被拆迁人获得的补偿费再购买的房屋应不低于原居住条件。
八、不动产登记
1、明确不动产应统一登记。
以改变原土地使用权由土地管理部门登记、房屋由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的现状,以避免二部门登记发生冲突的事实出现。
但具体收归哪一个部门,尚须司法解释或相关法规明确。
2、登记按件收费,取消原按标的收费的规定 3、首次提出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如消费者购买期房,为防止开发商一房两卖,购房人可以申请预告登记,避免房屋的再次转让。
4、首次提出不动产所有权的异议登记
不动产权属不清时,为防止登记所有权人在产权不明时将房屋转让,利害关系人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异议登记,登记后15天内向法院提起所有权确认之诉,否则异议自动失效,且异议错误时异议申请人应赔偿登记所有权人的损失。
九、不动产善意取得问题
以往法律均规定“不动产不适用善意取得”,但此次物权法却明确规定,当具备几个条件,特别是已办理了过户登
---------------------------------------------------------------范文最新推荐------------------------------------------------------ 记的,不动产可以善意取得。
十、遗失物处理
所有权人及其它权利人可以追回遗失物,但需对通过合法渠道购买的善意第三人支付购买费用后方可购回,所有权人支付的费用可以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但赃物的取得,应适用原法律规定,不适用善意取得,权力机关有权追回。
十一、建设用地使用权取代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这一称呼,也有别于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
十二、小区车位
建筑区划内,规划为车库、车位的,所有权归开发商,但应首先满足小区内业主需要。
规划范围外的、或占用公共部位的车库车位为小区业主共有。
十三、居民购买的房屋所附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
曾经是很多购房人担心的,因为怕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地上房屋存续或土地出让金补缴问题,但现在物权法明确规定,住宅房屋存在的情况下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则自动续期。
对购房人来说,等于吃了一个定心丸。
十四、抵押权设立
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
5 / 11
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正在建造的建筑物,均需办理抵押登记后抵押权方设立,其它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起设立,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十五、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和质权受偿
以上只是众多讲授内容的一部分,时间关系不一一陈述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为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当前开展的公安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中央加强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
作为我们公安机关只有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才能确保各项公安工作进一步健康发展,确保在公安工作中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才能增强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才能提高我们公安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学习好、掌握好、贯彻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我们当前公安队伍政治思想教育的首要任务。
下面,我从几个方面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相关问题谈些学习认识和体会,与同志们学习交流。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是党中央审时度势,在科学分析当前国际国内形势,深刻把握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大局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这标志着我们
---------------------------------------------------------------范文最新推荐------------------------------------------------------ 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和党的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
作为公安机关认真开展好这次教育活动,对于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指导地位,保持公安队伍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国家、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从当前公安工作的实际来看,还存在一些与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适应的问题。
主要表现为:一是执法为民的宗旨观念淡薄,特权思想较为严重。
极少数的民警仍存在以管人者自居,”以法治民”思想依然存在,人员的工作需求。
二是公安工作的工作效率不高,办理案件质量较差。
有的办案人员就案办案,或偏离了法治的轨道,或忽视了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适应客观情况的变化,没有很好地考虑群众的诉求,没有做到与时俱进,导致办案社会效果不佳。
四是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较为严重。
地方保护主义、本位主义的执法观,损害了法制的统一。
对一些执法难度大、无经济利益的案件相互推诿。
公安机关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必须在结合实际、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上下工夫,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作为准噶尔公安局治安科的一名民警通过前阶段支部组织的学习和讨论,我认为在这次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当前开展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同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结合起来,使全局民警牢固树立科学的
7 / 11
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紧密联系”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实际,牢牢抓住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要将当前开展的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同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要切实解决准东地区广大职工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要紧密联系公安体制和公安勤务工作机制改革的实际,要紧密联系准噶尔公安局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最大程度地维护准东地区广大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利益。
具体而言,我们在公安工作中要始终做到五个结合。
一是要把社会主义法院理念教育与坚持公正执法相结合。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
公安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先锋,公正执法是对公安机关最根本的要求。
党的十六大提出”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赋予了公安机关光荣而艰巨的历史使命。
对此,要进一步加强准噶尔公安局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我局公安民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
进一步加强各项公安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保障公正执法的各种有效的监督防范机制。
切实加强对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管理,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和执法检查,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
进一步加大公安工作力度,不断完善警务公开的内容,丰富警务公开的手段和形式,增强公安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以公开促公正。
二是要把社会主义法院理念教育与坚持执法为民相结合。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
为此,要切实加强广大公安民警的思
---------------------------------------------------------------范文最新推荐------------------------------------------------------ 想教育,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做到慎用权力,心系群众,把执法岗位作为为人民服务的平台,把执法活动作为保护和实现人民利益的途径,真正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本着对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
要坚决克服和纠正公安工作中存在的官僚主义作风,切实解决职工群众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认真落实各种执法便民、利民、护民措施,真正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三是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坚持高效执法相结合。
执法公正不仅体现在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上,还有重要的一点就是体现在效率上,”迟到的正义非正义”。
当前,人民群众反映执法不公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工作效率低,办案周期长。
有的案件虽然结案了,但由于拖的时间太久,当事人遭受的损失已无法弥补。
因此,提高公安机关执法效率是当前公安工作的一项重中之重。
要积极推进办案方式改革,建立和完善高效快捷的办理案件运行机制。
加强案件审限的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
加强网络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开展公安工作,在我局逐步实现网上立案、网上审案、网上批案,提高办案效率。
四是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坚持文明执法相结合。
党的十六大把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确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执法文明是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之一。
弘扬执法文明,关键就是要做到文明执法,坚持法治与德治并重,在公安工作中自觉克服态
9 / 11
度粗蛮、居高临下的做法,以人道的方式对待当事人和群众,充分体现法治的人文精神和执法的人文关怀。
要认真执行《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公民行为规范》,大力倡导执法礼仪,规范民警言行,切实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五是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坚持廉洁执法相结合。
腐败是导致执法不公的一个重要因素。
人民警察作为公平与正义的化身,应该做到清正廉明,刚正不阿,让人民满意,让群众信任。
在当前形势下,加强公安机关廉政建设,纯洁公安队伍,提高人民警察的社会公信度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形成法律保障、惩处和制约机制。
不断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主动接受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民主监督,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民警,建立健全对贪赃枉法行为不愿为、不必为、不敢为、不能为的激励、惩处机制,切实维护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总之,我们要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当前一项突出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到”三个坚持”即始终坚持领导带头,率先垂范、严格监督,高标准、严要求,以严肃的认真的态度和有力的措施,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始终坚持学以致用,组织全科民警,对照”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要求,从实际出发,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对待、认真解决、认真整改;始终坚持统筹兼顾,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双创”活动同步进行,进一步规范我局的各项公安工作,确保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在公安局取得明显成效
---------------------------------------------------------------范文最新推荐------------------------------------------------------
11 /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