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物业管理员工工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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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员工

工作指南

成都中海物业管理限公司

前言

欢迎您加盟成都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深信人力资源在推动公司业务发展过程中扮演重要之角色。

为给业户提供一个安全、舒适、和谐的居住环境,本公司将特别印制的《物业管理员工工作指南》小册子奉送给您,请仔细阅读,借此了解您的工作职责。

谨希望您能够在本公司内建立自己美好的事业。

工作指南

物业管理之员工在很大程度上代表公司执行大厦(住宅)管理工作,使受委托之物业及设施得到保障。因此本公司在有限资源下亦尽可能给予员工最大支持,务求在执行任务时,将服务做到最好,从而使公司声誉方面有所受益。

下述各项要点,希员工必须充分认识及执行:

1.0 公司规则

物业管理员工为本公司之前线工作人员,工作面对业主户及居民,其言行对公司之专业形象及声誉有着极大影响,故要求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纪律及保持良好行为及礼貌。所有员工须明白无论任何职务都要轮更当值,员工必须妥善执行有关之物业管理工作及听从直属上级指示。

1.1 所有员工须依照上级或物业经理所编定之时间表工作;

1.2 任何员工在下班时,如未有下更员工接班,必须在原来岗位

等候,同时通知该物业之主管。必要时可通知物业经理;

1.3 任何员工在当值时间,除接到上级指示外,不得擅离相关物

业;

1.4 任何员工在大厦(或住宅)发生紧急事故时得作后备工作人

员,除接到上级指示外,均须坚守指定之工作岗位及地点;

1.5 夜更当值人员,除紧急情况,或接到上级指示外,均需坚守

指定之工作岗位及地点;

1.6 员工如有需要与其他同事更调工作或当值时间者,需事前征

得物业主管或经理批准,否则不得擅自调更;

1.7 对业主/住客必须有礼貌,在执行条例时,应持不卑不亢的

态度;

1.8 在当值时间内,不得替业主或住客外出作私人服务;

1.9 全体员工应忠于职守,勤奋工作,遵守公司规则。如有下列

行为者当属违反雇佣条件及工作规则论,视情节可予以撤职处理、不给予薪金补偿、并丧失其福利及津贴。

1.9.1 当值时不穿制服,不佩工作证;

1.9.2 衣履不整;

1.9.3 迟到早退,上班不签到,下班不签退;

1.9.4 旷工;

1.9.5 拒绝服从上级命令;

1.9.6 违抗调派转往他处工作之命令;

1.9.7 在工作地点或办公范围内赌博;

1.9.8 当值时饮酒或在酒后当值;

1.9.9 擅离职守;

1.9.10 打架、争吵、行为不检;

1.9.11 不遵守公司条例;

1.9.12 故意或疏忽遗失、损坏及不照顾公司财物;

1.9.13 借职位索取他人金钱或收受他人礼物;

1.9.14 营私舞弊;

1.9.15 提供虚假资料欺骗公司;

1.9.16 当值时睡眠。

2.0 员工须知

2.1 适用范围

2.1.1 公司规则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含试用员工);

2.1.2 员工必须详读、了解和遵守公司规则。因违反公司规

则而被解聘,本公司有权不作任何形式补偿。

2.2 个人资料

2.2.1 入职本公司各员工,须认真填写个人履历表格,所报

资料必须正确、属实,故意虚报者可被免职;

2.2.2 员工个人资料如有更改(如通讯地址、电话号码、婚

姻状况、学历程度、职称资格等),应及时通知人事

部。

2.3 试用期

2.3.1 所有人员均须经试用,期满获同意后始能受聘为正式

员工;

2.3.2 试用期间表现不理想者,本公司有权延长其试用期;

2.3.3 试用期计入员工本公司服务年限;

2.4 办公时间

2.4.1 本公司管理员工工作时间为:

星期一至星期五的上午八时半至十二时;

下午二时至五时半;

星期六上午八时半至十二时;

2.4.2 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除公

司副总经理以上人员外,其余员工上班必须打卡。如

因公外出不能打卡或其他原因漏打,必须于外出前或

在24小时之内向主管上级报告并签字,否则一概作

缺席论;

2.4.3 员工因私事未能按时上班,或在办公时间内非因公外

出、早退、均应事先向所属部门或主管领导请假,否

则作旷职论。

2.5 假期

2.5.1 员工享受假期或申请事假、病假,必须到人事部办理

请、销假手续;

2.5.2 员工享受有薪假,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2.5.3 员工享受假期连续七天以上,应提前十天写出书面报

告交直属上司申请,以便安排接替工作。

2.5.4 员工假期可以累计,但累计总日数以不超过假期的

1.5倍为限。

2.5.5 员工存有假期未享受而又申请事假,其事假可按等同

日数的假期办理。

2.5.6 员工突然生病或遇其他突发性情况无法事前请假,必

须尽快在缺席第一天之内以电话通知人事部或主管

上司,否则作旷职论。旷职连续三天者,则按未有通

知而作自动离职处理。

2.6 个人责任

2.6.1 除公事外,任何员工均不得使用公司名义作任何用

途。滥用公司名义可视作欺诈行为,为个人利益而滥

用权力将会受到纪律处分。

2.6.2 员工在受聘用及以后任何时间,未得公司书面许可,

均不得向外透露公司有关财政、业务状况等资料;未

经部门主管同意,员工不得私自将文件复印、保存或

携离公司办公地点。

2.6.3 所有员工不得以直接、间接及任何形式承包公司工

程。

2.6.4 任何员工在办公时间内,均不得从事或兼职其他工

作。

2.6.5 所有员工均应小心使用公司财物,不得损坏或浪费。

2.6.6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非因公务离开工作岗位外出所发

生任何事故不论轻重责任概由个人承担。

2.7 工资

2.6.1 工资计算方法:

日薪=月薪÷23.5

时薪=日薪÷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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