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认识事物发展的原因、状态和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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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单元、正确认识事物发展的原因、状态和趋势

1、事物发展原因——内因和外因的辩证统一

(1)、含义:矛盾是事物发展变化的动力和原因。事物的内部矛盾叫内因;事物的外部矛盾叫外因。(2)、关系: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内因和外因同时存在,缺一不可。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内因和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据(根本原因),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外因必须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

(3)、坚持内外因相结合的观点看问题

基于内外因的辩证关系,我们在观察和分析问题时,必须做到:既要重视内因,又不能忽视外因的作用,坚持内外因相结合的观点。第一,要懂得在个人的成长过程中,首先要靠自己的主观努力,同时也不能忽视外部环境对个人成长的重要的影响作用。第二,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过程中,必须做到既要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又要坚持对外开放。反对闭关自守和崇洋媚外的错误倾向。

2、事物发展的状态——量变和质变的统一

(1)、含义:在哲学上,把事物在数量和程度上的逐渐的、不显著的变化,叫做量变;而把事物显著的、根本性质的变化,叫做质变。

(2)、关系: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变化的两种状态,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没有量变就没有质变;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事物的量变达到一定程度时必然引起事物质的变化。

提示:这里要注意量变引起质变的两种情形(特别是第二种性形)——一是数量的增减引起的质变,二是事物构成成分在结构和排列顺序上的不同而引起的质变。

(3)、事物是不断地经过“量变——质变——新的量变——新的质变”两种状态的循环往复,永不停息地向前变化、发展的。

(4)、方法论意义:

第一、要坚持适度的原则;第二、要不失时机地促成质的飞跃;第三、要重视量的积累。

3、事物发展的趋势——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

(1)、新事物是指符合客观发展规律,具有强大生命力和远大发展前途的东西。

(2)、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

首先,新事物必然战胜旧事物,前途是光明的。因为:第一,新事物符合客观发展规律,具有强大生命力和远大发展前途;第二,新事物具有旧事物无可比拟的优越性;第三,社会领域的新事物从根本上符合人民的利益,会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其次,新事物的成长一般要经历艰难曲折的历程,道路是曲折的。因为:第一、新事物的成长要经历一个由小到大、由不完善到比较完善的过程;第二、旧事物不会自行灭亡,它总要竭力扼杀和摧残新事物;第三、在社会历史领域,人民群众对新事物的认识、理解和接受还需要一个过程。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在前进中有曲折,在曲折中前进,是一切新事物发展的途径。

(3)、方法论意义:

学习前进性和曲折性相统一原理,要求我们在如何对待人生道路上的曲折和社会主义事业前进中遇到的困难等问题上要做到:既要坚信前途是光明的,又要准备走曲折的路,同时还要积极支持和扶持新事物。4、坚持辩证法,反对形而上学

(1)、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对立(分歧)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唯物辩证法主张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认为事物与事物之间、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都相互联系着,整个世界就是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的整体;形而上学则用孤立的观点看问题,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彼此孤立、互不相干的,从而否定事物之间的联系。

第二、唯物辩证法主张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认为世界上没有一陈不变的东西,一切事物都处在永不停息的运动、变化和发展之中;形而上学则用静止的观点看问题,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静止不变的,如果有变化也仅仅是数量上的增减或位置的移动。

第三、唯物辩证法主张用全面的观点看问题,认为任何事物内部都存在着矛盾,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本原因;而形而上学则用片面的观点看问题,它否认事物内部的矛盾性,认为外力的推动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本原因。

总之,是否承认矛盾,是否承认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源泉和动力,是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根本分歧。

(2)、学习了这一原理后,要在学习、生活和工作中坚持唯物辩证法,反对形而上学,学会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看问题,反对孤立、静止、片面看问题的方法。

1、正确理解内因和外因在事物发展中的不同作用

这是本课的重点,也是本课的难点。突破这一问题必须注意以下三点:

第一、所谓变化发展的根本原因,即变化发展的根本动力、发展的基础、源泉和根据。事物内部矛盾双方既相互依赖,又相互斗争,由此使双方力量和地位发生变化,从而推动事物的变化和发展,它决定着事物的性质和发展方向。

第二、所谓发展的条件,是指对事物的发展起影响、制约作用的各种外部因素。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在和周围事物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中发展的。所以,外部因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必要条件。

第三、事物的发展首先是事物本身的运动和变化,是事物内部矛盾双方相互作用的表现和结果。而事物内部矛盾运动又总是和事物外部的影响分不开的,这种影响是通过加强或削弱矛盾双方的某一方面而表现出来的。所以说,外因必须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

2、正确理解事物变化发展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

这是本课的重点。突破这一问题同样必须注意三点:

第一、区分量变和质变的根本标志是看事物变化是否超出了一定的“度”。“度”是一定事物保持其质的规定性的数量界限。量变是事物在数量、速度和程度上的变化,表现为不显著的变化,体现了事物的连续性,保持了事物质的稳定性。质变是非连续性的,是事物性质的根本变化。因此,在“度”的范围内的变化是量变,超出“度”的范围的变化就是质变。

第二、量变和质变是辩证统一的。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说明事物的变化总是在一定质的基础上从量变开始的;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只有量变达到一定程度时,才有可能发生质变,没有量变就没有质变。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说明量变在不断积累着破坏事物的质的因素和力量,一旦超过度的界限,必然发生质变;质变体现和巩固着量变的成果,只有质变才能使量变变得完美。质变还引起、促进新的量变,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使事物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

特别提示:(1)、并非有了量变就会有质变,量变只有达到一定程度时才会引起质变;(2)、量变引起质变有好坏之别,我们必须防止事物向坏的方向转化,努力促成事物向好的方面发展。

第三、质变是旧质向新质转化的决定环节。质变发生在新旧交替的关节点(是事物量变的极限,质变的起点,是事物“度”的数量标志。)上,如同事物发展链条中的纽结一样,既是前阶段量变的结束,又是新阶段量变的开始;既把不同质的事物区别开来,又把它们连接起来成为质量互变的契机。把握质变这个关节点,是正确理解量变和质变辩证关系的关键。

总之,量变引起质变,质变又引起量变,质变是原来量变的终结,又是新的量变的开始。事物就是这样不断地经过“量变——质变——新的量变——新的质变”的循环往复,由低级向高级,由简单到复杂,永不停息地向前运动、变化发展的。

3、如何理解事物的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

这也是本课的一个重点之一。

(1)、前进性是指事物运动的方向,即由低级向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的变化发展;曲折性是指事物运动变化的道路象波浪一样曲折起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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