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上市利弊分析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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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上市利弊分析

文/周良

近年来,建筑行业进入门槛不断提升,竞争日趋激烈,市场集中度不断提高,在高端的建筑市场往往是生产经营和资本运作结合发展。因此,很多施工企业凭借自身的特色优势逐鹿股市,与资本市场融合,打造资本运营平台,延伸业务链条,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打造核心竞争力,使企业进入了更高层次的竞争,获取价值更高的收益。但是,建筑企业上市的风光背后也有一丝的不安。并非所有企业在所有发展阶段均适合公开上市,上市是一把“双刃剑”,让企业赢得利益的同时,也把企业推向了更大的风险边缘。本文在对多家上市建筑施工企业的研究基础上,对建筑企业上市的主要目的、上市条件、上市关键优势和上市弊端进行了综合分析,希望能够为众多处于改革中的企业是否走上市之路提供借鉴和参考。

一、建筑企业上市目的

建筑业正由劳动力密集型竞争逐步向管理密集型、技术密集型、资金密集型竞争过渡,建筑市场的竞争主体将逐步集中在专业突出、资本雄厚、管理先进、技术装备程度高的建筑企业之间展开。结合建筑行业的发展趋势及未来的竞争特点,分析其上市目的:

1、拓宽筹资渠道

企业进行扩张、产业链延伸等发展所亟需的资金,单纯依靠企业自有资金和银行信贷很难得到满足。一方面,企业自有资金,主要是依靠自身多年经营成果积累,资金量有限,另一方面,银行信贷借还贷条件要求苛刻,利息成本相对较高。将筹资渠道转向资金雄厚的股市自然成为一种更好的选择。借助企业上市,企业可以通过多种筹资方式(如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定向增发、附认股权公司债券等),持续获取低成本资金,并借此形成良性的资金循环。同时,企业上市后,能获得银行的更加信任,在贷款条件和额度方面都能给予公司更多的便利,企业能够以更高的效率、更低的成本获得银行资金支持。以2008年3月刚刚上市的中国铁建为例,中国铁建先于2008年3月10日发行A股,共计募

集资金222.46亿元人民币;2008年3月13日,又发行H股,共计募集资金182.5亿港元,在短期内就在证券市场筹集到了巨额资金。

2、提高市场竞争实力

建筑企业上市有利于提高市场竞争力,增强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在同行业取得领先的时机。建筑企业上市后利用所募资金可大量购买大量先进设备,提高施工机械化水平,从而提高施工效率,扩大施工规模,增加经济效益。例如,中国交建在2012年上市时,筹集50亿元资金,其中30.55亿元(占总筹资额的60%)用于疏浚船舶购置和机械设备购置。现在工程承包,不仅局限于企业信誉、报价、质量、品牌的竞争,更看中的是企业的资金实力,特别对大型的、资金需要量大的建设项目,承包商的这种财务能力往往成为能否中标的决定性因素,这个因素不管在国内(国外),其影响力都是一样的。因此,很多上市的建筑企业把很大一部分资金也用于BT/BOT工程项目上。现在建筑企业发展产业一体化服务能力成为一种趋势,很多上市的建筑企业,以建筑施工为核心,积极向上下游产业延伸。典型的上游重点目标产业是:水泥制造、混凝土生产、工程设备制造、钢结构制造等;典型的下游重点目标产业是:房地产开发、公路大桥运营、水处理工厂运营等。例如,中国建筑在其招股说明书中,明确提出募集的资金中约80亿用于普通住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约6亿用于钢结构加工基地项目。

3、升级经营模式

近年国家大力推行PPP项目运作模式,这种模式可实现多方共赢,以往的DB/BT/BOT/BOOT等也是这种模式下的具体运作方式。随着越来越多的工程项目采取此类方式运作,建筑企业的经营模式也随着在转变,很多都从产业经营向资本运作与产业经营结合的高端经营模式方向去发展,以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而这种经营模式对企业的资金实力要求是较高的,因此建筑企业上市就成为了比较好的选择。

4、提升企业知名度及品牌形象

对于建筑企业来讲,体现其品牌价值和形象主要是通过打造精品工程和承接标志性建筑工程的方式进行宣传和推广,这种传统方式对推动企业品牌的影响范

围和认同度的作用相对有限。如果企业发行上市,媒体会给予更高的关注度,借助股票交易及相关信息的披露会产生巨大的广告效应,极大的提高企业知名度,扩大业主、供应商、合作伙伴对企业品牌的认同度,为企业业务发展带来有力的支持。

5、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从企业发展阶段看,国内大型建筑施工企业正处于规范化管理向标准化管理过渡的阶段,而众多的中小型建筑施工企业则正处于粗放式或粗放过渡到规范式管理阶段。随着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化,传统、粗放的企业管理模式已经越来越无法适应企业的市场化发展,借助上市,通过股份制改造,企业可以明晰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同时,公司将受国家证券监管部门、第三方中介机构的监管与指导,有利于公司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规范化运作。

二、建筑企业上市条件

就已经上市的建筑企业看,在国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都有上市的建筑企业,绝大部分建筑企业还是选择在主板和中小板进行上市,主板与中小板的上市条件没有明显区别,企业仅需根据企业规模大小,选择合适的板块进行上市。以河北港工目前企业的规模,可能中小板更为合适,本报告以中小板市场为参考,企业上市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

1、公司的主体资格

从公司的组织形式上看,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备上市的基础条件。

2、公司的经营状态

对公司的经营期限有严格要求,公司必须持续经营3年以上。由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整体折股,改制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期限可以连续计算。公司的生产经营范围要合法、合规,并且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公司最近3年的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

(1)公司的设立。公司的股东出资按时到位,不存在虚假出资的情况。

公司的股权清晰,不存在权属争议。

(2)公司的资本数额。公司的注册登记显示的注册资本不少于3000万元,公司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3、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的独立性主要是考察公司是否被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非法控制,是否侵犯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在独立性方面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公司应当有自己的资产并且该资产与公司的生产经营相配套;

(2)公司的人员独立、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公司任职;公司应当有自己的员工;

(3)公司的财务独立,公司要有自己的财务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有自己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

(4)公司的业务独立。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不正当的关联交易,公司业务不依赖于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公司规范运行

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机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5、公司的财务与会计

(1)财务方面。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已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2)会计方面。公司应当建立规范的会计制度,财务报表以真实发生的交易为基础,无篡改、操纵、伪造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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