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储量管理
煤矿地质学第11章 矿井储量管理
回采煤量 = 可采期(a)
期末回采煤量(万 t) 当年平均月计划回采 产量(万t/a)
(三)三量的合理可采期 影响三量合理可采期的因素很多, 主要有:
1.矿井地质条件
2.井型和采区布置
3.开拓方式和开采方法
4.机械化程度
四、三量的统计与分析
(一)三量计算图 (二)三量统计 (三)三量的动态分析 1.期末三个煤量增减情况按期末完成各类 巷道所圈出的三个煤量。 2.根据生产计划说明三个煤量能否保证采 掘接替。 3.按工作面、采面、水平接替的要求,分 析三量可靠程度和分布情况。
第三节 储量动态管理
一、储量的动用与损失
(一)煤炭产量的统计 1.生产统计 2.销售量和存煤量统计 3.采区丈量
(二)矿井储量的损失
1.损失量分类 按损失发生的范围可分为工作面损失、 采区损失、全矿井损失。 按损失形态可分为面积损失、厚度损 失、落煤损失。 按损失发生的原因可分为与采煤方法 有关的损失、不正确开采的损失、落煤损 失、地质损失、永久煤柱损失、开采技术 条件达不到造成的损失。
Q 回 = LhMDK
三、三量可采期
(一)三量可采期的规定 开拓煤量可采3-5a以上,准备煤量 可采1a以上;回采煤量可采4-6个月以 上。 (二)三量可采期的计算 公式为:
开拓煤量 = 可采期(a) 期末开拓煤量(万 t) 年设计生产能力或当年 计划产量(万t/a)
准备煤量 = 可采期(a)
期末准备煤量(万 t) 平均月设计能力或当年平均 月计划产量(万t/a)
本章重点: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矿井储量的分类和特点
矿井三量管理 储量动态管理
矿井储量是指井田范围内查明的符 合国家煤炭储量计算标准的全部储量。 矿井储量管理工作内容有:定期进行分 煤层、分水平、分煤种及不同开采技术 条件各级储量的计算和汇总;“三量” 的划分和计算;产量测定和统计;损失 量统计及分析;储量动态分析及矿产储 量表的编制等。
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
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引言矿产资源储量作为重要的国民经济资源,在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因此,对于矿井储量的管理具有特殊的重要性。
矿井的储量管理关系到矿山的经营和资源利用,是保障矿山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面。
本文档对于生产矿井的储量管理作出规范,旨在确保矿井储量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促进矿井的高效经营。
术语和定义1.矿井储量:指在矿井权有效期内,通过调查、勘探、测量确定的在一定条件下可采的矿物质的数量。
2.预测储量:指在权利有效期到期前,根据原始资料及其补充数据,通过科学计算后得出的预测值。
3.评估储量:指在认定权利有效期期满时,依据“煤矿资源分类和评价基本规则”,按照部门制定的评估标准,按照勘探或开采的相关数据计算得出的储量值。
4.年均采出量:指在年度计划内实际采出的矿石或产品量,以吨计算。
5.递归计算法:指在已知数据的基础上推算出储量数据的方法。
6.定向探测法:指通过钻探、采样等方法,选定钻探或采样点进行勘探,以推算储量数据的方法。
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储量计划的编制1.矿井权取得前,应当根据工程设计资料、地质探测资料、实测数据等信息,制定储量计划。
2.储量计划应当明确定义在采掘条件下的矿井年均采出量和其它采矿指标,并合理安排矿井探明、预探和采掘工作。
3.储量计划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定期修订并严格执行。
矿区勘探工作及数据报告1.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和实施勘探及勘探数据采集、处理和报告工作。
2.勘探数据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合规,满足国家有关规定。
3.应当以编制地质矿产部门公示的及使用的地质图为基础,对勘探区域的总储量、平均品位等进行推算和评估,评估储量应当进行严密核验,获得评估储量及其品位、采后损失率等信息。
矿井采矿工作及数据报告1.采矿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的要求组织采矿作业,保证采矿方向和采动尺寸的准确性。
2.采矿数据报告的准确性应当得到保证,应当按照真实数据进行报告,严禁虚假数据。
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
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随着现代工业的不断发展,矿产资源的开采和利用也越来越重要。
在矿业生产中,矿井储量的管理是十分关键的环节。
本文将介绍生产矿井储量管理的规定和实施细则。
一、生产矿井储量的概念和意义矿井储量指矿床中可开采的矿石数量。
矿井储量的管理是指通过对矿井储量进行勘探、评估、计算及储量评价,科学合理利用资源,保证矿产的持续生产,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国家资源战略安全等等。
二、生产矿井储量管理的规定生产矿井储量管理的规定主要包括国家和地方两个层面的相关法律法规,下面将对其进行详细介绍。
1. 国家法律法规•《矿产资源法》:该法规定,矿山企业应当合理开采矿床,保证矿产资源的合理利用和资源开发的可持续性。
•《矿山安全法》:该法规定,应当严格管理矿山储量,保护矿山资源。
•《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矿产资源的勘查应当科学、合理,确保矿区矿产资源的持续供应和保护。
2. 地方法规•《矿山安全规定》:该规定要求矿山企业要建立健全储量管理制度,确保储量管理合理有效。
•《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矿山企业倡导科学保护储量,遵循资源可持续发展原则。
三、生产矿井储量管理实施细则生产矿井储量管理的实施细则主要包括以下七个方面:1. 勘探工作勘探工作是矿井储量管理的基础和前提。
矿业企业应当科学合理地进行勘探工作,对矿井储量进行准确评估。
2. 储量计算勘探工作完成后,矿业企业应当对矿井储量进行计算,确保计算数据准确可靠。
3. 储量管理矿业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储量管理制度,实施科学的储量管理和动态监测,及时掌握储量变化情况。
4. 矿井开采矿业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全开采矿井资源,充分利用资源,控制合理开采范围,保证储量的合理保护。
5. 储量审计矿业企业应当定期进行储量审计,建立储量动态评价体系,及时掌握矿产资源的变化情况,为制定科学合理的开采策略提供数据支持。
6. 储量披露矿业企业有必要及时披露有关矿井储量及其变化情况,保证信息公开透明,促进社会监督,防止违规行为。
矿井地质学第八章 矿井储量管理
1.可采期的计算(新建矿井) 开拓煤量可采期(年)=移交当时的开拓煤量(万吨)
年设计生产能力(万吨 / 年)
准备煤量可采期(月)= 移交当时的准备煤量(万吨) 平均月设计能力(万吨 / 月)
回采煤量可采期(月)= 移交当时的回采煤量(万吨) 当年平均月计划回采产量(万吨 / 月)
第二节 三量管理
一、三量管理
矿井生产的准备阶段包括水平开拓、采区准备和开 切工作面三个阶段,在开拓、采区准备和回采工作面 阶段掘进的巷道分别称为开拓巷道、准备巷道和回采 巷道,而由这三种巷道所圈定和构成的可采储量分别 称为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和回采煤量,简称三量。
第二节 三量管理
二、三量划分和计算 1. 三量的划分
Q准-准备煤量(t); L-采区走向长度(m); h -采区倾斜长度(m);
M -采区煤层平均厚度(m),其他同上。
第二节 三量管理
3)回采煤量
Q回=LhMDK
Q回-回采煤量(t); L-工作面走向长度(m); h-工作面倾斜长度(m); M-工作面煤层平均厚度(m); K-工作面回采率。
第二节 三量管理
(6)控制的边际经济基础储量(2M22):当前不合理,估算基础储量高,可行性一般
第一节 矿井储量分类和特点
二、矿井储量类型与编码
3. 资源量:是指查明矿产资源的一部分和潜在矿产资源。包括经可行性研
究或预可行性研究证实为次边际经济的矿产资源以及经过勘查而末进行可行 性研究或预可行性研究的内蕴经济的矿产资源。
(2)地质及水文地质煤柱台账:由于地质原因的影响而留设 的煤柱。
(3)护巷煤柱台账。 (4)“三下”压煤量台账。
第三节 储量动态管理
3)储量的注销 由于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影响煤炭储量的采出,经上级批
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定
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定
1. 矿井开发前应进行储量评估,确保储量符合开发的经济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2. 矿井的储量管理应遵循科学、严谨的原则,确保数据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3. 矿井储量管理应建立完善的数据采集、统计和分析体系,及时更新和维护储量数据。
4. 矿井储量管理应根据开采进展情况,定期进行储量盘点和调整,确保储量数据的及时更新和准确性。
5. 矿井储量管理应与生产计划和资源开发计划相衔接,确保生产和开发的有序进行和优化利用储量。
6. 矿井储量管理应加强与监管机构的沟通和协作,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合规和安全生产。
7. 矿井储量管理应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对储量数据的审核和监督,防止虚报和篡改储量数据。
8. 矿井储量管理应加强对储量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探索和推广节约型和高效的采矿技术和管理模式。
9. 矿井储量管理应加强对储量动态变化和资源消耗的监测和评估,提前预警并采取相应措施。
10. 矿井储量管理应加强对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员工的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保证储量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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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
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1. 引言为规范生产矿井储量管理,保证矿井安全运营和合理开采,制定本管理规程。
2. 矿井储量确定2.1 全面测量储量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矿井全面测量,确定矿井储量。
2.2 纠正计算偏差发现矿井储量计算有误,应当立即纠正并调整开采计划。
2.3 矿井储量保密矿井储量属于企业竞争机密,不得外泄。
3. 矿井储量管理3.1 储量动态跟踪矿井储量管理需定期跟踪动态,及时了解矿井开采和储量消耗情况。
3.2 储量纪录每一次开采后,应记录实际采出的煤炭或其他矿物品种和数量,以及储量变化情况。
3.3 储量核算计量部门要对储量进行定期核算,将核算结果与实际情况对比,及时发现问题并调整方案。
4. 矿井储量保护4.1 合理开采开采过程中要根据储量变化及时调整开采方式,合理利用储量资源。
4.2 矿井支柱支撑矿井支撑工作应当得到重视,避免矿井坍塌损失储量。
4.3 废煤利用废煤可以进行再利用,废煤的利用可以延长矿井的使用寿命,保护矿井储量。
5. 矿井储量评估5.1 定期评估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储量评估,确定矿井储量。
5.2 储量评估报告评估完成后,应制作出评估报告并公示。
6. 矿井储量消耗预测6.1 定期预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储量消耗预测。
6.2 预测结果分析和调整预测结果要与实际情况对比,及时发现问题并调整方案。
7. 矿井储量保障7.1 资金保障矿井储量保障需要足够的资金保障。
7.2 设施保障矿井开采需使用各种设施,设施的保障需要足够的资金支持。
7.3 人员保障矿井开采需要足够的人员进行支撑。
8. 矿井储量更新8.1 储量更新要求矿井每次更新后,应当更新储量数据,重新确定储量。
8.2 数据更新要求更新的数据要真实、准确、完整。
9. 矿井储量审定9.1 定期审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储量审定,确定矿井储量。
9.2 审定结果公示审定完成后,应制作出审定报告并公示。
10. 矿井储量保障责任10.1 生产部门责任矿井储量保障工作由生产部门负责。
2023年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定
2023年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矿井储量管理,提高矿井产量和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益,保护矿井资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生产矿井的矿井储量管理的有关活动和行为,包括矿井储量计算、矿井储量报告、矿井储量评估、矿井储量监测等。
第三条矿井储量指矿井中可采资源的总量,包括已开采的和尚未开采的。
第四条矿井储量管理应当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公正性、及时性、可操作性的原则。
第五条矿井储量管理应当依法依规进行,不得进行虚假申报、虚假宣传等行为。
第二章矿井储量计算第六条矿井储量计算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
第七条矿井储量计算应当根据矿床地质特征、矿井开发状态、采矿方法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
第八条矿井储量计算应当准确、真实、全面地反映矿井中可采资源的实际情况,不得夸大或低估矿井储量。
第九条矿井储量计算应当包括已开采和尚未开采的矿井储量,其中已开采的矿井储量应当根据实际开采的情况进行计算,尚未开采的矿井储量应当根据地质勘探情况进行估算。
第十条矿井储量计算应当以矿井的可持续开采为基本原则,注重保护矿井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十一条矿井储量计算应当保护矿井企业和矿工的合法权益,不得对其进行不当的限制和约束。
第三章矿井储量报告第十二条矿井储量报告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编制和签发。
第十三条矿井储量报告应当包括矿井的基本情况、矿井储量计算方法和结果、矿井资源的合理利用方式等内容。
第十四条矿井储量报告应当及时提交给有关政府部门备案,并公开对外发布。
第四章矿井储量评估第十五条矿井储量评估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并依法开展评估工作。
第十六条矿井储量评估应当根据矿井的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进行储量的可靠评估。
第十七条矿井储量评估应当注重科学性和准确性,不得进行虚假和误导性的评估。
第十八条矿井储量评估应当对评估结果进行公正、客观、全面的说明,不得误导投资者。
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定范本(2篇)
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定范本矿井储量是矿产资源开发与利用的重要指标之一,对于保障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矿井储量的管理,提高矿产资源的开发效益和利用效率,制定和实施科学有效的管理规定显得尤为重要。
以下是关于矿井储量管理的一份规定范本,以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矿井储量的管理,维护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秩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矿井储量管理单位及其相关人员,包括矿产资源的开发、生产和利用过程中的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矿井储量管理应坚持科学性、公平性、可操作性原则,加强信息管理和技术支撑,提高矿产资源的管理水平和开发利用效益。
第四条矿井储量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储量管理机构,明确各级职责,合理配置专业人员,加强培训和学习,提高储量管理人员的技能水平和专业素养。
第二章矿井储量的确定与评估第五条矿井储量的确定和评估是矿井储量管理的基础工作,应依据《矿产资源储量确定规范》等相关标准规范,结合矿井的地质特征、勘探开发数据和生产实际,进行科学合理的储量评估。
第六条储量评估的方法应包括地质勘探和采样、统计学分析、计算机模拟和优化等手段,确保储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七条储量评估应按照规定的分类和等级进行,包括探明储量、可能储量、预测储量和可采储量等,明确各类储量的定义和估算方法。
第八条储量评估结果应及时报送相关主管部门,并进行审定和备案,确保其合法、科学、准确和可靠。
第三章矿井储量的管理与监督第九条矿井储量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矿井储量档案,记录和管理矿井储量的基本信息、变动情况和评估结果等,并进行定期更新和维护。
第十条矿井储量变动应及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定和备案,确保储量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第十一条矿井储量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储量核查机制,定期组织对储量数据的核查和核实工作,确保储量数据的真实可靠性。
第十二条矿井储量管理单位应积极开展技术储量的开发利用研究,提高矿井的采收率和综合利用效益,促进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煤矿储量管理年度总结(3篇)
第1篇一、引言2023年,我矿在上级领导的正确指导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煤矿储量管理的各项要求,积极推进储量管理工作,确保了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安全生产。
现将2023年度煤矿储量管理总结如下:二、工作回顾1. 储量估算与台账管理本年度,我矿严格按照《矿山储量动态管理要求》进行储量估算,确保了估算图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同时,建立健全了储量台账和损失计算台账,实现了储量的动态管理。
通过对储量数据的实时更新和分析,为生产计划的制定提供了有力支持。
2. 统计管理(1)储量动态情况:本年度,我矿对储量动态进行了全面统计,准确掌握了损失量及构成原因,为储量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
(2)储量变动批文、报告:严格按照时间顺序编号、合订,确保了储量变动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回采率分析:定期分析回采率,如实反映了储量损失情况,为生产优化提供了数据支持。
3. 资源回收管理(1)合理开采:按照设计施工,确保了煤炭资源的合理开采。
(2)提高回采率:通过技术革新,提高了回采率,减少了资源浪费。
4. 重大事项(1)鼓励复杂区域开采:在地质构造复杂、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区域,积极推动煤炭资源的开采。
(2)提高回采率技术革新:持续开展提高回采率的技术革新,提高资源利用率。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1. 存在问题(1)部分矿井储量估算不够精确,导致生产计划与实际不符。
(2)部分矿井储量台账管理不够规范,影响了储量动态管理的准确性。
2. 改进措施(1)加强储量估算培训,提高估算人员的技术水平。
(2)加强储量台账管理,确保台账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四、展望2024年,我矿将继续加强煤矿储量管理工作,努力实现以下目标:1. 提高储量估算的准确性,确保生产计划的科学性。
2. 规范储量台账管理,提高储量动态管理的准确性。
3. 深入开展提高回采率的技术革新,提高资源利用率。
4. 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推进煤矿储量管理工作。
总之,2023年我矿在煤矿储量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定
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定
是指对矿井储量进行管理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
其目的是确保矿井储量的准确计量和科学管理,以保障矿井的持续生产和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定:
1. 储量计算规定:确定矿井储量计算的方法和准则,包括确定矿区面积、矿层厚度、平均品位等参数的计算方法,以及储量计算的公式和表格。
2. 储量报告要求:规定矿井储量报告的内容、格式和提交时间,要求按照一定的周期和标准对矿井储量进行报告,以便上级机构进行监督和统计分析。
3. 储量审核程序:设立储量审核程序,对矿井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审核,确保储量计算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 储量监测系统:建立矿井储量监测系统,对矿井生产和储量变化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储量管理中的问题。
5. 储量调查和评估规定:规定对矿井储量进行调查和评估的方法和要求,指导对矿井储量进行综合评估和预测,为矿井规划和生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6. 储量管理责任制:确定矿井储量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各级管理层和岗位的储量管理职责,建立相应的激励和考核机制。
总之,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定是为了确保矿井储量的科学管理,保障矿井的可持续生产和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
这些规定和制度对于矿井管理者和从业人员来说都具有指导性和约束力,是促进矿井健康发展和持续利用资源的重要手段。
矿井储量管理
第二章矿井储量管理第一节矿井储量的分类和特点主要内容:一、矿井储量的分类二、矿井储量的特点一、矿井储量的分类可采储量:指工业储量中预计可采出的储量设计损失量:为了保证采掘生产的安全进行,在矿井(采区、工作面)设计中,根据国家技术规定,允许丢失在地下的能利用储量。
可采储量、设计损失量与工业储量三者间的关系为:T= (I-P) K式中T——可采储量,万tI——工业储量,万tP——设计损失量,包括保安煤柱、隔离煤柱以及因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等不能开采的煤。
K——设计采区采出率二、矿井储量的特点随采掘工程的进展,矿井储量管理将具有以下特点:1、储量在数量和级别上将发生动态变化;2、储量计算的各种参数更为准确可靠;3、要对各种原因造成的煤量损失进行监督和分析;4、要进行“三量”管理。
第二节矿井三量管理主要内容:一、三量管理的意义二、三量的划分和计算三、三量可采期四、三量的统计与分析一、三量管理的意义搞好三量管理是保证矿井生产正常连续、稳产高产的重要环节。
二、三量的划分和计算(一)开拓煤量在矿井可采储量范围内已完成设计规定的主井、副井、风井、井底车场、主要石门、集中运输大巷、集中下山、主要溜煤眼和必要的总回风巷等开拓掘进工程所构成的煤储量,并减去开拓区内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设计损失量和开拓煤量可采期内不能回采的临时煤柱及其它开采量,即为开拓煤量。
计算公式:Q开=(LhMD-Q地损-Q呆滞)K式中:Q开——开拓煤量,t;L——煤层两翼已开拓的走向长度,m;h——采区平均倾斜长,m;M——开拓区煤层平均厚度,m;D——煤的视密度,t/m3Q地损——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t;Q呆滞——呆滞煤量,包括永久煤柱的可回采部分和开拓煤量可采期内不能开采的临时煤柱及其它煤量,t;K——采区采出率。
(二)准备煤量在开拓煤量范围内已完成了设计规定所必须的采区运输巷、采区回风巷及采区上(下)山等掘进工程所构成的煤储量,并减去采区内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开采损失及准备煤量可采期内不能开采的煤量后,即为准备煤量。
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定
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定引言矿井储量是矿井的重要企业资源,对于矿井的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矿井储量的管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制定本规定。
一、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1. 依法合规:储量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
2. 科学精细:储量管理要根据可靠的地质勘探和评价结果进行,确保数据科学准确。
3. 风险可控:储量管理要充分考虑矿井的工程技术条件和安全风险,做到风险可控。
4. 实事求是:储量管理要实事求是,不虚增储量,不夸大资源潜力。
二、储量评估和审定1. 储量评估要依据矿井的地质勘探和资源勘查情况,采用合理的评估方法和技术,确保评估结果真实可信。
2. 储量评估应包括可采储量和可较量储量两部分,分别进行评估和审定。
3. 储量评估的结果要经过相关专业人员的审核和核对,确保评估过程的公正和准确。
4. 储量评估和审定应定期进行,及时更新矿井的储量信息,为企业决策提供依据。
三、储量把握和控制1. 矿井生产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储量规定的范围进行采掘,不得擅自超采或超限开采。
2. 矿井应合理利用储量,避免资源浪费和矿井资源耗竭。
3. 储量变动情况应及时记录和报备,确保矿井储量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4. 储量管理要注重矿井的可持续发展,遵循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原则,做到矿井的可持续利用。
四、储量信息的保密和公开1. 储量信息是矿井的核心机密信息,必须严格保密,避免泄露。
2. 储量信息的公开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信息公开的透明和公正。
3. 矿井可以披露相关的储量信息,为社会公众和投资者提供参考和了解。
五、储量管理的监督和检查1. 监管部门应对矿井的储量管理进行定期监督和检查,确保管理规定的有效实施。
2. 对于违反储量管理规定的矿井,监管部门应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理。
3. 监管部门和企业管理人员应加强沟通与协调,共同推进储量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改进。
结语本规定是对矿井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和管理规定,通过科学规范的储量管理,可以有效保障矿井的资源利用和可持续发展,实现矿井的经济效益最大化。
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定
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定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矿井储量管理规定:
1. 提前评估:在开始挖掘之前,进行详细的地质勘探和储量评估工作,确定矿井的储量。
2. 定期检查:定期对矿井进行检查,监测储量变化和矿井的运营情况。
3. 随时更新:如果发现储量有显著变化,需要及时更新储量数据,并调整生产计划。
4. 储量记录:对每个矿井的储量进行详细记录,包括开始时间、储量数量和变化情况等。
5. 控制产量:根据矿井储量情况,制定合理的产量控制计划,确保生产在可持续的范围内。
6. 合理开采:根据矿井储量情况,合理规划开采方式和时间,避免过度开采导致储量耗尽。
7. 矿井复储:对储量耗尽的矿井,进行复储工作,寻找新的矿层或者储量补充。
8. 合规经营: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确保矿井的经营合法合规。
这些规定可以根据不同矿井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调整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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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定
2023年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定____年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矿井储量管理,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效益,保护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境内各类矿井的储量管理。
第三条储量管理是指对矿井所蕴藏的矿产资源进行定量、定性的估算、计量和管控的活动。
第四条矿井的储量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分类标准进行管理与评价。
第五条储量管理应遵循科学、公正、合法、公开的原则。
第六条矿井的储量信息应当及时、真实、完整地报送相关部门,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二章储量管理的目标和原则第七条储量管理的目标是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综合利用,提高矿产资源的保障供应能力。
第八条储量管理的原则包括科学性、可行性、保密性、公正性、开放性和风险可控。
第九条储量管理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储量评价的方法和技术,并进行论证和验算。
第十条储量管理应根据矿井特点和资源需求,制定合理的储量开采方案和周期。
第十一条储量管理应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鼓励资源的节约利用和循环利用。
第三章储量估算和计量第十二条储量估算应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技术,包括地质勘探、测量、地理信息系统、遥感和模拟计算等。
第十三条储量估算应依据矿井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地质条件、勘探数据、采矿水平和技术条件等因素。
第十四条储量计量应按照国家有关计量法规进行,确保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五条储量计量应定期核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修正,并及时报送相关部门。
第四章储量管理和管控第十六条矿井储量管理应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储量信息的及时、准确地收集、存储和传递。
第十七条矿井储量管理应制定相应的工作流程和管理规范,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和义务。
第十八条矿井储量管理应加强对储量开采情况的监督和控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十九条矿井储量管理应建立统一的储量变动登记制度,及时登记储量的增减和变动情况。
第二十条矿井储量管理应根据矿井的资源特点和需求情况,制定合理的矿井开采周期和储量消耗计划。
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定(5篇)
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____条加强矿井储量管理是合理开采煤炭资源,提高回采率的一项重要措施之一,正确地统计、计算和真实地反映生产矿井储量、采出量及损失量情况,是煤炭生产中不可缺少的基础工作。
根据原煤炭工业部(83)煤生字第____件精神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新颁《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结合集团公司目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____条有关业务部门职责范围一、生产技术部门主要负责:积极贯彻煤炭工业技术政策,及时处理报损储量,制定提高回采率的有关技术措施,具体提供矿井生产各种作业规程,确定各种煤层计划采高,改进采煤作业方法,总结提高回采率的经验,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
二、地质测量部门主要负责:1、合理圈定各级储量、采出量及损失量的范围,正确地测量、计算其数量,并分门别类地整理成台帐、图表、卡片等资料;2、对储量的变化、转出、转入、注销、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按照规定进行测算,申请核减报批。
年末汇总填编有关报表上报。
对生产部门申报批准后的报损储量年末进行汇总,填编报表上报;3、合理计算各种损失率,并进行分析上报;4、负责煤生38、44、45表及“三个煤量”等报表的汇总填报工作;5、及时掌握分析矿区和各矿井储量变化动态,监督矿井储量开发利用状况,正确提供有关储量数据,按时修改编制储量图件。
第____条各矿井地质部门必须配备专职储量管理人员,人员的数量要符合质量标准化的要求。
第____条本实施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章有关储量及回采率方面的补充规定第____条集团公司回采率标准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第____条对照国家煤炭技术政策规定,集团公司能利用储量的煤层,储量计算最低可采厚度为0.7m,最高灰份不得超过____%;暂不可利用的煤层,储量计算厚度可在0.6-0.7m之间,灰份规定在40-____%之间。
第____条在矿井生产过程中,应经常进行矿井储量方面的调查,并把调查的结果如实地记录归登在台帐、卡片、基础表上,填绘在图纸上。
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定(3篇)
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定矿井储量管理是矿业企业运营管理的重要环节,对于确保矿井生产持续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制定一套科学、完备的矿井储量管理规定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就矿井储量管理规定的制定过程、内容和实施要求进行详细介绍。
一、矿井储量管理规定的制定过程1.确定制定目的和意义。
矿井储量管理规定的制定目的是为了规范矿井储量的管理,确保矿井储量的准确度和可行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矿产产值。
其意义在于为矿井企业提供储量管理的依据,促进矿业可持续发展。
2.召开矿井储量管理规定的制定会议。
会议应邀请企业的技术、经营管理、安全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参加,共同商讨矿井储量管理规定的制定事宜。
3.明确制定任务和时间节点。
根据矿井储量管理的特点和要求,明确制定任务和时间节点,确保规定的制定过程和进展有条不紊。
4.搜集资料和调研。
为了确保矿井储量管理规定的科学性和实用性,需搜集大量的矿井储量管理相关资料,并进行实地调研,掌握实际情况。
5.制定初稿和修改稿。
根据资料搜集和调研结果,初步制定矿井储量管理规定的初稿,并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然后进行修订完善。
6.内部审批和外部评审。
完成初稿和修改稿后,需进行内部审批,由企业主管部门、技术部门、经营管理部门等多个部门的领导层和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并听取相关专家和业务人员的意见。
7.正式发布和宣传。
完成内部审批和外部评审后,将矿井储量管理规定正式发布,并通过内部渠道和外部宣传,向矿井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广泛宣传,确保规定的贯彻执行。
二、矿井储量管理规定的内容1.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
包括准确性原则、可行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动态性原则等,明确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2.储量管理的组织管理。
包括矿井储量管理机构的设置、职责划分和人员配置等,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在储量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
3.储量管理的制度和规程。
包括矿井储量计算制度、储量报告制度、储量调整制度等,明确储量管理的制度和规程。
2023年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定
2023年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矿井储量,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效率,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矿产资源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各类矿井的储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矿井储量是指矿床或矿体内蕴藏的矿石或矿物的量。
矿井储量管理是指对矿床或矿体内的矿石或矿物进行定量测定、评估和监管的过程。
第四条矿井储量管理应遵循科学、公正、合理、可持续的原则,坚持资源保护优先、绿色发展、效益最大化、风险可控等基本原则。
第五条矿井储量管理工作应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数据采集、处理、分析、应用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储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二章储量测定第六条矿井储量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测定,采用合理、科学的方法和技术,确保测定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第七条储量测定应充分考虑矿区地质条件、开采工艺、技术水平、矿石品位、矿石产量、资源保护等因素,进行合理的参数设置,尽量减少误差。
第八条储量测定应由具有相应资质和技术能力的机构或专业人员进行,同时应建立独立的监督机制,确保测定工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第九条矿井储量测定结果应及时报送相关主管部门,同时应建立储量备案制度,确保储量数据真实有效。
第三章储量评估第十条矿井储量评估是指对矿井储量进行定量和价值评估的工作。
第十一条储量评估应采用统一的评估方法和技术,同时充分考虑矿区地质条件、经济条件、技术条件等因素,确保评估结果准确、可靠。
第十二条储量评估应由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能力的机构或专业人员进行,同时应建立独立的审查机制,确保评估工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第十三条储量评估结果应及时报送相关主管部门,同时应建立储量审核制度,确保评估结果真实有效。
第四章储量监管第十四条矿井储量监管是指对矿井储量的采集、整理、监测、分析、报告和监督管理的工作。
第十五条矿井储量监管应建立健全的数据采集、处理、分析和应用体系,确保储量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
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第一部分:引言1.1 目的此规程旨在规范生产矿井储量的管理,保障矿井生产安全和经济效益。
1.2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所有拥有生产矿井的企业及相关管理人员。
第二部分:术语定义2.1 生产矿井指进行矿石开采、生产作业的矿井。
2.2 储量指矿井内部所含有的已探明或推测的矿产量。
2.3 矿物储量评估对矿井内部储量进行评估和计算的过程。
第三部分:储量管理流程3.1 储量测算1.制定测算计划,确定测算方法和范围。
2.进行实地勘查,获取矿井内部地质信息。
3.利用地质勘探数据,进行储量测算和评估。
4.编制储量报告,提交相关部门审核。
3.2 储量监测1.每季度对矿井储量进行监测和验证。
2.发现储量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生产计划。
3.3 储量报告1.每年编制储量报告,提交至国家矿产管理部门。
2.报告内容包括储量数据、计算方法和评估结果。
第四部分:储量管理要求4.1 加强地质勘查1.提高勘查技术水平,准确获取地质信息。
2.勘探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关技能。
4.2 严格管理储量数据1.储量数据应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性和可靠性。
2.储量数据应进行备份和存档,防止丢失。
4.3 提高储量评估水平1.增加评估方法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2.减少储量评估误差,提高预测精度。
第五部分:附则5.1 本规程解释权归本企业所有。
5.2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的内容,企业及相关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确保矿井生产储量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矿井资源储量管理制度
矿井资源储量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矿井资源储量的管理,规范矿井开发生产,保障国家资源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原则1. 国家主导原则。
矿井资源储量管理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保证国家资源安全和可持续利用。
2. 协调发展原则。
矿井资源开发需与环境保护、社会经济效益等方面协调发展,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3. 公平公正原则。
矿井资源储量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对各方利益进行合理分配,并确保信息公开透明。
4. 确保安全原则。
矿井资源开发应确保安全生产,有效防范事故发生,保障员工和环境安全。
5. 省资源高效利用原则。
矿井资源储量开发应做到节约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科学管理矿井储量。
三、管理内容1. 矿井资源勘探管理。
矿井资源储量管理应首先进行资源勘探工作,确定矿井资源的蕴藏量和分布情况,为后续开发提供基础数据。
2. 矿井资源调查评估管理。
对于已探明的矿井资源,进行调查评估工作,确定其开发价值和开发方向。
3. 矿井资源开发规划管理。
根据矿井资源调查评估结果,制定矿井资源开发规划,包括开发方案、开发周期、投资收益等。
4. 矿井资源开采管理。
按照矿井资源开发规划,组织开采作业,确保开采效率和安全。
5. 矿井资源监测管理。
对开采过程中的资源储量进行监测,及时了解资源变化情况,做出调整。
6. 矿井资源回收管理。
开采结束后,对矿井资源进行回收处理,确保资源再利用,并进行环境恢复。
7. 矿井资源信息管理。
建立完善的矿井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对矿井资源进行全面监管和动态管理。
四、管理责任1. 矿井资源管理部门应当负责对各矿井资源的整体管理工作,统筹规划资源储量开发。
2. 矿井资源开发企业应当依法经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矿井资源的开发进行有效管理。
3. 相关部门和机构应当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矿井资源的开发生产得到有效控制。
五、管理流程1. 矿井资源调查评估:对已探明的矿井资源进行调查评估,确定矿井资源的开发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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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储量管理一、回采工作面调查储量管理人员要经常进行工作面调查,并填绘损失量计算图,按规定的格式定期上报。
回采工作面调查内容如下:1)工作面调查和丈量一般情况下10天一次。
当工作面推进较快或构造复杂时,应适当增加丈量次数。
工作面丈量应沿倾斜每10—15m丈量一点。
①工作面丈量的内容包括:工作面实际进度、长度、采高;工作面煤层产状要素、煤层厚度、夹石层数及厚度;工作面丢失的顶、底煤及浮煤厚度;工作面、采区内出现的主要地质构造、出水、自燃等地质现象。
②采高丈量的地点尺量选择在靠近煤壁处,皮尺应垂直与顶、底板、点位尽量分布均匀。
点距根据煤层稳定程度而定,一般不应超过10——30m。
煤层厚度及采高的丈量误差应小于煤层厚度的3%。
③浮煤厚度应在工作面放顶移架前测定。
浮煤厚度要实际丈量,并定期测定现场实际浮煤的松散容重,以便计算落煤损失。
④工作面丈量煤厚、采高、丢顶及浮煤厚度时,要选在同一个测定进行。
探煤厚工作中厚以上煤层,在回采过程中,配备专人定期进行探煤厚工作,并绘制出煤层等厚线图和剖面图。
厚煤层或构造复杂的煤层,要开一定数量的煤门或探煤眼,以便掌握煤层的厚度。
二、损失率在某开采范围内,损失掉的那部分储量占该范围内全部储量的百分比,称为损失率。
她是考核煤炭资源利用和开采技术及管理水平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之一。
损失率分为设计损失率和实际损失率两种。
设计损失率是根据设计规定的损失量所计算的损失率;实际损失率是根据开采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损失量所计算的损失率。
设计损失率和实际损失率都可以分为回采工作面损失率、采区损失率和矿井损失率。
1、实际回采工作面损失率的计算公式为工作面损失率=工作面损失量/工作面采出量+工作面损失量×100%式中,工作面损失量是实际工作面损失;工作面采出量,是指回采工作面内根据实测结果计算出来的采出煤量,其计算公式为Q面=S面h(d-R)式中Q面——工作面采出量;S面——工作面实际采空面积;H——平均实际采高D——煤的容重;R——工作面内实际发生的落煤损失;实际工作面损失率的计算公式是计算报告期内单个工作面损失率的公式。
如果计算从开采到报告期末或结束累计工作面回采率,式中的损失量应是工作面内从开采到报告期末或结束的全部损失量,式中的采出量应是工作面从开采到报告期末或结束的全部采出量,如果计算全矿井平均工作面损失率,式中的损失量应是全矿井各个工作面的损失量之和,式中的采出量亦应是全矿井各个工作面采出量之和。
2、实际采取损失率的计算公式为采区损失率=采区损失量/(采区采出量+采区损失量)×100%式中,采区损失量是指实际采区的损失;采区采出量,是指采区内各工作面实测出的煤量与采区巷道掘进煤量之和,其计算公式为Q区=∑Q面+∑Q掘Q区——采区采出量;∑Q面——采区内各工作面采出量之和;∑Q掘——采区已开采部分巷道掘进出煤量之和;式中采区巷道掘进出煤量可用下式计算:Q掘=S巷l巷dS巷——实际巷道断面平均见煤面积;l巷——采区见煤巷道长度;d——煤的容重实际采区损失率的计算公式是计算报告期内单个采区损失率的公式。
如果计算从开采到报告期末或结束累计采区回采率,式中的损失量应是采区从开采到报告期末或结束的全部损失量,式中的采出量应是采区从开采到报告期末或结束的全部采出量。
如果计算全矿井平均采区损失率,式中的损失量应是全矿井各个采区的损失量之和,式中的采出量亦应是全矿井各个采区的采出量之和。
3、实际全矿井损失率的计算实际全矿井损失率的计算公式为矿井损失率=全矿井损失量/(全矿井采出量+全矿井损失量)×100%式中,全矿井损失量是指实际全矿井的损失;全矿井采出量是指全矿井各个采区实际采出量之和,再加上为一个采区以上服务的大巷的掘进出煤量和巷道维修煤量。
这些数字除维修煤量外,均应按实测结果计算。
实际全矿井损失率的计算公式是计算报告期内矿井损失率的公式。
当计算从开采到报告期末或结束累计矿井损失率时,式中的损失量应是矿井从投产到报告期末或结束的全部损失量,式中的采出量应是矿井投产到报告期末或结束的全部采出量。
全矿井动用储量包括:各采区动用储量之和;实际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经正式批准报损的储量;为一个采区以上服务的大巷掘进出煤量;巷道维修煤量;全矿性永久煤柱损失量。
准备全部或部分回收的全矿性煤柱可作为独立块段进行损失率计算,不参加全矿井损失摊销。
原设计规定矿井结束前进行回收,但经开采影响或自然条件变化已无法再采出的这部分煤柱储量全部按实际损失处理,参加矿井结束时的损失率计算。
如果全矿性永久煤柱,按原设计规定允许全部丢失,但在矿井结束前有打算回收一部分,回收的这部分储量按原复采处理。
全矿性永久煤柱损失量的摊销方法,可根据开采方法和地质条件选择。
将各个煤柱按所在的不同水平、不同煤层分别进行摊销计算。
4、复采损失率计算已参加过损失率计算的块段,又进行复采回收,当期可不再计算,以免重复。
但在计算采区或全矿井从开始到报告期末累计或到结束的损失率时须从采区或全矿井的损失量累计数中扣出后在进行计算。
5、损失率和回采率的关系回采率=1-损失率6、回采率的规定采区回采率是:厚煤层不小于75%;中厚煤层不小于80%;薄煤层不小于85%。
回采工作面回采率:厚煤层不小于93%;中厚煤层不小于95%;薄煤层不小于97%。
三、储量的开采1、开采动用储量煤矿的开采过程中,已开采部分的采出量与损失量之和,称为开采动用储量,简称动用储量。
动用储量包括采出量和损失量两部分。
根据开采区域的不同,动用储量又可分为全矿井动用储量、采区动用储量和回采工作面动用储量。
2、采出量采出量指生产中实际采出的煤量,即实测产量。
在分析储量动态和计算损失率时,要用实测采出量。
工作面实测计算产量 定期对回采工作面和掘进巷道进行验收测量;测量的内容有回采工作面长度、进度、采高和掘进巷道的出煤量等;根据实测数据填绘到采掘工程平面图上,然后根据采掘工程平面图计算出工作面的月产量;将各工作面的计算产量相加,即得总的计算产量。
四、储量损失的分类煤炭损失是指在开采过程中,被遗留在井下未能采出的那部分储量。
它不包括地面运输、选矿过程中造成的损失。
1、损失分类储量损失分为设计损失和实际损失。
根据对储量损失分析上的不同需要,又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类:1)损失的区域分类 按损失发生的区域,可分为:回采工作面损失;采区损失;全矿井损失。
2)损失的原因分类 按损失发生的原因,可分为:与采煤方法有关的损失;由于不正确开采引起的损失;落煤损失;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设计规定的永久煤柱损失;开采技术条件达不到造成大损失。
3)损失的形态分类 按损失的形态,可分为:面积损失;厚度损失;落煤损失。
2、设计损失指矿井或采区、工作面设计中,根据国家技术政策规定,允许丢失在地下的那部分损失量。
设计损失有:设计工作面损失,它包括设计上规定的与采煤方法有关的损失、落煤损失;设计采区损失。
包括设计工作面损失、设计上规定的与采煤方法有关的损失;设计全矿井损失,包括设计采区损失、设计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设计全矿性永久煤柱损失。
3、实际损失实际损失是指在开采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损失量。
包括实际回采工作面损失、实际采区损失和实际全矿井损失。
1)实际回采工作面损失 指发生在工作面内的各项损失。
(1)实际发生的与采煤方法有关的损失。
主要是指由于开采技术条件的限制,采用某种采煤方法时,允许损失掉的储量,包括面积损失和厚度损失。
面积损失 按设计规定实际留设的小块煤柱和煤垛;采用刀柱、掩护支架、水采等采煤方法时,按规定实际留设的煤柱。
厚度损失 回采工作面内按规定是留设的护顶煤;因支护高度限制,工作面设计采高不能采全厚而丢失的顶、底煤;掩护支架开采时,在设计规定范围内的实际丢失的顶、底煤;分层开采时,在设计规定范围内实际留设的煤皮假顶。
(2)实际发生的落煤损失,是指工作面在回采过程中遗留在老塘内的煤量。
(3)实际发生的由于不正确开采引起的损失,是指不按批准的设计施工,违反开采程序或因生产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包括面积损失和厚度损失。
面积损失 回采工作面内因冒顶另开切眼造成的损失;工作面内由于水、火、瓦斯灾害造成的损失;工作面内未按规定的开采顺序开采造成的损失;工作面未采至终止线造成的损失;刀柱、掩护支架,水采等采煤方法,使煤柱实际尺寸超过规定部分的损失。
厚度损失 回采工作面内未规定留设而实际已留设的护顶煤;分层开采时,未按层位开采而丢失的顶、底煤;具备分层条件,但位按设计规定分层开采而整分层丢失的煤量;工作面未达到规定的采高规定的采高而丢失的顶、底煤。
2)实际采区损失 指发生在采区内各类损失。
(1)实际工作面损失是指采区内各工作面损失之和。
(2)实际发生的与采煤方法有关的损失,是指采用某种采区巷道布置方式时,为了运输、通风、安全的需要。
允许损失掉的储量,包括面积损失和厚度损失。
面积损失 指设计规定不回收的采区巷道保护煤柱储量;设计规定不回收的采区之间隔离煤柱和采区内阶段之间留设的煤柱储量。
厚度损失 主要指采区巷道顶、底部丢失的煤量。
(3)实际发生的由于不正确开采引起的采区损失,包括面积损失和厚度损失。
面积损失 指采区内由于违反开采程序造成的损失;各类煤柱超过规定尺寸的损失;采区内巷道冒顶造成的损失;采区内因水、火灾害等造成的损失;设计未做规定或已规定必须采出,但没有充分理由放弃不采的块段。
厚度损失 指采区巷道内超过规定尺寸的顶、底煤;未按设计规定分层开采、在采区巷道内遗留下来的煤量。
3)实际全矿井损失 指发生在矿井内的全部各项损失。
(1)实际采区损失是指矿井各采区内损失之和。
(2)实际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是指由于地质构造及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目前技术水平确实无法开采的局部地区的储量。
在开拓范围内,主要包括地质构造极为复杂、水文地质条件极为复杂、煤层极不稳定或处于临界最低可采厚度的不稳定薄煤层,无法开采的煤层或块段。
在开采范围内,遇到影响开采的断层或褶曲、煤层顶、底板有含水层或含水小窑并有突水危险、岩浆岩侵入、古河床冲蚀、陷落柱、自然烧变区影响局部煤层受到破坏或煤质变差等,需留设的煤柱。
(3)实际全矿性永久煤柱损失包括:设计规定不回收的工业广场煤柱储量;设计规定不回收的主井、副井、风井井筒保护煤柱的储量;设计规定不回收的全矿井或为一个采区以上服务的大巷保护煤柱储量;设计规定的永久性三下煤柱储量;井田边界等安全隔离煤柱储量;含水层或积水老窑防水煤柱储量;设计规定的断层、钻孔附近的防水煤柱储量等。
(4)抱损储量包括:在已开拓区域内,煤层顶板破碎,管理困难,开采后经洗选灰分仍超过规定标准,且无销售对象的煤层或块段;采空范围内因自然灾害或其它原因遗留下来的无法再利用的孤立块段;风氧化带至回风水平之间的煤层,虽采取措施仍无法采出的储量;极近距离煤层,采动其中一层,就会破坏另外的煤层,以致无法再开采的煤层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