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
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策划方案
![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策划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211f861d32687e21af45b307e87101f69e31fbfa.png)
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策划方案一、项目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创新创业已成为推动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大学生作为最具创新活力和创业潜力的群体之一,在创新创业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
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促进大学生创业项目的落地和发展,我们计划建立一个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
二、项目目标1、为大学生提供一个创新创业的实践平台,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
2、促进大学生创业项目的孵化和成长,提高创业项目的成功率。
3、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激发学生的创新创业热情。
4、加强与企业、政府等各方的合作,整合资源,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更多的支持和服务。
三、项目主体1、创业团队:由在校大学生或毕业未满 5 年的大学生组成的创业团队。
2、指导教师:由具有丰富创新创业经验的教师和企业专家组成。
3、管理团队:负责基地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
四、基地功能区划分1、创业办公区:为创业团队提供办公场地和基本的办公设施,如桌椅、电脑、网络等。
2、会议室:供创业团队进行项目讨论、团队会议等。
3、培训室:开展各类创新创业培训和讲座。
4、展示区:展示创业团队的项目成果和产品。
5、休闲区:为创业团队提供休息和交流的空间。
五、服务内容1、创业培训(1)邀请专家和成功创业者举办创业讲座和培训课程,包括创业基础知识、商业模式设计、市场营销、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2)组织创业团队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和活动,提高团队的实战能力和知名度。
2、项目辅导(1)为创业团队提供一对一的项目辅导,帮助团队解决在项目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2)定期对创业项目进行评估和诊断,提出改进建议和发展方向。
3、资金支持(1)设立创业基金,对优秀的创业项目进行资金扶持。
(2)协助创业团队申请政府创业扶持资金和各类社会投资。
4、资源对接(1)整合企业、政府、高校等各方资源,为创业团队提供市场渠道、技术支持、人才招聘等方面的服务。
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运营策划方案
![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运营策划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2487c316f6ec4afe04a1b0717fd5360cba1a8dcf.png)
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运营策划方案一、项目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高等教育的普及,大学生创新创业成为了推动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为了更好地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提高大学生的创业成功率,建立一个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显得尤为重要。
二、基地概述(一)基地名称基地具体名称(二)基地定位本基地旨在为大学生创业者提供一个集创业培训、项目孵化、资源对接、政策支持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创业服务平台,帮助大学生实现创业梦想,培育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创业人才。
(三)基地规模基地占地面积约X平方米,设有办公区、会议室、培训室、展示区等多个功能区域,可同时容纳X个创业团队入驻。
三、运营目标(一)短期目标(1-2 年)1、吸引至少X个大学生创业团队入驻基地。
2、为入驻团队提供不少于X次的创业培训和辅导。
3、帮助至少X个创业项目获得天使投资或其他形式的资金支持。
(二)中期目标(3-5 年)1、培育出不少于X家具有一定市场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的大学生创业企业。
2、与不少于X家知名企业和投资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为入驻团队提供更多的资源和机会。
3、成为本地区具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
(三)长期目标(5 年以上)1、打造成为全国知名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品牌,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运营模式。
2、为社会输送大量优秀的创新创业人才,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
四、服务内容(一)创业培训1、定期举办创业讲座、论坛、研讨会等活动,邀请知名企业家、创业导师、专家学者等分享创业经验和知识。
2、开设创业课程,包括创业思维、商业模式设计、市场营销、财务管理、法律法规等,提高创业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3、组织创业模拟实训,通过模拟创业过程,让创业者在实践中积累经验,提高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项目孵化1、为入驻团队提供免费或低价的办公场地、办公设备、网络等基础设施,降低创业成本。
2、协助入驻团队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手续,为创业项目提供一站式服务。
南京理工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管理办法(试行)
![南京理工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管理办法(试行)](https://img.taocdn.com/s3/m/afaa0d6dce2f0066f4332258.png)
南京理工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管理办法(试行)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加强创业实训,提高学生的创业技能,经南京理工大学大学生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研究决定,建立南京理工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园(以下简称孵化园)。
为保证孵化园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大学生孵化园是校内创业实践基地,通过提供创业场地及相关扶持政策,为大学生提供创业实践平台,规范引导园区内大学生创业团队创业实践,使大学生及其创业团队在经营管理、资本运营、团队协作、公共关系、风险竞争、法律契约、开拓创新等方面得到锻炼和提高。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三条大学生创业孵化园下设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负责孵化园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办公室主要职责1、做好大学生创业孵化园日常管理工作,监督各创业团队遵守园区各项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2、负责受理创业团队的申请和组织专家评审工作,指导创业团队进驻大学生创业孵化园;3、聘请校内外专家、专业教师、创业成功人士等为学生创业提供指导和服务,包括管理、营销、技术、法律、财务、心理等方面的咨询;4、发布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办事流程、创业信息、服务资源等公共信息;5、定期开展“创业沙龙”活动,组织大学生创业团队分享创业心得,交流创业经验,提升创业技能;6、为达到退出条件的创业团队办理退出大学生创业孵化园手续;7、负责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宣传、校企合作及市场推广;8、完成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创业团队的入驻条件与程序第五条入驻条件申请入住大学生创业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1、入驻对象为我校在校学生(含毕业三年内学生)及其创业团队。
2、创业项目符合国家和江苏省产业政策相关规定,与本专业、学科联系密切创业项目优先予以考虑。
3、申请入驻孵化园的团队应该具有较好的项目,有一定的科研创新水平,市场前景较好,能够创造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价值。
4、具备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和风险承担能力。
5、无违法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孵化基地安全管理条例
![孵化基地安全管理条例](https://img.taocdn.com/s3/m/c6191d45852458fb770b56dc.png)
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安全管理规定
各创业团队必须严格遵守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相关管理规定和孵化基地作息时间,不得擅自让管理人员打开大门;
各创业团队成员须凭出入证出入,并实行签到制度;
各创业团队必须做到离开园区时,锁门关窗,关闭电源;
孵化基地内禁止做饭,不得使用超负荷电器取暖等;
不准在孵化基地内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不准损坏公共设施、设备和随意搬动消防器材;
不准私拉电线、私接水源;
不准占有公共通道乱摆、乱挂、乱贴、乱扔垃圾;
现金等贵重物品不得存放在基地内过夜,当日营业结束到管理服务中心办理营业台账登记;对店铺进行内饰装修须到管理办公室办理装饰审批手续;
孵化基地内严禁任何人员留宿;
由于创业团队管理不善,发生安全事故,损失由创业团队承担;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各创业团队成员无论发现任何安全隐患,有义务立即向保卫处或者管理服务中心报告;
各创业团队不得在孵化基地区内通过任何形式发布有害国家安全、有损国家形象的言论。
湖南省大学生创业实训孵化基地管理办法(试行)
![湖南省大学生创业实训孵化基地管理办法(试行)](https://img.taocdn.com/s3/m/e3b9bfd45122aaea998fcc22bcd126fff7055d40.png)
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和促进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以下简称“孵化基地”)的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孵化基地包括物资平台和非物资平台,物资平台主要是指孵化间、共享孵化间、孵化基地物业等,非物资平台主要是指基地管理技术及其他非物资无形资产。
本办法适用于孵化基地内所有的组织和个人.第二章功能定位与管理体制第三条孵化基地经湖南省教育厅批准成立,系专门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提供孵化服务的孵化器组织,以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为核心目标,以公益性、示范性、专业性为主要特征,致力于开展政策理论研究、创业指导培训和创业孵化综合服务。
第四条孵化基地在湖南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指导下,由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管理。
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报经省教育厅、财政厅同意,出资注册成立湖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孵化服务有限公司,具体为孵化基地运营管理及日常管理提供服务。
第三章基地职责与入驻条件第五条孵化基地主要职责:1、免费为每个入驻项目提供20 平米左右的办公场地,网线、电话线端口入户,提供办公桌椅、电脑、电话机等设备租借服务。
2、协调入驻项目享受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等国家和省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3、会同相关部门开通“绿色通道”,为孵化成熟的项目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及相关事宜提供快捷、便利服务。
4、为入驻项目提供全程化的创业指导、培训以及政策、管理、法律、会计等咨询服务,对孵化项目在孵化期间的经营生产行为进行监管.5、为入驻的项目团队提供人事代理、户籍、档案、组织关系托管等服务。
6、开展创业带头人培训和创新创业教育师资培训。
7、组织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8、承担上级管理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主动开创有利于项目孵化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进入孵化基地的孵化项目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我省普通高校在籍在读毕业年级本专科生、研究生和两年择业期内的毕业生,项目负责人须品行端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能吃苦耐劳。
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制度
![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7f6d542fec630b1c59eef8c75fbfc77da26997d8.png)
四平市电商产业园四平市电子商务创业就业(孵化)基地管理制度四平市电子商务创业就业(孵化)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是经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由四平东北商域港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承建并管理运营。
基地为我市大学生的电商创业提供实践的场所,同时也为四平市社会自然人创业提供孵化平台。
为保证基地的有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基地以扶持大学生和社会自然人在电商领域自主创业为核心目标,以公益性、示范性、专业性为主要特征,以搭建集发展四平市电子商务产业、创业指导培训和综合服务为一体的创业孵化平台为主要形式,力争为大学毕业生和社会自然人提供电商创业的有利条件和良好环境。
第二条进入孵化基地的项目,主要以大学生创业者、社会自然人网店和初创型电商企业为主,其它具有创新意识、科技意识与电子商务相关项目亦可.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三条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四平东北商域港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业务拓展部负责.具体工作职责为:(一)全面负责基地的管理工作;(二)规划和落实基地的相关工作,聘请专业电商技术人员、电商专业讲师、电商创业成功人士等为大学生和社会自然人(含入驻孵化企业)创业项目的发展提供指导,包括管理、营销、网络推广、商品E化、美工、客服、货源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三)协助入驻基地单位办理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四)负责各入驻单位的有关指标统计、考核工作。
(五)帮助入驻基地单位争取省、市有关电子商务创业的优惠政策支持.(六)对基地入驻单位提供电商培训、业务指导、资金筹措等服务。
第三章入驻条件与入驻流程第四条符合以下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入驻基地:1、初创型电商企业1) 员工人数4人以上;2)在四平市区内注册登记;3)诚信经营、无违规操作行为;4)遵守产业园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
2、大学生创业者和社会自然人网店1)具有网店经营经验1年以上或经过基地正规培训的;2)诚信经营、决无经营假货或炒作信用的行为;3)创业项目运营计划经过基地相关部门论证可行的;4)遵守电子商务产业园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第五条入驻流程(业务拓展部)基地进行会审)))第四章优惠政策第六条基地为入驻单位提供以下优惠政策:1。
湖北医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
![湖北医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0cda46b7fe4733687f21aabb.png)
湖北医药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是大学生创业实习实训与成果孵化的基地,是开展创业教育、创业实习、创业服务,促进大学生自主创业的重要实践平台。
为了建设、管理和利用好湖北医药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湖北医药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以下简称孵化基地)在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由湖北医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领导小组负责建设与管理。
第二条孵化基地的建设和管理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培育大学生自主创业意识和提升创业能力为主要目标,以公益性、示范性、专业性为主要特征,以集政策理论研究、创业指导培训和综合服务为一体的创业孵化平台为载体,为我校在校大学生和部分毕业生的创业行动提供硬件支持与运营指导。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三条为加强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学校设立湖北医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
主管校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成员由学校办公室、发展规划处、招生就业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团委、教务处、科研处、财务处、后勤处、资产装备处、保卫处和各学院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职责为:(一)全面负责孵化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审核孵化基地的发展规划;(二)制定孵化基地的管理制度,组建创业导师团队;(三)筹措和管理创业基金;(四)研究和帮助解决入驻企业在创业过程中的困难;(五)帮助协调入驻企业与地方工商财税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六)指导创业服务工作和入驻企业的创业活动。
第四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招生就业工作处处长兼任,成员由学生工作处、团委、招生就业工作处、教务处和后勤处有关成员组成.公办室职责:负责孵化基地日常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孵化基地各项服务设施物业管理工作。
负责筛选进入孵化基地的新建大学生企业,负责提供对孵化企业进行创业指导和日常培训工作。
负责为进入孵化基地的大学生创业企业提供办公基本条件以及企业注册、税务登记、融资贷款和法律咨询等代理服务。
青岛理工大学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
![青岛理工大学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e23d2514a6c30c2259019e33.png)
青岛理工大学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学生创业能力,增强创业意识,鼓励和扶持更多的在校生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学校创建了“一校三区”格局的创业孵化基地。
为规范学校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和服务,根据《青岛理工大学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实施意见》(青理工就业〔2013〕10号)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创业孵化基地秉承“以学科专业为引领、以能力培养为核心、以市场机制为保障、以服务社会为目标”的理念,以专业化方式为在校生和毕业生(一年内)提供政策、场地、资金、设备等创业支持和服务,努力实现入驻企业(团队)与创业孵化基地共同发展。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三条学校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委员会负责创业孵化基地的组织领导,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委员会的决定。
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创业孵化基地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
青岛理工创业服务有限公司受托入驻未注册企业的团队对社会提供服务。
第四条学校实施校院两级管理模式,各学院成立相应的创业指导服务机构,协助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本学院创业团队的组建、申报、指导、培训和服务,协调好教学与创业的关系,协助做好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运营、服务等工作。
第五条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入驻企业和团队的监管,并会同学校科技发展总公司监管青岛理工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青岛理工创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入驻团队的监管。
第三章入驻条件第六条青岛理工大学在校及毕业一年内有创业项目或在创业导师指导下的学生均可申请入驻。
在校成绩优良、综合表现良好,参加过相关创业培训或省级创业大赛获奖的,团队组织结构合理,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较强,具有较为成熟的创业项目与计划,与学科专业结合紧密的项目或科技部门重点扶持的项目团队优先考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主创办企业可适当放宽入驻条件。
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第七条对于具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以及能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中介和帮扶的非在校大学生创业企业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由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批准。
辽宁省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暂行)
![辽宁省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暂行)](https://img.taocdn.com/s3/m/6ed1d5dcd05abe23482fb4daa58da0116c171f04.png)
--------------------------------------------------------------------------------------------------------------------------------------------辽宁省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暂行)。
txt再过几十年,我们来相会,送到火葬场,全部烧成灰,你一堆,我一堆,谁也不认识谁,全部送到农村做化肥。
辽宁省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和保障辽宁省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以下简称“孵化基地”)的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孵化基地包括孵化间、共享孵化间、孵化基地物业等。
本办法适用于孵化基地内所有的组织和个人。
第二章定位第三条孵化基地是经辽宁省政府批准成立,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和省教育厅领导下,专门为大学生创办企业提供含有中小企业生存与成长所需的共享服务项目和系统空间的孵化器组织.第四条孵化基地以扶持大学生创业为核心目标,以公益性、示范性、专业性为主要特征,以信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体,搭建集政策理论研究、创业指导培训和综合服务为一体的创业孵化平台.第五条为经慎重选拔进入孵化基地的新建大学生企业提供具有丰富服务内容的孵化空间和各种企业及项目相关信息,组织咨询与培训以提高创业者的各种技能,促进企业快速成长并独立经营。
第三章机构设置与管理体制第六条孵化基地管理委员会是孵化基地的领导决策机构。
其主要职责是为孵化基地的重大决策提供依据,执行孵化基地决议,负责组织实施孵化基地的各项措施,负责孵化基地内高新技术企业和中介机构、风险投资、孵化基地建设等其他市场主体的引进、管理及服务,协调各项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
第七条孵化基地实行主任负责制。
孵化基地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由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同志担任;孵化基地管理团队由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
江苏大学孵化基地管理办法
![江苏大学孵化基地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096f0b1b998fcc22bdd10d3b.png)
江苏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江苏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是以弘扬“创新、创业、创优"三创精神、塑造学生创业品格、培养学生创业素质为宗旨,为学校创业教育提供实践的载体.为规范孵化基地日常管理、促进创业团队有效运行、优化创业服务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硕士、博士研究生。
第二条江苏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是在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由学生工作处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负责指导与管理的创业场所。
孵化基地以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为核心目标,具有“服务性、公益性、示范性、专业性”的特征,以“创业课程教学、创业理论研究、创业指导实训和创业综合服务”等一体化的创业孵化平台为主要形式,竭诚为在校大学生提供自主创业的政策、场地和资金扶持,致力于培养一批技术服务型和产品开发型创业者。
第三条孵化基地设立“技术服务型、产品开发型、商业服务型”三种类型的创业团队.创业团队的创业项目须经学校审批并入驻后方能在学校内运作,所有审批入驻的团队运营后,必须对学校进行回馈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负责孵化基地的日常服务管理工作,实行项目化引导、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模式。
具体工作职责为: 1.依据江苏省教育厅对江苏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的要求与部署,结合我校实际,起草我校大学生创业教育发展规划草案、大学生创业政策草案以及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并负责各项政策和制度的实施; 2.鼓励同学组建创业团队、征集创业项目、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创业项目,公布入驻孵化基地创业团队名单; 3.代表学校与入驻创业团队签订相关孵化协议,办理入驻与退出孵化基地的相关手续,并按照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4.掌握国家、省、地方以及我校大学生创业政策,为同学提供创业咨询服务,鼓励、引导同学积极创业,聘请校内外专家、专业教师、创业人士等为学生创业工作室的发展提供指导,包括管理、营销、技术、法律、财务、心理、服务等方面的咨询; 5.积极争取省、市、区有关单位对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扶持政策.对好的项目为其向省、市、区政府相关部门、相关企业以及金融机构等争取创业孵化器以及扶持资金; 6.负责与政府以及企业间的合作,协调相关单位为我校创业团队办理营业执照、工商、财税等有关手续; 7.对大学生实施创业培训,包括心态、知识、经验、资金管理等方面内容,使其适应社会和市场要求; 8.负责对创业团队以及创业项目全程服务、管理、监督、考核、评比、注销,防止其出现超范围运营、停滞运营以及擅自改变创业项目等违规行为; 9.负责孵化基地的整体装饰装修、改造工作,代表学校接受校内外媒体的宣传报道工作; 10.代表学校负责江苏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验收所做的前期筹备工作以及省教育厅、学校交办的其他创业工作。
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四篇
![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四篇](https://img.taocdn.com/s3/m/70730b86172ded630a1cb627.png)
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四篇篇一: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xxx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鼓励在校大学生及毕业大学生积极从事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倡导创业意识,培养创业精神,提高创业能力和素质,学校建立了xxx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以下简称创业孵化基地)。
为保证创业孵化基地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创业孵化基地是在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由校团委具体负责指导与管理。
创业孵化基地是为大学生素质拓展提供实践载体和为大学生试创业提供指导与帮助的服务性机构。
创业孵化基地的主要任务是帮助入园企业营造局部市场环境以及为入园企业进入市场提供法律、财务、税务、工商管理等重要信息及咨询服务。
第三条创业孵化基地是学校创业实践基地,具有孵化器功能。
准许进入创业孵化基地的企业一种为校内模拟企业,即是满足大学生创新、创业需求而组建的并暂时还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的模拟性质的企业;另一种为社会雏形企业,即毕业3年内有志从事创业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实行“一免两减”政策,扶持和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从事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缓解就业压力。
(由于创业实践孵化基地分校内创业孵化基地和校外孵化基地,本办法只适用校内创业孵化基地)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为加强对创业孵化基地的管理,设立xxx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创管会),创管会成员由校领导、团委、教务处、招就处、学生处、科技处、财务处、审计处、总务处、固定资产处、后勤总公司、各系院分管领导等组成。
下设办公室在校团委。
创业孵化基地的日常管理由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负责(以下简称创管办),创管办成员由校团委科创部、学生干部组成,由创管会直接指导开展工作。
创业孵化基地的业务指导工作由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业务指导团负责,由不同专业的优秀教师及企业家组成。
第五条创管会主要职责1、研究解决xxx学院大学生创业过程的困难;2、审核学生创业发展的规划,指导创业服务工作和学生企业的创业活动;3、审核创管办各项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4、审批创业孵化基地入驻公司的资格、条件和项目;5、检查各项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6、统筹规划创业孵化基地的相关工作等。
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最新版)
![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最新版)](https://img.taocdn.com/s3/m/b3303cbb760bf78a6529647d27284b73f2423605.png)
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最新版)
本文档旨在规范创业孵化基地的管理事项,以促进创业环境的健康发展和创业者的顺利入驻。
1. 基地入驻条件
* 创业项目有较高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
* 创业者具备一定的创业经验和能力;
* 创业项目要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要求;
* 创业项目要与基地定位和产业发展相契合;
2. 入驻申请和审核程序
* 创业者向基地提交入驻申请,包括项目简介、商业计划书等相关材料;
* 基地对申请进行审核,重点考察创业项目的可行性和创业者的背景与能力;
* 审核通过的创业者将收到入驻邀请,需要签署相关协议并缴纳入驻费用;
3. 基地服务和支持
* 基地将为入驻项目提供办公空间、设备和基础设施等;
* 基地将提供行政、法务、人力资源等专业支持服务;
* 基地将组织创业者之间的交流和合作活动,促进资源共享与互助;
4. 创业项目退出机制
* 创业者在项目发展过程中,如遇到困难或变化,可向基地申请退出;
* 基地将依据合同约定,协助创业者完成项目退出手续;
* 创业者需按约定期限腾退基地提供的办公场所和设备;
5. 其他管理要求
* 创业者应当遵守基地管理规定,保持公共秩序和工作环境的整洁;
* 创业者应当及时向基地报备项目进展和运营情况;
* 基地将定期进行考核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给予相应奖惩;
本管理办法经基地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如有任何变动,将进行及时修订和公告。
办法施行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中国海洋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
![中国海洋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5f478f64a26925c52dc5bf14.png)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孵化中心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培养大学生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培育和发现创新创业人才,学院设立大学生科技创新孵化中心(以下简称孵化中心),旨在为学院创业教育和大学生创新创业素质培养提供实践载体,全面丰富和拓展我院大学生创业教育内涵。
为促进我院大学生科技创业活动,优化创业环境,规范管理,更好的为入孵项目服务,保证孵化中心的有效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孵化中心是在学院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创业教育办公室(挂靠学生工作处)负责指导与管理,以培育大学生创业意识和创新能力为宗旨,以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为目标,以项目孵化、创业指导和综合服务为一体的服务性机构。
第二条进入孵化中心的项目为本校全日制在校生为主体申报的项目。
项目主要指处于萌芽阶段或早期成长阶段的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学生创业项目,包括科技创新、产品研发、技术发明、理论研究、实践创新服务等,并扶持大学生依托技术成果或服务创办企业。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能第三条大学生科技创新孵化中心由学院创业教育工作指导委员会领导,创业教育办公室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大学生科技创新孵化中心的具体工作职责为:1、全面负责孵化中心的管理工作,制定孵化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2、统筹规划和落实孵化中心的相关工作,聘请校内外专家、专业教师、创业人士等为学生创业项目的孵化提供帮助和指导;3、审批入孵项目,核发相关大学生创业项目的准入许可;4、对入孵项目进行监控、审计与管理;5、负责各入孵项目的中期、年度评比和转接工作以及各类材料的归档工作;6、积极争取省、市、区有关单位对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扶持措施。
对好的项目为其向省、市、区政府相关部门、社会基金、相关企业以及金融机构等争取创业孵化、扶持资金;第三章申报程序与条件第五条孵化项目以个人或自主创业团队为载体,并以项目主要负责人所在系(部)作为依托。
系(部)应对项目进行全面审核,签署明确意见。
高校学生创新创业孵化方案策划方案
![高校学生创新创业孵化方案策划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2862e6b60875f46527d3240c844769eae109a303.png)
高校学生创新创业孵化方案策划方案一、方案背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创新创业已经成为推动社会发展和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
高校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肩负着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高素质人才的重任。
为了更好地促进高校学生创新创业,提高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和实践能力,特制定本高校学生创新创业孵化方案。
二、方案目标1、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提高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和实践能力。
2、为学生提供创新创业的平台和资源,帮助学生实现创新创业梦想。
3、促进高校与企业、社会的合作,推动创新创业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三、孵化对象1、在校大学生和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
2、拥有创新创业项目或想法的学生团队或个人。
四、孵化流程1、项目申报学生团队或个人填写《创新创业项目申报书》,提交项目计划书、商业计划书等相关材料。
2、项目初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筛选出具有创新性、可行性和商业价值的项目。
3、项目路演初审通过的项目进行路演,展示项目的创新点、商业模式、市场前景等。
4、项目评估组织专家对路演项目进行评估,确定入驻孵化的项目。
5、项目孵化入驻孵化的项目享受孵化基地提供的场地、设备、资金、技术、导师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务。
6、项目毕业孵化项目达到毕业标准后,办理毕业手续,退出孵化基地。
五、孵化服务1、场地支持为入驻孵化的项目提供免费的办公场地和实验场地。
2、设备支持提供办公设备、实验设备等硬件设施。
3、资金支持设立创新创业基金,为优秀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同时,帮助项目对接社会投资机构,拓宽融资渠道。
4、技术支持建立技术服务平台,为项目提供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等服务。
5、导师支持组建创新创业导师团队,为项目提供一对一的指导和服务。
导师团队由高校教师、企业高管、创业成功人士等组成。
6、培训支持开展创新创业培训课程,包括创业意识培养、创业技能培训、商业计划书撰写、市场营销等方面的培训。
7、市场推广支持帮助项目进行市场推广,组织项目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展会等活动,提高项目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https://img.taocdn.com/s3/m/d9e332dd9e314332396893b8.png)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发布部门】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日期】2012.08.08【实施日期】2012.10.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横琴新区社会事业局、各区(经济功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市创业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现将《珠海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二年八月八日珠海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优化我市创业环境,加强珠海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以下简称创业基地)的管理,培育微小型企业,扎实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创业基地位于香洲区柠溪路双竹街82号,由珠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管,委托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市创业服务中心(下称市创业服务中心)负责日常管理。
其核心目的是引导和资助高校毕业生带项目和团队到基地创业并带动就业。
第三条创业基地主要是为毕业3年内的珠海高校毕业生(含入学前具有珠海户籍的市外高校毕业生)、珠海高校专科大三年级、本科大四年级的在校大学生个人或组成的创业团队,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的(以下简称入孵企业),提供创业孵化场所和配套服务,搭建以扶持创业为主体的带动就业平台,落实促进就业创业优惠政策,降低创业风险,提高创业成功率。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工作职责第四条市创业服务中心负责创业基地的规划建设工作。
工作职责任务如下:(一)制定创业基地建设总体方案,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支持创业基地建设,就创业基地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二)审核入孵企业资格,签订入驻协议,研究和帮助解决入孵企业在创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三)指导入孵企业开展经营活动,协调入孵企业与政府相关管理部门进行业务对接;(四)研究制定创业基地管理办法和相关规章制度,并监督制度的贯彻执行;(五)研究处理创业基地的其他重大事务。
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条例.docx
![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条例.docx](https://img.taocdn.com/s3/m/1fbb928b3186bceb19e8bbde.png)
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保证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具有孵化器功能,是在校大学生创业实践活动的平台。
第三条学校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及孵化基地内的入孵项目。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能第五条学校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中心,负责对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工作进行整体规划和领导,对入孵创业项目的审批、管理及监督工作等进行规划和审查,协调校内外资源,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工作的开展提供便利。
第六条中心下设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负责大学生创业企业的入孵申请审核、登记注册及孵化基地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入孵条件、流程、评审标准第七条入孵条件1.创业团队负责人及创业团队成员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2.创业团队须遵守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的相关管理规章。
3.创业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良好的市场潜力。
4.创业团队应具备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经营管理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5.创业团队一般应有指导教师或创业导师。
6.创业团队负责人入孵创业需经家长同意,团队成员需经所在学院同意。
第八条项目孵化流程1.填写报名申请表。
2.所在学院推荐。
3.提交创业项目计划书。
4.创业项目计划书通过专家评审。
5.签订创业项目入驻孵化基地协议。
6.办理入驻孵化基地相关手续。
7.接受孵化基地日常管理、指导、监督。
8.孵化期满,办理退出孵化基地手续。
第九条评审标准1.团队负责人在校综合表现良好,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2.团队负责人家长支持其在校从事创业活动。
3.团队组织结构合理,成员目标一致,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4.创业项目应具有创新性和市场潜力。
5.创业项目和专业结合紧密的项目优先。
6.创业项目获第三方投资者或获得各级科技扶持资金和创业基金者优先。
7.创业项目参加省级以上创业竞赛并获名次者优先。
第四章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服务及管理第十条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为入孵项目提供的服务1.协助入孵企业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手续,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提供治安、保卫等服务。
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
![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4d668337854769eae009581b6bd97f192279bfa0.png)
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增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学院建设了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以下简称孵化基地)。
孵化基地是学院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促进学生自主创业的重要实践平台,是学院以“加强创新创业教育”为核心,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要举措。
为规范孵化基地的管理,保证孵化基地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孵化基地是学生的校内创业实践基地,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创业实践平台,为在校学生和学生毕业后两年之内提供创业孵化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三条孵化基地建设由学院创新创业工作领导组负责,办公室设在招就处,主要职责包括:1.负责编制大学生创新孵化基地的发展规划;2.指导领导组办公室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的管理工作,负责大学生创新孵化基地相关事务的落实;3.统筹规划和落实大学生创新孵化基地的各项工作,聘请校内外专家、创业成功人士担任大学生创新孵化基地专家顾问;4.对申请入驻的创业项目进行审批,负责对大学生创业团队进行考评和奖惩;5.积极争取省市有关部门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的优惠政策和措施;6.完成学院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三章创业团队的入驻第四条入驻条件1.创业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必须为我院二、三年级在校大专学生;2.创业团队自愿接受孵化基地的相关管理制度,并遵守执行;3.创业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良好的市场潜力,鼓励创业项目与专业相结合;4.创业团队应具备一■定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5.创业团队入驻孵化基地后,必须保证能在园区正常开展工作;6.创业团队应有指导教师,每个指导教师每个年度最多指导2个项目;7.创业团队主要负责人开展创业活动需经过家长及所在系同意;8.创业团队成员应成绩良好,学有余力;9.同一年度每个学生限参加一个项目,不能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已立项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再次申报立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为培养具有“创新型”素质的创业型人才,促进大学生创业实践活动,优化创业环境,规范管理,更好为入孵团队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以下简称“孵化基地”)在学校领导下,以培养大学生创业意识和提高大学生创业能力为宗旨,为学校创业教育、大学生素质拓展提供实践环境,为大学生试创业提供指导与帮助。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能
第二条为加强孵化基地的管理,成立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孵化基地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
管委会主任由学院办公室_____担任,主持孵化基地的日常工作和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决策事项的督办工作。
管委会职责为:
(一)组织专家审定入孵企业资格,监督和评估入孵企业的执行效果;每半年举行一次评审会,由不少于5位企业家担任评委,现场宣布分数,确定拟入驻团队后公示三天,按分数高低挑选卡位;
(二)服务入驻孵化基地创业团队和帮助解决孵化基地入驻团队创业过程的困难;
(三)拟定孵化基地的长远规划和战略目标,协助落实创业政策;
(四)研究和制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五)每天上午进行一次卡位的开门营业情况检查,并制作成表,每月公布一次,将多次不开门的卡位清理出孵化基地;
第三条孵化基地设综合部、创业培训部、计划财务部。
综合部职责为:
(一)负责中心的接待工作及文秘和档案管理;
(二)负责对外宣传,制定孵化基地发展规划,办理入孵企业审批,进行网站建设和专利申请;
(三)跟踪入孵企业的经营管理。
(四)孵化基地的其他日常事务。
创业培训部职责:
(一)组织各类培训、开展咨询服务;
(二)协助入孵企业进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
(三)负责孵化基地物业管理、后勤保障服务;
(四)组织入孵企业参加省内外各种交流活动;
(五)协调办理入孵企业高新技术及新产品认定、科技成果鉴定等手续,推荐并协助入孵企业申报科技项目、创新基金。
计划财务部职责:
(一)对入孵企业进行财务监督、指导和管理;
(二)负责孵化基地资产的登记与管理,防止固有资产流失;
(三)负责孵化基地的财务管理;
(四)入孵企业的档案建设。
第三章入孵条件与程序
第四条入孵条件
入孵企业原则上必须是由我校在校生(含毕业两年内)登记注册的企业。
入孵企业主要以科技服务性行业为主,支持具有专业性特点的、与本专业相结合的企业,支持物流、网络、电子商务等行业类型的;原则上不支持大一、大二的在校学生创业,反对食品饮料茶等餐饮类行业入驻。
企业入孵条件:
(一)项目及其负责人必须接受孵化基地的管理,配合孵化基地活动;
(二)具有较成熟的创业项目及计划书;
(三)具有保证营运的资金或可行的融资方案,以及开展项目的相关工作人员;
(四)同意接受孵化基地的管理费用及其他相关支出费用;
第五条入孵程序
(一)提交申请材料。
企业提供的材料包括:《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创业孵化基地入驻报名表》;项目规划书;“项目可行性论证”;拟任法定代表人简历及身份证复印件。
(二)孵化基地管委会进行初步审查并对审查结果讨论研究。
(三)管委会组织专家评审,公示。
(四)办理入驻手续。
(五)企业入驻孵化基地。
第四章入孵企业的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入孵企业享受以下优惠:
(一)孵化基地免费为入孵企业铺设线路进办公室;
(二)凡是符合进驻条件的企业,须按合作协议缴交场地租赁费、场地所产生的电费,以及一定的管理费;
(三)孵化基地指导或协助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和变更、年检及企业代码、银行开户手续;
(四)享受政务、商务、会计及法律等的援助;
(五)在校大学生自主创业可以低息申请1—3万元贷款。
(六)享受专业的项目技术援助和管理指导培训。
(七)孵化基地帮助企业解决其他有关事宜。
第七条入孵企业应:
(一)严格执行本管理办法及与孵化基地签订的《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孵化协议书》、《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消防安全责任书》等文件。
积极支持、协助、配合学院开展各种创业服务工作;
(二)遵守孵化基地物业管理有关规定;
(三)按规定及时缴纳场地租赁费、管理费、电费等各项费用;
(四)如实填报不涉及商业机密的报表和统计数据;
(五)遵守孵化基地其他有关规定。
第五章在孵企业管理
第八条孵化基地对入驻企业一律采用合同制管理,签订相关协议书及责任书。
第九条孵化基地对企业行使以下管理职责:
(一)督促企业负责人在接到进驻批准通知后5日内与孵化基地签定正式合同,并根据申报书和合同书要求,认真编写《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年度经营计划》,并报送素质教育中心备案,作为项目实施和检查的依据。
(二)对入孵企业进行监管。
入驻企业如在孵化实践中,需要改变预定目标、变更孵化项目内容或终止孵化计划时,企业负责人须提前一个月向孵化基地办公室提出报告,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项目计划。
(三)对孵化计划执行不力或确实不能完成孵化计划的企业,应提交到管委会讨论决定孵化资格。
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立即取消入孵资格,并配合相关部门追究责任,同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四)孵化基地管委会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定时对入孵企业进行检查。
(六)行使监督职能,对活动开展少、效果不佳的企业,孵化基地对其亮黄牌,甚至收回场地,终止孵化计划。
( 七)每月一次例会,各企业必须准时到会,如有事者必须提前向管委会请假,并配合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开展活动,否则按旷会处理,旷会由管委会发出书面警告,累计三次者,将严肃处理;,(八)杜绝闲杂人等进入孵化基地,晚上九点以后非本企业人员一律离场。
(九)晚上需加班(周日到周四23:00以后,周五周六24:00以后),需提前到保卫处提出书面申请。
(十)企业内不得抽烟、饮酒、大声喧哗。
不得带入与经营活动无关的东西及危险品。
(十一)每月15号前必须交上月财务报表并附带收入、支出、营利数据;缴纳管理费和电费。
(十二)如涉及校外车辆、人员入校,须提前向学院保卫科提出申请,如接受媒体采访,须向学院宣传部提出申请,如需在学院内张贴宣传海报,也需向宣传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六章入孵企业的退出
第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发放《退出通知书》,要求其退出创业孵化基地。
(一)利用场地从事违法活动的,如贩毒、嫖娼、聚赌、窝藏赃物等,并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二)违反本地公安、卫生、环保、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条例的。
(三)在孵化基地抽烟、喝酒喝茶等娱乐活动的,不严格执行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屡教不改的。
(四)不按时上交财务报表、相关费用的。
(五)违反其他规定的。
企业不再需要使用创业孵化基地提供的场所时,应主动提出退出申请,经批准后,及时办理退出手续。
第十一条孵化基地认定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发放《退出通知书》,要求其退出创业孵化基地。
(一)项目终止;
(二)企业法人代表毕业离校两年(含两年)以上;
(三)场所利用率低,长期不开业或不配合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活动的;
(四)严重或屡次违反孵化基地有关管理规定;
(五)有转租行为;
(六)其他不宜留在孵化基地的情况。
第十二条入孵企业须在收到《退出通知书》后的15日内,结清应缴费用,撤出设备,清理场地,并办理有关手续。
逾期不退出者,孵化基地将强行清退,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标准收取场地租赁费、管理费或处以相应违约金。
第七章违约责任及处理
第十三条孵化基地和入孵企业违反本办法的,应当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孵化基地和入孵企业可以通过和解或调解的方式处理各种争议入。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孵化基地直管上级部门请求协调或经相关仲裁机构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入孵企业。
第十五条本管理办法于二0一六年一月二十日修订,即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本管理办法由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持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