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大赛赞助方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三届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

商业赞助方案

由国家发改委和科技部指导,深圳市人民政府、中国技术创业协会主办,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深圳市创赛三号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共同承办的第三届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旨在倡导创新创业文化,激发全社会对创新创业的关注,促进并完善、实施鼓励技术创业政策,推动科技创新创业环境改善,引导创业人才、创新项目向科技企业孵化器集聚并形成区域创新效应;促进风险投资与创业企业对接,重点培育具有高成长性、高技术含量的创业企业,加快我国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和创新型国家建设。

经过两年的成功举办,大赛硕果累累。张来武副部长评价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开国内创投筛选科技项目、政府配套扶持的先河,是自主创新、机制创新的生动实践。大赛探索出一种“科技+金融+人才”有机结合的创新模式,是迄今为止国内同类赛事中专业化色彩最强、规模最大、平台最广、最具商机的全国性赛事。

大赛媒体支持包括:

科技日报、经济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深圳市广播电影电视集团、深圳市报业集团、南方1日报、新浪网、腾讯网、创业邦、搜狐网、网易、创富志等。

欢迎海内外相关机构提供赞助,组委会将为所有赞助者提供超值商业回报。

一、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冠名赞助

1、钻石赞助冠名

赞助名额:

一名

赞助金额:80万元人民币

冠名回报:

☆获得2011“第三届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总冠名权;☆允许冠名企业在宣传推广活动中使用“第三届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总冠名商的名称。

☆授予赞助单位大赛合作伙伴证书

☆获得一类协办单位所有的权益

2、白金赞助冠名

赞助名额:

一名

赞助金额:50万元人民币

冠名回报:

2☆获得2011“第三届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白金赞助商冠名权;

☆允许冠名企业在宣传推广活动中使用“第三届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白金赞助商的名称。

☆授予赞助单位大赛合作伙伴证书

☆获得一类协办单位所有的权益

3、黄金赞助冠名

赞助名额:

限两名

赞助金额:30万元人民币

冠名回报:

☆获得2011“第三届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黄金赞助商冠名权;

☆允许冠名企业在宣传推广活动中使用“第三届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黄金赞助商的名称。

☆授予赞助单位大赛合作伙伴证书

☆获得一类协办单位所有的权益3二、各类协办单位的赞助金额,权利及义务:

一类协办单位:

赞助标准30万元人名币

1、

2、获得“第三届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协办单位证书。

3、参与“第三届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示范基地的建设工作;并获得“第三届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示范基地的授权和挂牌。

4、和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深圳清华研究院,共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并有机会聘请北大教授进行产业、技术和创业指导,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5、

6、

7、参与项目的辅导、培训工作。

与参赛项目和获奖项目在洽谈阶段进行项目洽谈和对接。

在“创赛基金”完成对大赛获奖项目配套投资后,获得对项目的优先投资权。

8、大赛组委会配合协办单位组织参赛项目推介会,介绍前100名的参赛项目到有园区的协办单位巡访、参观、考察。

1

1

1、"提供大赛各分项活动中嘉宾席位一名的机会。

1

2、"提供在大赛组织的各项巡访、巡回展活动中的专题演讲机会。

13、"提供在大赛期间媒体专访、园区专题报道等机会。

1

4、"提供在大赛各类活动间隙播放协办单位宣传片的机会。

15、"提供大赛各类活动参与人员两人的食宿安排。

二类协办单位:

赞助标准20万元人名币

1、获得“第三届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协办单位证书。

3、参与“第三届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示范基地的建设工作;并获得“第三届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示范基地的授权和挂牌。

4、参与项目的辅导、培训工作。

55、

6、与参赛项目和获奖项目在洽谈阶段进行项目洽谈和对接。

在“创赛基金”完成对大赛获奖项目配套投资后,获得对项目的优先投资权。

7、大赛组委会配合各协办单位组织参赛项目推介会,介绍参赛项目到各协办单位巡访。

1

0、"提供在大赛组织的各项巡访、巡回展活动中的专题演讲机会。

11、"提供在大赛期间媒体专访、园区专题报道等机会。

1

2、"提供在大赛各类活动间隙播放协办单位宣传片的机会。

13、"提供大赛各类活动参与人员一人的食宿安排。

三、第三届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颁奖晚会赞助金额及商业回报

晚会时间:

2011年11月(高交会期间),

晚会地点:

待定

规模:300人6嘉宾:

国家发改委和科技部领导,深圳市人民政府领导、中国技术创业协会领导,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秘书长、深圳市创赛三号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院长、国家创新基金和引导基金部分评审专家代表。

媒体:

科技日报、经济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深圳广电集团、深圳报业集团、南方日报、腾讯网、创业邦、新浪网、搜狐网、网易、创富志等。

晚会时值高交会期间,将使赞助单位优先并直接面对国内政府科技部门相关领导和企业界精英人士,迅速成为到会的数十家全国性新闻媒体关注的对象,使赞助单位能够以少量的投入,高效提升其品牌在国内外的知名度。

赞助金额:

总冠名权:30万

冠名回报:

1、自冠名确定开始,所有网络通知、宣传、媒体报道,均采用冠名后的主题名称发布。(活动进度汇报、节目排练花絮、活动现场报道、活动盛况网络再现、活动总结等。)

2、冠名赞助单位负责人作为贵宾与政府领导一道前排就座。

73、

4、晚会开幕时主持人作口头鸣谢。

活动现场背板、条幅均都将设计比较突出的总冠名商企业名称或者标志logo

5、节目单首页设计冠名商logo,节目单内将感谢并介绍总冠名商,介绍文字不超过一百字。

6、

7、入场券,将设计总冠名商企业标志。

8、大赛组委会安排总冠名企业负责人在晚会现场做三分钟的致词或者讲话。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