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学》教案(李昌麒)
[法学]经济法教案
《经济法》教案第一编经济法总论(基础理论)第一章经济法的历史一“经济法”一词的由来(词源)(一)最早“经济法”一词出现在1755年法国空想共产主义者摩莱里(Morelly)的著作《自然法典》中。
——教材1第6页。
1 其将经济法的调整范围仅限于分配领域。
2 许多学者认为其仅仅提出了“经济法”这一单纯名词,但李昌麒、隋彭生认为其主张含有国家干预经济的意思,符合现代经济法最本质特征。
3 但其否定商品交换和民法作用。
4 其“经济法”一词相当于“分配法”,所以其用语是“分配法或经济法”。
——教材2、3。
(二)1843年法国另一个空想共产主义者德萨米(Dezamy)在其著作《公有法典》中将“分配法和经济法”作为专章第3章加以论述。
1 很大程度上继承摩莱里思想,也是谈分配,其“经济法”与摩“经济法”含义一致。
2 主张伴随公有制(最重要的形式是公社)建立平等分配。
甚至为公社设计了一套“量饥而食,量渴而饮”的“共同用膳”制度。
3 但德萨米的平等分配只能建立在社会产品极其丰富的基础上。
虽接近科学共产主义“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却是一种过于简单化、理想化的超现实的分配思想。
二经济法(作为独立法律部门)的历史沿革(一)世界历史从事实上存在的法律制度看,早在18世纪法国空想共产主义者摩莱里(Morelly)首次提出“经济法”一词之前,在古代“诸法合体”法律体系中便存在调整国家经济的法律规范。
?譬如我国汉朝时对田地、契税等的管理法令。
但真正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通说认为产生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
这有着其历史原因和背景。
有学者称“经济法是战争的产物”。
(二)我国历史如果作为一项国家干预经济的法律制度,我国的经济法同样可以追溯到中国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甚至可以说中国古代的经济法律制度比西方古代发达得多。
但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经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属于新兴门类(出现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可以说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产物),这与我国经济体制等的历史有关。
李昌麒《经济法学》-市场规制法的一般原理复习笔记(圣才出品)
第十五章市场规制法的一般原理一、问题的提出案例1:2008年9月3日,可口可乐公司宣布,计划以24亿美元收购在香港上市的中国汇源果汁集团有限公司。
2008年12月4日,中国商务部宣布对可口可乐并购汇源的申请进行立案受理;2009年3月18日,商务部正式宣布,根据中国《反垄断法》的规定,禁止可口可乐收购汇源。
据悉,这是《反垄断法》自实施以来首个未获通过的并购案。
案例2:2011年9月13日,公安部指挥浙江、山东、河南公安机关破获一团伙生产销售食用地沟油案件,一条集掏捞、粗炼、倒卖、深加工、批发、零售六大环节的地沟油黑色产业链浮出水面。
据了解,这也是公安机关首次全环节破获以地沟油为原料制售食用油的重大案件,这起案件暴露了我国在食品监管机制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
案例3:新华网2011年7月16日以“保税区‘一日游’变身成‘洋货’——‘意大利原产’达·芬奇家具案调查凸显政府监管漏洞”为题,指出达·芬奇公司号称“意大利生产、原装进口”的“卡布丽缇”系列家具抽检结果为不合格。
专家指出,保税区“一日游”本身并不违法,但企业虚标原产地、虚假宣传等行为则涉嫌违法,同时,这也凸显政府监管疏漏的责任。
如果监管模式和态度不改变,达·芬奇家具案将会重复上演。
上述三个案例都涉及政府对于市场的“规制”,又称“管制”、“监管”、“规管”等。
本文称为市场规制,市场规制是对企业无节制的市场权利的一种限制,它的基本内容是制定政府条例和设计市场激励机制,以控制厂商的价格、销售或生产等决策。
政府进行市场规制的三大理由是:1.管制可以防止垄断或寡头垄断滥用市场力量;2.可纠正诸如污染之类的负外部性问题;3.可以矫正信息的不完全。
案例1,一个纯粹企业之间的合并行为,政府部门却予以事先审查并以维护竞争秩序的理由加以排斥,这就促使我们思索政府对市场行为进行规制的依据、规制的法律价值、规制边界以及相应的法律原则、具体规范等深层次的问题。
经济法学教案
经济法学教案第一编经济法基础理论⏹本编主要讲述经济法一般理论,内容涉及经济法的概念、独立地位、经济法律关系及经济的基本原则。
⏹通过本章的学习,同学需要理解何为经济法。
第一章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第一节经济法学研究的核心问题一、经济法学研究的逻辑起点——调整对象研究1.部门法概念的意义2.部门法的必要概念要素——调整对象二、重要意义1.奠定经济法理论研究的理论基石。
2.回应其他学科的否定和质疑。
第二节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一、经济法调整对象的学说述评(一)否定说否定说认为经济法不具备特有的调整对象,人们所谓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其实都是其他部门法的调整对象,所以经济法不是一个独立的基本部门法。
持该种观点的学者大多为非经济法学者。
否定说类型1.综合经济法论。
即认为经济法是分属于其他各部门法的调整各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综合概念。
代表人物:王家福。
2.学科经济法论。
即认为经济法是研究经济法规运用各个基本法手段和原则对经济关系进行综合调整的规律的法律学科。
代表人物:佟柔。
否定说类型3.经济行政法论。
即认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应全部或部分属于行政法的调整范围,对于这一部分的经济关系,或归行政法调整,或在行政法下设立一个新的行政法分支,即“经济行政法”。
代表人物:粱彗星。
(《中国经济法诸论》,法律出版社1987年版)(二)第一时期肯定说(1992年前):(大经济法观点)1.纵横说。
认为经济法调整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内部及其相互之间以及它们与公民之间在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
1986年前经济法学者都持这一观点。
代表人物:陶和谦,《经济法学》,群众出版社1983年版。
2.密切联系说。
认为经济法是调整经济管理关系以及与经济管理关系密切联系的经济协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代表人物:陶和谦,《经济法学》,群众出版社1989年版。
3.两者的区别(1)产生时间不同。
1986年《民法通则》颁布前,经济法学界主要持前者;1986年后,后者占据主导。
2024版经济法学(教案)(共享)
经济法学(教案)(共享)contents •课程介绍与教学目标•经济法基本概念与原则•市场主体法律制度•市场运行法律制度•宏观调控法律制度•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经济仲裁与经济司法制度目录01课程介绍与教学目标经济法学课程背景市场经济的发展与法治建设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法学作为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律规范的学科,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平竞争具有重要意义。
学科交叉与融合经济法学涉及经济学、法学、社会学等多学科的交叉融合,有助于培养学生跨学科的综合素养。
法治国家建设的需要经济法学是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本课程的学习,有助于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掌握经济法学的基本概念、原理和制度,了解国内外经济法学的研究动态和前沿问题。
知识目标能力目标素质目标培养学生运用经济法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法律实务能力。
培养学生的法治精神、创新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030201教学目标与要求教材使用及参考书目教材《经济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参考书目《经济法概论》(北京大学出版社)、《经济法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经济法案例教程》(清华大学出版社)等。
同时,鼓励学生阅读相关学术论文、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加深对经济法学理论和实践的理解。
02经济法基本概念与原则经济法定义及调整对象经济法的定义经济法是国家为了调整经济关系,规范经济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主要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和市场监管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经济关系,包括宏观调控关系、市场监管关系、国有资产管理关系、涉外经济关系等。
经济法体系构成经济法体系的概念经济法体系是指由各种经济法规范所组成的有机整体,是经济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逻辑关系和内在联系所构成的统一整体。
经济法体系的构成经济法体系主要由宏观调控法、市场监管法、国有资产管理法、涉外经济法等多个子部门法构成,每个子部门法都有其特定的调整对象和范围。
李昌麒《经济法学》-经济法中的权利(力)复习笔记(圣才出品)
第八章经济法中的权利(力)一、问题的提出依据《反垄断法》提起的诉讼中,原告、被告是否存在独立的经济法权利(力),经济法权利(力)有何特殊的实施机制,经济法权利(力)的保障与民事权利、行政权力之间有何区别。
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对经济法基本权利(力)的范畴进行准确界定。
二、研究文献综述1.传统经济法理论中的经济法权利(力)(1)“经济权力”说该观点认为在由经济法所调整的特定社会关系中,当事人地位不平等,权利(力)义务不对等,相互之间是一种隶属服务关系,因此,经济法权利(力)具有权力的属性,是一种权力。
(2)“经济职权”说该观点主张经济法的基本权利构造是经济职权:①认为经济职权是国家经济管理职能的法定权力,其体现和昭示了国家的经济管理职能;②认为经济职权的表达同时涵摄了权力和职责相统一和一致的内涵。
(3)“经济权利”说该观点认为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经济法的权利具有显著的“经济性”,因此经济法权利(力)的基本构成就是经济权利。
2.学界对经济法基本权利(力)范畴的新探索(1)陈乃新在论述经济法的重要范畴时将经济法分为微观经济法与宏观经济法。
①微观经济法的核心是对个人剩余权安排作出系统规定,微观经济法最基本的范畴之一是剩余权,是指个人对剩余所享有的权利,包括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激励权。
②宏观经济法的基本范畴之一是经济安全权,是人们对经济安全所平等享有的权利,包括经济整体安全权和经济持续安全权。
宏观经济法的核心是对人民共同需要的经济安全权作出规定。
(2)岳彩申在论证经济法的范畴体系时认为,经济法的基本权利范畴界定为经济平等权、经济自由权和国家干预权。
(3)单飞跃把经济法的范畴概括为经济法的法经济范畴、法主体范畴、法权利范畴和法价值范畴四大范畴,将经济法的法权利范畴界定为国家经济权力和社会自治权。
(4)鲁篱在对经济法基本范畴进行重新解读时认为,经济法的基本权利范畴应当界定为经济治理权和经济自治权,并从经济治理权中,进一步推出市场规制权和宏观调控权。
李昌麒《经济法学》-经济法的功能复习笔记(圣才出品)
第四章经济法的功能一、问题的提出法律功能理论是法律的重要理论之一,其在经济法理论体系中有着不可或缺性及对认识经济法本质的重要性。
本章在对经济法相关研究成果进行梳理、评析的基础上,结合经济法特点,首先借鉴社会学和法理学研究中取得的成果,对经济法的功能的一般涵义作出界定,并对经济法的诸功能进行说明。
然后,对经济法诸功能的关系、经济法功能发挥的条件进行论证。
二、研究文献综述1.经济法功能的涵义对经济法功能的涵义的界定,主要有以下观点:(1)有学者提出经济法的功能是指预设于经济法规范中,并期望通过其实施,而造成一种积极的客观经济后果。
(2)有学者因对经济法的功能探讨的着重点放在功能实现上,认为经济法功能是指经济法作为一种有机体系,在一定的立法目的指引下,基于其内在结构属性而与社会单位发生的,通过自己的活动而造成的一定客观后果。
(3)有学者在对“功能”的社会学含义以及这一词语的语义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认为讨论经济法功能的概念必须注意两个问题:①经济法的功能与经济法作用的区别;②经济法的功能与法的功能的区别。
经济法的功能是“经济法所固有的内在的应然的属性”。
经济法的功能应定位于经济法“出生”时所具备的功能,即其“天生”的功能。
2.经济法功能的内容及构造(1)单一探讨路径主要包括:①就某一具体功能予以探讨;②从经济法功能作用的某一领域探讨经济法的功能。
(2)综合探讨路径主要包括:①制度比较的探讨,即从经济法与其他法律制度的比较中探讨经济法的功能及其相互关系;②从法的各种功能在经济法中体现的角度探讨经济法的功能;③从某种经济法类型探讨经济法的功能定位。
3.经济法功能的实现(1)有学者提出经济法功能的实现有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
①内部因素包括:经济法的立法、执法和司法三个方面;②外部因素即社会因素,主要是通过经济法的社会化,使经济活动主体,养成守法意识和守法习惯。
(2)有学者提出,经济法功能的发挥有两个基础:①市场经济是经济法功能实现的社会基础;②民商法是经济法功能实现的法律基础。
《经济法》教学大纲
《经济法》教学大纲一、教学目的与要求本课程是法学专业主干课程之一,不仅具有极深的理论性,也具有极强的实践性。
通过本课程的讲授,让学员比较系统地掌握经济法有关基础理论,同时了解和熟悉经济立法、经济司法的具体实践和操作,为我国培养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及实现依法治国战略目标所需要的理论研究与实务方面的专门人才。
本课程要求对学员比较系统地讲授经济法基本理论、经济法学研究中的一些前沿问题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经济法制中出现的与经济法有关的一些问题。
培养学员的创新意识、独立思考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二、教学方法以自学为主,面授为辅,自学与面授相结合。
贯彻教知识与教方法,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精神。
三、考核方法采取期末考试、作业、考勤相结合的方法。
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期末考试占60%,作业占20%,考勤占20%。
四、教学内容第一讲经济法基本理论问题一、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一)经济法产生的含义(二)经济法产生的社会条件和规律(三)国家干预与现代经济法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特征和概念(一)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二)经济法的特征(三)经济法的概念三、从法律部门的划分谈经济法的体系(一)传统法律部门划分理论评析(二)对法律部门划分标准的新认识(三)经济法的体系四、经济法的价值五、经济法的本质六、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思考题和作业题(划“*”者为作业题)*1、经济法形成的一般原因和规律有哪些2、试述我国经济法的体系3、为什么说经济法是国家自觉干预社会经济生活的产物4、谈谈你对经济法价值的认识阅读书目:1、必读书目:李昌麒主编《经济法学》(第三版),法律出版社2016年03月出版。
2、参考书:(1)、李曙光主编:《经济法学(第2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年5月版。
(2)、王卫国等主编:《经济法学(第2版)》(“十二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年8月版。
(3)、陈婉玲著:《经济法原理》(经济法文库.第2辑),北大出版社2011年11月版。
《经济法》教学大纲
23010203 经济法教学大纲课程名称经济法课程英文名称Economic Law课程类别专业基础课总学时(理论学时+实验学时)理论课3/54 建设单位/教研室人文社会科学系/法学教研室考核方式考试前后课程先修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适用专业、层次管理类各专业/本科教学目的以现行主要经济立法为学习应用对象,围绕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较为常见的经济理论和实践问题,在经济法基本理论、市场主体、宏观调控、市场运行和管理、经济纠纷的解决等方面进行系统阐述,为学生日后的社会实践工作充实相关的经济法律知识。
通过本课程学习,应使学生达到如下基本要求:1、了解我国主要经济法规的立法现状及其发展趋势;2、掌握企业法、合同法、消费者保护法、税法、仲裁法等相关法规的基本规定;3、熟悉并懂得应用经济纠纷的司法救济制度;4、形成一定的法律意识,能够以所学法律知识去分析解决问题,学以致用。
教学重点、难点:第一章经济法总论教学重点:经济法调整对象、经济法律关系构成要素教学难点:特定经济关系与经济法律关系的区别、经济法的范围第二章企业法教学重点:有限责任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两种合伙企业不同法律特征教学难点:资本三原则、股份多数决、公司债券与公司股份的区别、几种企业类别不同法律特征第三章合同法教学重点:合同基本原则、合同订立方式、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原则、违约责任教学难点:诚实信用原则的应用、合同订立要约承诺方式、合同履行规则、定金罚则第四章反不正当竞争法教学重点:不正当竞争行为教学难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定第五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教学重点:消费者权利、经营者义务、消费争议的解决途径教学难点:正确判定消费者权利和经营者义务、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第六章产品质量法教学重点:产品质量义务和产品责任的规定教学难点:产品责任的认定第七章税法教学重点:税法构成要素、主要税种简介教学难点:主要税种的记税依据和计算办法第八章经济纠纷的解决机制教学重点: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仲裁原则、诉讼管辖教学难点:仲裁与诉讼的区别教材和主要参考资料:教材:《实用经济法教程》,厦门大学出版社,陈玉芳,2009年12月参考资料:[1] 《经济法原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王保树主编,1999年[2] 《经济法》,厦门大学出版社,朱崇实主编,2002年[3] 《经济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王亦平,2007年[4] 《经济法前沿问题》,北京大学出版社,顾功耘主编, 2006年[5]《经济法概论》(第6版),首都经贸大学出版社,徐杰,2008年[6]《经济法教学参考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史际春,2002年[7]《经济法学》,法律出版社,李昌麒主编,2007年教学内容学时基本要求第一章经济法总论第一节经济法概述第二节经济法律关系4了解有关经济法的产生发展的历史演变,增进对经济法概念、特征和调整对象等基本范畴领域的认识,了解不同学术观点。
2024年经济法学教案
经济法学教案一、导言经济法学是研究经济法律规范、经济法律关系和经济法律制度的一门学科。
它是法学的一个重要分支,旨在探讨经济活动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以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本教案旨在为教师提供一份详细的教学指导,以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经济法学的知识和技能。
二、教学目标1.让学生了解经济法学的概念、研究对象和学科体系。
2.使学生掌握经济法律规范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3.培养学生运用经济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其法律素养。
三、教学内容1.经济法学的概念与研究对象经济法学的定义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经济法学的学科体系2.经济法律规范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有序原则3.经济法律规范的主要内容市场主体法律规范市场秩序法律规范国民经济宏观调控法律规范社会保障法律规范4.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与要素经济法律关系的定义经济法律关系的要素经济法律关系的分类5.经济法律制度的结构与功能经济法律制度的结构经济法律制度的功能四、教学方法1.讲授法:讲解经济法学的概念、研究对象、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2.案例分析法:分析实际案例,引导学生运用经济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3.讨论法:组织学生就特定经济法律问题进行讨论,培养其思辨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情境教学法:创设情境,让学生模拟实际经济法律事务的处理过程,提高其实践能力。
五、教学评价1.课堂表现:观察学生在课堂上的参与程度、发言质量和团队合作能力。
2.作业与练习:评估学生对课堂所学知识的掌握程度,检查其完成作业和练习的情况。
3.考试:组织期中和期末考试,全面检验学生的学习成果。
4.实践项目:评价学生在模拟实际经济法律事务处理过程中的表现。
六、教学资源1.教材:选用权威、系统的经济法学教材,为学生提供全面、深入的学习材料。
2.参考文献与资料:推荐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学术文章等,帮助学生拓宽知识面。
2024年度《经济法》教案
01
保障消费者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基本权利
。
经营者的义务
02
规定经营者应当遵守的法律法规,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如明
码标价、质量保证等。
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
03
介绍消费者投诉、调解、仲裁和诉讼等维权途径和程序。
18
05 宏观调控法律制度
2024/3/23
19
财政法律制度
预算法律制度
社会保障法的调整对象
社会保障法调整的对象是社会保障关系,即社会保障主体间,在社 会保障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社会保障法的特征
社会性、强制性、互济性、福利性。
24
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01 02
社会保险法的概念
社会保险法是指调整社会保险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社会保险关系是 指社会保险当事人之间(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劳动者)在社会保险活动 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纷。
2024/3/23
调解
在第三方主持下,通过说服教 育等方式,促使当事人自愿达 成协议,解决经济纠纷。
仲裁
当事人根据仲裁协议,将经济 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诉讼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经济纠
纷。
28
仲裁与诉讼程序简介
仲裁程序
申请与受理、组成仲裁庭、开庭与裁 决、执行与撤销。
社会保险法的调整对象
社会保险法的调整对象是社会保险关系,即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劳动者 在社会保险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03
社会保险法的主要内容
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制度。
2024/3/23
25
社会福利与社会优抚法律制度
李昌麒《经济法学》教案
李昌麒《经济法学》教案第一章:导论1.1 课程简介了解经济法学的定义、研究对象和意义。
掌握经济法学的学科体系和发展历程。
1.2 教学目标理解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和特征。
熟悉经济法的主要内容和研究领域。
1.3 教学内容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和特征。
经济法的主要内容和研究领域。
经济法学的发展历程和现状。
1.4 教学方法讲授法:介绍经济法学的基本概念、特征和研究领域。
案例分析法:分析实际案例,加深对经济法的理解。
第二章:经济法的基本原理2.1 课程简介探讨经济法的基本原理,包括市场经济法制、国家干预经济和保护公平竞争等。
2.2 教学目标理解经济法的基本原理及其在现实中的应用。
2.3 教学内容市场经济法制: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和法律法规体系。
国家干预经济:国家在经济活动中的职能和作用。
保护公平竞争:公平竞争的法律制度和实践。
2.4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市场经济法制、国家干预经济和保护公平竞争的基本原理。
案例分析法:分析相关案例,加深对经济法原理的理解。
第三章: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3.1 课程简介探讨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和方法,了解经济法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
3.2 教学目标掌握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和方法。
3.3 教学内容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市场主体、市场秩序和市场调控等。
经济法的调整方法:法律规范、行政措施和司法解释等。
3.4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和方法。
案例分析法:分析实际案例,加深对经济法调整对象和方法的理解。
第四章:经济法的法律关系4.1 课程简介研究经济法的法律关系,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等方面。
4.2 教学目标理解经济法的法律关系及其特点。
4.3 教学内容经济法的主体:国家机关、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经济法的客体:经济行为和经济利益。
经济法的法律内容:权利、义务和责任等。
4.4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经济法的法律关系及其特点。
案例分析法:分析实际案例,加深对经济法法律关系的理解。
第五章:经济法的法律规范5.1 课程简介研究经济法的法律规范,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
2024年度《经济法学》教案(李昌麒)
社会救助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包括社会救助的对象和条件、社会救助的标准和方式、社 会救助的程序和监管等。
26
07
经济法实施与监管
2024/3/23
27
经济法实施概述
经济法实施的概念
经济法实施是指国家机关、社会 组织和公民个人依照经济法的规 定,行使权利(权力)和履行义
独立的法人资格,拥有自主经营权和财产权。
2024/3/23
02 03
企业的分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企业可分为不同的类型,如按组织形式可分为独资企 业、合伙企业和公司企业;按所有制形式可分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 私营企业和混合所有制企业等。
企业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
包括企业设立自由原则、企业平等竞争原则、企业自主经营原则、企业 权益保护原则等。
2024/3/23
14
04
市场运行法律制度
2024/3/23
15
合同法律制度
合同订立
包括要约、承诺等订立方式,合同成立的条 件和时间。
合同效力
阐述合同的有效、无效、可撤销等情形,探讨 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的关系。
合同履行
分析合同履行的原则、规则及抗辩权等,探讨合 同履行中的风险负担问题。
2024/3/23
4
教学目标与要求
01 知识目标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应掌握经济法的基本理 论、主要制度和相关法律规定,了解国内外经济 法的发展动态和前沿问题。
02 能力目标
培养学生运用经济法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 能力,提高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和法律实务能力 。
03 素质目标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应树立正确的经济法观 念,增强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培养良好的法 律职业道德。
李昌麒《经济法学》教案
《经济法学》教案序言一、经济法学及其研究对象(一)经济法学的定义(二)经济法的研究对象:经济立法(经济法纲要,西部大开发法)、经济执法、经济守法。
二、经济法学的特点(一) 前沿性(尖端性)传统法律和法学二元结构的破产,现代经济法的产生;经济法最能反映现代信息时代的生活;经济法为传统法学提出了挑战,引起了整个法学的变革。
(二)跨学科性。
民法理论、行政法理论。
(三)结构似“松散”。
各部份之间缺乏较强的逻辑联系:总则与分则,分则各部分之间--------“跳跃式”、“梯坎式”。
(四)变化快:原因------经济的发展,本身变化快;我国正处于改革时期,一些方面无法而靠政策,一些方面的立法又不成熟;宏观调控政策对经济法的直接影响。
三、经济法学的体系1、注意比对法学的体系与经济法体系的区别:性质不同,一是一门学科的理论构成体系,一是法律的实践构成体系;范围不同,一是有基础理论,一则无此部分。
2、经济法学的体系:五大版块——经济法基础理论,市场主体规制法论、市场秩序法论、宏观经济调控法论、社会分配法论四、学习经济法学中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一)注意经济法不同于民商法和行政法的特殊性(二)注意把握国家经济政策的变化和走向(三)注意经济法的实用性,联系实际(五、经济法学研究的新动向)第一讲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一、区分两个不同的概念“经济法”一词的产生与经济法的产生首先是两者的含义不同,经济法一词的产生,前者是指经济法这一名词的提出,后者则是指法律的产生;其次是学科归属不同,属于语词学的研究范畴,经济法的产生则是法学(法史学)的研究范畴;再次,经济法一词的产生与经济法的产生并不同步,提出经济法一词,并不等于就有了经济法,反之,有了经济法律规范,不一定有经济法这一名词。
经济法一词的提出和发展,大体有经历了以下重要环节:1、1755年法国著名的空想社会主义者摩莱里(Morelly)在他出版的<自然法典>(1775年出版,故有两说)一书中首先使用了“经济法”这一概念。
经济法学课件(高等主干)李昌麒
3. 俄罗斯学者拉普捷夫对经济法定义的重新认识 鉴于近几年俄罗斯颁布了许多为经营活动的 发展创造司法条件的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拉 普捷夫指出,“以前曾是反映计划经济的经济法 律,现在正在变成经营活动的法律”,“经营活 动法是市场经济的经济法”。
4.我国学者对经济法的不同定义 (1)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之前的经济法定义: ①经济法作为非独立法律部门的定义。有综合经济 法论和学科经济法论。 ②经济法作为独立法律部门的定义。有经济行政法 论、纵向经济法论、纵横经济法论。 (2)市场经济条件下学者们对经济法的定义: ①“国家协调说”。 ②“社会公共性经济管理说”。 ③“纵横统一说”。 ④“国家调节说”。 ⑤“国家调制说”。 ⑥“需要国家干预说”。
第一章 经济法的兴起
一 研究经济法兴起的基本方法 1. 揭示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规律。 2. 寻求外国经济法制度与中国法律文化以及它们与 我国现实需要的结合点。 3. 沿着占主导地位的经济学观点把握现代经济法产 生和发展的轨迹。
二 经济法概念的早期使用 1.1755年,法国著名的空想社会主义者摩莱里 (Morelly)在他出版的《自然法典》一书中首先使 用了“经济法”这个概念。 2.1843年,法国的著名空想社会主义者德萨米 (Dezamy)在他的《公有法典》一书中将“分配法 和经济法”作为专章加以论述。 3.法国小资产阶级思想家蒲鲁东(Proudhon) 在他的 《工人阶级的政治能力》一书中说:“经济法是 政治法和民法的补充和必然产物”。
(3)宏观经济调控关系: ①宏观经济调控关系是指国家从全局和社会公共 利益出发,在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经济因素实 行全局性的调控过程中与其他社会组织所发生的 关系。 ②经济法对宏观经济调控关系进行调整的客观必 然性。将宏观经济调控关系纳入经济法的调整范 围,几乎是一个没有任何争议的问题。 (4)社会分配关系: ①经济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既包括在全部再分 配过程中所发生的全部社会关系,也包括在初次 分配中所发生的需要由国家干预的部分分配关系。 ②经济法调整社会分配关系的客观必然性。
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
能激励市场主体创造财富,更具有信 息优势,因而能产生更高的效率。
我不管有多少蛋糕,只要 我拿着分蛋糕的刀叉就行!
经济人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过程中,如果没有有 效的制度约束,往往会不择手段,如果他们不能实 现收入的最大化,就会力图实施成本的最小化,比 如“搭便车” 、转嫁成本乃至侵权等,这几乎成了经 济人的一种天性偏好。这种偏好集中表现为他们的 本性并不追求生产性努力,而只追求分配性努力。 在经济活动中,并不力图把蛋糕做得更大,而只会 力图在有限的蛋糕中尽量得到最大的份额 。
德国垄断市场经济及其所引发的经济社会问题,是 德国大量制定这类新型法律规范的经济政治动因。
传统民商法无法满足解决这类经济社会问题的法律
需求,是德国制定这类新型法律规范的法律动因。
德国当时对这类新型法律现象的极大关注和开创性
的学术研究,又构成经济法产生的学术背景。如鲁
姆夫、卡斯凯尔、阿· 努斯鲍姆、杰· 海德曼等的研
(三)经济法在中国产生和发展的理论现点
漆多俊(2000)认为:1978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 会以前,为经济法的初创阶段。这一时期,同其他社会主 义国家一样,中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颁行的经济法规仍属 于“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法。
首都经贸大学戴凤歧、李新新(1999)认为:中国的经 济法是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改革开放后才产生的。 在这以前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国有企业依附于政府, 没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政府只存在以行政指令直接指挥、 控制企业的活动,无须用法律调整它们之间以及他们与国 家。政府之间的关系。因此,在计划经济模式下,不具备 经济法产生的必要条件。
20%的制盐生产量和80%的铁路线。在体现和维护“私权 神圣”、“主体平等”、“意思自治”理念的传统民商法体 系下,大量垄断经济组织为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便倚仗自身的 经济优势,肆意操纵市场,攫取超额垄断利润,在平等的形 式之下强化了实质的不平等,并不断推动周期性经济危机的 形成。
李昌麒经济法学教案
李昌麒经济法学教案第一章经济法总论1.1 教学目标理解经济法的定义、特征和功能掌握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了解我国经济法的发展历程和现状1.2 教学内容经济法的定义与特征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我国经济法的发展历程与现状经济法与其他相关法律的关系1.3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经济法的定义、特征、基本原则及发展历程案例分析法:分析经济法案例,加深对经济法的理解1.4 教学资源教材:《经济法总论》课件: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发展历程和现状案例库:选择具有代表性的经济法案例1.5 教学评价课堂问答:检查学生对经济法基本概念的理解案例分析报告:评估学生对经济法应用能力的掌握第二章市场主体法律制度2.1 教学目标理解市场主体法律制度的内涵和外延掌握市场主体的分类及其法律地位了解市场主体的主要法律制度2.2 教学内容市场主体法律制度的内涵和外延市场主体的分类及其法律地位企业法人的设立、变更和终止企业股东权益保护2.3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市场主体法律制度的内涵、外延及市场主体分类案例分析法:分析企业法人设立、变更和终止的案例2.4 教学资源教材:《市场主体法律制度》课件:市场主体法律制度的内涵、外延及市场主体分类案例库:企业法人设立、变更和终止的案例2.5 教学评价课堂问答:检查学生对市场主体法律制度的理解案例分析报告:评估学生对市场主体法律制度应用能力的掌握第三章市场秩序法律制度3.1 教学目标理解市场秩序法律制度的重要性掌握市场秩序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了解我国市场秩序法律制度的现状与发展趋势3.2 教学内容市场秩序法律制度的概念与重要性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与食品安全法我国市场秩序法律制度的现状与发展趋势3.3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市场秩序法律制度的概念、重要性及主要内容案例分析法:分析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案例3.4 教学资源教材:《市场秩序法律制度》课件:市场秩序法律制度的概念、重要性及主要内容案例库: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案例3.5 教学评价课堂问答:检查学生对市场秩序法律制度的理解案例分析报告:评估学生对市场秩序法律制度应用能力的掌握第四章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法律制度4.1 教学目标理解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法律制度的意义掌握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了解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法律制度的现状与发展趋势4.2 教学内容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法律制度的概念与意义国有资产法的制定与实施国有资产的分类与管理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法律制度的现状与发展趋势4.3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法律制度的概念、意义及主要内容案例分析法:分析国有资产法案例4.4 教学资源教材:《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法律制度》课件: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法律制度的概念、意义及主要内容案例库:国有资产法案例4.5 教学评价课堂问答:检查学生对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法律制度的理解案例分析报告:评估学生对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法律制度应用能力的掌握第五章金融法律制度5.1 教学目标理解金融法律制度的基本概念和重要性掌握金融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了解我国金融法律制度的现状与发展趋势5.2 教学内容金融法律制度的基本概念和重要性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等主要金融法律法规金融监管法律制度我国金融法律制度的现状与发展趋势5.3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金融法律制度的基本概念、主要内容及其重要性案例分析法:分析金融法律第六章财税法律制度6.1 教学目标理解财税法律制度的基本概念和重要性掌握财税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了解我国财税法律制度的现状与发展趋势6.2 教学内容财税法律制度的基本概念和重要性税法、财政法等主要财税法律法规财税监管法律制度我国财税法律制度的现状与发展趋势6.3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财税法律制度的基本概念、主要内容及其重要性案例分析法:分析财税法律制度案例6.4 教学资源教材:《财税法律制度》课件:财税法律制度的基本概念、主要内容及其重要性案例库:财税法律制度案例6.5 教学评价课堂问答:检查学生对财税法律制度的理解案例分析报告:评估学生对财税法律制度应用能力的掌握第七章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7.1 教学目标理解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基本概念和重要性掌握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了解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现状与发展趋势7.2 教学内容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基本概念和重要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障法等主要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劳动争议处理法律制度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现状与发展趋势7.3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基本概念、主要内容及其重要性案例分析法:分析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案例7.4 教学资源教材:《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课件: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基本概念、主要内容及其重要性案例库: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案例7.5 教学评价课堂问答:检查学生对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理解案例分析报告:评估学生对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应用能力的掌握第八章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律制度8.1 教学目标理解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基本概念和重要性掌握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了解我国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现状与发展趋势8.2 教学内容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基本概念和重要性自然资源法、环境保护法等主要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监测与治理法律制度我国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现状与发展趋势8.3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基本概念、主要内容及其重要性案例分析法:分析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律制度案例8.4 教学资源教材:《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律制度》课件: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基本概念、主要内容及其重要性案例库: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律制度案例8.5 教学评价课堂问答:检查学生对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理解案例分析报告:评估学生对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应用能力的掌握第九章对外贸易法律制度9.1 教学目标理解对外贸易法律制度的基本概念和重要性掌握对外贸易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了解我国对外贸易法律制度的现状与发展趋势9.2 教学内容对外贸易法律制度的基本概念和重要性国际贸易法、对外贸易法等主要对外贸易法律法规贸易救济法律制度我国对外贸易法律制度的现状与发展趋势9.3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对外贸易法律制度的基本概念、主要内容及其重要性案例分析法:分析对外贸易法律制度案例9.4 教学资源教材:《对外贸易法律制度》课件:对外贸易法律制度的基本概念、主要内容及其重要性案例库:对外贸易法律制度案例9.5 教学评价课堂问答:检查学生对对外贸易法律制度的理解案例分析报告:评估学生对对外贸易法律制度应用能力的掌握第十章经济法律责任与纠纷解决10.1 教学目标理解经济法律责任与纠纷解决的基本概念和重要性掌握经济法律责任的种类和承担方式了解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和方式10.2 教学内容经济法律责任与纠纷解决的基本概念和重要性经济法律责任的种类和承担方式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经济纠纷解决途径经济法律责任的认定与重点和难点解析1. 经济法总论2. 市场主体法律制度3. 市场秩序法律制度4. 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法律制度5. 金融法律制度6. 财税法律制度7.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8. 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律制度9. 对外贸易法律制度10. 经济法律责任与纠纷解决。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经济法学》教案序言一、经济法学及其研究对象(一)经济法学的定义(二)经济法的研究对象:经济立法(经济法纲要,西部大开发法)、经济执法、经济守法。
二、经济法学的特点(一) 前沿性(尖端性)传统法律和法学二元结构的破产,现代经济法的产生;经济法最能反映现代信息时代的生活;经济法为传统法学提出了挑战,引起了整个法学的变革。
(二)跨学科性。
民法理论、行政法理论。
(三)结构似“松散”。
各部份之间缺乏较强的逻辑联系:总则与分则,分则各部分之间--------“跳跃式”、“梯坎式”。
(四)变化快:原因------经济的发展,本身变化快;我国正处于改革时期,一些方面无法而靠政策,一些方面的立法又不成熟;宏观调控政策对经济法的直接影响。
三、经济法学的体系1、注意比对法学的体系与经济法体系的区别:性质不同,一是一门学科的理论构成体系,一是法律的实践构成体系;范围不同,一是有基础理论,一则无此部分。
2、经济法学的体系:五大版块——经济法基础理论,市场主体规制法论、市场秩序法论、宏观经济调控法论、社会分配法论四、学习经济法学中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一)注意经济法不同于民商法和行政法的特殊性(二)注意把握国家经济政策的变化和走向(三)注意经济法的实用性,联系实际(五、经济法学研究的新动向)第一讲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一、区分两个不同的概念“经济法”一词的产生与经济法的产生首先是两者的含义不同,经济法一词的产生,前者是指经济法这一名词的提出,后者则是指法律的产生;其次是学科归属不同,属于语词学的研究范畴,经济法的产生则是法学(法史学)的研究范畴;再次,经济法一词的产生与经济法的产生并不同步,提出经济法一词,并不等于就有了经济法,反之,有了经济法律规范,不一定有经济法这一名词。
经济法一词的提出和发展,大体有经历了以下重要环节:1、1755年法国著名的空想社会主义者摩莱里(Morelly)在他出版的<自然法典>(1775年出版,故有两说)一书中首先使用了“经济法”这一概念。
摩莱里并对经济法这一概念作了初步的界说。
2、1843年,法车的著名空想社会主义者德萨米(Dezamy)在他的<公有法典>一书中对经济法作了专章的论述。
3、法国小资产阶级思想家蒲鲁东(Prodhon),在其<工人阶级的政治力量>一书中,对经济法一词也作了论述。
4、1916年德国法学家赫德曼(Hedmen)在其<经济学字典>中使用了经济法的概念。
5、一战以后(二十世纪初),随着德国一系列以“经济法”命名的法律的颁布及鲁姆夫《经济法概念》和赫德曼《经济法基础》的出版,经济法一词才有了较为完整的法律含义。
二、把握两种观点对经济法的产生,学界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经济法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古代说;另一种认为,经济法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具体讲是资本主义发展到垄断阶段的产物----近现代说。
三、经济法产生的背景1、经济背景----(1)市场经济的天然缺陷:马克思主义:盲目性;西方经济学:不能提供公共产品、外部性(有利和不利益性)、信息不对称、不完全竞争、交易成本;(2)资本主义进入垄断阶段:垄断导致的两大异化——竞争的异化、公平交易的异化。
(3)经济的虚拟化——虚拟经济2、理论背景----亚当·斯密经济学理论的破产和凯恩斯国家干预主义的兴起:亚当·斯密的两大假设,看不见的手,经济人自由放任主义。
凯思斯的国家干预主义3、政治背景----国家干预经济政策的形成(政治律:垄断对政治和统治的威胁和危害;评价政治家和执政党政绩的标准——经济和民主的发达程度——政治家的野心及其合理化)4、法律背景——二元法律体系“两条平行线”的不足——民法的不足与行政法的不足——国家干预经济政策的法律化四、经济法产生的具体条件1、典型的国家干预经济的经济关系的形成;2、独立的国家干预经济政策的法律化3、法律规范的系统化及法律规范群的出现五、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轨迹(把握知识要点)1、经济法产生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传统观点认为产生于20世纪初的德国,此说不妥,与1890年美国反托拉斯法的列举矛盾)2、1890年美国颁布的<谢尔曼反托拉斯法>,被视为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第一部现代意义上的经济法(但是,西方第一部现代意义上的经济法应当是1889年加拿大的《禁止限制性贸易的合并法》,不仅早一年且是美国反托拉斯法的蓝本。
惜乎,国人有骨乎?)3、世界上第一部以经济法命名的法律是德国1919年颁布的<煤炭经济法>4、1964年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颁布的<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经济法典>,是世界上第一部也是迄今为止唯一一部经济法典。
5、经济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兴起(参见李昌麒教授主编的新《经济法学》,1999年11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以下简称《新经学》,P36—39)(1)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阶段(2)全面开始社会主义建设阶段(3)十年内乱阶段(4)新的历史发展阶段(5)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确立以后第二讲经济法的定义、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一、经济法的定义关于经济法的定义,古今中外观点纷呈,可谓众说纷纭。
下面主要介绍资本主义国家学者的诸种定义,我国学者的主要观点。
1、资本主义国家学者的不同定义(1)垄断禁止法论(2)国家干预经济论(3)公私法交错论(4)普遍经济利益论(5)企业法论(6)社会法论2、我国学者的观点(1)实行市场经济以前的主要观点(主要有“老五论”)A、综合经济法论。
这是在改革开放后经济法兴起时,王家福和王保树提出的一种观点。
B、学科经济法论。
C、经济行政法论。
D、纵向经济论。
以社会关系纵横划分为基础,认为经济法是调整纵向经济关系的法律。
E、纵横统一论。
也称纵横经济法论。
它以社会关系纵横向的划分为依据,认为民法调整横向社会关系,行政法调整纵向社会关系,经济法调整纵横交叉统一的经济关系。
如计划关系中,有自上而下的计划制定、下达和执行这些纵向管理关系,又有计划执行者之间为执行计划而形成的合同关系,而这里的纵向和横向经济关系是密不可分的,是一个统一的有机的整体,既不能归行政法也不能归民法。
即经济法既要调整一定范围内的纵向经济关系,也要调整一定范围的横向经济关系。
(2)实行市场经济以后的主要观点(《新经学》PP53——55,主要是“新五论”,自学,可略)A、王家福的“新经济行政法论”——经济法是国家从整体利益出发对市场进行进行干预和调控、管理的法律,认为经济法在本质上是公法,属于行政法的范畴。
并认为经济法由竞争法和宏观调控法两大部分构成。
B、杨紫烜的“经济协调关系论”——调整国家在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其调整对象包括企业组织管理关系、市场管理关系、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和社会保障关系。
C、刘文华的“平衡、协调结合论”——认为经济法是平衡协调法,是经济集中与经济民主对立的统一的法,是社会责任本位法,是以公法为主、公私兼顾的法。
从机制、功能上说,经济法是综合调整法,是系统调整法。
D、李昌麒的“需要国家干预论”——这也是本教材的观点。
E、漆多俊的“国家经济管理论”对上述观点,这里有必要说明三点:首先,书上列举了七论,但除新五论外,其余两种观点,即宏观经济调控经济论和行政隶属性经济关系论,可以说是老五论的一些新的提法,其影响并不大。
其次,新五论都承认经济法的独立性。
这与老五论有很大的不同。
第三,到底新五论有什么本质的不同?(郑州大学一位教师在经济法学会2000年年会上的发言)。
本人认为除了证词表达,所列的调整对象有差异外,找不到本质的区别。
它们共同的一个核心,就是国家干预或国家管理。
3、本书的观点(PP55-56)定义:经济法是国家为了克服市场失灵而制定的调整需要由国家干预的具有全局性和社会公共性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需要国家干预论。
李讲:适当干预论。
其含义有四点:第一,本质的国家干预性。
它体现了国家对经济生活的干预。
第二,调整对象的有限性。
它并不调整所有的经济关系,而只调整具有全局性的和社会公共性的的经济关系。
第三,调整的国家自主性。
即经济法有其理论上的调整对象,在这一对象范围内,国家什么时候、在多大范围内、怎么样干预,这是国家的自由,取决于国家的需要。
第四,经济法不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体现意思自治的合同关系。
这一定义,影响较大,在我国经济法学界,是市场经济确立后,西南一派的代表观点。
但是,这一观点,仍然有值得进一步研究的地方。
没有怀疑论者,就没有学问家。
大体说来,我认为这一观点有以下不足:一是其仍然有较大的模糊性,如用“需要”、“全局性”、“社会公共性”等语词,在定义中并不确切,只有通过解释才能有“大体的”含义;二是过份强调国家的随意性,一切取决于国家的需要,经济法的存在、具体调整范围、调整方法等都取决于国家的需要,这为行政权力的恶性膨胀、国家的过度干预提供了市场(乡长、村长也可随意“干预经济”)。
尽管在解释上持这一主张的人认为这里的国家干预必须是“适度干预”,但这是通过解释的附加,不是定义本身具有的含义。
三是人为割裂了法律与其调整对象之间的关系,跟现代社会的法治理念形成了明显的反差。
法律——调整对象(社会关系)——主体双方、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在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中,一方是干预者(国家),另一方是被干预者(市场主体),经济法是规范双方行为、安排双方权利义务、追究双方违法的法律责任的法律。
但上述定义则将调整对象中的国家(它也是经济法规范的对象),当作决定经济法命运的上帝,从而超越于法律之上,经济法在这种情况下,成了国家干预他人的工具(锐利武器),成了“统治你法”,“管你法”。
4、我的看法要对经济法进行正确定义,必须弄清以下几个前提:(1)法律部门划分的标准到底是什么?(2)经济法产生的根源、背景是什么?二元法律体系到底有没有缺陷?(3)经济法到底与民商法和行政法有无区别?(4)经济法有无独特的价值和作用?能不能为民法或行政法所取代?(私法)民商法→市场航船—→偏差————→↑校正↑—→偏差←—校正←—经济法(公法)行政法→国家统治————————→我的定义:经济法是调整因国家干预经济而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供参考)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调整对象与经济法的体系是一致的。
市场主体调控关系、市场秩序调控关系、宏观经济调控和可持续发展保障关系、社会分配(含社会保障)关系。
(具体展开)三、经济法的调整方法经济法的调整方法就是经济法律所认可的国家干预经济的具体方式。
目前,比较一致的看法是:经济法所确认的国家干预经济的方式有公权干预方式和私权干预方式。
公权干预是国家依法凭借自己的权力,以强制的方式,调整经济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