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客货共线电力远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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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客货共线电力远动管理办法

1、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铁路局管内客货共线铁路电力远动系统的运行维

护管理。各供电段应根据本办法要求,结合本段具体情况制定相应

的实施细则,修改完善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

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铁路主要技术政策》

《铁路电力管理规则》和《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普速铁路供电调度规则》

《铁路供电调度系统通信组网技术方案指导意见》

《铁路局行车组织规则》

3、总则

3.1电力远动系统(简称SCADA系统)是实现供电段电力调度

对变配电所、10/0.4kV变电所、远动间、远动箱变、10kV贯通(自闭)线、信号(通信)电源及其它重要负荷电源的供电状态进行实

时监测和控制的计算机网络系统,是铁路电力设备必备的技术条件,是保证运输安全畅通的技术装备,是重要的行车设备之一。

3.2电力远动系统是确保铁路电力设备安全可靠运行、故障抢修、快速恢复送电必备的技术手段,是电力设备运行信息的主要来源,是行车安全的重要保证。

4、电力远动系统的组成

4.1电力远动系统由主控站设备(调度端)、被控站设备(执行端)及网络通道设备等组成。

4.2主控站设在供电段调度中心,由计算机工作站、网络设备、投影显示系统、电源设备等组成,实现对管内具备远动功能的被控

站设备的实时监测和控制。

4.3被控站主要包括:变配电所、重要的10/0.4kV变电所、远

动间、远动箱变、贯通(自闭)线分断开关,以及重要的低压供电

设备。

4.4网络通道设备主要由主控站和被控站配置的路由器、交换

机等通信设备,以及通信网线组成。电力远动系统主干通道采用铁

路通信专用通道或生产网构建的环形通道传输监控信息。

5、电力远动系统主要技术条件

5.1车站、区间贯通(自闭)线路设置高压电动开关,车站、

区间的室内及远动箱变内设置低压电动开关。高、低压电动开关纳

入监控装置(RTU)监控,在调度主站能够进行实时监测、控制,并具备主要电气参数的图形、曲线显示和报警、录波功能。

5.2采用微机综合自动化系统的变配电所,各回路断路器、电

动隔离开关在调度主站能够实时监测控制,能够在调度主站进行保

护定值设置、修改和备投、重合闸状态投切等,并具备主要电气参

数的图形、曲线显示和报警、录波等功能。

5.3被控站设置方式有集中方式和分散方式,新建或改造工程

应采用集中设置方式。

5.4监控装置(RTU)的主要功能:

5.4.1能够独立的对两路交流电源的三相(单相)电压、电流进

行监测;

5.4.2能够对高、低压远动开关的工作状态进行远程监测和控制;

5.4.3具备电流、电压越限报警功能,当出现越限报警情况时,监控装置能够主动地将报警数据上传供电段调度中心;

5.4.4具有故障录波、记忆功能。能在一路电源故障时,记忆

故障前后的波形,并同时记录另一路电源同一时刻的监测数据。故

障录波启动方式由各段根据运行经验自定;

5.5工作电源、操作电源

5.5.1调度主站应具备两路独立交流电源,同时配备UPS备用

电源,在两路电源失电的情况下UPS备用电源应提供调度中心不少

于1小时的工作电源;

5.5.2监控装置的工作电源和操作电源应具备两路独立电源,

同时配置UPS备用电源,以保证监控装置正常工作;

5.5.2.1监控装置工作电源能在两路电源失电情况下,保证故

障信息能够及时上传供电段调度主站,并存储记忆故障数据;

5.5.2.2高压开关操作电源能在两路电源失电的情况下提供两

台开关不少于共计8次的分合闸操作。

5.5.3变配电所网络设备电源的工作电源由所内交流、直流电

源提供。

5.5.4涉及电力远动的通信设备应由两路独立电源供电,并配

置UPS备用电源,纳入行车设备管理。

5.6程序基本要求

5.6.1电力远动系统显示的界面分为四级。

a一级界面:全段供电系统图(地理图)

b二级界面:各线设备供电示意图

c三级界面:供电臂监控示意图和变配电所主接线监控示意图

d四级界面:各车站、区间、变配电所(低压变电所)的监控

示意图,操作必须在四级界面中执行。

5.6.2操作要求:基本操作分为“选择”和“执行”两步操作,并对“选择”步骤进行校验,只有校验“选择”成功后才能进行

“执行”,每步操作具有语音提示功能。

5.6.3纳入电力远动系统的所有设备的系统时间必须统一(含

车站、区间监控装置和变配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等),并按规定自动巡检校时。

6、管理人员及职责

6.1电力远动系统管理人员设置

6.1.1供电段技术科设专(兼)职电力远动工程师;

6.1.2调度主站设电力远动调度员(以下简称调度员)和系统

维护工程师;

6.1.3变电检修车间设专兼职维修技术人员;

6.1.4变电检修车间下设远动维修工区,原则上50个站点配置

1人。

6.2电力远动工程师工作职责

6.2.1根据总公司、铁路局有关规定,完善本单位电力远动系

统运行、检修、抢修管理制度和工艺标准;

6.2.2负责全段电力远动系统运行、检修工作的技术业务指导,及时组织、协调解决远动系统运行中存在问题;

6.2.3掌握电力远动系统运行情况,每月定期分析设备运行情况,查找存在的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

6.2.4制定远动系统设备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6.2.5配合教育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人员培训,提高工作人

员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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