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的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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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是什么

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是什么

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是什么我们知道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种,著作权是收到法律的保护,相信不少⼈也有所了解,但是你们详细了解著作权的概念,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是什么吗?接下来就跟着店铺⼩编⼀起去看看,相信看过下⽂你会有详细的了解。

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是什么⼀、⽂字作品:⽂字作品是指以语⾔⽂字的形式,或其他相当于语⾔⽂字的符号来表达作者感情、思想的作品。

⼆、⼝述作品:⼝述作品是指以⼝头语⾔创作的、未以任何物质载体固定的作品,如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祝词、布道等。

三、⾳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1、⾳乐作品:⾳乐作品,这是指能够演唱或演奏以旋律节奏、合声进⾏组合,以乐谱或歌词表达作者思想的作品,如民歌、通俗歌曲、流⾏歌曲、交响曲、弦乐曲、爵⼠乐、吹打乐等。

2、戏剧、曲艺作品:戏剧作品不是指⼀台演出的完整的戏,⽽是指演出这台戏的剧本。

伯尔尼公约也将戏剧作品定为剧本。

3、舞蹈作品:舞蹈作品指的是舞蹈的动作设计及程序的编排,它可以⽤⽂字或其他⽅式来记载。

4、杂技艺术作品: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具体表现为车技、蹬技、⼿技、顶技、⾛索、空中飞⼈、民间杂耍等表现形式。

四、美术、建筑作品: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彩或其他⽅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或其他⽅式构成的平⾯或者⽴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五、摄影作品:摄影作品,是指借助于摄影器材,通过合理利⽤光学、化学原理,将客观物体形象再现于感光材料上的⼀种艺术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法创作的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定记录介质上,由⼀系列的伴⾳或⽆伴⾳的画⾯组成,并借助于适当的装置放映、播放的作品。

七、⼯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地图、⽰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图形作品,是指为施⼯、⽣产绘制的⼯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意图等作品。

著作权

著作权

第一节著作权概述一、著作权的概念二、著作权的特征1 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而专利权的客体是发明创造、商标权的客体是商标。

2 著作权是自动产生无须国家的授权程序。

3 著作权在内容上同时具备财产权和人身权两种权利。

第二节著作权的客体一、作品的概念(独创性——独立完成没有抄袭别人,类似无所谓)(某种有形形式复制——能够固定在载体上)二、作品的构成要件(一)作品的积极要件,即必须具备的要件1 作品必须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

2 作品必须具有独创性。

3 作品必须能够以有形的形式加以复制。

(二)作品的消极要件,即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1 违反法律或者公共利益的作品。

注意只能是违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所制定的法律才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不包括违反了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部委规章在内。

例如专门或者主要是宣传色情和暴力的作品、煽动分裂国家等犯罪行为的作品等等,即为违反法律和公共利益而不受法律保护的作品。

2 属于下列由著作权法明确排除的作品。

(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官方正式译文。

这些文件就是要公开给大众,让大众自由利用的,所以不赋予其著作权保护。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译文是指“官方正式译文”,而不是学者自己或者某个机构自己组织人力物力进行的翻译,若是这些译文,则仍然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未经许可不得利用。

(2)时事新闻。

需要注意的是必须是时事新闻本身,而不能是有关时事新闻的著作,也不能是有关某项时事新闻所进行的评论等。

所谓时事新闻是指纯事实性的陈述,不包含个人创作因素在内的报道。

对此,《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5条规定:“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

(时事新闻——仅新闻本身,新闻评论则受保护)(3)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三、作品的具体类型(了解)四、作品的分类(一)原作品与演绎作品(演绎作品——依据原作品进行再创作)1 翻译作品。

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有哪些呢

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有哪些呢

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有哪些呢著作权产品的特征主要有三点,⼀是,这个作品要是思想的实体产物,⼆是,它必须是独⼀⽆⼆的,三是,该作品要属于⽂学的范畴。

下⾯我们就来了解下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有哪些?⼀起跟随店铺⼩编来看看吧。

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有哪些呢⼀、⽂字作品⼆、⼝述作品三、⾳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法创作的作品七、⼯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地图、⽰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九、法律、⾏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民间⽂学艺术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有哪些呢1、依法禁⽌出版、传播的作品。

《著作权法》第四条规定,依法禁⽌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

其中“依法”,是指依据宪法、法律、⾏政法规和其他200第⼋章⼴播影视作品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其中的“禁⽌出版、传播的作品”,即含有法律禁⽌的内容⽽被政府主管机关明令禁⽌的作品。

此处“禁⽌”必须作严格理解,作品因内容不当⽽被传播媒介拒绝采⽤,不属此列,电影、电视剧未经审查或者审查未通过,也不是被“禁⽌”,都应受著作权法保护。

2、⽴法、⾏政和司法性质的⽂件。

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法、⾏政、司法性质的⽂件,及其官⽅正式译⽂都不适⽤著作权法保护。

其⽬的在于使这些作品尽可能⼴泛地、不受阻碍的传播,以利于公众使⽤,规范公民的社会⾏为,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时事新闻。

是指通过报纸、期刊、电台、电视台等传播媒介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由于缺乏独创性,并且需要迅速在全世界传播,也不适⽤著作权法保护。

但如果在新闻内容中融进了作者的思想观点或者形象描写,如新闻综述、新闻评论、报告⽂学等则适⽤著作权法保护。

3、历法、通⽤数表、通⽤表格及公式。

这类作品通常没有创造性特征或只具有社会⼀般常识性特点,属于⼈类改造⾃然、改造社会的共同精神财富,不能为任何⼈所专有,故不适⽤《著作权法》保护。

知识产权法 第3节 著作权的客体和内容

知识产权法 第3节 著作权的客体和内容

练习题
文学、文艺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 制的智力创造成果是指
A.作品 B.艺术 C.知识产权 D.音乐
练习题
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应符合的条件是()
A.具有显著性 B.具有独创性 C.文艺领域内的智力成果 D.文学领域内的智力成果 E.可以以有形的形式加以复制
练习题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实行的登记制度为
A.自愿登记制 B.强制登记制 C.准强制登记制 D.不登记制
练习题
我国《民法通则》明确规定,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依法有
A.印刷权 B.获得报酬权 C.发表权 D.出版权 E.署名权
练习题
著作人身权包括()
A.署名权 B.发表权 C.修改权 D.发行权 E.保护作品完整权
练习题
下列作品的著作权人不享有出租权的是( )
知识产权法
第三节 著作权的客体和内容
作品的概念
是指文学、文艺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 的智力创造成果。
作品的类别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作品。 著作权的特别作品包括:计算机软件、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法律规定的作品。
著作财产权的概念和性质
1.著作财产权:是指著作权人自己使用或者授权他人以一定方式使用 作品,从而依法获得物质利益的权利。 2.著作财产权可以转让、继承或放弃,并受地域、时间等因素的限制。
著作财产权的内容

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对吗

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对吗

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对吗著作权的客体主体是指著作权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是指由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脑力劳动所创作的、为著作权法所确认和保护的一定形态的一种知识产品。

那么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对吗?接下来我就来为大家解答。

一、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对吗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作品特征:1、作品是思想、情感的表现形式,不是思想、情感本身;2、作品应当具有独创性;3、该表现形式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范畴。

二、著作权客体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一)作品必须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作品必须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并且是通过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

因此,凡不属于上述三个领域的,或虽属上述领域,但不是智力创作成果的,都不能成为作品,比如体育活动中的技巧、动作、阵势排列等,不属于作品范畴。

(二)必须表达一定的思想和情感。

著作权保护的宗旨是鼓励创作,繁荣社会的文化和科学,作为智力活动的成果,要获得法律的保护,必须是一定的思想或情感的表达,或传授知识,或阐述哲理,或反映现实,或抒发情感,若没有反映一定的思想或情感,仅仅标明客观情况,则不能成为著作权法中的作品。

(三)有一定的表达形式。

思想和情感必须通过一定的表达形式才能够为外界所感知,成为思想传达的载体。

其表现形式可以是多种多样,不限于文字形式,也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中所有用来表现思想和情感的媒介和符号系统。

三、著作权客体条件答疑网友提问:著作权的客体有哪些条件?法律回答:第一,作品产生于文学、艺术和科学等的领域内。

第二,作品的内容须具有独创性。

第三,作品必须能够以某种有形形式表现出来。

第四,作品须能够被复制。

以上就是我为大家解答的关于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对吗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论著作权客体之独创性

论著作权客体之独创性

论著作权客体之独创性一、本文概述著作权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客体即作品,在保护创新、鼓励创作、推动知识传播和科技进步等方面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而作品的独创性,作为判断一个表达能否构成著作权法保护对象的核心标准,其理解和适用直接影响着著作权法的实施效果。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著作权客体的独创性问题,通过对独创性概念的界定、历史发展、判断标准以及现实挑战等方面的系统分析,以期为完善我国著作权法相关理论和实践提供有益参考。

本文将首先概述独创性的基本概念,明确其作为著作权法基础的重要性。

接着,通过回顾独创性标准的历史演变,揭示其在不同历史时期和文化背景下的内涵变化。

在此基础上,文章将探讨独创性的判断标准,包括创作独立性、智力投入以及创造性程度等方面,并尝试提出一套既符合国际通行做法又适应我国国情的独创性判断体系。

本文将关注当前技术发展对独创性标准带来的挑战,如生成内容的著作权问题、网络环境下作品独创性的认定等,并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和建议。

通过对著作权客体独创性的全面梳理和深入分析,本文旨在为著作权法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提供有益的启示和借鉴,以促进著作权制度在激励创新、保护创作者权益和推动社会文明进步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独创性的概念及其历史发展独创性,作为著作权法的核心概念之一,是指作品在创作过程中所体现出的个性化和创造性。

这种创造性不仅要求作品是作者独立完成的,而且要求作品在表达上具有某种程度的原创性,即作品的内容或形式不是对已有知识或作品的简单复制,而是融入了作者自己的思考、判断和创造性劳动。

独创性概念的历史发展伴随着著作权法的演进。

在早期,由于知识产权观念尚未深入人心,独创性的要求较为宽松,只要作品不是对已有作品的直接复制,即可被视为具有独创性。

然而,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增强,对独创性的要求也逐渐提高。

现代著作权法不仅要求作品必须是作者独立完成的,而且还要求作品在表达上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创造性。

三级背知识产权

三级背知识产权

三级背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也称智力成果权,是指公民、法人对自己的创造性的智力活动成果依法享有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在内的民事权利。

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发现权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权等。

(一)著作权法著作权是指作者对自己的文学、艺术和科学创作作品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民事权利,其内容包括人身权、财产权。

1.著作权的主体和客体:著作权的主体是依法享有著作权的人,著作权的客体是指作者的创作活动取得具有一定形式的成果。

2.著作权取得:著作权法规定,对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实行自动保护原则。

3.著作权保护期限:人身权,除对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外,对公民的作品,属于人身权的发表权和属于财产权的使用权及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规定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

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作品及其享有著作权保护期均为50年。

(二)专利法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即独占权。

专利权的基本特片取决于客体专利的排他性和垄断性。

1.专利权的主体和客体:专利权的主体即专利权人,也就是有权申请并取得专利权,享有专利法规定的权利和担负义务的人,包括专利权的所有人和持有人。

专利权的客体是指符合专利条件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2.专利权的期限是指专利的有效期限。

我国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处申请日起计算。

(三)商标法商标是主要是用来区别一个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的商品和其他生产者或经营者的商品的一种标记。

商品权是商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注册的商标享有的专用权。

经商标局标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商标权的特征:专有性;时间性;地域性。

1.商标权主客体:主体,即商标权人或商标专用权人。

商品权的客体,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学、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都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著作权知识点整理

著作权知识点整理

(一) 作品是智力成果(二) 作品是思想的表达(三) 作品是文学艺术科学领域内的表达(四) 作品必须具有独立性(一) 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构成的作品文字的书写方式并不影响文字作品的性质(二) 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事先拟好演讲稿,事后的宣读、朗诵等是对文字作品的表演,而不是口述作品相声不是口述作品(三) 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杂技艺术作品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在舞台上表演的作品曲艺作品也称说唱艺术,是以带有表演动作的说唱来叙述故事、塑造人物、反映社会生活、表达思想情感的艺术形式,相声、快板、大鼓、评书等都是曲艺作品舞蹈作品是用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来表达思想的作品,包括舞蹈构图、舞蹈节奏、舞蹈表情三个要素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四) 美术建筑作品(五) 摄影作品(六) 视听作品(七) 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 计算机软件(九)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十) 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作品作品完成后,需要到著作权管理部门进行登记才能取得著作权作品出版时必须在每一复制件上加注著作权标记三、我国实行的是自动取得原则)作品完成时,著作权自动产生(一)作者的概念和条件概念作者是直接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条件作者是具有直接思维能力的自然人并且要实际的创作了作品(二)拟制作者将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视为作者,称为拟制作者(三)作者的推定在作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作者,有相反证明的除外(一)演绎作品的著作权归演绎人所有(二)合作作品的整体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如果是可以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作者可以对各自创作的那部分单独享有著作权(三)汇编作品的整体著作权归属汇编人(四)视听作品的著作权由制作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的作者享有署名权(五)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原则上归事实作者享有。

著作权知识点总结

著作权知识点总结

著作权第一章:著作权的客体第一节:作品的概念和分类一、作品的概念: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造成果。

注意:1、必须是智力成果;2、必须是思想的表达,而非思想本身;3、是文学、艺术、科学领域内的表达;4、必须具有独创性。

二、作品的分类: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杂技艺术作品(注意:歌星演唱、现场演出、表演行为均不是作品)4、美术(纯欣赏性作品和实用艺术品)、建筑作品(不保护功能性设计、构筑材料和建筑方法等)5、摄影作品6、影视作品7、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8、计算机软件9、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由于创作时间和创作主体不一定,不能归于某一个人,也没有保护期限,很多都出于公有领域)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第二节:著作权法不予保护的客体一、官方文件及官方译本二、时事新闻(指狭义上的新闻,无主观色彩: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的客观事实;不包含新闻现场拍摄的照片)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已处于公有领域且表达方法单一)第二章:著作权的取得与归属(著作权的主体)第一节:著作权的取得三原则:一、注册取得原则(手续繁杂,大多数国家都不采取)二、加注标记取得原则三、自动取得原则(相当于自动保护,保护水平高)第二节:著作权的归属一、著作权归属的作者(一)作者:具有直接思维能力的自然人+实际创作了作品(提供了创造性的劳动,不包括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进行其他辅助活动的行为。

)(二)拟制作者:法人或其他组织(三)作者的推定: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法律的特别规定1、演绎作品(派生作品)的著作权如果被演绎的对象享有著作权:(1)演绎人在利用原作品时,必须经过被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人的许可;(2)演绎作品的著作权完整但不独立,在行使自己的著作权时不能侵害原作品的著作权;(3)他人如果使用演绎作品,必须经过原作品作者和演绎作品之演绎人的双重授权。

作品著作权拥有哪些特点?

作品著作权拥有哪些特点?

作品著作权拥有哪些特点?作品著作权包含文字、音乐等任何形式的作品。

那大家知道作品著作权具体拥有哪些特点吗?本文中,一休小编就跟大家相关知识内容。

一、作品著作权拥有哪些特点?1、客体不是物体物权的客体为物,一般是有体物,而著作权的客体不是物,而是物质载体所“承载”或“体现”的作品。

有时候同一个物体上面存在两种客体,如一本小说书籍,书籍纸张组成的整体为物质载体,属于物体的客体;而书籍上面印的文字所组成的小说,即为著作权的客体。

2、排他权而非自用权所有权指的是所有权人对自己的动产或不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即所有权人对自己的物享有的“自用权”。

著作权并非自用权的原因在于:1、著作权与作者能否、如何利用自己的作品无关。

在没有著作权法时,作者当然可以利用自己的作品。

而著作权法出现的意义在于“排他”,即他人未经许可不得以特定形式利用该作品。

故著作权权属于“排他权”而非“自用权”。

2、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对物体的占有而排除他人的适用。

物权法只要规定了所有权有权对自己的物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自然就可以排除他人对该物的利用,而著作权的客体不是物,作者无法实现通过自己对作品的利用而排除他人对作品的使用。

3、地域性著作权的地域性指的是某一国确认的知识产权仅在于本国内有效,受本国保护,除非有国际条约、双边或多边条约的特别规定。

而物权不受地域限制,即使在国外物体的所有权人亦有权请求保护。

如1992年中国加入《伯尔尼公约》之前,有人未经许可在英国将中国的作品出版并发行,作者则无权要求英国政府予以保护。

但是如果中国人的钱包在英国被偷,所有权人即有权要求英国政府予以保护。

4、时间性法律一般对物权的保护是无期限限制的,而对于著作权的保护则有期限限制,一旦超过法定的保护期限,著作权将不予被保护。

如我国《著作权法》对普通作品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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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的概念、主体、客体、内容和特点

著作权的概念、主体、客体、内容和特点

遇到知识产权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著作权的概念、主体、客体、内容和特点一、著作权的概念著作权是法律赋予作者因创作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享有的专有权利。

二、著作权的主体享有著作权的主体主要是作者,也可以是除作者之外的其他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著作权的客体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领域内的作品。

需要指出的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必须是自己创作的,不是抄袭别人的;(二)必须是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范围内的创作;(三)必须具有一定的表现形式;(四)必须是不属于依法禁止出版、传播和作品。

四、著作权的内容著作权的内容主要是著作权人的权利义务。

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精神权利和财产权利,如发表权、署名权、广播权、放映权等。

同时,著作权人也应尽一定的义务,即对其权利作了适当的限制。

五、著作权的特点(一)作者因创作作品自动产生著作权,不必履行登记、注册手续;(二)专有性,即除权利人同意或法律规定外,任何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利;(三)地域性,即除加入国际公约或缔结双边协定外,一个国家法律所保护的某项权利只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四)时间性,即法律对各项权利的保护,除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性不受保护期的限制外,其他权利都有一定的有效期限。

来源:(著作权的概念、主体、客体、内容和特点/qq/361055.html)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知识∙好商标具备哪些条件_商标为什么要注册/qq/859269.html∙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条件_认定著名商标的程序是什么/qq/859268.html∙申请商标注册需要哪些材料_申请商标注册要注意的问题/qq/859267.html∙商标复审的类型_商标申请被驳回怎么办/qq/859266.html∙商标注册需要的材料_企业名称能否作为商标注册/qq/859265.html∙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有哪些_商标专用权的保护途径有哪些/qq/859264.html∙立体商标是指什么_立体商标能不能申请注册/qq/859263.html∙怎样确定商标使用许可权限_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内容/qq/859262.html∙什么样的商标可以注册_商标注册程序是怎样的/qq/859261.html∙申请商标异议有何理由_申请商标异议注意哪些事项/qq/859260.html∙注册商标被撤销的原因有哪些_注册商标撤销的法律后果/qq/859259.html∙音乐版权保护期有多久/qq/859258.html∙商标异议如何答辩_商标异议答辩需要什么材料/qq/859257.html∙商标侵权如何进行行政投诉_商标侵权行为怎样认定/qq/859256.html∙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条件_假冒注册商标罪立案标准/qq/859255.html∙保守商业秘密合同怎么签订/qq/859254.html∙如何在海外办理商标注册_办理海外商标注册的注意事项/qq/859253.html∙注册商标使用许可是什么_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形式有哪些/qq/859252.html∙各国专利保护期限 /qq/859251.html∙商标转让如何办理_商标转让一般需要多少钱/qq/859250.html∙哪些人申请商标异议_对商标异议结果不服怎么救济/qq/859249.html∙申请商标注册有哪些途径_申请商标注册前要做哪些准备/qq/859248.html∙驰名商标的权利限制_驰名商标的不规范使用行为/qq/859247.html∙商标异议答辩的期限是多久/qq/859246.html∙商标续展手续怎么办理_商标转让手续怎么办理/qq/859245.html∙郑州街头现粗俗商铺店名_法律对商店名称有何规定/qq/859244.html∙如何判定商标侵权_发现商标侵权怎么办/qq/859243.html∙商标公告的内容有哪些_商标公告的后果是什么/qq/859242.html∙假冒注册商标怎样认定和处罚/qq/859241.html∙如何申请注销注册商标_哪些人可以申请注销注册商标/qq/859240.html∙商标使用许可注意事项_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订注意事项/qq/859239.html∙商标变更的书件格式_需要注意哪些事项/qq/859238.html∙如何申报驰名商标_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应提交那些材料/qq/859237.html∙商标转让合同的内容有哪些_订立商标转让合同注意什么/qq/859236.html∙商标注册该如何申请_什么情况下可以注销注册商标/qq/859235.html∙商标注册纠纷怎样解决_商标侵权纠纷怎样解决/qq/859234.html∙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内容_商标专用权质押不予登记情形/qq/859233.html∙怎样办理注册商标转让_怎样办理注册商标许可使用/qq/859232.html∙商标权可以无偿转让吗/qq/859231.html∙商标侵权商品何时会被销毁_商标侵权纠纷需要什么证据/qq/859230.html∙注册商标撤销的情况_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的后果/qq/859229.html∙商标抢注是指什么_商标被抢注后应该如何应对/qq/859228.html∙申请集体商标的条件_使用集体商标有哪些要求/qq/859227.html∙申请商标注册的条件有哪些_如何申请商标注册/qq/859226.html∙商标变更是指什么_商标变更的注意事项有哪些/qq/859225.html∙注册商标依职权撤销的情况_注册商标被撤销如何救济/qq/859224.html∙什么是商标三年不使用的撤销申请撤销有什么法律程序/qq/859223.html∙构成商标的条件有什么_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情况/qq/859222.html∙商标续展注册的续展期限多长商标续展注册有什么程序/qq/859221.html∙认定著名商标对企业的好处_认定著名商标的标准/qq/859220.html∙申请注册商标要满足哪些条件_怎样进行商标检索/qq/859219.html∙怎么查商标侵权_商标被侵权怎么办_商标侵权如何处理/qq/859218.html∙商标注册的条件是什么_商标注册的程序是什么/qq/859217.html∙著作权权利人的含义是什么/qq/859216.html∙商标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_商标行政诉讼案件的管辖/qq/859215.html∙商标许可合同如何签订_商标被许可人履约注意哪些事项/qq/859214.html∙反向假冒注册商标怎样认定_商标侵权行为有哪些种类/qq/859213.html∙怎样认定是否构成近似商标/qq/859212.html∙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的内容_商标许可合同不登记能生效吗/qq/859211.html∙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如何确定_商标注册的有效期限/qq/859210.html∙怎样认定商标侵权_商标侵权怎么办_商标侵权如何索赔/qq/859209.html∙保护商标权的重要性以及措施有哪些/qq/859208.html∙可以办理商标网上申请的情况_办理商标网上申请的程序/qq/859207.html∙商标异议答辩的内容_如何进行商标异议答辩/qq/859206.html∙商标使用的条件_商标使用不当情形有什么/qq/859205.html∙商标被异议后申请人怎么办_商标评审案件有哪些类型/qq/859204.html∙商标注册被驳回怎么办_商标注册后需要备案吗/qq/859203.html∙律师代理外国人商标注册的注意问题_提交的手续有哪些/qq/859202.html∙我国对外国商标注册申请的代理是如何规定的/qq/859201.html∙注册商标转让的途径有哪些_注册商标转让注意哪些问题/qq/859200.html∙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侵权判断标准(2018年) /qq/859199.html∙某公司诉某某公司转让商标后仍使用该商标生产同类产品侵权案 /qq/859198.html∙商标使用中出现的问题_商标专用权如何保护/qq/859197.html∙使用注册商标亦可构成侵权/qq/859196.html∙非洲小孩举牌广告走红朋友圈非公益性质违规将查处/qq/859195.html∙版权保护的意义是什么/qq/859194.html∙老干爹雷碧不是山寨品牌驰名商标特别保护有哪些/qq/859193.html∙怎样认定商标侵权_商标侵权如何计算赔偿额/qq/859192.html∙假冒知名产品商标进行生产怎样认定属于相同产品/qq/859191.html∙怎样认定是否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使用商标/qq/859190.html∙拿走客户名单被诉侵权_算不算侵犯商业秘密/qq/859189.html∙将驰名商标作为字号使用是否侵犯其专用权/qq/859188.html∙销售侵权产品_是否侵犯商标专用权/qq/859187.html∙什么是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qq/859186.html∙商标在先使用权能否对抗注册权/qq/859185.html∙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有哪些内容/qq/859184.html∙商标异议的注意事项_商标异议的费用/qq/859183.html∙商标异议申请的途径_提出商标异议申请注意什么/qq/859182.html∙实用新型专利侵权案件运用专利无效抗辩/qq/859181.html∙专利申请受理范围有哪些/qq/859180.html∙侵权吗2018商标在先权与商标影响范围是否有关/qq/859179.html∙商标异议的手续_商标异议的处理程序和程序/qq/859178.html∙擅自销售他人独占使用商标产品侵权吗2018 /qq/859177.html∙商标代理组织能办理的业务_商标代理人应当符合的条件/qq/859176.html∙什么是强商标什么是弱商标/qq/859175.html∙如何注销商标代理机构_如何变更商标代理机构/qq/859174.html∙什么是三维商标商标法对其又有哪些规定呢/qq/859173.html∙域名争议可以申请仲裁吗/qq/859172.html∙商标侵权的行为有哪些商标侵权将承担何种责任/qq/859171.html什么是集体商标 /qq/859170.html。

资产评估师考试-著作权法律制度知识点

资产评估师考试-著作权法律制度知识点

影视作品
(1)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 (2)编剧、导演、摄影等享有署名权
(3)影视作品中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剧本、音乐)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著作权
委托作品 职务作品
一般职务作品 特殊职务作品
有约定按约定,未约定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约定→受托人)
(1)著作权由作者享有
公民为完成单位工作任务而又未主要利用单位物 质技术条件创作的作品
人身权 财产权
二、著作权的内容
(1)发表权: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 (2)署名权:表明其作者身份 (3)修改权: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其作品 (4)保护作品完整权: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
(1)复制权:以印刷、临摹、录音、翻录等方式将作品制成多份
不能许可他人行使
(2)发行权:以出售或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或其复制品 (3)出租权: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作品的权利 (4)展览权:将作品原件或复制件公开陈列的权利 (5)表演权: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
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组织视为作者
演绎作品 合作作品
(1)演绎作品是指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
(2)著作权归演绎人所有 (1)著作权由合作者共同享有——必须参加创作
(2)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 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例题·多选题】根据《著作权法》,法人对职务作 品享有的保护期不受限制的著作权有( )。 A.修改权 B.复制权 C.保护作品完整权 D.署名权 E.发表权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著作权的保护。作者的署名 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例题·单选题】根据《著作权法》,著作权保护期限不 受限制的权利是( )。

第二章 著作权 知识产权

第二章 著作权 知识产权

藏家撤下该画,但收藏家不同意。画家认为收藏家侵犯
了自己的著作权,故提起诉讼。 • 请问:该收藏家是否侵犯了画家的著作权?为什么?
第三节 著作权的内容
• 著作权的内容指著作权主体依法享有的专有民事
权利的统称。 • 大陆法系强调著作人身权的重要性; • 英美法系将著作权理解为一种经济财产权,立法 中仅仅保护著作财产权。 • 我国法律保护的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
二、著作权的继受主体
1、继承人:主要针对自然人的著作权。
–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后,其著作财产权利在法 定保护期限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 –我国继承法规定,公民所享有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 可以作为遗产,在公民死亡后由其继承人继承。
–依法继承原始主体著作财产权的继承人,成为著作权
法律关系中的继受主体。
• 我国软件著作权保护的条件:一是独立开
发;二是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
• 软件著作权对象的限制:只保护作品的表
达,不延及作品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 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
练习题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著作权所保护的作品
是( )
A.用C++语言编写的计算机程序
B.没有剧本的小品表演
C.建筑施工图纸
D.法院的判决书
(9)对于相关当事人行为的认定,下类意见中何者正确?
为什么? A、刘某在手稿上扉页上的表示,是行使著作权的行为 B、王子将手稿出借与孙某,侵犯了刘某的著作权 C、孙某刊印手稿得到了刘子的同意,属合法行为 D、孙某以“内部资料”的形式刊印手稿,不属于发表行为
二、著作权的继受主体
4、受让人
–创作作品的作者有权向他人转让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利。 –转让著作财产权的具体内容由转受让双方签订的书面 转让合同约定。

第4章 著作权客体 《知识产权法》PPT课件

第4章  著作权客体  《知识产权法》PPT课件

戏 曲 作 品
口 述 作 品
文 字 作 品
品 分 为

和 科 学 领 域 内 的
条 将 文 学 、 艺
这 一 趋 势
该 法
体 范 围 不 断 扩 大
》国 正现 视行 了《 著著 作作 权权
4.1.4不适用著作权法的对象
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 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 件及官方正式译文
4.3.5软件的登记管理
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7条的规定, 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 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办理登记
软件登记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登记 事项的初步证明
4.3.6侵犯行为及法律责任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23条规定下列行为属 于侵权行为
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发表或者登记其软件的 将他人软件作为自己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 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开发的软件作为自己
1982年,又正式通过了《保护民间文学表现形式,防止不 正当利用及其他行为的国内法示范条例》。迄今为止,采 用著作权法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主要是发展中国家, 如突尼斯、玻利维亚、智利、摩洛哥、阿尔及利尼亚等国 家。值得注意的是,1989年生效的英国著作权法按《伯尔 尼公约》规定的标准与范围,在第169条中对民间文学艺 术作品给予了保护
作品是一种以语言、文字、符号、数字、色彩、 音符、线条等要素,按照一定的规则、顺序和结 构编排组合而成的、表达作者某种思想、情感、 立场、观点、方法、见解等内容的形式
作品由两个部分构成:一是思想内容,另一个是 表现形式
4.1.2作品的条件
著作权意义上的作品应当符合两个条件:一个是形式条件, 另一个是实质条件
所谓文档,是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 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 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等,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 图、用户手册等

知识产权法_第三章_著作权的客体

知识产权法_第三章_著作权的客体

达利版的“蒙娜丽莎”是作品吗?
三、我国《著作权法》中的“独创性”
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虽然规定只有具备“独创性”
的劳动成果才能成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但对 “独创性”中“创”的高度却没有作出任何规定。
明确规定我国《著作权法》中“独创性”中“创”的高度,
仍然是立法者面临的现实任务。
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独创”并非指“首创”或 “独一无二”。
案例:朱志强诉耐克公司案
朱志强的“火柴棍小人”: 耐克的“黑棍小人”
耐克的“黑棍小人”VS 朱志强的“火柴棍小人”
《福尔摩斯探案集》中“跳舞的小人”
二、“独创性”中的“创”
(一)对“独创性”是否包含“智力创造”要求的 不同理解 英美法系国家:即使劳动成果中没有体现出 任何智力创造成分,只要该劳动成果包含了作者 “独立的艰苦劳动”并具有实际价值,就可以满 足版权法对“独创性”的要求。 大陆法系国家:放弃“额头流汗”原则,要 求一定高度的智力创造水准。
建筑工程设计图和建筑作品是何种关系?
(八)计算机软件
根据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
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
【问题与思考】 1、思考:作品区别于其他劳动成果的特征是什么?作
品独创性的含义是什么? 2、我国著作权法应怎样确定独创性的标准。 3、论述MTV的法律属性 4、计算机软件为作品如何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在先软件的著作权,因为这完全可能是软件编制 者针对某一特定功能进行独立创作的结果
三、事实及对事实无独创性的汇编
(一)事实本身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二)对事实无独创性的汇编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四、官方正式文件
法律、法规、政府决议、决定、命令、法院判决等具有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导读与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导读与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导读与释义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著作权法作为维护知识产权的法律规范,对于保护创作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作为我国著作权领域的基本法律,于1990年颁布实施,经过多次修订和完善,已成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法律依据。

然而,由于著作权法的内容比较复杂,对于普通公众来说并不易于理解,因此有必要对著作权法进行导读与释义,以便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著作权法。

一、著作权法的基本概念1. 著作权的客体和主体著作权法所保护的客体是“作品”,而著作权的主体是“作者”。

作品是指以文学、艺术和科学表现形式,反映创作性思想的作品,包括文字作品、音乐、戏剧、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电影等。

而作者指的是作品的创造者,包括个人和法人团体。

2. 著作权的内容和范围著作权法所保护的内容主要包括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修改权、发表权、发表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

著作权的范围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

3. 著作权的取得方式著作权是在作品创作完成之时自动取得的,不需经过登记或其他程序。

作者可通过签订合同、授权委托等方式,将著作权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他人。

二、著作权法的适用条件和保护期限1. 著作权的适用条件著作权法规定,对于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必须符合原创性、表现形式和标志性三个条件。

原创性是指作品应当反映了作者的独创性思想和劳动成果,表现形式是指作品所采用的文学、艺术和科学表现形式,标志性是指作品需要有一定的独创性和独特性。

2.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作者终身及50年,对于合作创作的作品,则为作者终身及50年自发表之日起,对于法人团体创作的作品,则为发表之日起50年。

三、著作权法的行使和保护措施1. 著作权的行使方式著作权的行使包括了授权使用和著作权许可的两种方式。

著作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通过合同或许可证书的方式,将自己享有的著作权授予他人使用。

著作权的主体和客体分别指的是什么

著作权的主体和客体分别指的是什么

著作权的主体和客体分别指的是什么著作权这个范围有⼏个分类,不管是影视作品还是⼀些⽂章等等,都是属于著作权,⽽且在⽹络上⾯流通的很多⽂章都是已经被授了权的,但是有个别是属于侵犯著作权的⾏为,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著作权的主体和客体分别指的是什么享有著作权的主体主要是作者,也可以是除作者之外的其他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或其他组织。

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包括⽂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作品。

著作权的内容主要是著作权⼈的权利义务。

著作权⼈对其作品享有精神权利和财产权利,同时著作权⼈也应尽⼀定的义务,即对其权利作了适当的限制。

著作权客体的条件第⼀,作品产⽣于⽂学、艺术和科学等的领域内。

第⼆,作品的内容须具有独创性,且须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三,作品必须能够以某种有形形式表现出来。

第四,作品须能够被复制。

第五,作品的形式和种类须符合法律规定。

著作权客体作品的分类1、按照作品的表现形式不同,作品可分为⽂字作品、⼝述作品、⾳乐、戏曲、曲艺、舞蹈作品、美术、摄影作品、电影、电视、录像作品、⼯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地图、⽰意图等图形作品、计算机软件等,这是对作品最常⽤的分类⽅法,我国著作权法采⽤这种分类⽅法。

2、按照创作⼈的不同,作品可分为⾃然⼈作品、法⼈作品、⾮法⼈单位作品。

3、按照创作⼈数的不同,作品可分为独创作品和合作作品。

4、按照创作⾏为的顺序不同,作品可分为原作作品和再创作品。

5、按照作品创作与职务的不同关系,作品可分为职务作品和⾮职务作品。

6、按照作品创作的根据不同,作品可分为委托作品和⾮委托作品。

保护期限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及其死亡后五⼗年,截⽌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年的12⽉31⽇;如果是合作作品,截⽌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年的12⽉31⽇。

著作权的主体与客体

著作权的主体与客体

著作权的主体与客体著作权作为一种知识产权的形式,是为了保护作品的创作人或者是著作权人的权益。

在著作权领域,存在着两个重要的概念,即著作权的主体和客体。

本文将针对著作权的主体和客体进行深入探讨。

一、著作权的主体著作权的主体指的是享有著作权的人或者是法人团体。

在法律的规定下,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是其他组织。

举个例子来说,一个作家创作了一本小说,那么这本小说的著作权主体就是这位作家。

当然,如果这位作家是在某个公司工作的,那么根据合同的约定,可能著作权主体是公司而不是个人。

其实,著作权主体在不同国家和地区是有所不同的。

在某些国家,如美国,法人团体和组织也可以作为著作权的主体。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公司、机构等组织的知识产权。

因为某些作品的创作可能是由公司或团体的员工完成的,如果将著作权主体局限于个人,将无法保护这些作品的权益。

二、著作权的客体著作权的客体指的是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具体作品。

客体可以是各种各样的表达方式,比如文字、音乐、绘画、摄影、电影、软件等等。

举个例子来说,一首歌曲、一幅画、一本小说、一个软件程序都可以被视为著作权的客体。

需要注意的是,著作权的客体应该是原创性的,即满足了独创性的要求。

也就是说,客体必须是作品创作者的智力成果,而不是简单的抄袭或模仿他人作品。

这是保护著作权主体权益的基本原则。

此外,著作权的客体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中可能有所不同。

不同国家对于著作权的保护范围、保护期限以及是否需要登记等方面有不同的规定。

因此,在跨国著作权保护中,需要根据具体国家的法律规定进行相应的申请和登记。

结语著作权的主体与客体是著作权法中两个重要的概念。

著作权的主体是享有著作权的人或者是法人团体,可以是个人、公司、机构等;著作权的客体是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具体作品,可以是文字、音乐、绘画、软件等各种表达方式。

保护著作权主体和客体的权益,有助于鼓励创作和知识产权的发展。

因此,在知识产权保护的过程中,需要重视著作权的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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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著作权的客体
【学习目标】
1、掌握作品概念和它具备的条件。

2、了解著作权法在实践生活中的应用。

【自主预习】
一、填空
1、著作权的客体即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是指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2、我国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的智力成果。

3、作品所涉及的领域包括()领域。

4、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的条件有(
)、()、()
二、案例分析
1、甲乙均是摄影师。

甲于某风景区拍摄风景照片一张。

乙从未看到过甲的照片,但乙在同一风景地游览时,碰巧在同一拍摄地点,以同样型号的照相机、同类型的胶卷,以同样的取景等拍摄了一张照片,几乎与甲的一样,一般人难以用肉眼辨别出其中存在的微小的差异。

请问乙的照片具有独创性吗?
2、一名政治家进行了演讲,在场的近百名记者中只有一名记者用他独有的速记方法准确地记录下了演讲者所说的每一个字。

请问该记者的记录稿是否是他的作品?
【课堂探究】
1、张继刚和高金荣谁拥有《千手观音》版权?
2、作品的特点和它所具备的条件?
3、著名电影《五朵金花》的作品标题受著作权法保护吗?
【质疑解惑】
1、张继刚和高金荣谁拥有《千手观音》版权?
2、达芬奇与西班牙画家萨尔瓦多达利的蒙娜丽莎中,后者的作品是否具有创新性?
【整理升华】
一、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二、著作权法客体著作权客体的条件:
第一,作品产生于文学、艺术和科学等的领域内。

第二,作品的内容须具有独创性,且须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三,作品必须能够以某种有形形式表现出来。

第四,作品须能够被复制。

第五,作品的形式和种类须符合法律规定。

【巩固提高】
1.名词解释
(1)作品
(2)文字作品
(3)口述作品
(4)音乐作品
(5)戏剧作品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时事新闻
2.单项选择题
(1)著作权法保护的是()。

A.思想 B.思想的表达 C.创作行为 D.作者的人格
(2)下列关于戏剧作品的表述错误的是()。

A.著作权法意义上戏剧作品指的是剧本
B.著作权法意义上戏剧作品指的是我们看到的一整台戏
C.戏剧作品是一门综合艺术,融合了文学、音乐、绘画、雕塑、建筑以及舞蹈等多种艺术表现手段
D.戏剧作品包括话剧、歌剧、以及我国的地方戏曲如川剧、京剧、越剧、豫剧、黄梅戏等。

(3)建筑作品是指()。

A.建筑物本身 B.建筑设计图 C.建筑模型 D.建筑物本身和建筑设计图
(4)()不受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

A.新闻综述 B.通过电视台报道的单纯的事实消息 C.新闻评论D.新闻电影
3.多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作品的表述错误的是()。

A.创作是作品产生的前提条件
B.作品的载体是借助于作品所传达出来的表达作者思想或情感的信息
C.作品的载体只能是惟一的
D.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必须是高质量的
(2)下列关于文字作品表述正确的有()。

A.以密码形式表现的小说是文字作品
B.文字本身的艺术如书法不属于文字作品
C.识得该种文字的人数的多少是构成文字作品的条件
D.话剧剧本属于文字作品
(3)下列关于音乐作品表述正确的有()。

A.音乐作品包括演唱或者能够演奏的带词或不带词的作品
B.配词的乐曲如果词曲连用,配词则成为音乐作品的一部分,而不属于文字作品
C.歌唱者、演奏者的表演是音乐作品
D.不能以乐谱表现出来的音响不能成为音乐作品
(4)()属于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A.民间文学艺术 B.计算机软件 C.示意图 D.杂技艺术(5)美术作品包括()等。

A.绘画 B.书法 C.雕塑 D.实用艺术作品
4.不定项选择题
(1)作为著作权客体的作品应具备的条件有()。

A.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
B.作品必须具有法律所要求的独创性
C.作品应该具有可感知性和可复制性
D.内容须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2)下列关于作品独创性的表述错误的是()。

A.在形成作品的过程中,作品必须是作者独立创作的,作品中必须体现出作者的个性
B.独立创作是指作者通过自己的独立构思,运用独到的技能技巧独立完成作品的智力活动
C.作品的独创性是指思想内容和表现形式的独创性
D.具有独创性的作品不一定具有新颖性
(3)下列关于口述作品表述错误的是()。

A.一件作品只要是口述作品,就不可能是文字作品
B.很多国家的著作权法不保护口述作品
C.授课大纲等以口头语言创作的作品是口述作品
D.口述作品仍然具有可复制性和可感知性
(4)下列关于作品的表述正确的是()。

A.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智力成果不一定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B.与计算机程序有关的文档属于文字作品
C.地方性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在我国不能作为受著作权法的保护的根据
D.由于目前国务院尚未出台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所以这类作品在我国还不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5)()不能受到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

A.被剥夺政治权利(含出版的权利)的人所创作的作品
B.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出版物含有诱发未成年人模仿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内容或含有恐怖、残酷等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的
C.通用的会计帐册表格
D.通用的地图
5.简答题
简述不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6.论述题
试述著作权的客体。

【我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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