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服图(服制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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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准五服以制罪”

论“准五服以制罪”

论“准五服以制罪”一、“准五服以制罪”“五服”说最早见《尚书·禹贡》:五百里甸服:百里赋纳总,二百里纳銍,三百里纳秸,服四百里粟,五百里米。

五百里侯服:百里采,二百里男邦,三百里诸侯。

五百里绥服:三百里揆文教,二百里奋武卫。

五百里要服:三百里夷,二百里蔡。

五百里荒服:三百里蛮,二百里流。

从畿服重地到藩属下国逐层管理,兼举文教武卫,声教讫于蛮荒,这体现了华夏王朝历来的治国思想渊源。

这段话的大意是:王四周各五百里的区域,叫做甸服:其中最靠近王城的一百里地区缴纳带藁秸的谷物,其外一百里的区域缴纳禾穗,再往外一百里的区域缴纳去掉藁芒的禾穗,再往外一百里的区域缴纳带壳的谷子,最远的一百里缴纳无壳的米。

甸服以外各五百里的区域叫侯服:其中最靠近甸服的一百里是封王朝卿大夫的地方,其次的百里是封男爵的领域。

其余三百里是封大国诸侯的领域。

侯服以外各五百里的区域是绥服:其中靠近侯服的三百里,斟酌人民的情形来施行文教。

其余二百里则振兴武力以显示保卫力量。

绥服以外各五百里是要服:其中靠近绥服的三百里是夷人们住的地方,其余二百里是流放罪人的地方。

要服以外各五百里是荒服:其中靠近要服的三百里是蛮荒地带,其余二百里也是流放罪人的地方。

(一)“准五服以制罪”的概念1、五服图2、准五服以制罪:九族以内的亲属之间的相互侵害行为,依据五服所表示的远近亲疏关系定罪量刑。

服制愈近,以尊犯卑,处罚愈轻;以卑犯尊,处罚愈重。

(二)“准五服以制罪”产生的原因引礼入律、融礼于法的产物,是罪刑适用原则进一步儒家化的表现。

(三) “准五服以制罪”的演变过程1.“准五服以制罪”在古代的演变①西晋。

《泰始律》的制定,提出“竣礼教之防,准五服以制罪”。

“准五服以制罪”作为定罪量刑的标准被正式确立,服制正式入律并世代相传,产生了深远的社会影响。

②唐代。

唐律一准乎礼,在贯彻礼法结合的原则上极为成功。

唐律体系是由北朝法律体系沿革而来,对于“准五服制罪”原则的继承,特别是其在亲属相犯领域的适用,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汉代属籍与宗室差序管理

汉代属籍与宗室差序管理

2022年第2期(总第191期)㊀㊀㊀㊀㊀㊀黑龙江社会科学SocialSciencesInHeilongjiang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No.2ꎬ2022㊀㊀㊀㊀㊀㊀㊀㊀General.No.191历史学研究汉代属籍与宗室差序管理陈㊀㊀鹏(吉林大学文学院ꎬ长春130012)摘㊀要:依据与在位皇帝的亲疏远近ꎬ汉朝宗室被区分为 五属内/有属 与 五属外/属尽 两类ꎮ 宗室属籍 著录 五属内 宗室ꎻ 诸王世谱 著录各诸侯王支系宗室ꎬ包含 五属外 者ꎮ汉代属籍制度初创于吕后时期ꎬ历经文㊁景二朝ꎬ逐步完善起来ꎮ随着儒家礼制对汉朝影响的增强ꎬ丧服 五服 为属籍制度提供了经学上的支持ꎮ在汉代ꎬ 五属内 与 五属外 宗室ꎬ在政治㊁法律㊁经济等方面的特权ꎬ存在较大差距ꎬ从而呈现出一种差序管理模式ꎮ关键词:汉代ꎻ宗室属籍ꎻ五属ꎻ五服ꎻ差序管理中图分类号:K234㊀㊀文献标志码:A㊀㊀文章编号:1007-4937(2022)02-0097-07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 晋唐士族房分研究 (18CZS015)作者简介:陈鹏ꎬ1987年生ꎬ吉林大学文学院副教授ꎬ历史学博士ꎮ㊀㊀宋儒朱熹有言:㊀㊀(汉代)宗室惟天子之子ꎬ则裂土地而王之ꎻ其王之子ꎬ则嫡者一人继王ꎬ庶子则皆封侯ꎻ侯惟嫡子继侯ꎬ而其诸子则皆无封ꎮ故数世之后ꎬ皆与庶人无异ꎬ其势无以自给ꎬ则不免躬农亩之事[1]ꎮ这是朱子鉴于宋代宗室管理之弊而对汉制作出的褒扬ꎮ汉代宗室管理ꎬ实有赖属籍制度ꎮ属籍是著录宗室成员的名籍ꎬ既往研究从官制㊁户籍㊁谱牒等角度ꎬ对其性质和功能进行了考察[2]ꎮ不过ꎬ有关属籍制度的关键问题之一ꎬ即著录宗室之范围ꎬ仍有待进一步澄清ꎮ汉代宗室主要指汉高祖父刘太公(太上皇)后代ꎬ规模较大ꎬ但并非一切宗室都能著录于属籍ꎮ从传世典籍和出土文献来看ꎬ汉代宗室存在 五属内 和 五属外 之别ꎮ所谓 五属 ꎬ唐人颜师古曰: 谓同族之五服ꎬ斩衰㊁齐衰㊁大功㊁小功㊁缌麻也ꎮ («汉书 韦贤传附子玄成传»注)[3]3122 五属内 宗室载入属籍ꎬ 五属外 宗室则不能ꎮ但这是否为两汉共同的制度ꎬ则尚存争议ꎮ此外ꎬ照颜师古之说ꎬ汉代属籍制度受到儒家丧服 五服 的影响ꎬ然前贤对此亦不无疑义ꎮ本文拟在既往研究基础上ꎬ进一步考辨汉代属籍著录宗室的范围ꎬ探讨丧服 五服 与汉代属籍的关系ꎬ揭示汉朝如何通过属籍制度对宗室施行差序管理ꎮ㊀㊀一㊁汉代属籍著录宗室范围秦商鞅改制ꎬ令 宗室非有军功论ꎬ不得为属籍 [4]2710ꎮ汉代属籍制度虽与此不同ꎬ但亦不包含所有宗室ꎮ如上所述ꎬ汉代宗室分 五属内 和 五属外 两部分ꎬ仅前者著录于属籍ꎮ不过ꎬ有学者认为这是西汉的制度ꎬ东汉则不再遵循[5]ꎮ但1971年出土的 甘谷汉简 令这一说法破产ꎬ其明确将东汉宗室划分为 有属/五属内 和 属尽/五属外 两类[6]396-398ꎮ然而关于西汉属籍的情况也存在争议ꎬ例如邢义田即主张西汉国家律令不用 五服 来界定亲属亲疏关系ꎬ以 五服 界定宗室亲疏和是否享有特权是东汉新制[7]529-533ꎮ是故ꎬ我们有必要对此稍加考辨ꎮ«汉书»对西汉宗室的记载ꎬ存在 有属 或有属籍 之说ꎮ«汉书 哀帝纪»称哀帝即位时 赐宗室王子有属者马各一驷 [3]334ꎬ颜师古注曰 有属ꎬ谓亲未尽ꎬ尚有服者 ꎬ即将 有属 解释为丧服 五服 内宗亲ꎮ类似记载ꎬ«汉书»还有数79处:«文帝纪»载文帝四年(前176) 夏五月ꎬ复诸刘有属籍ꎬ家无所与 [3]120ꎻ«元帝纪»载元帝初元元年(前48)夏四月诏 赐宗室有属籍者马一匹至二驷 ꎬ初元五年夏四月诏 赐宗室子有属籍者马一匹至二驷 [3]279㊁285ꎻ«成帝纪»载成帝建始元年(前32)二月赐 宗室诸官吏千石以下至二百石及宗室子有属籍者 [3]303ꎻ«平帝纪»载平帝元始四年(4)二月赐 宗室有属籍者爵 [3]357ꎮ在这些记载中ꎬ皇帝赏赐的宗室都是 有属籍 者ꎮ与此相对ꎬ必然也存在 无属籍 宗室ꎮ更言之ꎬ西汉宗室存在 有属籍 与 无属籍 之别ꎮ«汉书»还有 宗室属未尽 之说ꎬ例如«宣帝纪»载宣帝地节元年(前69)夏六月诏书曰: 惟念宗室属未尽而以罪绝ꎬ若有贤材ꎬ改行劝善ꎬ其复属ꎬ使得自新 [3]246ꎻ«平帝纪»称平帝元始元年正月ꎬ诏 宗室属未尽而以罪绝者ꎬ复其属ꎬ其为吏举廉佐史ꎬ补四百石 [3]349ꎮ正如学人所论: 所谓 属籍未尽而罪绝 ꎬ即属籍尚未到正常该绝之时因犯罪而遭尽绝的处罚ꎮ由此可以推断ꎬ即便没有犯罪ꎬ也有自然正常的应该尽绝的时候ꎮ [8]所谓 属未尽 与 属尽 ꎬ当即依据亲属关系远近来划分的ꎻ 复属 ꎬ即重新载入属籍ꎮ«汉书 武帝纪»也提到元光元年(前134)四月 复七国宗室前绝属者 ꎻ颜师古注曰: 此等宗室前坐七国反ꎬ故绝属ꎮ今加恩赦之ꎬ更令上属籍于宗正也ꎮ [3]160这些宗室得以重新载入属籍ꎬ正是由于他们 属未尽 ꎬ亦即为 五属内 宗室ꎮ«后汉书»也载有和帝元兴元年(105)㊁顺帝永建元年(126) 宗室以罪绝 而 复属籍 的情况[9]193㊁251-252ꎬ可知为两汉通例ꎮ以上讨论表明ꎬ西汉宗室同样存在 有属 与 属尽 之别ꎬ与 甘谷汉简 所见东汉宗室有 有属/五属内 与 属尽/五属外 之别相应ꎬ因此基本可断定西汉属籍著录的是 五属内 宗室ꎮ而 张家山汉简 «二年律令 具律»有关宗室子弟减刑条文ꎬ也提供了极具价值的旁证:㊀㊀上造㊁上造妻以上ꎬ及内公孙㊁外公孙㊁内公耳玄孙有罪ꎬ其当刑及当为城旦舂者ꎬ耐以为鬼薪白粲ꎮ(简82)吕宣王内孙㊁外孙㊁内耳孙玄孙ꎬ诸侯王子㊁内孙耳孙ꎬ彻侯子㊁内孙有罪ꎬ如上造㊁上造妻以上ꎮ(简85)[10]这里ꎬ 公 指公室㊁皇室ꎬ 内公孙 指皇孙[11]ꎬ 耳孙 指曾孙[12]ꎮ«二年律令 具律»中可减刑宗室的范围可整理如下:第一ꎬ皇帝之孙㊁曾孙㊁玄孙㊁外孙ꎻ第二ꎬ诸侯王之子㊁孙㊁曾孙ꎮ按照丧服 五服 之制ꎬ玄孙㊁外孙正处于服制最低的一等(缌麻)ꎬ所以上述范围恰与皇帝 五属内 子孙相吻合ꎮ«二年律令»一般认为是吕后二年(前186)颁布的ꎬ而«具律»中吕氏子弟可减刑者范围与吕宣王(吕后父) 五属内 子孙相合ꎬ是当时吕后家族与皇室地位相埒的表现ꎮ由此可推定ꎬ至晚至吕后二年时ꎬ汉律对享受减刑特权宗室范围的界定ꎬ已与皇帝 五属内 子孙相合ꎮ不过ꎬ«二年律令 具律»没有使用 有属 属尽 或 五属内 五属外 等更明确的概念来表达享受减刑特权宗室范围ꎬ透露出当时属籍制度可能尚不完善ꎮ太史公曰: 汉兴已来ꎬ至于太初百年ꎬ诸侯废立分削ꎬ谱纪不明ꎬ有司靡踵ꎮ [4]4010正是这一情形的写照ꎮ汉初属籍制度不健全ꎬ从«二年律令 秩律»二千石一级没有 宗正 亦可得证ꎮ有学者认为 当时朝廷的宗正有职无人ꎬ所以«秩律»不列 ꎬ甚至猜测 那是吕后的刻意压抑宗室之举 [13]ꎮ然据«汉书 百官公卿表»和«楚元王传»ꎬ汉朝第一个有记载的宗正刘郢客ꎬ正是吕后二年任命的[3]753㊁1923ꎮ故«秩律»未载 宗正 似与吕后压抑宗室无关ꎬ况且即便 有职无人 ꎬ律令亦不应不注明秩级ꎮ«汉书 高帝纪»称高祖七年(前200)二月 置宗正官以序九族 [3]64ꎬ但不见于他处记载ꎬ也未提到何人任宗正ꎮ当时ꎬ刘邦之兄弟㊁诸子年长者皆封王就国ꎬ不得担任汉朝宗正ꎬ宗室中似无位望堪任宗正者ꎬ这不能不令人质疑汉高祖时是否确有宗正官ꎮ很可能至«二年律令»颁布时ꎬ要明确享受减刑特权的宗室范围ꎬ朝廷才任刘郢客为宗正ꎬ设属籍管理宗室ꎮ检诸文献ꎬ关于 属籍 的记录ꎬ最早即为上引文帝四年 夏五月ꎬ复诸刘有属籍 ꎬ其次为景帝时除楚元王子刘蓺㊁休侯刘富等人属籍[3]143㊁1925ꎬ以后渐多ꎮ禇少孙补«史记 三王世家»明确写道: 宗正者ꎬ主宗室诸刘属籍ꎮ [4]2575属籍制度很可能是吕后时初创ꎬ历经文㊁景二朝走89向完善ꎮ此后ꎬ直至东汉ꎬ汉朝属籍皆将 五属内 宗室作为著录范围ꎮ而«二年律令»对汉代宗室的划分ꎬ反映了初创时的面貌ꎬ并给后来属籍制度的完善奠定了法律基础ꎮ最后ꎬ有必要阐明的是ꎬ所谓 五属内 宗室ꎬ究竟是谁的 五属 ?沈刚提出 有属籍 宗室 限于皇帝或诸侯王五服以内 [5]ꎻ袁延胜则称属籍著录的是 宗室各王侯五属内的亲属 [14]21ꎮ然前一说未言明是在位皇帝或诸侯王ꎬ还是包括先帝㊁先王ꎻ后一说更嫌模糊ꎮ王尔春认为 五属 当是 在位皇帝以及所封诸侯的五属 [15]ꎮ笔者赞成 五属内 宗室是指在位皇帝之 五属 ꎬ 五属内 宗室随着皇位传承而变化ꎮ成帝时匡衡论汉家宗庙毁立称 太上皇非受命而属尽ꎬ义则当迁 [3]3122ꎮ太上皇被称作 属尽 ꎬ正是以成帝 五属 而论的ꎮ至于在位诸侯王 五属 ꎬ较诸在位皇帝 五属 ꎬ往往存在一代人以上的差距ꎮ在景帝中元五年(前145)裁撤王国宗正官前[3]741ꎬ王国宗正所掌王国属籍ꎬ或以在位诸侯王 五属 为限ꎮ此后ꎬ宗室属籍皆由汉朝宗正职掌ꎬ不大可能迁就诸侯王ꎮ其实ꎬ从上引«二年律令 具律»条文来看ꎬ皇帝子孙与诸侯王子孙的减刑范围即不同ꎬ前者比后者多出一代ꎬ宗室特权上已更倾向与皇帝的亲疏ꎮ因此ꎬ 五属内 宗室应指在位皇帝 五属 而言ꎮ㊀㊀二㊁丧服 五服 与汉代宗室属籍有学人否认西汉属籍以 五属 为限ꎬ源自对西汉人用丧服 五服 划分亲属关系的质疑ꎮ丧服 五服 是战国以降儒家揉合古礼㊁斟酌损益而成ꎬ由«仪礼 丧服»«礼记 丧服小记»等礼学篇章记述下来ꎮ例如«丧服小记»曰: 亲亲以三为五ꎬ以五为九ꎬ上杀㊁下杀㊁旁杀而亲毕矣ꎮ [16]1495丧服因分成不同规格ꎬ遂令 五服 既可用于界定一个有限的宗族范围ꎬ又可区分宗族内部的亲疏层次ꎮ不过ꎬ汉代人用 五服 来划分亲属关系的实例较为罕见ꎮ冨谷至提出ꎬ秦汉家族缘坐以同居㊁同户籍为范畴ꎬ 五服 作为家族缘坐范畴是东汉末期开始的[17]ꎻ邢义田认为ꎬ五服 不曾成为法律中界定家族亲属范围和权益的原则ꎬ也不曾真正普遍成为一般百姓生活中共守的规范 ꎬ主张 放弃单单从儒家服制看秦汉社会伦理的旧思维 [7]516㊁536ꎮ上述观点有助于纠正将 五服 视作西周以降亲属伦理体系的观点ꎮ不过ꎬ否认 五服 对汉代社会的影响ꎬ似亦有矫枉过正之嫌ꎮ上博简«诗论»有云 吾以«折(杕)杜»得雀服 ꎬ晁福林释 雀 为 绝 ꎬ认为 雀(绝)服 为«礼记 大传» 绝族无移服 之意ꎬ即超出 五服 亲族关系[18]ꎮ战国时人或已用丧服等级来划分亲属关系了ꎮ不过ꎬ 五属 与 五服 在亲属范围上虽然一致ꎬ但汉代人几乎不用 服 来表示亲属关系ꎬ而多用 属 来表示[19]ꎮ以 五世 划分亲属范畴ꎬ似是当时一种较普遍的社会认识ꎬ上引«二年律令»关于可减刑宗室范围下及内玄孙的记载即可见ꎮ贾谊«新书 六术»载 人有六亲 [20]ꎬ也 正是同姓直系五服内亲属 [21]110ꎮ 五属 是从此类社会认识中提炼出来的亲属范畴概念ꎬ而丧服 五服 则是儒家将之 礼制化 的结果ꎮ随着儒学作为政治文化进入汉廷ꎬ得到皇帝和朝廷公卿接受ꎬ丧服 五服 与 五属 联系起来ꎬ给属籍制度提供了学理上的支持ꎮ从传世文献来看ꎬ儒家 服制 的推行ꎬ始于武帝朝ꎮ武帝即位初ꎬ在窦婴㊁田蚡推动下ꎬ推行儒术改制ꎬ即包括 以礼为服制 和规范属籍[4]3439ꎮ司马贞«史记索隐»对此解释道: 其时礼度逾侈ꎬ多不依礼ꎬ今令吉凶服制皆法于礼也ꎮ 以礼为服制 可能已涉及属籍制度ꎮ不过ꎬ这场改制以失败告终ꎬ 五服 伦理对属籍制度可能未造成实质影响ꎮ武帝以降ꎬ丧服制度在汉朝政治中的影响逐渐增强ꎮ宣帝朝的石渠阁会议上ꎬ宣帝与诸儒探讨礼制ꎬ涉及丧服制度尤多ꎮ正如学人所论ꎬ这 反映出当时 依礼行服 可能已是社会普遍的要求 [22]ꎬ其结果则推动了 丧服的法律化 [23]ꎮ宣帝与朝臣对丧服制度的重视ꎬ无疑会强化 五服 伦理在属籍制度上的影响ꎮ元代龚端礼«五服图解»记载:元康二年(前64)ꎬ宣帝与群臣 讲论丧服 ꎬ宣帝提出 古宗枝图列九族ꎬ世俗难晓 ꎬ谏大夫王章参考巴蜀养鸡所用鸡笼形状ꎬ画出一种五服亲属关系图 鸡笼图[24]ꎮ吴飞认为ꎬ 鸡笼图非常充分地展示出尊长五服图的复99杂情况ꎬ直观而具体 ꎬ令人可 清楚地看到自己在丧服图中的位置 [25]ꎮ有关 鸡笼图 记载之真实性ꎬ或可争议ꎻ但就宣帝君臣对丧服制度的重视程度来看ꎬ当时出现此类丧服图则颇为可能ꎮ宣帝朝ꎬ丧服 五服 对亲属伦理的影响ꎬ当得到朝廷认可ꎮ元帝以降的庙制改革ꎬ则进一步推动丧服 五服 观念走向实践ꎮ改革者贡禹㊁韦玄成㊁匡衡等ꎬ认为在位皇帝五世以外的宗庙 亲尽宜毁 [3]3116-3125ꎬ依据的正是丧服 五服 制度ꎮ比如«礼记 丧服小记»曰: 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ꎬ以其祖配之ꎬ而立四庙 [16]1495ꎻ«礼记 大传»曰: 六世亲属竭矣ꎮ [16]1507尤值得注意的是ꎬ匡衡将 五服 与 五属 联系了起来ꎬ上书有云 天序五行ꎬ人亲五属 [3]3122ꎮ庙制改革虽未尽全功ꎬ但随着改革的进行ꎬ皇帝㊁公卿逐渐认同 五服 界定的亲属结构ꎬ元帝诏书即称 盖闻明王制礼ꎬ立亲庙四 立亲庙四ꎬ亲亲也 存亲庙四ꎬ亲亲之至恩也 云云[3]3118㊁3120ꎮ这种观念必然影响到属籍制度ꎬ试想当朝皇帝五代以前的先帝尚被认为 亲尽 ꎬ要遭到毁庙ꎬ 五属外 宗室又有什么理由进入宗室属籍呢?在 五服 观念下ꎬ宗室属籍以在位皇帝 五属 为限ꎬ显得上合经典ꎬ下符人伦ꎮ综上所述ꎬ武帝以来ꎬ丧服 五服 对亲属伦理和属籍制度的影响逐渐增强ꎬ至宣㊁元以降可谓尤甚ꎮ倘将视野拓展至出土文献ꎬ则可发现这一影响的发生时间或许更早ꎮ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有帛书«丧服图»ꎬ研究者对«丧服图»之图㊁文虽有不同理解ꎬ但存在两点共识:第一ꎬ«丧服图»图㊁文内容虽与«仪礼»«礼记»诸书载丧服制度有出入ꎬ但同样存在 斩衰㊁齐衰㊁大功㊁小功㊁缌 这一丧服 五服 差序等级ꎻ第二ꎬ«丧服图»与后世之 九族五服图 类似ꎬ划分了父系亲属层级[26]ꎮ马王堆三号墓葬于文帝十二年ꎬ以上两点共识表明ꎬ至晚在文帝朝ꎬ丧服 五服 已被用于划分亲属关系ꎮ而且ꎬ«丧服图»文字有云 三年丧属服 [27]ꎬ有学者认为 属 指 有属 五属内 [28]ꎮ倘此说成立ꎬ 五属 作为亲属范畴概念ꎬ已与 五服 建立联系ꎮ而这与上文推断文㊁景时期宗室属籍制度趋于完善ꎬ在时间上是吻合的ꎮ要言之ꎬ汉朝属籍著录 五属内 宗室ꎬ可能本源自以 五世 划分有限宗族的一般社会认识ꎮ但随着儒学对汉朝影响加深ꎬ丧服 五服 渐与五属 趋同ꎬ并给后者提供了礼学和经典上的支持ꎬ从而影响到汉朝属籍制度ꎮ当然ꎬ在亲属伦理方面ꎬ汉人仍习惯用 属 来表达ꎮ比如西汉刘向«列女传»称 杞梁之妻无子ꎬ内外皆无五属之亲 [29]ꎻ甚至东汉郑玄注«仪礼 丧服»亦曰: 亲ꎬ谓在五属之内ꎮ [16]1124 五属 仍是汉人表述较近宗亲范畴之习用概念ꎮ㊀㊀三、差序格局下的汉朝宗室管理汉朝把宗室分为 五属内/有属 和 五属外/属尽 ꎬ并仅将前者著录于属籍ꎬ呈现出一种差序管理模式ꎮ«续汉书 百官志»称宗正 掌序录王国嫡庶之次ꎬ及诸宗室亲属远近ꎬ郡国岁因计上宗室名籍 [9]3589ꎻ汉人胡广也称宗正 岁一治诸王世谱差序秩第 [9]3589ꎮ所谓 亲属远近 差序秩第 ꎬ正是依据宗室成员与在位皇帝的亲缘关系来划分的ꎮ«续汉书 百官志»称ꎬ郡国每年上计时要上报 宗室名籍 ꎬ而据东汉 甘谷汉简 ꎬ 五属外 宗室 受郡县管理ꎬ已经和普通编户无甚区别 ꎬ但仍拥有宗室身份[14]20ꎮ郡国所上 宗室名籍 应包括郡国内所有宗室ꎬ而不仅是 五属内 宗室ꎮ宗正则根据郡国每岁所上 宗室名籍 ꎬ更新宗室属籍ꎬ将新生的 五属内 宗室或 复属 宗室补入ꎬ将 属尽 或 以罪绝 宗室除籍ꎮ在皇位更替之际ꎬ宗正则要参考 宗室名籍 ꎬ按新帝之 五属 更新属籍ꎮ«续汉书 百官志»称宗正 掌序录王国嫡庶之次 ꎬ即指掌管各诸侯王支系名籍ꎬ亦即胡广所言 诸王世谱 ꎮ清人姚振宗撰«后汉艺文志»ꎬ将 诸王世谱 视作一部著作ꎬ置于史部谱系类[30]ꎮ这可能误解了胡广之说ꎮ 岁一治诸王世谱差序秩第 ꎬ当指宗正将郡国每年上报的 宗室名籍 整理到各诸侯王支系名籍中ꎮ有学者认为 属尽宗室 著籍于当地ꎬ不上于宗室名籍[14]20-21ꎮ此说恐难以成立ꎬ相反有证据表明宗正所掌 诸王世谱 亦包含 属尽宗室 ꎮ首先ꎬ«汉书 平帝001纪»提到平帝元始五年时ꎬ 惟宗室子皆太祖高皇帝子孙及兄弟吴顷㊁楚元之后ꎬ汉元至今ꎬ十有余万人 [3]358ꎻ«续汉书 百官志»注: 哀平之际ꎬ刘氏遍于四海ꎬ宗正著录ꎬ遂以万数ꎮ [9]3628如此庞大的宗室数量ꎬ显然不可能皆在 五属内 ꎮ不过ꎬ既然能统计数目ꎬ且由 宗正著录 ꎬ当存在某种专门名籍ꎮ其次ꎬ东汉建武二年(26)十二月ꎬ光武帝诏恢复王莽所废宗室列侯 故国 ꎬ若列侯身死ꎬ封拜其子孙[9]31ꎮ倘没有各诸侯王支系名籍ꎬ是无法做到这点的ꎮ最后ꎬ灵帝时ꎬ卢植上书论封建ꎬ称 今同宗相后ꎬ披图案牒ꎬ以次建之 [9]2114ꎬ可推论宗正职掌各诸侯王支系 图牒 ꎬ亦应包含 属尽宗室 ꎮ此外ꎬ上文提及汉朝 以罪绝 宗室不乏 复属籍 ꎬ当也是以宗正所掌 诸王世谱 为据ꎮ简言之ꎬ宗正掌管的 宗室名籍 ꎬ除 属籍 外ꎬ还有 诸王世谱 ꎮ前者仅著录在位皇帝 五属内 宗室ꎻ后者则记载各诸侯王支系的宗室ꎬ包括 属尽宗室 ꎮ依据宗正所掌 诸王世谱 和郡国 宗室名籍 ꎬ宗室子孙即便 属尽 ꎬ不再著录于属籍ꎬ仍拥有宗室身份ꎮ汉朝宗室不仅被区别为 五属内/有属 和 五属外/属尽 ꎬ 诸王世谱 亦关注 王国嫡庶之次 ㊁各诸侯王支系的 差序秩第 ꎮ显然ꎬ汉朝的宗室管理ꎬ极重亲属远近差序ꎮ«周礼»称小宗伯 掌三族之别ꎬ以辨亲疏 [16]766ꎬ汉朝宗室管理同样 辨亲疏 ꎬ呈现出一种 差序管理模式 ꎮ费孝通曾就中国传统社会结构提出 差序格局 说ꎬ大抵指以自己作为中心ꎬ按关系亲疏ꎬ周围划分出不同层次的圈子[31]ꎮ杜正胜注意到 差序格局 与丧服 五服 结构的一致性[32]ꎻ周丹丹㊁李若晖则认为 差序格局 更近于昭穆制而非五服制 ꎬ前者 只论世次ꎬ不计亲疏 ꎬ而后者重亲疏远近[21]104-105ꎮ汉代宗室分为 五属 内㊁外ꎬ显然重亲疏远近ꎮ«续汉书 百官志»及胡广之说ꎬ明言汉代宗室管理注重 嫡庶之次 亲属远近 和 差序秩第 ꎬ其以在位皇帝为中心ꎬ划分出 皇帝 皇弟㊁皇子(诸侯王) 有属宗室 属尽宗室 的亲疏层次ꎬ当是一种 差序管理 ꎮ杜正胜据 五服 将亲属划分成家庭㊁家族和宗族ꎬ 家庭的成员主要是父己子三代 ꎬ 大功以外至缌服共曾高之祖而不共财ꎬ算作 家族 ꎻ至于五服以外的同姓虽共远祖ꎬ疏远无服ꎬ只能称为 宗族 [33]ꎮ照此说ꎬ 有属宗室 是皇帝家族范畴ꎬ 属尽宗室 则属皇帝宗族范畴ꎮ汉朝宗室的差序管理ꎬ不仅合乎礼制ꎬ更有着实际功能ꎮ汉朝属籍著录 有属宗室 以在位皇帝 五属 为限ꎬ随着皇帝更替而变动ꎮ正如学人所论ꎬ 有属宗室 的数量增长ꎬ 应该不会很快 ꎬ 在汉代还不至泛滥成患 [15]ꎮ而 有属宗室 与 属尽宗室 ꎬ在政治㊁法律㊁经济等方面的特权ꎬ都存在较大差异ꎮ首先ꎬ在政治上ꎬ汉朝给 有属宗室 赐爵ꎬ比如«汉书 平帝纪»称平帝元始四年 赐九卿以下至六百石ꎬ宗室有属籍者爵ꎬ自五大夫以上各有差 [3]357ꎮ赐爵时ꎬ将 有属宗室 与 九卿以下至六百石 官员相提并论ꎬ且赐爵 五大夫以上 ꎬ已属二十等爵中高爵ꎬ显然 保护了宗室的特殊利益 [5]ꎮ其次ꎬ在法律上ꎬ优待宗室主要针对 有属宗室 ꎮ«续汉书 百官志»称宗室 若有犯法当髡以上ꎬ先上诸宗正ꎬ宗正以闻ꎬ乃报决 [9]3589ꎮ但从东汉 甘谷汉简 来看ꎬ五属内宗室 有罪请 ꎬ五属外宗室 便以法令治 [6]396ꎮ岳庆平指出«续汉志»所言 是指五属内宗室 ꎬ 非指所有宗室而说的 [34]ꎮ最后ꎬ在经济上ꎬ宗室往往具有免除赋税徭役的特权ꎬ但 有属宗室 的经济特权更突出ꎮ上文引«汉书»有关 有属籍 的材料ꎬ即有赏赐 有属宗室 马匹和复除等内容的记载ꎮ在差序管理下ꎬ汉朝享受各种特权的主要是 有属宗室 ꎬ无疑减轻了特权者带给朝廷的负担ꎮ此即宋儒朱熹称赞汉代宗室管理的原因ꎮ余㊀论西方学者贾志扬对宗室有一个精到定位: 宗室绝非自然的宗族组织 ꎬ 它在本质上是专制政体的延伸ꎬ是皇帝出于皇权目的的造物ꎬ并为政治因素所塑造 [35]2ꎮ汉朝宗室属籍制度和差序管理ꎬ将宗室区分为 五属内 和 五属外 ꎬ无疑也是塑造宗室的产物ꎬ并构建起以皇帝为核心的宗亲体系ꎮ101宗室属籍 和 诸王世谱 起到了凝聚刘姓宗室的作用ꎮ在汉代ꎬ父系意识尚未成为亲属伦理中唯一主导ꎬ母族仍有重要影响ꎬ作为实体组织的父系 宗族 甚至可以说不存在[36]ꎮ但 属籍 和 诸王世谱 的存在ꎬ令宗室诸刘依据父系具备特殊身份ꎬ推动宗室成员父系意识得以强化ꎬ遂使皇族成为汉代少有的实体宗族ꎮ«后汉书 孝殇帝纪»载诏书: 诸官府㊁郡国㊁王侯家奴婢姓刘及疲癃羸老ꎬ皆上其名ꎬ务令实悉ꎮ [9]198令刘姓奴婢 皆上其名 ꎬ以备恢复他们的良人身份ꎬ足见东汉朝廷对刘姓宗亲的重视ꎮ研究者评价汉代宗室管理道:㊀㊀如果用以下两个标准来衡量汉代的宗室政策ꎬ它的成功是毫无疑问的:第一是看它是否成功防止皇室后裔变成一个政治问题ꎻ第二ꎬ当皇帝的直系后裔由于某种原因无法即位时ꎬ看它是否能够提供潜在的继承人[35]5ꎮ汉朝对宗室施行差序管理ꎬ即解决了数量巨大的宗室带给朝廷的负担ꎮ 宗室属籍 和 诸王世谱 著录宗室世系㊁名讳ꎬ则有助于确保帝位和王侯爵位的继承ꎮ昭帝即位时ꎬ宗正 列陈道昭帝实武帝子状 [4]2575ꎬ即展现了这一点ꎮ总之ꎬ汉朝把宗室区分为 五属内/有属 和 五属外/属尽 ꎬ前者著录于 属籍 ꎬ享有政治㊁法律和经济特权ꎬ从而呈现出差序管理模式ꎮ汉代以降ꎬ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的宗室管理虽有变化ꎬ出现从 名籍 到 谱牒 的发展[37]ꎬ但基本遵循了上述原则ꎬ比如唐代皇室成员按 五服 区分为 宗 和 族 [38]ꎮ直至宋代ꎬ宗室管理才发生根本性变化ꎬ而大量享受特权的宗室遂成为宋朝政治和经济负担之一ꎬ因而受到朱熹等士大夫的批评ꎮ参考文献:[1]㊀黎靖德编:«朱子语类»ꎬ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版ꎬ第2721页ꎮ[2]㊀杨冬荃:«汉代家谱研究»ꎬ中国谱牒学研究会编:«谱牒学研究»(第3辑)ꎬ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ꎬ第27-30页ꎻ沈刚:«汉代宗正考述»ꎬ«社会科学战线»2002年第1期ꎬ第145-151页ꎻ袁刚:«汉官宗正寺的组织学分析»ꎬ«河北科技大学学报»2002年第2期ꎬ第58-60页ꎻ袁延胜:«论东汉的户籍问题»ꎬ«中国史研究»2005年第1期ꎬ第19-22页ꎻ刘敏:«秦汉户籍中的 宗室属籍 »ꎬ«河北学刊»2007年第6期ꎬ第113-116页ꎻ王珏:«西汉皇族构成研究»ꎬ«管子学刊»2013年第4期ꎬ第91-95页ꎻ曲柄睿:«汉代宗室属籍档案与‹史记五宗›‹外戚›两世家的编纂»ꎬ«档案学研究»2016年第5期ꎬ第126-128页ꎻ王尔春:«汉代宗室的 世代规模 考»ꎬ«北京教育学院学报»2018年第1期ꎬ第73-77页ꎮ[3]㊀«汉书»ꎬ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版ꎮ[4]㊀«史记»ꎬ北京:中华书局2013年版ꎮ[5]㊀沈刚:«汉代宗正考述»ꎬ«社会科学战线»2002年第1期ꎬ第147页ꎮ[6]㊀李晓明㊁赵久湘:«散见战国秦汉简帛法律文献整理与研究»ꎬ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ꎮ[7]㊀邢义田:«天下一家:皇帝㊁官僚与社会»ꎬ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版ꎮ[8]㊀刘敏:«秦汉户籍中的 宗室属籍 »ꎬ«河北学刊»2007年第6期ꎬ第114页ꎮ[9]㊀«后汉书»ꎬ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版ꎮ[10]㊀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编著:«张家山汉墓竹简 二四七号墓 »(释文修订本)ꎬ北京:文物出版社2006年版ꎬ第20-21页ꎮ[11]㊀陈苏镇:«‹春秋›与 汉道 :两汉政治与政治文化研究»ꎬ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版ꎬ第85页ꎮ[12]㊀王观国:«学林»ꎬ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版ꎬ第83页ꎮ[13]㊀阎步克:«从爵本位到官本位:秦汉官僚品位结构研究»ꎬ北京:生活 读书 新知三联书店2009年版ꎬ第298页ꎮ[14]㊀袁延胜:«论东汉的户籍问题»ꎬ«中国史研究»2005年第1期ꎮ[15]㊀王尔春:«汉代宗室的 世代规模 考»ꎬ«北京教育学院学报»2018年第1期ꎬ第76页ꎮ[16]㊀«十三经注疏»ꎬ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版ꎮ[17]㊀冨谷至:«秦汉刑罚制度研究»ꎬ柴生芳㊁朱恒晔译ꎬ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ꎬ第174-180页ꎮ[18]㊀晁福林:«上博简‹诗论›与‹诗 杕杜›探析 兼论春秋战国时期社会结构松动及其影响»ꎬ«学术月刊»2003年第1期ꎬ第40-41页ꎮ[19]㊀阎爱民:«汉晋家族研究»ꎬ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ꎬ第104-107页ꎮ[20]㊀贾谊撰ꎬ阎振益㊁钟夏校注:«新书校注»ꎬ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版ꎬ第317页ꎮ201。

中国历史上的五服制度

中国历史上的五服制度

中国历史上的五服制度一、“五服”概述“五服”是古代中国特有的一种制度,它在中国古代大致有三种含义:一是吉服的五个等级,指天子、诸侯、卿、大夫、士的五等服式;二是凶服(丧服)的五个等级,分别为: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绍麻五等服式;三是王裴之外五百里为一服,由近及远依次叫做侯服、甸服、绥服、要服、荒服五种。

而本文所讨论的“五服”指的是第二种含义,是“丧服制度”的简称,它指的是死者的亲属按照与其血缘关系的亲疏有别,穿戴丧服的规格和所服丧期有所不同的一种制度。

总的来说,即与死者血缘关系越近,丧服的材质愈粗,服丧的时间愈长;反之,则丧服的材质愈细,服丧的时间愈短。

根据亲疏的不同,具体可分为五种,由亲至疏依次为: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

关于服丧的具体内容,各个朝代有所不同,但大如致如下:斩衰,服丧三年,丧服用最粗糙的生麻布制成,左右衣旁和下边不缝,是子及未嫁女为父母、媳为公婆、承重孙为祖父母、妻为夫服丧时所穿用。

齐衰,又分齐衰三年、齐衰杖期、齐衰不杖期、齐衰五月五等,丧服用次等生麻布制成,是孙子、孙女为其祖父、祖母;重子、重女为其曾祖父、曾祖母、高祖父、高祖母服丧期间穿用。

大功,丧期九月,丧服用粗熟布制成,质料比齐衰用料稍细,是为伯叔父母、堂兄弟、未嫁的堂姐妹、已嫁的姑、姐妹,以及已嫁女为母亲、伯叔父、兄弟服丧时穿用。

小功,丧期五月,丧服轻于大功,是用稍粗熟布制成的,这种丧服是为从祖父母、堂伯叔父母,未嫁祖姑、堂姑,已嫁堂姐妹、兄弟之妻、从堂兄弟、未嫁从堂姐妹,以及为外祖父母、母舅、母姨等服丧期间穿用。

绍麻,丧期三月,丧服是用稍细熟布做成,凡为曾祖父母、族伯父母、族兄弟姐妹、未嫁族姐妹,和外姓中为表兄弟、岳父母服丧时穿用。

作为哀悼死者的一种形式,五服本来仅有表示血缘亲疏的单纯作用,但是在中国早期家国一体的宗法社会和帝制时代“礼法合一” 的等级社会中,统治者赋予了它另外的引申意义:它是古代社会“亲亲” 、“尊尊”思想的重要体现,用以维护等级尊卑的社会国家秩序。

中国法制史

中国法制史

《中国法制史》期末作业考核满分100分一、简答题(每题10分,共40分。

)1、试述《法经》的主要内容及其意义?法经》是我国第一部比较系统比较完善的封建成文法典,它的内容包括盗、贼、囚、捕、杂、具六篇。

盗法是针对危害财产安全的犯罪行为的法律;贼法是规定危害人身安全的犯罪行为的法律;囚法和捕法主要是规定抓捕、审判、囚禁犯罪人的法律;杂法是规定其他危害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六禁;具法是规定刑罚的加减方面的法律。

历史意义:a.《法经》初步确立了封建法制的基本原则和体系。

六篇的内容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包括总则性的规定和分则性的规定,初步确立了封建法制的一些基本原则以及法典的体系,此后秦朝和汉朝等封建王朝的法律无不受其影响。

所以《法经》是封建律典的蓝本。

b.《法经》对当时封建经济的形成和巩固,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2、秦代的法律形式有哪些?秦朝的法律形式,从史书记载和出土的秦简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1律商鞅改法为律。

律为当时最主要的法律形式。

2令(制、诏)秦始皇曾宣布:“ 命为制,令为诏。

” 当时命、制、令、诏,从法律意义上说并无区别。

律与令经常并列使用。

3式“ 式” 作为一种法律形式,最早出现于秦,如上述《封诊式》,其中也有对司法官吏“ 治狱” 的要求。

4法律答问《法律答问》对秦律的某些条文、术语和律义以问答的方式作了明确的解释。

这对正确运用法律,更有效地贯彻立法意图,具有重要作用。

5廷行事是司法审判的成例。

《法律答问》中多次提到“ 廷行事” ,这说明《廷行事》在当时的司法实践中已成为律文之外可以援引的成例。

此外还有“ 程” 、“ 课” 等法律形式。

1975年底发现的湖北云梦县睡虎地秦墓竹简,其中的《秦律十八种》、《秦律杂抄》、《法律答问》、《封诊式》是有关秦朝法律的主要内容。

云梦秦简共1155枚,内容极其丰富。

法律令文书有《秦律十八种》:《田律》、《厩苑律》、《仓律》、《金布律》、《关市》、《工律》、《工人程》、《均工》、《徭律》、《司空》、《军爵律》、《置吏律》、《效》、《传食律》、《行书》、《内史杂》、《尉杂》、《属邦》;此外还有《效律》,是对核验县和都官物资帐目有关制度的规定,其中有的已收录在《秦律十八种》中。

五服图(服制总解)

五服图(服制总解)

第三节 五服图周道 亲人 之大而施之,各有差等亲疏远近等,烕不同渎乱混淆,彛伦攸斁朱子家礼祥列服制,大清通礼又参酌古今调剂人情而行之,但乡曲愚蒙,无由通晓,敬谨謄录,俾览斯图者,生其爱敬,别其等威而家齐之,理得焉图服制录后,新稿。

己亥冬刊丧 服 总 图本宗九族五服正服之图凡嫡孙父卒为祖父母承重服斩衰三年若为曾高祖父母承重服亦同若祖在为祖母止服齐衰杖期凡姑姊妹女孙女在室或己嫁被出而归服并与男子同出嫁而无夫与子者为兄弟姊妹及姪皆服不杖期妻为夫族义服之图凡男为人后者为本生亲属孝服皆降一等本生父母亦降服一等不杖期父母报服同凡同五世祖族属在缌麻绝服之外皆为祖免亲遇丧葬则服素服尺布缠头叔伯母父 母父叔伯 母父母父母父妻兄弟妇兄 弟妇兄 弟妇子 妇子妇姪妇姪妇姪孙妇姪 孙小 功妇孙 夫为祖父母及高曾祖父母承重者并从夫服夫为人后其妻为本生舅姑服大功母父叔伯妾为家长族服之图外族母党服图妻党服图三父八母服图为人后者为本生亲属降服之图为人后者之妻为夫之本生父母服大功於夫之本生馀亲各从本服降一等为人后者为本生母之父母姊妹为本生姊妹之子夫女在室者均服缌麻外姻之报服亦服制总解本宗五服图解自本身而上曰父祖曾高自本身而下曰子曾元此本宗九族之服制也辑註嫡承重无嫡长则以嫡次不以庶长也若长房绝嗣则为立继承重次房无承重之礼为人后之子出嫁之女为本宗之亲皆降服一等惟出嫁女为祖父母曾高祖祖父母及兄之为父后者不降按服有五本之五世亲疏之分而制其等其年月之異虽以恩之厚簿为隆杀然皆法乎天道焉小记曰再期之丧三年也期之丧二年也九月之丧三时也五月之丧二时也三月之丧一时也礼由心生所不能自己者耳丧有正服义服加服降服四等正服者於情於分背当为之服者如子为父母服斩之类是也义服者亲虽异於所生而春分同则以义为之服如妇为舅姑服斩之类是也加服者本非其所服而礼主於进故自轻以从重如嫡为祖父母服斩之类是也降服者情不可杀而分有所制故自重以从轻如女子已嫁为父母降期之类是也斩衰三年凡丧服上曰衰下曰裳衰之为言摧也斩不缉也用极粗生麻布为之其衣旁及下际皆不缉上际缝向外背有负斤反以表其负荷悲哀也用布方七寸缀於领下垂於前当心有衰明孝子有哀摧之心也用布长六寸广四寸缀於左衾之前左右有辟领两腋之下有衽垂之向下状如燕尾以掩裳旁际裳前三幅后四幅缝向前后不连前作三巾取巾取谓屈其两边相著而空其中也今人竟加斩衰於麻直身上而裳制废矣冠纸糊为材长足跨顶为三细巾取俱向右是为为三襞积用麻绳一條从额上约之至顶后交过前各至耳结之为武武之馀绳垂下为缨结於颐下今世俗用三绵蕊不知何据或曰取其闭耳目声色也腰絰用绳为之两股相交两头结之各存麻本散垂其交结处两旁各缀细绳系之所穿之履以菅草为之其哭杖父用竹取其节外著也父为子之天竹圆象天竹贯四时不变子为父哀痛亦经寒暑不改用母用桐木桐之言同心同乎父其外无节取其节存上半截圆以象天下半截方以象地然其根皆在下竹桐一也其长与心齐者孝子哭泣无数身体羸瘐病从心起故杖之高下以心为断齐衰杖期齐衰不杖期齐衰五月齐衰三月齐缉也用次等粗生麻布为之而缉其旁及下际同斩衰冠以布为武及礻婴杖用桐木为之不杖者不用履以疏草或麻为之古礼为母服三年而衰则齐者不敢将於父也今制为父母俱斩而齐衰为期年之丧之服矣然不独期年之服齐又有齐衰五月齐衰三月者高曾祖父母与继父母之尊异於常亲故服之数为之降而服制不为之降不敢以卑者之服为尊者服也大功九月大功者以布之用功粗大名之服以九月为物之终也小功五月小功者其而用功细小自大功而降服以五月为阳之终也缌麻三月缌麻鍜治其缕细如丝也古缌麻二字通用以极熟布如丝者为衣乃五服之极轻者服以三月为季之终也袒免此五服之闰之免音紊服轻於缌其制以布一寸从项中而前交於额又郤向后而绕於髻也凡同五世祖族属在缌麻即为绝服此外皆为袒免亲遇丧葬则服素服尺布缠头不成服也会典云袒免亲遇会丧则男摘冠礻婴女去耳环为庶祖母服小功五月乾隆三十九年例谨按本图己身二字兼男女言女出嫁降有服则另专图其己身之子云匕则己身专就男言而子则又兼言在室之女也下妻为夫族服图之子兼在室女言为人后者为所后亲无服制并同此图於本宗则降服本宗之人报服亦应同降然图无明文服制条类亦惟大功项下为兄弟之子为人后者一条为降服之确据见父母之降服不其他亦难臆推此就为人后者本身言至所生子於本身亲属孝服只论所后宗支亲属妻为夫族义服图解辑註妻为夫之姑姊妹皆小功堂姊妹缌麻不分在室出嫁盖降於夫者己多不得再降也辑註后服齐衰杖期子为嫁母出母不言子之妻同则无服矣或谓母改嫁被出在夫未娶妇之前则无服若在已娶之后则同夫服矣辑註按本宗服图堂姪女曾姪女在室缌麻出嫁无服而此图妻为夫堂姪女曾姪女皆缌麻是言在室者未註出嫁无服特补之汇纂夫为人后者妻於夫所后服属并同此图其为本宗降服除舅姑有专条外馀俱随夫所降之等递减又服制齐衰不杖期项下有继母为长子众子一条由引类推则此图子不论是否己出服制皆同子妇亦然。

五服图入律

五服图入律

五服图入律西汉的五服图是一套中国古代的丧服制度,被称作《五服图》,是西汉著名的律学著作。

这套律学著作一共分为九卷,即“五服图”、“太常律”、“上政律”、“比例律”、“宫室律”、“典章刑”及“诸法表”。

《五服图》中最重要的部分就是“五子”:长子、次子、五子;它们分别代表着不同的尊卑身份和死亡标准;服制又分别对应着不同的丧葬礼仪和不同风俗习惯。

关于“五服图”入律时间还有两个疑问。

一、“五服图”的历史背景我国古代的丧葬礼仪是国家最高层次对死者的礼制规定。

《周礼》中有“天地、阴阳、亲疏、亲疏”(《周礼·地官·大司寇》)等术语;“子、姑、弟、叔、兄”(《周礼·地官》)是人们对不同身份(一般为正妻)下的人服丧的等级划分。

《礼记》将之归纳为“五服”:一曰宗庙、社稷、先帝;二曰国君、天子、诸侯、卿大夫;三曰庶人、士、卒。

我们可以看出,五种等级服制各有侧重,但又相对应地互相影响。

而且这五种丧服礼乐在丧葬礼仪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大;到了汉代,由于各种原因尤其是汉武帝时期出现了一些新现象,又加上一些学者、思想家根据儒家礼法思想对其进行解释、整理之后制定了《五服图》这一法律著作。

二、“五服图”的含义《五服图》是以丧服为依据设置的法律制度。

《礼记·檀弓下》云:“天子为大服;诸侯为小服;大夫为中服;庶人为大服”。

这里提出“小服”应该是诸侯大夫等级最高之丧服,也可以理解为一种等级特权,所以一般认为“小服”就是平民百姓所穿的丧服。

所以说其为丧服之总称,具体指平民百姓所穿的丧服等制度和礼仪。

三、五种服制的区别与适用原则五种服制有严格的区别,并分别对应着不同的处罚方式和适用原则。

在法律上,五种服制被统称为五种服制。

就服制分类而言,五服图是丧服中最主要的一种,从社会生活角度来看,更多涉及了服制之外的人所应当承担的伦理道德责任;从法律适用来看,《五服图》主要适用于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关系和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社会治理关系。

五服图(服制总解)

五服图(服制总解)

五服图(服制总解)妻为夫族义服之图义服缌妾为家长族服之图外族母党服图妻党服图三父八母服图为人后者为本生亲属降服之图姊妹服制总解本宗五服图解自本身而上曰父祖曾高自本身而下曰子孙曾元此本宗九族之服制也辑註嫡孙承重无嫡长则以嫡次不以庶长也若长房绝嗣则为立继承重次房无承重之礼为人后之子出嫁之女为本宗之亲皆降服一等惟出嫁女为祖父母曾高祖祖父母及兄之为父后者不降按服有五本之五世亲疏之分而制其等其年月之異虽以恩之厚簿为隆杀然皆法乎天道焉小记曰再期之丧三年也期之丧二年也九月之丧三时也五月之丧二时也三月之丧一时也礼由心生所不能自己者耳丧有正服义服加服降服四等正服者於情於分背当为之服者如子为父母服斩之类是也义服者亲虽异於所生而春分同则以义为之服如妇为舅姑服斩之类是也加服者本非其所服而礼主於进故自轻以从重如嫡孙为祖父母服斩之类是也降服者情不可杀而分有所制故自重以从轻如女子已嫁为父母降期之类是也斩衰三年凡丧服上曰衰下曰裳衰之为言摧也斩不缉也用极粗生麻布为之其衣旁及下际皆不缉上际缝向外背有负斤反以表其负荷悲哀也用布方七寸缀於领下垂於前当心有衰明孝子有哀摧之心也用布长六寸广四寸缀於左衾之前左右有辟领两腋之下有衽垂之向下状如燕尾以掩裳旁际裳前三幅后四幅缝内向前后不连前作三巾取巾取谓屈其两边相著而空其中也今人竟加斩衰於麻直身上而裳制废矣冠纸糊为材长足跨顶为三细巾取俱向右是为为三襞积用麻绳一條从额上约之至顶后交过前各至耳结之为武武之馀绳垂下为缨结於颐下今世俗用三绵蕊不知何据或曰取其闭耳目声色也腰絰用绳为之两股相交两头结之各存麻本散垂其交结处两旁各缀细绳系之所穿之履以菅草为之其哭杖父用竹取其节外著也父为子之天竹圆象天竹贯四时不变子为父哀痛亦经寒暑不改用母用桐木桐之言同心同乎父其外无节取其节内存上半截圆以象天下半截方以象地然其根皆在下竹桐一也其长与心齐者孝子哭泣无数身体羸瘐病从心起故杖之高下以心为断齐衰杖期齐衰不杖期齐衰五月齐衰三月齐缉也用次等粗生麻布为之而缉其旁及下际同斩衰冠以布为武及礻婴杖用桐木为之不杖者不用履以疏草或麻为之古礼为母服三年而衰则齐者不敢将於父也今制为父母俱斩而齐衰为期年之丧之服矣然不独期年之服齐又有齐衰五月齐衰三月者高曾祖父母与继父母之尊异於常亲故服之数为之降而服制不为之降不敢以卑者之服为尊者服也大功九月大功者以布之用功粗大名之服以九月为物之终也小功五月小功者其而用功细小自大功而降服以五月为阳之终也缌麻三月缌麻鍜治其缕细如丝也古缌麻二字通用以极熟布如丝者为衣乃五服内之极轻者服以三月为季之终也袒免此五服之闰之免音紊服轻於缌其制以布一寸从项中而前交於额又郤向后而绕於髻也凡同五世祖族属在缌麻即为绝服此外皆为袒免亲遇丧葬则服素服尺布缠头不成服也会典云袒免亲遇会丧则男摘冠礻婴女去耳环孙为庶祖母服小功五月乾隆三十九年例谨按本图己身二字兼男女言女出嫁降有服则另专图其己身之子孙云匕则己身专就男言而子孙则又兼言在室之女也下妻为夫族服图之子孙兼在室女言为人后者为所后亲无服制并同此图於本宗则降服本宗之人报服亦应同降然图无明文服制条类内亦惟大功项下为兄弟之子为人后者一条为降服之确据见父母之降服不其他亦难臆推此就为人后者本身言至所生子孙於本身亲属孝服只论所后宗支亲属妻为夫族义服图解辑註妻为夫之姑姊妹皆小功堂姊妹缌麻不分在室出嫁盖降於夫者己多不得再降也辑註后服齐衰杖期内子为嫁母出母不言子之妻同则无服矣或谓母改嫁被出在夫未娶妇之前则无服若在已娶之后则同夫服矣辑註按本宗服图堂姪孙女曾姪孙女在室缌麻出嫁无服而此图内妻为夫堂姪孙女曾姪孙女皆缌麻是言在室者未註出嫁无服特补之汇纂夫为人后者妻於夫所后服属并同此图其为本宗降服除舅姑有专条外馀俱随夫所降之等递减又服制齐衰不杖期项下有继母为长子众子一条由引类推则此图子孙不论是否己出服制皆同子孙妇亦然。

修建家谱之范本

修建家谱之范本

修建家谱之范本2015-04-06X氏家谱目录......第一章谱序谱序是每部家谱不可或缺的内容之一,家谱卷首应有数量不等的序文。

谱序包括新序、旧序、阖家或某几位族人撰写的序和当时名流、族外人写的赠序、客序,以及跋语等。

谱序的内容主要是介绍家族世系渊源、传承关系、修谱缘由和经过以及修谱任事人员等,是熟悉、研究一部家谱的直接切入点,是了解我X氏家族世系源流的重要资料。

主要说明了为什么要进行此次修谱以及如何组织此次修谱等内容。

【续谱时间】2012年。

【地点】XX省XX市XX县XXX镇XX村。

【续谱主持人】族长XXX及各支系长者等族人。

【执笔人】XXX等。

【说明】修谱小组说明:1.据2012年统计,XX村共有登记在册人口XXXX人,其中X氏总人口XXXX人,占全村人口的XX.X%,其中本支系共有XX户,人口XX人。

户口在外地、国外居住工作的人口约XX人,本支系合计有XXX人。

〔此处以此次修谱具体人口统计数字为准〕自XX二年X氏始祖由XXXX县XX迁徙到XX省XX县XX庄〔现XX市XX县XXX镇XX村〕XX多年来,世代繁衍,根深叶茂,现已繁衍到了第XX代,现在是X世同堂。

各分支系长者均参与了本次修谱事宜。

2.修谱有一个原则,即可以补叙、补遗、补新等,但不能对先人的修谱予以修改或评论,其目的是防止引起其支系后裔的异议,防止产生族群矛盾。

3.本次新修谱包括总目录、正文、后记总共XXXX字〔标点符号在内〕,不包括书封计有XX幅照片、图片。

全谱用16开本印刷,共计XXX页〔不包括所附空白页〕,共一卷。

此说明的目的是,一旦家谱遇到特别原因而破损,后人也能知道到底是部分散失还是大部散失。

【X氏家谱的修谱定义与内容结构】家谱是一种特殊的文献,亦称祖谱、宗谱、族谱、世谱、支谱、系谱、统谱、家乘、私谱、谱传等。

我X氏家族按始祖的习惯统称为家谱。

一部完整的家谱是一部宗族、家族史或宗族、家族的百科全书。

通过一部家谱,可以了解到我X氏家族的历史沿革、世系繁衍、人口变迁、居地变迁、婚姻状况;我家族成员在科第、官职等政治、经济生活中的地位、作用和事迹;我家族的经济情况和婚配、丧葬、礼典、家规、家法等典章制度等。

汉服知识(体衣)

汉服知识(体衣)

体衣《释名释衣服》云:“凡服,上曰衣;衣,依也,人所依以芘寒暑也。

下曰裳;裳,障也,所以自障蔽也。

”按裁制方式大致可分为3类:上衣下裳制(衣裳类)上下连裳制(深衣类)上下通裁制(通裁类)一、上衣下裳制(衣裳类):上衣下裳制是华夏民族最早的服制,为了表示尊重传统,后世最高级别的礼服一直是衣裳制;后世男子的服制由于后来出于行动方便的内在缘由逐渐向一体式发展,而不需要太多活动的女子,则很大程度上保留了古老的衣裳制——不知道这样的思考有没有道理。

衣裳制的“衣”即上衣,礼服上衣一般是交领大袖,女子服装的上衣多为襦、衫、袄、半臂,袿衣等。

下衣主要有裙裳和胫衣两类,也包括襜(帷裳)、蔽膝等附属。

“上衣下裳”——上穿衣下穿裳,裳即是裙。

上衣下裳是中国最早的服装形制之一,为汉服体系的第1个款式。

古代文献以及出土的人形陶器证明,上衣下裳的服装形制最迟在商代就已经形成。

上衣下裳制的服装在后来又被称为“短打”。

因为其便于劳作,多为劳动人民所穿。

二、上下连裳制(深衣类):上下连裳的服制也称为“深衣制”。

为了恪守上下分开的服装制式,特地分开裁然后再连成一体。

深衣之名,唐孔颖达著《五经正义》中释义为:“深衣衣裳相连,被体深邃,故谓之深衣。

”深衣起源于先秦,虽然是一件长衣,但华夏先民在裁剪时是把上衣与下裳分开来裁,然后再缝成一体,以表示对传统法度观念的尊承。

深衣在三千年的衣冠史中一直延续到衣冠断绝。

深衣首先是礼服,尤其是女子礼服。

《续汉书舆服志》:“太皇太后,皇太后入庙服绀上皂下,蚕青上缥下,皆深衣制。

”深衣承袭了华夏衣冠制式的古意,同时又方便美观,有很强的普适性,于今亦然。

可为常服也可为礼服,作为礼服的正规性仅次于衣裳制礼服;上自天子,下至庶人,不论男女文武,都可着之。

衣冠承载着一定的历史意义、文化内涵,所以,有汉服先行者提出:复兴汉服当重视深衣,实为良言。

深衣制的衣服按衣襟样式分为直裾、曲裾,有随着时节的冷暖变更有单复、薄厚之分,如襌衣、襜褕、复袍;根据生活方式的适应,样式也有变化,如质孙服、辫线袄子,以及衍生出的衤曳衤散等。

认亲丨什么是九族五服图?五服图的现实意义又是什么?

认亲丨什么是九族五服图?五服图的现实意义又是什么?

认亲丨什么是九族五服图?五服图的现实意义又是什么?古代称谓:
古代王畿外围,以五百里为一区划,由近及远分为甸服﹑侯服﹑绥服(一曰宾服)﹑要服﹑荒服,合称五服。

又称侯﹑甸﹑男﹑采﹑卫为五服。

现代演变:
五服,是由父系家族组成的中国封建社会,以父宗为重。

其亲属范围包括自高祖以下的男系后裔及其配偶,即自高祖至玄孙的九个世代,通常称为本宗九族。

在此范围内的亲属,包括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为有服亲属,死为服丧。

亲者服重,疏者服轻,依次递减后来,人们把五服比喻五代人。

今天所说的“五服”,指的是九族:高祖、曾祖、祖父、父亲、自己、儿子、孙子、曾孙、玄孙。

家谱国际自主研发的认亲APP·家族圈模块特此推出了五服图,只需要将家族世系录入系统就能自动生成五服图。

如下图所示:
五服图的现实意义又是什么呢?他能给我们带来什么样的精神启发呢?小编认为有以下几点!
1、辨世系,明血缘。

通过五服图,可以清楚地看出你和上下几
代人的关系,血缘的远近。

2、别亲疏,识称谓。

通过五服图,可以非常明确的看出你和家族亲戚是否已经“出五服”了。

如若你和亲友不在五服图中,那就说明关系较远了。

3、传亲情,促团结。

每个家族不断地瓜瓞绵延,五服图的维系就能很大程度促进家族团结,社会和谐。

通过五服图,能够将根植于心的亲情显现出来,让大家族更加温暖!
最后附上认亲APP的下载流程:应用宝搜索“认亲”--下载并注册--点击“在线修谱”--根据步骤创建家谱,点击生成五服图即可。

家谱国际倡导大家赶紧行动起来,点亮自己家族的五服图吧!。

中国古代《仪礼》图谱学综述研究

中国古代《仪礼》图谱学综述研究
无 法 避 免 的缺 憾 。
[ 关键词 ] 仪礼》; 《 图谱学 ; 学 经 [ 中图分类号 ]G 5 .3 27 3 [ 文献标识码 ]A [ 文章编号 ]10 -0 2 2 1 )00 4 -4 0994 (0 1 1 - 50 0
Re e r h fOv r i w n Ch n s c e s a c o e v e o i e e An int” t d p s a e Ata Rie e a s g ” ls
l c to ps o ai n ma ,mo r i gdr s a l sa d S n.Du n r h n a t o a d y a s h r s u n n e st b e n Oo i r g mo e t a h us n e r ,t e ewa n a k o se p e e n t e c r mo y g a hs wo ks u r lmiai n f h so c lc n - o l c fma t r i c s i h ee n r p r ,b tf i tto s o it r a o di o i to ,t e e we e s me i e ia l ee t . ins h r r o n vtb e d f cs Ke r y wo ds: ”Rie e s a e t d pa s g ”;al ssu y;su y o n u in ca sc ta t d t d fCo f ca l si s
用儒家经典对上古礼制进行考核订正 , 内容完备 , 条
作者简介 : 买
靳( 94 ) 女 , 1 8 . , 河南郑州人 , 郑州大学历史 学院硕 士研究生 , 主要从事历史文献学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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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 林 工 程 技 术 师 范 学 院 学 报

【传统文化】透过古画文物剧照看看中国古代服装

【传统文化】透过古画文物剧照看看中国古代服装

【传统文化】透过古画文物剧照看看中国古代服装朝服,又称为“具服”,是古代在大祀、庆成、正旦、冬至、圣节及颁诏开读、进表、传制等重大典礼时使用的礼服,其基本样式是衣裳制,东汉以后的朝服包括梁冠、赤罗衣、白纱中单、青饰领缘、赤罗裳、青缘、赤罗蔽膝。

朝服也被受汉文化影响的国家广泛采用,包括日本、朝鲜、越南、琉球均制定了朝服制度。

从文献记载来看,早在周代已有朝服。

《周礼·春官·司服》:'掌王之吉凶衣服,……视朝,则皮弁服。

'皮弁服就是最早的朝服。

这种衣服多采用细白布制成,衣裳分制,下裳也用白色。

和这种衣服相配套,头上也戴白色的冠帽:其制为尖顶,造型像两只手掌相合,名称叫'弁'。

制作弁的材料,通常用白色鹿皮,所以又称为'皮弁'。

皮弁之服不仅用于天子,士以上的男子觐见君王也可用之。

由于衣裳采用白色,素而无纹,不能辨别各人的身份,所以特在皮弁上加以区分。

具体做法是在皮弁上加以玉饰,天子用五采玉;侯、伯、子、男用三采玉;卿大夫用三采玉;士一级则不用玉饰。

另外在玉饰的数量上也有些区别。

以示尊卑。

明代朝服没有文武之分,只有品级之分。

在我们亚洲的儒家文化圈,不同国家不同民族有自己的民族服装,下面就来看看我国古代不同朝代的服饰有什么特色。

周朝周朝以封建制度建国,以严密的阶级制度来巩固帝国,制定一套非常详尽周密的礼仪规范社会,安定天下。

服装是每个人阶级的标志,因此服装制度是立政的基础之一,规定是非常严格的。

周代服饰大致沿袭商代服制而略有变化。

样式比商代略为宽松。

衣袖有大小两种样式,领子通用交领右衽。

不使用钮扣,一般腰间系带。

春秋战国时期诞生了一种重要的汉服---深衣。

深衣是直筒式的长衫,把衣、裳连在一起包住身子,分开裁但是上下缝合,因为“被体深邃”,因而得名。

深衣延续了汉服交领右衽的特点,在社会上影响很大,不论贵贱男女、文武职别,都可以穿着。

裙分为曲裾和直裾两种样式,外观区别在于下身是否有围绕的线条。

什么是五服?(含详解)

什么是五服?(含详解)

什么是五服?(含详解)所谓五服,是指《仪礼·丧服》篇中所制定的五等丧服,由重至轻分别为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每一等都对应有一定的居丧时间。

死者的亲属根据与死者关系亲疏远近的不同,而穿用不同规格的丧服,以示对死者的哀悼。

斩衰,最重的一等丧服,以最粗的生麻布做成,衣缘袖口皆不缝边,简陋粗恶,犹如刀割斧斩,故称斩衰。

服斩衰者还须手握一根苴杖,俗称哭丧棒,竹制,高与胸齐,其意义有两重:一则是身份的象征,在传统丧礼中,只有孝子才用哭丧棒;二则是情绪的外化,痛失至亲,身心俱催,唯能以杖扶病。

斩衰服丧三年(实为二十五个月),适用于臣为君,子为父,未嫁之女为父,已嫁复归之女为父,妻为夫,承重孙为祖父。

齐衰,次于斩衰一等丧服,亦以粗生麻布做成,但衣缘袖口皆缝边,稍显齐整,故称齐衰。

齐衰按居丧期的长短和用杖与否又分为四等:齐衰三年,即服丧三年,用杖。

适用于父已先卒,子为母,未嫁之女为母。

齐衰杖期,即服丧一年,用杖。

适用于父尚在世,子为母,未嫁之女为母,夫为妻。

齐衰不杖期,即服丧一年,不用杖。

适用于为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未嫁之姐妹,已嫁之女为父母。

齐衰三月,即服丧三月,不用杖。

适用于为曾祖父母、高祖父母。

大功,次于齐衰一等丧服,以熟麻布做成,较生麻布细密。

服丧九月,不用杖。

适用于为已嫁之姑母、堂兄弟、未嫁之堂姐妹。

小功,次于大功一等丧服,以熟麻布做成,较大功所用更为细密。

服丧五月,不用杖。

适用于从祖父母(祖父的兄弟及其妻)、堂伯叔父母(父亲的堂兄弟及其妻)、从祖兄弟(父亲的堂兄弟之子)、已嫁之堂姐妹,以及为外祖父母。

缌麻,最轻的一等丧服,以最细的熟麻布做成。

服丧三月,不用杖。

适用于为族曾祖父母、族祖父母、族父母,以及为外姓的舅父、姨母、表兄弟、岳父母等。

五服明显是父权制下的产物,一切规制皆以男子为中心,表现出三大特点:一、父母有别:父亲方面的父党为宗亲,母亲方面的母党为外亲。

在父权社会中,只重宗亲而不重外亲。

中国法制史重要知识点荟萃

中国法制史重要知识点荟萃

中国法制史重要知识点荟萃1.赎刑最早出现于夏朝2.商朝晚期最早确立的嫡长子继承制3.郑国“铸刑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4.《法经》是我国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5.《法经》首创封建成文法典总则篇6.《法经》首创编撰封建成文法典的先河7.《法经》最早规定了对贪污犯罪进行惩处的封建成文法典8.《秦律》是我国第一部以“律”命名的封建成文法典9.《曹魏律》首次将“八议”入律10.《曹魏律》首次将类似于近现代封建成文法典总则的篇目置于律首11.曹魏政权首创死刑复奏制度|12.《晋律》首次规定“准五服以制罪”制度z13.《晋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法律儒家化的封建成文法典14.《北魏律》首次将“官当”正式入律15.北魏政权“以格代科”,首次创立“格”这一法律形式16.北魏政权首创杖刑17.西魏编撰的《大统式》是中国历史上最早以“式”命名的封建成文法典18.西魏政权最早下诏废除宫刑! 19《北齐律》首次使得篇章体例定型化20.《北齐律》首次以“名例律”命名法典总则21.《北齐律》首次规定“重罪十条”22.北齐政权首次以大理寺作为中国古代中央最高审判机关23.《开皇律》首次使封建制五刑制度化24.《开皇律》首次区分公罪与私罪25.《开皇律》首次规定“十恶”26.科举制度始创于隋朝27.《永徽律疏》是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28.《唐律疏议》是到目前为止保存下来的最早、最完整的封建成文法典29.《唐六典》是我国第一部经过系统编撰的封建行政法典30.《大中刑律统类》首创“刑统”的法典编撰方式31.凌迟刑首次出现于五代32.《宋刑统》是我国第一部刊版印行的封建成文法典33.宋朝首创刺配邢34.宋朝首创充军刑35.宋朝宋慈编撰的《洗冤录集》是我国、也是世界上最早的法医学著作36.《元典章》首创附仔“五服图”37.元朝首次明确规定“嫁娶礼书”制度38.元朝首次以刑部作为中国古代的中央最高审判机关39.明朝《大明律》首次使凌迟刑正式入律40.元朝《元典章》首创六部分篇的法规编撰方式41.明朝《大明律》首创附载“六脏图”先例42.明朝《大明律》首创奸党罪43.《明大诏》是中国历史上空前普及的法规44.《大明律集解附例》是中国第一部创立律例合编体例的封建成文法典45.明朝首次以“都察院”作为中央最高监察机关名称46.《大清律集解附例》是清朝入关后第一部封建行政法典47.《大清律例》是我国最后一部封建成文法典48.《康熙会典》是清朝入关后的第一部封建行政法典49.《钦定宪法大纲》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文件50.《十九信条》是我国第一部宪法草案、第二部宪法文件51.《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是中国资产阶级共和国的第一个宪法性文件52.《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近代史第一部全面的资产阶级宪法文件53.《大清现行刑律》是我国近代史上第一部专门意义的刑法典54.《大清新刑律》是我国近代历史上第一部具有近代意义的专门刑法典55.《大清民律草案》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典56.,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诉讼法57.《钦定大清商律》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商法58.《改订大清现行商律草案》是清末修律过程中制定的最完备的商法-59.《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规定采取三权分立政府组织原则的宪法性文件60.《临时约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的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性文件61.《中华民国宪法》(贿选宪法)是我国第一部正式颁布的宪法62. 《中华民国民法》我我国第一部正式颁布的民法63.《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是第一部由劳动人民制定的,确保人民民主制度的根本大法4《井冈山土地法》是革命根据地政权颁布的第一部土地法65.《中国土地法大纲》是革命革命根据地使其制定的最为完备的土地法规66.管制刑最早出现于解放战争时期中国法制史考试中易出错点(附法制史冷僻字读音)中国法制史考试中易出错点从近年中国法制史教学和考试情况看,本课程易出错点大致集中在容易产生记忆混淆的地方。

五服图与古代中国的亲属制度_吴飞

五服图与古代中国的亲属制度_吴飞

二 、 五服图考
, ⑤ 从最中间 最常见的菱形 《 本宗九族五 服 图 》 ( 图 1, 下 文 称 为 “ 宗 枝 图 ”) 的己身开始 , 斩衰 、 齐衰 、 大 功 、 小 功 、 缌 麻 五 种 丧 服 层 层 外 推 , 左 右 上 下 四 部 分 两两对称 , 似乎构成了亲属关系 的 一 个 同 心 圆 结 构 , 从 中 很 容 易 看 出 费 孝 通 所 说 的 差序格局 。 在现存的资料中 , 最早的菱形宗 枝 图 出 现 在 黄 榦 《 仪 礼 经 传 通 解 续》 的 丧礼部分和杨复的 《 仪礼图 》 中 。 宋代以 降 , 特 别 是 明 清 , 官 方 和 民 间 都 广 泛 使 用 这一五服图 。 但这种五服图究竟起源于何时 , 却并不明确 。
② 服 , 而缺乏对卑亲属的丧服 。
在对传统法律的现代经典研 究 中 , 瞿 同 祖 对 中 国 法 律 的 儒 家 化 有 非 常 细 密 的 分
③ 滋 贺 秀 三 所 强 调 的 父 子 一 体、 夫 妻 析 , 而魏晋以来的儒家化的 关 键 在 五 服 入 法 。
、《 。 ④ 一体 、 昆弟一体的观念 , 直接来自 《 仪礼 · 丧服 》 礼记 · 三年问 》 进入现代以来 , 丧服制度逐 渐 被 官 方 废 弃 , 法 律 也 逐 渐 学 习 西 方 , 相 继 采 用 西 方教会法和罗马法的方式来确认 亲 等 关 系 , 无 论 官 方 还 是 民 间 对 丧 服 制 度 和 五 服 图 的了解越来越少 。 不过 , 丧服制度仍广泛存 在 于 各 地 农 村 的 丧 葬 仪 式 , 以 五 服 远 近 确立亲属关系 , 仍广泛流行 。 五服制度背后 的 亲 属 制 度 , 深 刻 地 影 响 着 当 代 中 国 人 的生活方式 。 丧服制度对于理解中国传统社会和法律的基本精神有重要意义 。

五服制度

五服制度

五服制度有句俗话叫:咱是不出五服的亲威。

我国的“五服”制度已有几千年的历史,到现代仍有一些地区深受影响,甚至保留了其中一些丧服制度。

《辞源》“五服”解释为:旧时丧服制度,以亲疏为差等,有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五种名称。

礼学记:“师无当于五服,五服弗得不亲。

”也就是儒家的丧葬制度(就是亲朋好友去世了,你应穿什么衣服)孝服虽然有传承和变异,但基本保持了五等的定制,即:斩衰(音读:斩崔)、齐衰(音读:齐崔)、大功、小功、缌麻。

五服的三大不同与区别1、布料不同;2、做工不同;3、服丧时间不同。

“ 斩榱”(斩衰。

读:斩崔),是五服中最重的一种。

“榱”《说文解字》释为…椽子‟。

…榱‟之言差次也。

自高而下、层次派列如有等衰也。

这里引申为丧服中披于胸前的上衣,下衣则叫做裳。

布料不同:斩榱上衣下裳都用最粗的本色生麻布制成的;做工不同:是用刀剁成的不能缝边的很粗的生麻布做成的丧服,意思是最亲的人死了,无心讲究,表示悲痛。

凡诸侯为天子、臣为君、儿子及未嫁女为父、妻对夫、儿媳对公婆、承重孙对祖父母,儿子及未嫁女为母亲(含继母)去世(父亲已死),都要服斩榱,一般是服丧时间三个年头(实际为25个月)。

“齐榱”(齐衰。

读:齐崔),是五服中次重的。

布料不同:用本色粗生麻布制成的。

做工不同:可用剪刀剪裁,可用剪刀剪裁、缝边。

已嫁女为父服丧时间一年儿子及未嫁女为母亲(含继母)去世(父亲还在)服丧时间一年;丈夫为妻子服丧时间一年;承重孙之外的孙子、孙女为祖父母服丧时间五个月;重孙子、重孙女为曾祖父母服丧时间三个月;玄孙为高祖父母均遵“齐榱”的礼制,服丧时间三个月。

“大功”是五服中第三重的丧服(功同工,指做工,大功即做工粗)。

布料不同:是用熟麻布制作的,质料比“齐榱”用料稍细。

做工不同:可用剪刀剪裁、缝边。

为伯叔父母、为堂兄弟或未嫁的堂姐妹、已嫁的姑姑或已嫁的姐妹、妻子为丈夫的祖父母,以及已嫁女为母亲、伯叔父、兄弟服丧都要穿这种“大功”丧服。

五服图(服制总解)

五服图(服制总解)

均 辍
庶祖 子父
姪 曾 孙


如本 其生 服亲
属 为

考 之母

解 为仍

任 人从 后本
者 服 皆
服制总解
本宗五服图解 自本身而上曰父祖曾高自本身而下曰子孙曾元此本宗九族之服制也 辑註嫡孙承重无嫡长则以嫡次不以庶长也若长房绝嗣则为立继承重次房无承重 之礼为人后之子出嫁之女为本宗之亲皆降服一等惟出嫁女为祖父母曾高祖祖父母及 兄之为父后者不降 按服有五本之五世亲疏之分而制其等其年月之異虽以恩之厚簿为隆杀然皆法乎 天道焉小记曰再期之丧三年也期之丧二年也九月之丧三时也五月之丧二时也三月之 丧一时也礼由心生所不能自己者耳 丧有正服义服加服降服四等正服者於情於分背当为之服者如子为父母服斩之类 是也义服者亲虽异於所生而春分同则以义为之服如妇为舅姑服斩之类是也加服者本 非其所服而礼主於进故自轻以从重如嫡孙为祖父母服斩之类是也降服者情不可杀而 分有所制故自重以从轻如女子已嫁为父母降期之类是也 斩衰三年 凡丧服上曰衰下曰裳衰之为言摧也斩不缉也用极粗生麻布为之其衣旁及下际皆 不缉上际缝向外背有负斤反以表其负荷悲哀也用布方七寸缀於领下垂於前当心有衰明 孝子有哀摧之心也用布长六寸广四寸缀於左衾之前左右有辟领两腋之下有衽垂之向 下状如燕尾以掩裳旁际 裳前三幅后四幅缝内向前后不连前作三巾取巾取谓屈其两边相 著而空其中也今人竟加斩衰於麻直身上而裳制废矣 冠纸糊为材长足跨顶为三细巾取 俱向右是为为三襞积用麻绳一條从额上约之至顶后交过前各至耳结之为武武之馀绳 垂下为缨结於颐下今世俗用三绵蕊不知何据或曰取其闭耳目声色也 腰絰用绳为之 两股相交两头结之各存麻本散垂其交结处两旁各缀细绳系之所穿之履以菅草为之 其哭杖父用竹取其节外著也父为子之天竹圆象天竹贯四时不变子为父哀痛亦经寒暑 不改用母用桐木桐之言同心同乎父其外无节取其节内存上半截圆以象天下半截方以 象地然其根皆在下竹桐一也其长与心齐者孝子哭泣无数身体羸瘐病从心起故杖之高 下以心为断 齐衰杖期 齐衰不杖期 齐衰五月 齐衰三月 齐缉也用次等粗生麻布为之而缉其旁及下际同斩衰 冠以布为武及礻婴 杖用桐木为之不杖者不用 履以疏草或麻为之 古礼为母服三年而衰则齐者不敢将於父也今制为父母俱斩而齐衰为期年之丧之 服矣然不独期年之服齐又有齐衰五月齐衰三月者高曾祖父母与继父母之尊异於常亲 故服之数为之降而服制不为之降不敢以卑者之服为尊者服也 大功九月

中国法制史讲义:魏晋南北朝的法律制度

中国法制史讲义:魏晋南北朝的法律制度

魏晋南北朝的法律制度一、曹魏《新律》的立法成就【考纲内容】《新律》在傍采汉律,删约旧科的同时,还吸收了曹魏前期的立法经验,体现出一定的开创性,特别在律典的篇章体例与逻辑结构上体现的尤为突出。

(一)改《具律》为刑名,至于律首。

曹魏《新律》首次将《具律》的位置提到第一,并改称《刑名》,突出了律典总则的性质与地位,是我国古代律典篇章体例的重大创新。

(二)调整律典篇章,删繁就简。

曹魏政权对所有律目篇章重新归纳整理、分类合并后,正式删定为《新律》十八篇;而将那些不易入律,但仍为治国所需要的规范进行分门别类编撰,编为令。

《新律》经过这样结构调整、删繁就简的改革,使篇目的分类更为科学、合理。

(三)消除不同篇章内容之间的重复与抵触。

曹魏《新律》对律典各篇或单行令、科的内容作了重大的调整,基本上解决了不同法律文件中相互重复抵触所造成的事类虽同、处罚轻重不一的问题。

(四)改革刑罚,重新确定五刑。

首次在汉文帝景帝除肉刑之后,提出了新五刑概念,并把它规定于律首的《刑名》篇中,这是从夏商周五刑制向隋唐五刑制过渡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五)缩小族株连坐的范围。

开连坐不及出嫁女之先例,表现出曹魏《新律》在刑罚制度上的进步。

(六)其他制度的儒家化。

如有限允许复仇、子女杀死继母与杀死亲母同罪、加重了殴伤兄姊的罪责、废除分家后父子相盗追究刑责的规定等。

曹魏修订《新律》是秦汉以来的又一次大规模的法典编纂活动。

作为曹魏政权的基本律典,《新律》是在秦汉律由简到繁以后,中国封建法律由繁到简的又一个转折点,取得了较大的立法成就。

二、律博士【考纲内容】(2012年名词解释)魏明帝时期正式设置,专门讲授法律训练法律人才的绿博士,这是中国历史上第1次设置中央专职法律教授官员负责教授法律并取得了与教授儒家经典的诗书礼仪,春秋博士一样的头衔或地位,法律教育首次进入官方教育体系,并取得与经学教育一致的地位,这在当时建设法律的儒家思潮笼罩的大背景下是非常不容易的,实属破天荒之举。

“五服”制度的历代沿革及影响

“五服”制度的历代沿革及影响

“五服”制度的历代沿革及影响作者:张伟来源:《法制与社会》2018年第12期摘要“五服”制度在历代朝代的治理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自周朝形成以来,就成为了统治者规范家族、宗族的工具,对于维护统治秩序和推动社会发展发挥了很大作用。

本文通过介绍“五服”制度的基本内容,梳理周朝至明清这段时期“五服”制度的发展、演变的过程,最后审视“五服”制度对当代思想道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以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所产生的影响。

关键词“五服” 内容历代沿革作者简介:张伟,华北理工大学,研究生,研究方向:经济法。

中图分类号:D92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ki.1009-0592.2018.04.244“五服”是指根据丧葬时与亡者关系的远近程度所穿着的不同丧服。

与亡者关系越近穿着越粗糙,与亡者关系越远穿着越精细。

“五服”制度是指以丧服为标准来确定服制亲属间的关系,它是确定古代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依据。

最早关于服制的记载来源于《尚书·禹贡》中的规定:“五百里甸服;百里赋纳总;二百里纳铚;三百里纳秸服;……”①该服制是指以王城所在地为中心、从内到外而划分的。

反应了中央与地方以及四邻的关系,这与汉朝以及西晋时期的“准五服以治罪”中的“五服”有很大差别。

《尚书·禹贡》中的服制是一个区域范围,而西汉的服制是以家族关系为界限的。

“五服”包括以下五个服制,以此关系渐远。

第一,斩衰。

服丧期为三年。

其中《礼记·丧服小记》规定斩衰,用麻束发;如果是母亲,用麻束发,免却以布。

齐衰,恶笄以最终丧失。

男人戴帽而女人笄,男子服而女人用麻束发,祖父去世……,然后对于祖母守丧应为三年。

为父母,长子叩头。

大夫吊唁的,虽然鳃必定叩头。

妇人为丈夫和长子叩头,其他人则不用。

男主必使同姓,女主必使异姓。

作为父亲的继承人,不为母亲服丧。

②对于服制斩衰和齐衰的着装、服丧期、服制亲属的范围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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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五服图
周道亲人之大而施之,各有差等亲疏远近等,烕不同渎乱混淆,彛伦攸斁朱子家礼祥列服制,大清通礼又参酌古今调剂人情而行之,但乡曲愚蒙,无由通晓,敬谨謄录,俾览斯图者,生其爱敬,别其等威而家齐之,理得焉图服制录后,新稿。

己亥冬刊
丧服总图
本宗九族五服正服之图
男为人后者
本生亲属孝皆降一等本父母亦降服等不杖期父报服同
同五世祖族
在缌麻绝服外皆为祖免遇丧葬则服服尺布缠头
妻为夫族义服之图
妾为家长族服之图
外族母党服图
妻党服图
三父八母服图
为人后者为本生亲属降服之图
服制总解
本宗五服图解
自本身而上曰父祖曾高自本身而下曰子孙曾元此本宗九族之服制也
辑註嫡孙承重无嫡长则以嫡次不以庶长也若长房绝嗣则为立继承重次房无承重之礼为人后之子出嫁之女为本宗之亲皆降服一等惟出嫁女为祖父母曾高祖祖父母及兄之为父后者不降
按服有五本之五世亲疏之分而制其等其年月之異虽以恩之厚簿为隆杀然皆法乎天道焉小记曰再期之丧三年也期之丧二年也九月之丧三时也五月之丧二时也三月之丧一时也礼由心生所不能自己者耳
丧有正服义服加服降服四等正服者於情於分背当为之服者如子为父母服斩之类是也义服者亲虽异於所生而春分同则以义为之服如妇为舅姑服斩之类是也加服者本非其所服而礼主於进故自轻以从重如嫡孙为祖父母服斩之类是也降服者情不可杀而分有所制故自重以从轻如女子已嫁为父母降期之类是也
斩衰三年
凡丧服上曰衰下曰裳衰之为言摧也斩不缉也用极粗生麻布为之其衣旁及下际皆不缉上际缝向外背有负斤反以表其负荷悲哀也用布方七寸缀於领下垂於前当心有衰明孝子有哀摧之心也用布长六寸广四寸缀於左衾之前左右有辟领两腋之下有衽垂之向下状如燕尾以掩裳旁际裳前三幅后四幅缝内向前后不连前作三巾取巾取谓屈其两边相著而空其中也今人竟加斩衰於麻直身上而裳制废矣冠纸糊为材长足跨顶为三细巾取俱向右是为为三襞积用麻绳一條从额上约之至顶后交过前各至耳结之为武武之馀绳垂下为缨结於颐下今世俗用三绵蕊不知何据或曰取其闭耳目声色也腰絰用绳为之两股相交两头结之各存麻本散垂其交结处两旁各缀细绳系之所穿之履以菅草为之其哭杖父用竹取其节外著也父为子之天竹圆象天竹贯四时不变子为父哀痛亦经寒暑不改用母用桐木桐之言同心同乎父其外无节取其节内存上半截圆以象天下半截方以象地然其根皆在下竹桐一也其长与心齐者孝子哭泣无数身体羸瘐病从心起故杖之高下以心为断
齐衰杖期齐衰不杖期齐衰五月齐衰三月
齐缉也用次等粗生麻布为之而缉其旁及下际同斩衰冠以布为武及礻婴
杖用桐木为之不杖者不用履以疏草或麻为之
古礼为母服三年而衰则齐者不敢将於父也今制为父母俱斩而齐衰为期年之丧之服矣然不独期年之服齐又有齐衰五月齐衰三月者高曾祖父母与继父母之尊异於常亲故服之数为之降而服制不为之降不敢以卑者之服为尊者服也
大功九月
大功者以布之用功粗大名之服以九月为物之终也
小功五月
小功者其而用功细小自大功而降服以五月为阳之终也
缌麻三月
缌麻鍜治其缕细如丝也古缌麻二字通用以极熟布如丝者为衣乃五服内之极轻者服以三月为季之终也
袒免
此五服之闰之免音紊服轻於缌其制以布一寸从项中而前交於额又郤向后而绕於髻也凡同五世祖族属在缌麻即为绝服此外皆为袒免亲遇丧葬则服素服尺布缠头不成服也会典云袒免亲遇会丧则男摘冠礻婴女去耳环孙为庶祖母服小功五月乾隆三十九年例谨按本图己身二字兼男女言女出嫁降有服则另专图其己身之子孙云匕则己身专就男言而子孙则又兼言在室之女也下妻为夫族服图之子孙兼在室女言为人后者为所后亲无服制并同此图於本宗则降服本宗之人报服亦应同降然图无明文服制条类内亦惟大功项下为兄弟之子为人后者一条为降服之确据见父母之降服不其他亦难臆推此就为人后者本身言至所生子孙於本身亲属孝服只论所后宗支亲属
妻为夫族义服图解
辑註妻为夫之姑姊妹皆小功堂姊妹缌麻不分在室出嫁盖降於夫者己多不得再降也辑註后服齐衰杖期内子为嫁母出母不言子之妻同则无服矣或谓母改嫁被出在夫未娶妇之前则无服若在已娶之后则同夫服矣
辑註按本宗服图堂姪孙女曾姪孙女在室缌麻出嫁无服而此图内妻为夫堂姪孙女曾姪孙女皆缌麻是言在室者未註出嫁无服特补之
汇纂夫为人后者妻於夫所后服属并同此图其为本宗降服除舅姑有专条外馀俱随夫所降之等递减又服制齐衰不杖期项下有继母为长子众子一条由引类推则此图子孙不论是否己出服制皆同子孙妇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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