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占用林地可研编写规范-国家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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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编制规定

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编制规定

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编制规定国家林业局发展计划与资金管理司编二〇〇六年十月目录1.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试行)和《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试行)的通知2.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3.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试行)和《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试行)的通知(林计发[200611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林业局各直属单位:近年来,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完善,参与林业建设工程的各种主体,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勘察设计质量有了足够重视,工程咨询、勘察设计质量也有了明显提高。

但从近期部分林业项目的执行情况和检查验收质量看,仍有一些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工程勘察设计没有按建设程序办事,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重影响了工程建设进度和工程建设质量。

为了切实做好林业建设项目的咨询、勘察和设计工作,我局制定了《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试行)和《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试行),现印发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工程咨询、勘察设计是林业工程建设质量的首要环节。

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管理和培训,抓好咨询、勘察和设计人员对新的技术标准、强制性标准规范的学习,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咨询、勘察设计文件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确保建设项目咨询和勘察设计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二、咨询、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建设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相关单位都应坚持先咨询、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不得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或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规范

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规范

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规范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不断加剧,对于林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而在进行林地规划、开发和维护过程中,必须制定一份详细的可行性报告。

这份报告需要包含相关的信息和数据,以便更好地评估该计划的可行性和潜在风险。

在本篇文章中,我们将介绍如何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规范以确保创造一个可靠和可持续的环境。

1. 编写报告的背景和目的我们需要考虑的第一步是制定报告的背景和目的。

在这一步中,我们需要提供一个简要的概述,说明我们为何需要进行该计划,目标是什么以及该计划的主要作用是什么。

这样可以为读者提供一个清晰的理解,让他们了解到这份报告的重要性和信息相关性。

2. 提供地理和生态环境概述在编写林地可行性报告时,我们需要具体了解所要评估的地理和生态环境条件。

因为林地生态环境的差异,我们需要针对当地情况分析,例如,水土的特质、植被类型,以及当地气候情况等等。

这将有助于对林地的适宜度进行评估,了解哪些方面的开发更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和满足人类需求。

3. 建立规划方案基于报告的目标和背景,并收集地理和生态环境的情况,制定一个完整的规划方案。

这个方案需要准确地描述所需的资源和技术,以及任何可能带来的影响(例如环境污染或采伐活动对野生动物的影响)等等。

4. 完成可行性评估接下来进行可行性评估,并以全面、透明的方式来呈现报告的结果。

在这一步中,相关部门和潜在利益者需要收集和分析数据,以为报告提供有据可依的数据支持。

评估需要包括社会、环境、经济和技术等各个方面的考虑,这有助于我们全面了解潜在决策的影响和可行性。

5. 编写报告结论和建议最后,我们需要编写报告的结论和建议,以提供我们深入了解该计划可行性的机会。

这些建议可以指示方向,提供特定阶段的实施意见,以及指出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预测未来影响的重要因素。

这有助于各利益者更好地了解该计划的影响,并为后续实施提供明确的参考。

总体而言,编写一份完整的林地可行性报告是必需的,它将确保决策者拥有足够的信息和数据,作出其决策所需的明智和细致的判断。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规范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规范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规范一、引言在引言部分,需要明确报告的目的,即对于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可行性进行评估和分析,包括对生态环境、资源利用、经济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

二、背景在背景部分,需要对建设项目的背景进行简要介绍,包括项目的规模、地理位置和资源情况等,同时还需要说明项目使用林地的目的和必要性,以及可能带来的影响和挑战。

三、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在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部分,需要列举相关的国家、地方和行业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明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法律依据和规范要求。

四、项目使用林地的可行性评估在项目使用林地的可行性评估部分,需要综合考虑生态环境、资源利用、经济效益等因素,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评估。

包括以下内容:1.生态环境评估:对项目可能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包括对生物多样性、水土保持、大气环境等方面的影响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保护措施和修复措施。

2.资源利用评估:对项目使用林地的资源利用情况进行评估,包括对木材、水源、土地等资源的需求和供给进行分析,并提出资源合理利用的措施和方案。

3.经济效益评估:对项目的经济效益进行评估,包括对投资成本、运营成本、产出效益等方面进行分析,并进行风险评估和灵敏度分析,以确定项目的可行性。

五、风险管理和环境保护措施在风险管理和环境保护措施部分,需要提出相应的风险管理和环境保护措施,包括对项目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和计划。

六、社会效益评估在社会效益评估部分,需要对项目可能带来的社会效益进行评估,包括对就业机会、产品和服务供给等方面进行分析,并考虑项目与当地居民的利益保护和共赢。

七、结论在结论部分,需要对整个报告进行总结,明确项目使用林地的可行性,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决策,以指导后续的工作和决策。

九、附录在附录部分,可以包括相关的数据、图表、图片和调查问卷等,在报告的正文中不便展示但有助于读者理解和评估的内容。

在编写可行性报告时,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逻辑清晰:报告应按照章节顺序进行编写,各部分之间要有清晰的逻辑关系,便于读者理解和阅读。

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

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

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试行)1目录1.据国家林业局林计财建便字[2004]001号文,由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负责主编,会同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编制《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以下简称《编制规定》)。

《编制规定》编制过程中,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咨询、设计单位在林业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过程中的做法和经验,征求了有关主管部门和咨询、设计单位的意见,经过多次反复修改和论证而形成了本《编制规定》。

《编制规定》是规范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保证可行性研究报告质量,加强林业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管理工作的文件,是林业行业编制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

本《编制规定》共4章,其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一般规定、编制要求、有关样式。

批准部门:国家林业局主编单位: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参编单位: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主要起草人:李忠平、杜滨宁、赵有贤、戴慎交、宋菲、高作锋、鞠文鹏、张国平、王立忱、王清海、王志军主要审定人:姚昌恬、杨冬、刘跃祥、胡迎端、陈瑞国、高述超、曾德梁1 总则1.0.1 为规范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简称《可研报告》)的编制,根据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精神有关法规及相关标准,结合林业建设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1.0.2本规定适用于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为主的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其他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可参照执行。

1.0.3《可研报告》编制应根据相应规划、已批复的项目建议书或计划任务的要求编制。

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建设条件调查和分析,项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从技术、经济、管理、环境等方面对项目建设方案进行可行性研究、分析与评价。

1.0.4《可研报告》的深度应达到:能充分反映项目可行性研究成果,内容齐全,结论明确,数据准确,论据充分,满足审批项目方案、确定项目和据此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的要求;选用的主要设备规格、技术参数能满足预定货的要求;对重点项目及项目中的重大技术和经济方案,应进行两个(含)以上方案的比选;应附有评估、决策(审批)项目所必须的合同、协议、意向书、有关批准文件等。

关于印发项目可研报告编制规定和初步设计编制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项目可研报告编制规定和初步设计编制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林业建设项目可研报告编制规定和初步设计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试行)和《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试行)的通知林计发[2006]156号近年来,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完善,参与林业建设工程的各种主体,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勘察设计质量有了足够重视,工程咨询、勘察设计质量也有了明显提高。

但从近期部分林业项目的执行情况和检查验收质量看,仍有一些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工程勘察设计没有按建设程序办事,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重影响了工程建设进度和工程建设质量。

为了切实做好林业建设项目的咨询、勘察和设计工作,我局制定了《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试行)和《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试行),现印发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工程咨询、勘察设计是林业工程建设质量的首要环节。

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管理和培训,抓好咨询、勘察和设计人员对新的技术标准、强制性标准规范的学习,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咨询、勘察设计文件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确保建设项目咨询和勘察设计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二、咨询、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建设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相关单位都应坚持先咨询、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不得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或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三、禁止咨询、勘察、设计单位超越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揽咨询、勘察、设计任务。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批准勘察设计单位超越资质等级或业务范围承揽勘察、设计任务。

不同级别咨询、勘察设计单位之间的合作勘察、设计,应按低级别咨询、勘察设计单位等级和范围承揽勘察、设计任务。

四、项目咨询、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咨询、勘察设计质量负责。

一林业建设项目可研编制规定

一林业建设项目可研编制规定

一林业建设项目可研编制规定为了规范林业建设项目的可研编制工作,提高项目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加强对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保护,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1.林业建设项目可研报告是林业建设项目实施前进行可行性研究和决策的重要依据。

2.林业建设项目可研报告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编制,遵循科学、经济和可行的原则。

3.可研报告应由有关林业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并由相关专家组进行审定。

二、编制内容1.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规模和目标等基本信息。

2.项目背景分析:说明项目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分析项目的发展前景和市场需求。

3.技术方案:对项目的技术指标、施工工艺和设备等进行详细说明,保证项目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5.社会效益分析:对项目的社会效益、就业带动和环境影响等进行综合评估和分析。

6.风险评估: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和问题进行评估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7.可行性分析:综合考虑技术、经济、社会和环境因素,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综合评价。

8.实施方案:提出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建设进度、组织形式和监督措施等。

三、编制程序1.项目可研报告的编制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并设立可研编制小组进行具体工作。

2.可研编制小组应由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组成,确保可研报告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3.可研编制小组应按照编制内容的要求,组织编制可研报告的各个部分,并定期组织讨论和修改。

4.编制完成后,可研报告应提交给相关专家组进行审定,确保可研报告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四、实施要求1.可研报告应按时按质提交,确保项目的决策和实施进度。

2.可研报告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3.可研报告编制过程中应充分考虑项目所在地的生态环境和资源情况,注重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4.可研报告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提出相应的风险预警和应对措施,确保项目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五、监督管理1.可研报告的编制和审定应按照相关监督管理规定进行,确保项目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

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

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试行)前言根据国家林业局林计财建便字[2004]001号文,由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负责主编,会同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编制《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下列简称《编制规定》)。

《编制规定》编制过程中,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咨询、设计单位在林业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过程中的做法与经验,征求了有关主管部门与咨询、设计单位的意见,通过多次反复修改与论证而形成了本《编制规定》。

《编制规定》是规范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保证可行性研究报告质量,加强林业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管理工作的文件,是林业行业编制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根据。

本《编制规定》共4章,其要紧技术内容包含。

总则、通常规定、编制要求、有关样式。

批准部门:国家林业局主编单位: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参编单位: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要紧起草人:李忠平、杜滨宁、赵有贤、戴慎交、宋菲、高作锋、鞠文鹏、张国平、王立忱、王清海、王志军要紧审定人:姚昌恬、杨冬、刘跃祥、胡迎端、陈瑞国、高述超、曾德梁1总则1.0.1为规范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简称《可研报告》)的编制,根据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精神有关法规及有关标准,结合林业建设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1.0.2本规定适用于政府投资或者政府投资为主的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其他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可参照执行。

1.0.3《可研报告》编制应根据相应规划、已批复的项目建议书或者计划任务的要求编制。

要紧内容应包含:项目建设条件的调查与分析,项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从技术、经济、管理、环境等方面对项目建设方案进行可行性研究、分析与评价。

1.0.4《可研报告》的深度应达到。

能充分反映项目可行性研究成果,内容齐全,结论明确,数据准确,论据充分,满足审批机关审批项目方案、确定项目与据此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的要求;选用的要紧设备规格、技术参数能满足预定货的要求;对重点项目及项目中的重大技术与经济方案,应进行两个(含)以上方案的比选;应附有评估、决策(审批)项目所务必的合同、协议、意向书、有关批准文件等。

国家林业局林计发〔2006〕156号

国家林业局林计发〔2006〕156号

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试行)国家林业局林计发〔2006〕156号前言根据国家林业局林计财建便字[2004]001号文,由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负责主编,会同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编制《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以下简称《编制规定》)。

《编制规定》编制过程中,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咨询、设计单位在林业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过程中的做法和经验,征求了有关主管部门和咨询、设计单位的意见,经过多次反复修改和论证而形成了本《编制规定》。

《编制规定》是规范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保证可行性研究报告质量,加强林业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管理工作的文件,是林业行业编制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

本《编制规定》共4章,其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一般规定、编制要求、有关样式。

批准部门:国家林业局主编单位: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参编单位: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主要起草人:李忠平、杜滨宁、赵有贤、戴慎交、宋菲、高作锋、鞠文鹏、张国平、王立忱、王清海、王志军主要审定人:姚昌恬、杨冬、刘跃祥、胡迎端、陈瑞国、高述超、曾德梁1 总则1.0.1为规范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简称《可研报告》)的编制,根据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精神有关法规及相关标准,结合林业建设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1.0.2本规定适用于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为主的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其他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可参照执行。

1.0.3《可研报告》编制应根据相应规划、已批复的项目建议书或计划任务的要求编制。

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建设条件调查和分析,项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从技术、经济、管理、环境等方面对项目建设方案进行可行性研究、分析与评价。

1.0.4《可研报告》的深度应达到:能充分反映项目可行性研究成果,内容齐全,结论明确,数据准确,论据充分,满足审批项目方案、确定项目和据此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的要求;选用的主要设备规格、技术参数能满足预定货的要求;对重点项目及项目中的重大技术和经济方案,应进行两个(含)以上方案的比选;应附有评估、决策(审批)项目所必须的合同、协议、意向书、有关批准文件等。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规范方案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规范方案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规范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用地单位申请占用征用林地(含临时占用林地,下同)时应提供的由具备相关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作出的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的编写内容。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占用征用林地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的编写。

2 总则2.1 目的为严格执行《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规范占用林地征用林地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的编写内容,提高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的编写质量,防止发生违法使用林地的情况,严格控制占用征用林地,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促进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2.2 编写原则2.2.1 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必须依法编写,以不占用征用或者少占用征用林地为原则,对国家禁止供地项目,不得为其编写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2.2.2 要科学、客观、公正地编写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采用的技术方法要符合有关技术规程和标准,采用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要具体明确。

2.2.3 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必须实事求是地反映拟占用林地及其林木的现状。

2.2.4 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要全面评价占用征用林地对环境和林业发展的综合影响。

特别对涉及重点野生动植物和古树名木的保护,对项目区域和项目区的森林资源的影响,以及对环境和林业发展的影响进行客观分析和评价。

2.2.5 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的编写应依据设计单位资质,严密组织、认真调查、深入分析、精心编制。

对超越资质或粗制滥编的,经核实后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造成森林资源重大损失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3 编写内容要求1、符合基本建设程序,项目本身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批复文件具备;2、森林资源的基础数据时效性强、精度高,外业勘察、专业调查资料齐全,数据符合精度要求;3、采用的各种相关数据及社会经济情况等背景资料的来源可靠,数据详实,具有时效性;4、项目使用林地的方案科学,总体布局合理,项目选址得当,用地规模符合实际需要,采取的保护措施有效;5、对环境和林业发展的影响所做的评价全面具体、方法科学、论证充分;6、采用的经济技术指标、参数、定额符合项目区的实际情况;7、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8、提出的综合评价和结论性意见、措施及建议具有客观性、公正性和科学性。

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试行)

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试行)

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试行)前言根据国家林业局林计财建便字[2004]001号文,由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负责主编,会同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编制《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以下简称《编制规定》)。

《编制规定》编制过程中,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咨询、设计单位在林业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过程中的做法和经验,征求了有关主管部门和咨询、设计单位的意见,经过多次反复修改和论证而形成了本《编制规定》。

《编制规定》是规范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保证可行性研究报告质量,加强林业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管理工作的文件,是林业行业编制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

本《编制规定》共4章,其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一般规定、编制要求、有关样式。

批准部门:国家林业局主编单位: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参编单位: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主要起草人:李忠平、杜滨宁、赵有贤、戴慎交、宋菲、高作锋、鞠文鹏、张国平、王立忱、王清海、王志军主要审定人:姚昌恬、杨冬、刘跃祥、胡迎端、陈瑞国、高述超、曾德梁1 总则1.0.1 为规范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简称《可研报告》)的编制,根据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精神有关法规及相关标准,结合林业建设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1.0.2 本规定适用于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为主的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其他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可参照执行。

1.0.3 《可研报告》编制应根据相应规划、已批复的项目建议书或计划任务的要求编制。

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建设条件的调查和分析,项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从技术、经济、管理、环境等方面对项目建设方案进行可行性研究、分析与评价。

1.0.4 《可研报告》的深度应达到:能充分反映项目可行性研究成果,内容齐全,结论明确,数据准确,论据充分,满足审批机关审批项目方案、确定项目和据此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的要求;选用的主要设备规格、技术参数能满足预定货的要求;对重点项目及项目中的重大技术和经济方案,应进行两个(含)以上方案的比选;应附有评估、决策(审批)项目所必须的合同、协议、意向书、有关批准文件等。

林地征占用可行性研究报告

林地征占用可行性研究报告

林地征占用可行性研究报告林地征占用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简介可行性研究报告是从事一种经济活动(投资)之前,双方要从经济、技术、生产、供销直到社会各种环境、法律等各种因素进行具体调查、研究、分析,确定有利和不利的因素、项目是否可行,估计成功率大小、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程度,为决策者和主管机关审批的上报文件。

林地征占用可行性研究报告在现实生活中,需要使用报告的情况越来越多,报告包含标题、正文、结尾等。

写起报告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林地征占用可行性研究报告,欢迎大家分享。

林地征占用可行性研究报告1为了加快xx旅游度假区的建设步伐,促进xx旅游业向纵深方向发展,充分利用xx旅游资源,不断增加省级旅游度假区的服务功能,促进地方经济发展,通过招商引资,拟在旅游区内兴建xx娱乐城。

该项目已经得到xx发展计划委员会的立项批复。

一、项目区域及项目区基本情况1、项目区域基本情况。

xx娱乐城坐落在清河旅游度假区内。

素有“xx明珠”之美誉的xx 旅游度假区地处xx省北部,属xx市辖区,距xx市政府所在地40公里,距xx铁路xx站9公里,距xx高速公路xx出入口10公里,距xx 国道7公里,地理位置十分优越,通讯设施完备,经济发达。

其中建成区4.62平方公里,总人口10万xx省级旅游度假区自然环境得天独厚,依山傍水,风景秀丽。

度假区内的xx水库为xx第三大水库,最大库容9.71亿立方米,正常蓄水5亿立方米,库区面积54平方公里,具有防洪、灌溉、工业用水、水产养殖、旅游等多种功能,水质清澈,水面开阔,湖岸蜿蜒曲折,自然流畅;水库四周群山环抱,动、植物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达49.1,拥有大片生态保护良好的天然原始森林。

2、项目区基本情况xx娱乐城选址在xx财政培训中心(位于xx旅游度假区内)东对面山头上,占地面积6500平方米。

山上多分布棕壤土,土层薄,树木稀少,生长杂乱,没有形成林带,基本上是一座荒山。

二、项目对环境影响及保障措施1、项目对环境的影响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建筑垃圾、残土等,将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占用征收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占用征收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占用征收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一、政策目的
征收林地的目的通常包括土地资源整合、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等方面。

在制定征收政
策时,应充分考虑这些目的,确保征地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社会需求。

二、征地程序
征收林地的程序包括规划编制、公示、协商、补偿等环节。

在实施过程中,需要确保程序
合法合规,尊重当事人的权益,避免权力滥用和腐败风险。

三、风险评估
征收林地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生态环境破坏、社会冲突、政府形象受损等。

在研究报告中,应对这些风险进行详细评估,并提出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四、社会效益
征收林地的实施将对当地社会产生一定影响,可能会带来工作机会、经济收益等,也可能
引发抗议、诉讼等负面效应。

研究报告应对这些效益进行综合评估,确保征地行为符合社
会利益最大化的原则。

基于以上分析,征收林地是一项复杂的政策,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利益,确保政策合理、合法、可持续实施。

通过本报告的可行性研究,可以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为社会公众提供
透明的政策信息,促进征地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范

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范

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范一、编写依据应参照《林管行业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暂行规定》(中国国家认证委员会〔2006〕40号)、采编信息网和日常实践经验进行编制。

二、编制要求1、报告内容要全面,客观、真实,并融入林地可行性研究的基本内容和合理的编排;2、报告结构上,应包含林地发展可行性研究背景、现状分析、市场前景分析、投资分析、投资前景与可行性评估、结论与建议、备考文件等内容;3、报告格式上,应包括封面、报告摘要、目录、引言、正文、附录等部分,其中正文可根据实际需要分模块;4、报告书写规范上,应使处理事项有序、合理,尽可能减少与工作相关的外文;5、报告校核上,由报告编制人员于书写完毕后,逐部分进行校对;6、图表格式上,应按规定编制,图示清晰,文字表达准确,表格横向布局。

三、保管要求1、在林本行业领域的回收保管;2、在编制过程中,可将文字资料保存在电子文件中,另存为报告考证文档;3、报告及资料应真实保管,不得制作伪造报告;4、报告编制报出后,应专人负责,每个编制机构应定期对编制质量及保存质量进行核查检查。

四、报告发放规定1、报告编制后,存档在申请人处,并将有关保管情况记载到报告中;2、报告编制人员承担不良责任的相关报告,应编制者的签名或印章有效,并由编制者对报告内容负责;3、报告发放份数:一份报告,两份报告附件;发放份数应根据申请人要求定制并发放;4、报告发放应遵循书面信函及彩色海报上的要求,不应有商业性质的附件;5、报告发放后,需遵循相关保密管理规定,建立相应文件信息记录、保密措施,对报告相关资料及报告内容负责;6、报告发放后,应根据客户反馈情况进行报告的优化和完善。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一、引言为了促进建设项目与林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确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编制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本报告旨在规范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的编制程序和内容,以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二、编制程序1.明确编制负责人:确定报告的编制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报告的编制工作。

2.收集相关资料:收集与建设项目及使用林地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划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相关资料。

3.组织调研:组织对建设项目用地的现状及过去的利用情况进行调研,了解周边环境状况和对项目的影响。

4.编制可行性报告:根据调研结果和相关资料,编制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5.内部审查:报告编制完成后,由报告的编制负责人组织内部专家进行审查,确保报告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6.外部评审:经过内部审查合格后,报告进行外部评审,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

7.最终定稿:根据外部评审的结果,进行修改和完善,最终确定可行性报告的定稿。

三、编制内容1.项目背景与可行性分析:介绍项目的背景、目标和可行性分析,说明为何选择使用林地作为项目用地。

2.林地资源评估:对项目使用的林地资源进行评估,包括林地的质量、面积、地形地貌等情况。

3.生态环境评价:对项目使用林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进行评价,包括草地覆盖情况、植被类型、野生动植物资源、水质等。

4.社会经济影响评价:对项目使用林地对周边社会经济的影响进行评价,包括就业、税收、经济增长等方面。

5.法律法规遵守情况:评估项目使用林地是否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国家和地方的林地保护政策。

6.风险评估与因应措施:对项目使用林地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因应措施,确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7.可行性研究结论:根据以上内容,得出项目使用林地的可行性结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设方案和推荐措施。

四、报告撰写要求1.报告应遵循科学性、客观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进行编写。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规范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规范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规范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用地单位申请占用征用林地(含临时占用林地,下同)时应提供的由具备相关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作出的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的编写内容。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占用征用林地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的编写。

2 总则2.1 目的为严格执行《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规范占用林地征用林地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的编写内容,提高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的编写质量,防止发生违法使用林地的情况,严格控制占用征用林地,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促进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2.2 编写原则2.2.1 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必须依法编写,以不占用征用或者少占用征用林地为原则,对国家禁止供地项目,不得为其编写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2.2.2 要科学、客观、公正地编写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采用的技术方法要符合有关技术规程和标准,采用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要具体明确。

2.2.3 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必须实事求是地反映拟占用林地及其林木的现状。

2.2.4 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要全面评价占用征用林地对环境和林业发展的综合影响。

特别对涉及重点野生动植物和古树名木的保护,对项目区域和项目区的森林资源的影响,以及对环境和林业发展的影响进行客观分析和评价。

2.2.5 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的编写应依据设计单位资质,严密组织、认真调查、深入分析、精心编制。

对超越资质或粗制滥编的,经核实后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造成森林资源重大损失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3 编写内容要求1、符合基本建设程序,项目本身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批复文件具备;2、森林资源的基础数据时效性强、精度高,外业勘察、专业调查资料齐全,数据符合精度要求;3、采用的各种相关数据及社会经济情况等背景资料的来源可靠,数据详实,具有时效性;4、项目使用林地的方案科学,总体布局合理,项目选址得当,用地规模符合实际需要,采取的保护措施有效;5、对环境和林业发展的影响所做的评价全面具体、方法科学、论证充分;6、采用的经济技术指标、参数、定额符合项目区的实际情况;7、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8、提出的综合评价和结论性意见、措施及建议具有客观性、公正性和科学性。

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范

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范

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范林地可行性研究是对林地项目进行详细研究、评估和分析的过程,以确定该项目的可行性、可持续性和可盈利性。

为了确保研究报告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编制规范非常重要。

以下是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范的一般要求:一、报告概述:1.报告应提供项目的背景和目的,说明研究的范围和目标。

2.简要介绍项目的关键参数和评估指标。

二、资源调查和评估:1.对林地资源进行详细调查和评估,包括地形、土壤质量、植被类型和水源等。

2.评估林地资源的可持续性,考虑到气候变化、森林病虫害等因素的影响。

3.研究采伐和林地管理计划对林地资源的影响。

三、市场分析:1.调查潜在市场需求和竞争情况,评估该项目的市场前景。

2.分析市场发展趋势和影响因素,如政策法规变化、人口增长等。

3.研究市场需求对项目规模和财务指标的影响。

四、财务评估:1.评估项目的投资成本,包括土地购买、基础设施建设、人员培训等。

2.估计项目的年收入和支出,计算项目的财务指标如净现值、投资回收期等。

3.分析不同情景下的财务可行性,例如市场波动、成本上升等情况。

五、风险评估:1.识别项目所面临的主要风险,如自然灾害、市场波动、政策变化等。

2.评估风险对项目财务和可行性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六、环境影响评估:1.分析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包括土地破坏、生物多样性减少等。

2.提出减轻环境影响的方法和措施,如可持续林地管理和生态恢复计划。

七、可行性评价和决策建议:1.综合以上各项研究结果,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评价,并提出决策建议。

2.分析项目的优势和不足之处,提出改进和优化建议。

3.客观、准确地评价项目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对项目的可持续性和盈利能力做出合理预测。

八、结论和建议:1.给出针对性的结论和建议,说明是否推进该项目以及改进项目的方式。

2.根据研究目标,提出进一步研究的方向和目标。

以上是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范的一般要求,研究报告应根据具体项目的特点和需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3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

3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

3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
一、编制依据
本文件编制依据为国家林业局《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管理办法》(国林发[2023]54号文件)。

二、编制目的
本文件旨在规范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确保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完整、质量可靠。

三、编制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本内容和编制途径。

四、文件格式
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格式应按照《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模板》所规定的格式进行编排,完善报告内容。

五、报告内容
1.项目概况:简要介绍项目基本背景,如建设用地情况、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实施方案等。

2.技术经济分析:对项目的技术经济指标进行整体分析,其中,必须对项目的总投资、计划完成日期、投资回收年限、财务净回报率、技术等级等均给出具体的数值。

3.社会效益分析:重点分析项目实施后,在经济、技术、环境、社会等方面产生的积极效益及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总结。

国家林业局征占用林地可研编写规范方案

国家林业局征占用林地可研编写规范方案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规范》的通知(林资发〔2002〕237号2002年10月11日发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农林)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根据《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2号)的规定,用地单位申请占用征用林地或者临时占用林地,应当提供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作出的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为严格依法规范占用征用林地的管理,我局制订了《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现予印发,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地林业主管部门对用地单位申请占用征用林地或者临时占用林地的,应要求其提供符合本规范的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对按照规定权限由省级以下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或批准的占用征用林地的或者临时占用林地面积较小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规范要求用地单位提供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作出的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报告。

二、凡没有提供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含林地现状调查报告)或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一律不得受理和办理审核或审批占用征用林地和临时占用林地的事项。

三、请各省尽快将本规范转发各地、各有关单位执行。

附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规范》国家林业局二○○二年十月十一日附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规范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用地单位申请占用征用林地(含临时占用林地,下同)时应提供的由具备相关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作出的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的编写内容。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占用征用林地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的编写。

2、总则2.1 目的为严格执行《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规范占用征用林地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的编写内容,提高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的编写质量,防止发生违法使用林地的情况,严格控制占用征用林地,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促进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国家的林业局征占用林地可研编写要求规范

国家的林业局征占用林地可研编写要求规范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规范》的通知(林资发〔2002〕237号2002年10月11日发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农林)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根据《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2号)的规定,用地单位申请占用征用林地或者临时占用林地,应当提供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作出的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为严格依法规范占用征用林地的管理,我局制订了《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现予印发,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地林业主管部门对用地单位申请占用征用林地或者临时占用林地的,应要求其提供符合本规范的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对按照规定权限由省级以下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或批准的占用征用林地的或者临时占用林地面积较小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规范要求用地单位提供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作出的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报告。

二、凡没有提供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含林地现状调查报告)或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一律不得受理和办理审核或审批占用征用林地和临时占用林地的事项。

三、请各省尽快将本规范转发各地、各有关单位执行。

附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规范》国家林业局二○○二年十月十一日附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规范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用地单位申请占用征用林地(含临时占用林地,下同)时应提供的由具备相关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作出的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的编写内容。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占用征用林地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的编写。

2、总则2.1 目的为严格执行《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规范占用征用林地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的编写内容,提高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的编写质量,防止发生违法使用林地的情况,严格控制占用征用林地,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促进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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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规范》的通知(林资发〔2002〕237号2002年10月11日发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农林)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根据《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2号)的规定,用地单位申请占用征用林地或者临时占用林地,应当提供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作出的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为严格依法规范占用征用林地的管理,我局制订了《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现予印发,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地林业主管部门对用地单位申请占用征用林地或者临时占用林地的,应要求其提供符合本规范的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对按照规定权限由省级以下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或批准的占用征用林地的或者临时占用林地面积较小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规范要求用地单位提供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作出的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报告。

二、凡没有提供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含林地现状调查报告)或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一律不得受理和办理审核或审批占用征用林地和临时占用林地的事项。

三、请各省尽快将本规范转发各地、各有关单位执行。

附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规范》国家林业局二○○二年十月十一日附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规范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用地单位申请占用征用林地(含临时占用林地,下同)时应提供的由具备相关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作出的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的编写内容。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占用征用林地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的编写。

2、总则2.1 目的为严格执行《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规范占用征用林地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的编写内容,提高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的编写质量,防止发生违法使用林地的情况,严格控制占用征用林地,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促进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2.2 编写原则2.2.1 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必须依法编写,以不占用征用或者少占用征用林地为原则,对国家禁止供地项目,不得为其编写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2.2.2 要科学、客观、公正的编写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采用的技术方法要符合有关技术规程和标准,采用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要具体明确。

2.2.3 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必须实事求是地反映拟占用征用林地及其林木的现状。

2.2.4 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要全面评价占用征用林地对环境和林业发展的综合影响。

特别对涉及重点野生动植物和古树名木的保护,对项目区域和项目区的森林资源的影响,以及对环境和林业发展的影响进行客观分析和评价。

2.2.5 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的编写应依据设计单位资质,严密组织、认真调查、深入分析、精心编制。

对超越资质或粗制滥编的,经核实后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造成森林资源重大损失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3 编写内容要求1、符合基本建设程序,项目本身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批复文件具备;2、森林资源的基础数据时效性强、精度高,外业勘察、专业调查资料齐全,数据符合精度要求;3、采用的各种相关数据及社会经济情况等背景资料的来源可靠,数据详实,具有时效性;4、项目使用林地的方案科学,总体布局合理,项目选址得当,用地规模符合实际需要,采取的保护措施有效;5、对环境和林业发展的影响所做的评价全面具体、方法科学、论证充分;6、采用的经济技术指标、参数、定额符合项目区的实际情况;7、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8、提出的综合评价和结论性意见、措施及建议具有客观性、公正性和科学性。

9、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资料完整,附件材料及专题论证报告齐全。

3 编写单位资质要求凡是承担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的编写单位必须具有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或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认证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

1、下列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由乙级以上资质设计单位编写。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规定,需报国家林业局审核同意的占用征用林地项目。

(2)按照《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规定,需报国家林业局审批的临时占用林地项目。

(3)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占用征用林地项目。

2、下列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由丙级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写。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规定,除农村居民修建住宅以外的其他需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占用征用林地项目。

(2)按照《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规定,需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审批的临时占用林地项目。

3、其他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由丁级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写。

4 有关调查技术标准和方法4.1 林地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即:林地,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

4.2 占用征用林地类型分为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用材林地(含采伐迹地)、经济林地(含采伐迹地)、薪炭林地(含采伐迹地)、苗圃地和其它林地。

4.3 调查方法采用现地调查和社会调查相结合的方法,通过现地调查全面掌握项目区森林资源的基础数据,通过社会调查掌握项目区域及项目区的相关背景情况。

现地调查主要采用森林资源采伐更新作业调查设计规程(即三类调查)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调查内容,要充分利用GPS等技术进行定位和求算面积。

现地调查应增加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及古树名木的调查内容。

4.4 有关补偿费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财政、林业部门批准颁布的补偿费标准执行。

鉴于社会经济的发展,补偿费标准可能会被重新修订或颁布,计算补偿费时应执行各地的最新补偿费标准。

5 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的编写依据、报告组成及正文内容5.1 编写依据1、有关的法律法规;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批复文件;3、国家及行业经济发展长远规划,国土开发整治规划,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投资政策,项目区域经济发展规划,以及项目区域发展总体规划;4、有关生态公益林、商品林基地建设的专题报告文件,包括项目区及项目(周边)区域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相关专题报告;5、国家、行业及地方的有关政策规定及技术标准规程、规范;6、项目区域的有关经济技术指标;7、国家颁布的有关社会、技术、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5.2 报告组成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由正文极其附件、附表和附图四大部分组成。

1、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正文一般由以下各章内容组成:第一章总论第二章项目区域及项目区背景情况第三章项目区拟占用征用林地现状调查情况第四章占用征用林地对环境和林业发展的影响分析第五章综合评价第六章保障措施第七章可行性研究结论第八章相关说明2、附件(1)项目区森林资源调查报告和有关专业(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等)调查报告(2)拟占用征用林地各项补偿费用估算(包括估算范围、估算标准和估算结果)(3)其他有关材料3、附表(1)项目区林地分权属按占用征用林地类型面积蓄积统计表(2)项目区林地分权属各地类面积统计表(3)项目区林地分权属、起源、林种、优势树种(组)各龄组面积蓄积统计表(如为经济林,应附分产期面积统计表)4、附图(1)项目区地理位置图(2)项目建设总体布局图(3)拟占用征用林地现状图5.3 正文内容5.3.1 总论概述建设项目的提要情况、拟占用征用林地的总体情况及可行性报告编写依据等,包括:1、项目概况。

包括:项目名称、业主性质(国有、集体、私有、合作、独资、外资、股份等)、隶属关系、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项目批准单位,项目建设的目标、投资规模及来源、拟用地规模、项目效益,项目提出过程及前期准备情况。

2、拟占用征用林地概况。

包括拟占用征用林地的空间位置、拟占用征用林地面积蓄积、占用征用林地类型等。

3、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的编写依据。

5.3.2 项目区域及项目区的背景情况包括项目的由来及提出等情况、项目区域及项目区自然地理(气候、地貌、土壤、水文等情况)、社会经济(面积、人口、经济等情况),以及森林资源、重点野生动植物、风景名胜等基本情况。

项目区的情况调查,以涉及到的最小行政单位为范围,可以是行政村、乡(镇、林场)、县(区、市)及地(市)。

5.3.3 项目区拟占用征用林地现状调查情况1、需明确林地现状情况调查分析方法。

拟占用征用林地的面积单位为公顷,保留4位小数;蓄积单位用立方米,保留1位小数。

拟占用征用林地权属为集体的以行政村为基本单位,权属为国有的以场(圃)为基本单位。

2、详细阐述拟占用征用林地的位置、地貌等基本情况,占用征用林地类型情况,林地的主要调查因子情况(地类、权属、起源、林种、优势树种(组)、面积和蓄积、龄组、经济林不同产期等),竹林记载株数。

3、调查项目区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古树名木情况,其中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要采用中文—拉丁文对照,要特别注明属于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的物种情况。

对于项目区内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的生境情况要认真调查与分析。

5.3.4 占用征用林地对环境和林业发展的影响分析1、对森林资源的影响。

具体分析占用征用林地对项目区及周边区域林地资源及林木资源的影响;2、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具体分析占用征用林地对项目区及周边区域野生动植物及其生境的影响;3、对生态效能的影响。

具体分析占用征用林地对项目区及周边区域森林生态防护效能(包括生态脆弱性和安全性)的影响;4、对景观风貌的影响。

具体分析占用征用林地对项目区及周边区域景观风貌的影响;5、对环境质量的影响。

具体分析占用征用林地对项目区及周边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6、对林业发展的影响。

具体分析占用征用林地对项目区及周边区域林业发展的影响。

上述内容应分析项目施工期的可能影响,还应分析项目实施后的潜在影响。

5.3.5 综合评价对项目占用征用林地的可行性进行综合评价。

(1)立项依据是否充分,占用征用林地是否具有必要性和迫切性?对此,要综合分析项目与区域规划的协调情况,并从项目建设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效能出发,对拟占用征用林地的需求情况进行客观分析。

通过该项目的市场需求、社会需求、生态改善和经济发展等方面内容的可能作用和潜在影响进行综合分析。

(2)项目占用征用林地的建设条件是否具备,拟采用的建设措施是否优越,拟采用的保护和使用林地的措施是否合理?对此,要综合分析项目占用征用林地的选址情况,全面对比项目区及周边区域林地的背景情况和现状,科学公正地分析该项目建设占用征用林地的选址是否科学,对林地的占用征用是否最小,是否立足于全局且有利于有效控制林地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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