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申报需提交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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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需提交资料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需提交资料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首次注册):1. 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2.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者《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3. 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4. 医疗机构建筑平面图和科室分布图;5. 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及出具单位、会计事务所资质证件复印件;6.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7.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法定代表人签字表;8. 医疗机构科室设置,各科室人员名录,各科室人员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9. 医疗机构拟注册人员的注册(或变更)申请表;10. 基础医疗设备和与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名录;11. 消防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意见书;12. 环保部门出具的环评报告;开业一个月内上报环保部门出具的医疗废水处理终末质量报告;13. 与特种垃圾处理部门签订的协议;14. 《山西省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15. 授权委托书;16. 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7.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它材料。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变更申请):医疗机构申请变更诊疗科目提交材料目录:(一)、医疗机构申请增设诊疗科目应提交以下材料:(申请增设诊疗科目名称以原卫生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为准。

)1. 《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申报表》;2.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 拟增设诊疗科目人员名录(名录包括人员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专业技术职称、医师资格证书或护士资格证书编号及执业证书编号);4. 拟增设诊疗科目相应的医疗设备名录;5. 拟增设诊疗科目医疗用房平面图;6. 拟增设诊疗科目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职责、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7. 拟开展的医疗技术服务项目名称;8. 受理卫生行政部门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备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医疗机构申请增设诊疗科目应当向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初审同意后,逐级报送至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批。

医疗机构制剂再注册申报资料要求

医疗机构制剂再注册申报资料要求

医疗机构制剂再注册申报资料要求
1.申请表格:医疗机构需要填写并签署正式的申请表格,该表格通常
由药品监管部门提供。

2.药品注册证明文件:医疗机构需要提供原药品注册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证明曾经获得过药品注册批准。

3.产品质量文件:医疗机构需要提交产品的质量控制文件,包括质量
标准、生产工艺流程、原材料和辅料供应商的合格证明等。

4.药物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究资料:医疗机构需要提供药物安全性和有
效性的临床试验数据、实验室研究报告等证明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的资料。

5.生产设备和质量控制实施文件:医疗机构需要提供生产制剂所需的
设备清单,包括设备名称、型号、规格以及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维护记录等。

6.负责人、技术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的相关资质证明:医疗机构需要
提交负责人、技术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证明
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能力的文件。

7.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文件:医疗机构需要提供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
和质量控制方法的详细描述,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一致性。

8.注册产品的样品:医疗机构需要提供一定数量的注册产品样品,供
监管部门进行质量评估和检测。

10.其他相关资料:根据具体要求,医疗机构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
资料,如药品销售渠道、广告宣传材料等。

以上是医疗机构制剂再注册申报资料要求的一般要点,具体要求可能根据国家和地区的药品监管法规而稍有差异。

医疗机构在提交申请前应仔细阅读相关要求,并确保申请资料的准确、完整和合规性。

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医保移动支付申报材料清单

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医保移动支付申报材料清单

基层公立医疗医疗机构医保移动支付
申报材料清单
一、接入国家app、微信小程序申请资料
1 、国家医保网厅经办人登录的账号密码(账号为经办人手机,密码是字母和数字的随机组合,国家医保网厅以短信的形式发给经办人)
2、两定机构协议(全页PDF扫描件)
3、申请函(关于申请开展医保移动支付的请示盖章PDF扫描件)
一、申请微信商户号需要提供的资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照片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原件照片
3、开户许可证照片(显示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4、单位证明函原件印章照片(按模板写)
5、法定代表人证件照片(正反面)
6、医疗机构正门照片(要清晰看到医疗机构名称)
7、医疗机构内部场所照片(场景拍照要清晰)
8、设置超级管理员手机号和邮箱(重要管理信息及日常操作验证码)
注:如果超级管理员是经办人的话还需要经办人的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和业务办理授权函原件印章照片。

医疗机构执执业登记申请提交材料

医疗机构执执业登记申请提交材料

医疗机构执执业登记申请提交材料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注册须知(100张床位以下)审批程序:受理一审核一审定需提交材料目录(钢笔或者签字笔填写,复印件用a4纸):1、《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2、《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者《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3、《医疗机构分类登记审批表》;4、资信证明或者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5、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表、任职证明及不在公职的证明(医疗机构拥有法人地位者,只填写其法定代表人的情况;医疗机构假设无法人地位,那么填写具有法人地位的主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及本医疗机构要紧负责人情况,提交设置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与《法人代码证书》或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6、医疗机构要紧负责人签字表、任职证明及不在公职的证明;7、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名录及身份证明、毕业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退休证明的a4纸复印件或者档案存放人才中心证明(实地验收时提交原件);8、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9、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10、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目录;11、药品种类清单(门诊部以下);12、收费价目表;13、设有医学影像科(如: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等)医疗机构需提交《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或者区卫生监督所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14、医疗废物转运协议或者代收协议;15、工商部门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与a4纸复印件;16、医疗机构方位图;17、环保部门验收合格证明性文件(如环保部门出具的《关于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18、医疗机构类别为医院,须提交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其他医疗机构务必有消防设施并符合消防有关要求。

19、开展医疗美容科目的需提交开展的医疗美容工程备案。

20、开展健康体检科目的需提交健康体检工程目录备案。

21、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期限。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医疗机构申报需提交材料清单

医疗机构申报需提交材料清单

医疗机构申报需提交材料清单医疗机构是指有执业资格并提供医疗服务的机构,包括医院、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店等。

在申报成立医疗机构时,需要提交一系列相关的材料,以满足法律和监管要求。

以下是医疗机构申报所需提交的材料清单:1.申请表:包括医疗机构的基本信息,如名称、地址、负责人等。

2.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需要申请相关的医疗许可证,比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等。

3.机构章程:包括医疗机构的组织性质、机构设置、人员配置、服务范围等内容。

4.资质证书:医疗机构需要提交负责人和医护人员的相关资质证书,如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护士资格证书等。

5.工作规范与操作规程:医疗机构需要制定和落实一系列的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包括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安全与卫生管理制度、药物管理制度等。

6.医疗设备购置证明:医疗机构需要提交医疗设备的购置证明,以确保设备的质量和合法性。

7.经济管理规定:医疗机构需要制定并执行经济管理规定,包括财务管理制度、费用收费标准等。

8.医疗行为规范:医疗机构需要明确医护人员的行为规范,包括医疗纪律、保密规定等。

9.人员配备计划:医疗机构需要详细描述医护人员的配备情况,包括人员数量、岗位职责等。

10.建筑与环境安全评估报告:医疗机构需要提交建筑和环境安全评估报告,以确保医疗机构的安全性。

11.医疗废物处理方案:医疗机构需要制定医疗废物的处理方案,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13.人员合同:医疗机构需要提交医护人员的劳动合同,以确保人员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14.培训文件:医疗机构需要提交医护人员的培训记录和证明文件,以确保人员的专业能力。

15.其他法定文件:根据不同地区和业务类型的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交其他相关的法定文件,如执业许可证明、社会保险登记证明等。

以上是医疗机构申报所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不同地区和国家可能会有所差异,具体要求可参考当地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医疗机构在申报成立时,应仔细核对所需材料,并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以顺利取得相关的执照和许可证。

医疗机构执业注册流程

医疗机构执业注册流程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医疗机构设备清单;
原件1份
4、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清单;
原件1份
5、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证书;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6、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证书;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7、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职称证书;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五、验收材料准备
四、实验室仪器购置、人员招聘
2.试剂购置 根据批准的诊疗科目选择购置试剂;试剂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人员招聘 a.副高级别以上医师一名;(临床诊断) b.副高级别以上技师一名;(报告审核) c.检验士级别以上人员若干;(主要从事实验工作) d.后勤人员若干;
五、验收材料准备
1、环保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所需材料 1.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 2.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3.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医疗机构设置许可
1.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
一.医疗机构设置许可
2.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一.医疗机构设置许可
3.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实验室建设
一、面积要求 实验室专用科室面积必须≧75%,也就是说500m²的总实验室面积 它的公式是(500*0.75=科室面积)。建立1个临床检验专业的,面积不能<500m², 若建立2个,则在其基础增加300m²;
五、验收材料准备
六、实验室相关材料准备
1、SOP 2、程序性文件 3、质量手册 4、规章制度 5、实验室标识 6、档案 7、各类认证实验
六、实验室相关材料准备
1、SOP 人 实习生管理、 继续教育、健康监护、能力评估 机 设备采购验收、设备编号、设备档案、设备维护、计量和校准和仪器

医疗机构申报需提交材料清单

医疗机构申报需提交材料清单

医疗机构申报需提交材料清单(一)申请设置民营、个体诊所需提交材料:1、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附表1)2、医疗机构分类申请书;(附表2)3、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附表3)4、主要负责人及各卫技人员的资格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职称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非在职证明(退休证、退伍证、失业证、辞职证明、未返聘证明等)、注册护士证等复印件;5、《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表》;(附表4);6、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等;7、医疗机构用房平面图;/8、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或存款复印件);9、法人年龄在40岁以下需提交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证明;10、申请设置企事业内部诊所还需提供企事业单位关于成立内部医疗机构的申请文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书复印件。

11、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健康体检证明.(二)门诊部、医院申请执业登记需提交材料:1、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附表1)2、医疗机构分类申请书;(附表2)3、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附表3)4、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5、机构用地、用房的合法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6、选址方位图、建筑设计平面图和科室布局平面图;7、验资证明或资产评估报告;8、《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表》;(附表4);8、人员名单和人员资格证明材料主要负责人技术职称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非在职证明等;医护技人员花名单,同时提供每个人员的基本情况表,并附身份证、毕业证、技术职称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执业护士证等,民营医院还需提供非在职证明.9、医疗机构规章制度;10、医疗机构技术操作规程;11、医疗机构用房的消防验收情况12、医用污水、医疗废物的处理情况;;13、放射科(X光室)的验收情况。

医疗机构变更需提交材料(一)医疗机构增设诊疗科目需提交材料1、《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附表5)2、医疗机构关于变更诊疗科目的申请;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新增诊疗科目的房屋和设备情况5、新增诊疗科目增加医务人员资格证明材料(要求同执业登记)(二)医疗机构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需提交材料1、《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附表5)2、医疗机构关于变更法人或负责人的申请(理由);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由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原主要负责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主要负责人的任职证明。

医疗机构校验所需提交的材料

医疗机构校验所需提交的材料

医疗机构年度校验所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1、《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1份);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复印件;
3、延期报告(未在有效期内校验要说明原因,加盖公章);
4、本校验期执业总结,包括医疗机构管理、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执业人员聘用、医疗广告发布、业务开展情况及按核定的经营性质执业的运营情况(加盖公章);
5、医疗机构校验期内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由监督中心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
6、医疗机构卫生技术员名录及资格证、职称证、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对照后原件退回);
9、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床位、执业人员和必备医疗设备对应关系表。

(村卫生所(室)、企事业卫生所、城镇个体诊所不提交)
10、《放射诊疗许可证》原件复印件(核对后原件退回、有放射诊断科目的医疗机构提交);
11、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协议(2015年度)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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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医疗机构申请书

办理医疗机构申请书

办理医疗机构申请书一、申请机构概况1.1 机构基本信息•机构名称:•机构性质:•机构类型:•机构等级:•机构地址:•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2 机构经营范围请简要描述机构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诊疗科目、医疗技术、设备等。

二、申请原因及目的请简要说明申请办理医疗机构的原因和目的。

三、申请流程及所需材料3.1 申请流程概述请简要描述申请办理医疗机构的流程,包括各个环节所需的步骤和审批程序。

3.2 申请材料清单请列出申请办理医疗机构所需的材料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申请表格•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机构法人身份证明文件•机构经营场所证明文件•机构医疗设备购置合同及设备清单•机构医务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机构运营管理方案•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四、申请办理医疗机构的法律依据请简要列出申请办理医疗机构的法律依据,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办理医疗机构的规范管理办法〉的通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管理办法》五、申请办理医疗机构的具体要求请详细说明申请办理医疗机构的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5.1 机构设施要求请描述机构设施的要求,包括建筑面积、医疗设备要求、环境卫生要求等。

5.2 医务人员要求请描述医务人员的要求,包括医师、护理人员、技术人员等的资格要求和数量要求。

5.3 管理要求请描述机构的管理要求,包括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体系、信息管理体系等。

5.4 其他要求请根据实际情况列出其他申请办理医疗机构的具体要求。

六、申请办理医疗机构的时间预估请根据申请办理医疗机构的具体情况,预估办理时间,并注明是否存在加急办理的可能性。

七、联系方式请提供申请人的联系方式,包括姓名、电话、电子邮箱等。

以上为办理医疗机构申请书的要求和内容概述,具体的申请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和相关政策的调整而有所变化,请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操作。

如有疑问,请随时与相关部门联系。

医疗机构申报条件与提交材料清单

医疗机构申报条件与提交材料清单

医疗机构申报条件和提交材料清单一、申报条件(一)申办医疗机构1、单位或个人申办医疗机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符合本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符合郑州市医疗机构设置规范;(3)医院与同类医疗机构距离不少于2公里,门诊部与同类医疗机构距离不少于1公里,诊所与同类医疗机构距离不少于0.5公里;(4)总投资诊所不少于5万元,门诊部不少于10万元,医院每张床位不少于20万元;有满足执业需要的注册资金。

2、申办门诊部以上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资格证书;(2)身体健康且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3)至申请日止,5年内未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4)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5)年龄:男性不超过70周岁,女性不超过65周岁;(6)非在职人员。

3、申请设置个体诊所,除应当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2年以上;(2)在二级以上医院从事同一专业临床工作5年以上;(3)外地户口的人员除具备(2)外,职称必须是副主任医师以上。

4、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不得申请设置社会医疗机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不得申请设置社会医疗机构:(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2)正在服刑或者劳动教养的人员;(3)在职人员(包括停薪留职人员);(4)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5年的直接责任人员;(5)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6)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满5年的医疗机构的原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7)患传染病未愈或者其他健康原因不宜从事医疗执业活动的人员;(二)医疗机构执业登记1、医疗机构申请办理执业登记手续,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获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设置企事业内部医疗机构同意备案书》;(2)符合《郑州市医疗机构设置规范》;(3)有符合规定的组织机构;(4)有与所开展的业务相适应并符合规定的资金、仪器设备、卫生技术人员以及通讯、供电、上下水道等必要设施;(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6)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医疗机构需提交材料

医疗机构需提交材料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提交材料(100张床位以下医疗机构设置许可)1.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不能亲自办理时提交)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亲自办理时,只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3.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申请单位名称、基本情况以及申请人姓名、年龄、专业履历、身份证号码;所在地区的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概况;所在地区人群健康状况和疾病流行以及有关疾病患病率;所在地区医疗资源分布情况以及医疗服务需求分析;拟设医疗机构的名称、地址、功能、任务、服务半径;拟设医疗机构的服务方式、时间、诊疗科目和床位编制;拟设医疗机构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拟设医疗机构的仪器、设备配备;拟设医疗机构与服务半径区域内其他医疗机构的关系和影响;拟设医疗机构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拟设医疗机构的通讯、供电、上下水道、消防设施情况;拟设机构的资金来源、投资方式、投资总额、注册资金(资本);拟设医疗机构的投资预算;拟设医疗机构五年内的成本效益预测分析。

4.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选址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选址的依据;选址所在地区的环境和公用设施情况;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布局的关系;占地和建筑面积。

5.《医疗机构分类性质申请书》;6.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单位或者设置人的资信证明;7.拟设医疗机构的名称,营利性医疗机构要提供工商管理部门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8.拟定的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的个人资质证明(身份证、离退休证、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职称证、任命书、人事关系证明);9.由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申请设置医疗机构以及两人以上合伙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必须提交有各方共同签署的协议书;10.拟开办医疗机构场所有关房产文件、房屋租赁证明及所在地居委会或物业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开办医疗机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11.医疗机构设置公示相关证明;12.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

民营医院申请材料知识分享

民营医院申请材料知识分享

民营医院申请材料知识分享
民营医院是指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主办的、以提供医疗服务为主要业务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申请民营医院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材料,下面我将对申请民营医院所需的材料进行分享。

1.《医疗机构设置许可申请书》:该申请书需要详细描述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医院名称、所在地、医院级别、医院类型等。

2.《医疗机构设置申请材料清单》:该清单是申请民营医院所需的各类材料的详细清单,包括各种证明文件、经营合同、场地规划等。

3.《申请设立意见书》:该意见书是对申请民营医院的医疗需求与可行性的评估报告,需要由相关部门或有关专家签署。

4.《批准机关同意设立意见书》:该意见书是由相关部门签署的批准机关同意设立该民营医院的书面意见。

7.《申请人医疗行业从业证明》:申请人需要提供其从事医疗行业的从业证明,包括医师资格证、护士资格证等。

8.《医疗机构办公场所证明》:申请人需要提供民营医院的办公场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产权证明等。

9.《医疗机构医疗设备清单》:申请人需要提供民营医院医疗设备的清单,包括医疗仪器、器械等。

10.《医疗机构人员从业情况报告》:申请人需要提供民营医院人员从业情况的报告,包括各类医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聘用合同等。

11.《医疗机构质量管理制度》:申请人需要提供民营医院的质量管理制度,包括医疗流程、质量控制等。

12.《医疗机构卫生防疫措施》:申请人需要提供民营医院的卫生防疫措施,包括卫生消毒流程、废弃物处理等。

申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资格的材料清单

申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资格的材料清单

申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资格的材料清单一、申请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应当如实提交以下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广州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申请书。

(二)在网上填写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编制的《广州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申报表》、《大型医疗仪器设备清单》、《执业医师登记表》并打印纸质材料。

(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所属医疗机构还应提供《中国人民解放军事业单位有偿服务许可证》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事业单位有偿收费许可证》;《诊疗科目核定表》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书和公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另需提供《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四)开展住院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提供医院等级评审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未经正式评审等级的,由市卫生行政部门及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医疗机构等级评定标准确定。

(五)上年度《卫生机构基本情况调查表》和《医疗机构运营情况调查表》。

(六)医疗服务场所产权或租赁合同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按规定应参加社会保险的医疗机构,另需提供《社会保险基金征收核定单》及社会保险费转帐凭证复印件。

注:1、医疗机构提交的申报材料单次有效。

原已申报但未被批准的医疗机构,应当重新提交申报材料2、全部申报资料须提交纸质件一份。

二、申请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应当如实提交以下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广州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申请书。

(二)在网上填写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编制的《广州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申报表》、《经营药品品种清单》及《药师(含驻店药师)登记表》并打印纸质材料(《经营药品品种清单》不需打印纸质材料)。

(三)《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药师职称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医疗机构跨区经营报备流程

医疗机构跨区经营报备流程

医疗机构跨区经营报备流程医疗机构跨区经营报备流程可以包括以下步骤:1. 准备材料:医疗机构需要准备完整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医疗机构的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明;- 医疗机构的责任医师执业证书、主任医师执业证书和其他执业医师的执业证书;- 医疗机构的建筑图、布局图和设备清单;- 医疗机构的经营范围和服务内容;- 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质量管理体系和医疗卫生服务规范。

2. 填写报备表格:根据相关规定,医疗机构需要填写特定的报备表格,并提供所需的信息和材料。

3. 现场审查:医疗机构在填写完报备表格后,需要将报备表格和相关材料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医疗机构的建筑设施、设备设施、医疗服务人员资质、医疗服务质量等方面。

4. 审核批准:经过现场审查后,相关部门会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进行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如果批准,医疗机构就可以正式开展跨区经营活动。

5. 监督检查:医疗机构在跨区经营后,相关部门会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以确保医疗机构的合规经营。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医疗机构跨区经营报备的具体流程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具体的操作流程应根据当地相关规定和政策进行。

补充:医疗机构跨区经营报备流程还可能包括以下步骤:6. 缴纳费用:医疗机构在报备过程中可能需要支付相关费用,如报备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7. 公示和听证:根据相关法规,医疗机构跨区经营的报备可能需要进行公示和听证环节,以接受社会公众和相关利益方的意见和监督。

8. 相关审批: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医疗机构的跨区经营可能需要通过特定的审批程序,如卫生行政审批等。

9. 更新和申报变更:医疗机构在跨区经营后,如有相关变更,如机构名称、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等,可能需要申报变更并更新相关资质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跨区经营报备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医疗机构在跨区经营前最好详细了解当地相关规定,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咨询,以确保合规经营。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申请材料清单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申请材料清单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申请材料清单
递交材料+收取回执
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2.房产证、租赁合同复印件
3.地址证明、医疗用房证明
4.平面图、所在定位图
5.《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
6.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附件:诊所可行性报告)
7.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8.医疗机构负责人/法人简历
9.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
10.医师、护师、药师的资格证/职称证/执业证/身份证/执业证明
11医疗机构拟配备的卫生技术人员名录表
12.承诺书
13.委托书
14.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15.身份证:负责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
16.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表
17.环境影响登记表
18.消防巡查记录表
19.医疗废物处理合同+办理委托书。

眼科医院 申批手续流程

眼科医院 申批手续流程

眼科医院申批手续流程一、项目准备阶段1.确定设立需求(1)市场调研①目标市场分析②竞争对手评估(2)确定服务范围①眼科常见疾病②眼科手术项目③眼科检查项目2.制定可行性报告(1)项目背景(2)财务预测①收入预测②成本分析③盈亏平衡分析(3)风险评估①法律风险②市场风险③经营风险二、准备申报材料1.基本申请材料(1)申请书(2)法人身份证明(3)营业执照复印件2.项目相关材料(1)可行性研究报告(2)资金来源证明(3)选址证明①房屋租赁合同②房产证复印件3.医疗机构标准材料(1)医疗机构设置标准(2)医疗设备清单(3)医生及护理人员资质证明三、提交申请1.选择申报渠道(1)线上申报①访问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②填写电子申请表(2)线下申报①前往地方卫生健康部门②提交纸质申请材料2.确认申请受理(1)受理通知①受理回执②申请编号记录四、审核阶段1.初步审核(1)材料完整性检查(2)初审意见形成2.专家评审(1)评审专家组成立(2)评审会议召开①专家意见征集②评审报告形成3.结果反馈(1)书面通知①审核通过通知②审核不通过通知原因说明补充材料要求五、批准与备案1.批准文件发放(1)批准通知书(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备案登记(1)向地方卫生部门备案(2)进行信息公示六、医院建设与准备1.设施与设备采购(1)医疗设备采购(2)设施装修与配置2.人员招聘与培训(1)招聘医疗专业人员(2)开展岗前培训七、开业准备1.制定开业计划(1)开业活动策划(2)宣传推广策略2.开业前检查(1)设施设备检查(2)医疗流程演练八、正式开业1.开业仪式(1)邀请嘉宾(2)发布开业公告2.正式运营(1)开展医疗服务(2)反馈与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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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申报需提交材料清单(一)申请设置民营、个体诊所需提交材料:1、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附表1)2、医疗机构分类申请书;(附表2)3、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附表3)4、主要负责人及各卫技人员的明材料包括、职称证、医师书、医师执业证书、非在职证明(退休证、退伍证、失业证、辞职证明、未返聘证明等)、注册护士证等复印件;5、《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表》;(附表4);6、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等;7、医疗机构用房平面图;/8、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或存款复印件);9、法人年龄在40岁以下需提交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证明;10、申请设置企事业部诊所还需提供企事业单位关于成立部医疗机构的申请文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书复印件。

11、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健康体检证明。

(二)门诊部、医院申请执业登记需提交材料:1、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附表1)2、医疗机构分类申请书;(附表2)3、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附表3)4、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5、机构用地、用房的合法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6、选址方位图、建筑设计平面图和科室布局平面图;7、验资证明或资产评估报告;8、《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表》;(附表4);8、人员和人员明材料主要负责人技术职称证、医师书、医师执业证书、非在职证明等;医护技人员花,同时提供每个人员的基本情况表,并附、毕业证、技术职称证、医师书、医师执业证书、执业护士证等,民营医院还需提供非在职证明。

9、医疗机构规章制度;10、医疗机构技术操作规程;11、医疗机构用房的消防验收情况12、医用污水、医疗废物的处理情况;;13、放射科(X光室)的验收情况。

医疗机构变更需提交材料(一)医疗机构增设诊疗科目需提交材料1、《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附表5)2、医疗机构关于变更诊疗科目的申请;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新增诊疗科目的房屋和设备情况5、新增诊疗科目增加医务人员明材料(要求同执业登记)(二)医疗机构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需提交材料1、《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附表5)2、医疗机构关于变更法人或负责人的申请(理由);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由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原主要负责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主要负责人的任职证明。

个体诊所需提交原负责人和新负责人共同签署的变更协议书5、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明材料负责人明材料要求同执业登记。

(三)医疗机构变更执业地址需提交材料1、《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附表5)2、医疗机构变更地址的申请(理由);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及正本的复印件;4、选址报告(包括选址方位图和建筑平面图、科室布局平面图)医疗机构校验需提供材料1、《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附表6)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3、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复印件;4、本校验年度医疗机构执业情况总结(包括医疗机构基本情况、执业人员情况、诊疗人数工作情况、有无医疗事故及违纪记录等);5、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一览表(一式两份)(附表7);6、人员资料:(1)本年度执业人员无变动的,请提供所有执业人员执业证书复印件。

(2)有新增人员的,应同时提交卫生技术人员的、、执业证、毕业证、体检表、不在职证明(退休证、辞职证明或人事档案托管证明)复印件;(3)有减少卫生技术人员的,要提供该人员并注销相应执业科目。

7、医疗垃圾处理协议书复印件。

所有提交材料请逐页加盖公章或法人签名盖指印,并提供原件审核。

注:所有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须符合以下要求:(1)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为正本;纸:A4纸;填写容须电脑打印;装订顺序:封面→目录→申报材料→其它。

(2)明证件、产权证明、租赁合同等均为审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上需本人签字或单位盖章;资信证明、非在职证明等须提交原件。

附表1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设置单位(人):(章)年月日填写说明:1.被申请机关:填写设置审批机关;2.设置单位(人):填写拟设医疗机构的上级主管单位或出资人;3.地址:填写设置单位(人)的法定地址,个人填写家庭地址;4.类别: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填报相应类别;5.名称:填写申请的医疗机构名称;6.选址:拟设医疗机构所在地的详细地址;7.所有制形式:从下列形式中选择相应项目填报:(只能填一个)a、全民 b、集体 c、私人 d、中外合资(合作)e、其他;8.经营性质:填写政府举办非营利性、非政府办非营利性、营利性;9.床位(牙椅):填写拟建床位数、牙椅数以及观察床位数;10.服务对象:(只能填报一个)a、社会 b、部;11.诊疗科目:完整填写申请的一级、二级科目;12.提交文件目录:按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填写。

附表2医疗机构分类申请书受理机关:济源市卫生局申请设置单位(人):盖章年月日(注:此表供新设置医疗机构分类申请使用)附表3 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设置单位(人)(章)组建负责人(章)登记号□□□□□□□□□□□□□□□□□□(医疗机构代码)申请日期年月日批准文号字()第号中华人民国卫生部制附表4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表附表5—l填表说明1、此表为医疗机构向登记机关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时专用。

2、医疗机构代码按照卫统发(1991)第6号文件《卫生单位名称代由及数据库管理办法(暂行)》和补充规定的有关规定填写。

3、附表5-2 隶属关系在后面的括号中填写应选项目的,只能填一个。

4、附表5-2 所有制形式在后面的括号中填写应选项目的,只能填一个。

5、附表5-2 服务对象填写要求同4。

6、附表5-2 法定代表人医疗机构拥有法人地位者,填写其法定代表人;医疗机构若无法人地位,则填写具有法人地位的主管单位的法定代就。

7、附表5-3 在诊疗科目代码前的口用划“√”方式填报。

8、附表5-3 医疗机构凡在某一级科目下设置二级学科(专业组)的,应填报到所列二级科目;末划分二级学科(专业组)的,只填报到一级诊疗科目。

在某科目下只开展门诊服务的,应在备注栏注明“门诊”字样。

9、附表5-3 只开展专科病诊疗的机构,应填报专科病诊疗所属的科目,并在备注栏注明专科病名称,如颈椎病专科诊疗机构填报“骨科”,并于备注栏注明“颈椎病专科”。

10、附表5-4 在每项空格中填写相应项目的人数。

11、附表5-4 管理人员指医疗机构的领导人和职能科室的各级管理人员,财会人员除外。

12、附表5-4 康复治疗人员指从事运动治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物理因子治疗和传统康复治疗的人员。

13、附表5-5 普通设备按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中的医疗设备标准逐项填写。

14、附表5—6 凡是在94年9月1日以前开业的医疗机构要填写此项,在94年9月1日以后申请新开业的医疗机构可不填写。

15、附表5—6 出院者平均住院日计算公式: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数出院人数16、附表5—6 平均每一门诊诊疗人次医疗费(元)计算公式:上一年全年门诊医疗费用总数(元)上一年全年门诊诊疗人次总数门诊医疗费用包括:挂号费、药费、检查治疗费等门诊收入。

17、附表5—6 平均每一出院者住院医疗费(元)计算公式:上一年全年出院者住院医疗费用总数(元)上一年全年出院总人数住院医疗费用包括:住院费、药费、手术费、检查治疗费等住院收入。

18、附表5—6 出院者平均每天住院医疗费(元)计算公式:平均每一出院者住院医疗费(元)出院者平均住院日附表5—2 医疗机构简况附表5—3—1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申报表请在□中划√□01 预防保健科□07.05 小儿心脏病专业□02 全科医疗科□07.06 小儿肾病专业□03 科□07.07 小儿血液病专业□03.01 呼吸科专业□07.08 小儿神经病专业□03.02 消化科专业□07.09 小儿分泌专业□03.03 神经科专业□07.10 小儿遗传病专业□03.04 心血管科专业□07.11 小儿免疫专业□03.05 血液科专业□07.12 其他□03.06 肾病学专业□08 小儿外科□03.07 分泌专业□08.01 小儿普通外科专业□03.08 免疫学专业□08.02 小儿骨科专业□03.09 变态反应专业□08.03 小儿泌尿外科专业□03.10 老年病专业□08.04 小儿胸心外科专业□03.11 其他□08.05 小儿神经外科专业□04 外科□08.06 其他□04.01 普通外科专业□09 儿童保健科□04.02 神经外科专业□09.01 儿童生长发育专业□04.03 骨科专业□09.02 儿童营养专业□04.04 泌尿外科专业□09.03 儿童心理卫生专业□04.05 胸外科专业□09.04 儿童五官保健专业□04.06 心脏大血管外科专业□09.05 儿童康复专业□04.07 烧伤科专业□09.06 其他□04.08 整形外科专业□10 眼科□04.09 其他□11 耳鼻咽喉科□05 妇产科□11.01 耳科专业□05.01 妇科专业□11.02 鼻科专业□05.02 产科专业□11.03 咽喉科专业□05.03 计划生育专业□11.04 其他□05.04 优生学专业□12 口腔科□05.05 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12.01 口腔科专业□05.06 其他□12.02 口腔颌面外科专业□06 妇女保健科□12.03 正畸专业□06.01 青春期保健专业□12.04 口腔修复专业□06.02 围产期保健专业□12.05 口腔预防保健专业□06.03 更年期保健专业□12.06 其他□06.04 妇女心理卫生专业□13 皮肤科□06.05 妇女营养专业□13.01 皮肤病专业□06.06 其他□13.02 性传播疾病专业□07 儿科□13.03 其他□07.01 新生儿专业□14 医疗美容科□07.02 小儿传染病专业□07.03 小儿消化专业□07.04 小儿呼吸专业附表5—3—2□05 精神科□31 病理科□05.01 精神病专业□32 医学影像科□05.02 精神卫生专业□32.01 X线诊断专业□05.03 药物依赖专业□32.02 CT诊断专业□05.04 精神康复专业□32.03 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05.05 社区防治专业□32.04 核医学专业□05.06 临床心理专业□32.05 超声诊断专业□05.07 司法精神专业□32.06 心电诊断专业□05.08 其他□32.07 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06 传染科□32.08 神经肌肉电图专业□06.01 肠道传染病专业□32.09 介入放射学专业□06.02 呼吸道传染病专业□32.10 放射治疗专业□06.03 肝炎专业□32.11 其他□06.04 虫媒传染病□50 中医科□06.05 动物源性传染病专业□50.01 科专业□06.06 蠕虫病专业□50.02 外科专业□06.07 其他□50.03 妇产科专业□17 结核病科□50.04 儿科专业□18 地方病科□50.05 皮肤科专业□19 肿瘤科□50.06 眼科专业□20 急诊医学科□50.07 耳鼻咽喉科专业□21 康复医学科□50.08 口腔科专业□22 运动医学科□50.09 肿瘤科专业□23 职业病科□50.10 骨伤科专业□23.01 职业中毒专业□50.11 肛肠科专业□23.02 尘肺专业□50.12 老年病科专业□23.03 放射病专业□50.13 针灸科专业□23.04 物理因素损伤专业□50.14 推拿科专业□23.05 职业健康监护专业□50.15 康复医学专业□23.06 其他□50.16 急诊科专业□24 临终关怀科□50.17 预防保健科专业□25 特种医学与军事医学科□50.18 其他□26 麻醉科□51 民族医学科□30 医学检验科□51.01 维吾尔医学□30.01 临床体液、血液专业□51.02 藏医学□30.02 临床微生物学专业□51.03 蒙医学□30.03 临床生化检验专业□51.04 XX医学□30.04 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51.05 傣医学□30.05 其他□51.06 其他□52 中西医结合科附表5—4 人员情况附表5—5 仪器设备情况注:普通设备栏如不够,请自行加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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